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地处浙江省温州市,办学面积近1000亩,目前拥有滨海校区(金海匠谷学区)、甬江校区、金竹校区等3个校区。截至2023年6月,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14000余人。
学校现设智慧康养学院(健康医学院)、人工智能学院、智能制造学院、数字商务学院、智慧财务学院、艺术设计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劳模工匠学院)、体育部、国际教育学院、创新创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10余个二级教学单位,温州民政管理学院、温州家政学院、温州供应链学院、温州智能包装学院、温州市信创学院、温州工艺美术学院、温州跨境电商学院东方校区、畲乡学院、瓯窑学院、温州急救教育学院等10余个地方学院。
学校目前已经形成“医康养”“数智造”“财金管”“文旅航”等特色专业群,其中“电气自动化技术”为省级优势专业,“大数据技术”为省级重点专业,电气自动化技术、大数据与会计、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现代物流管理为省级特色专业。
学校办学以满足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己任,以“多元融合”激活区域经济发展为动力,重点打造“两带一阵”的产教融合矩阵。学校与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浙南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共同成立产教协同发展创新中心服务平台,并先后成立“浙南产教融合合作联盟”“金海跨企业培训和技术成果转化中心”“产业学院”等平台,深度合作企业400余家,构成富有特色“产教融合矩阵”。同时,打造以“畲乡学院”为中心的温州西部“绿色经济带”及以“金海产业学院”为主体的温州沿海“蓝色产业带”。其中“金海·匠谷”入选省级实践育人示范基地,浙南先进装备制造业产教融合基地被评为省级示范基地,“浙南汽车电子产业学院”获批市首批产教融合示范基地,金竹校区为市级高水平医养教一体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
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称
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
二、院校国标码
13002
三、校址
滨海校区;温州市龙湾区金海三道 433号;
金竹校区;温州市瓯海区金竹路48号;
文成校区:温州市文成县南田镇;
民政服务与管理、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健康管理、康复治疗技术4个专业的全日制学生三年均在金竹校区就读;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电子商务、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3个专业第一年在文成学院就读,后两年回到滨海校区;烹饪工艺与营养、空中乘务专业三年均在文成学院就读;其他专业全日制学生三年均在滨海校区就读。
四、层次
□ 本科 ☑ 专科
五、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 □ 中外合作办学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六、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我校培养的专科(高职)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七、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学校成立普通专科(高职)招生委员会,研究制订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学校成立普通专科(高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执行相关的招生政策和规则,研究确定学校招生录取原则和具体办法。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专科(高职)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八、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一)学校根据教育部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二)根据生源情况确需进行招生计划调整时,学校向计划主管部门及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三)招生办公室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招生生源计划寄(送)到各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的高校招生工作办公室,并按规定时间向社会公布。
九、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
无预留计划
十、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
学校外语公共课为英语。
十一、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对考生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校将按“不予录取”执行。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十二、录取规则
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考试院监督”的招生录取体制,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按照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综合素质评价和高考(含单独考试)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标准,择优录取。
(一)对于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学校根据专业培养目标,明确公布选考科目范围(部分专业不限选考科目),考生选考科目只需有一门在学校选考范围之内即可报考该专业。
(二)学校可对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提出要求,作为录取参考。
(三)浙江录取不分批次,实行专业平行投档。填报志愿与投档按考生成绩分段进行。
(四)其他省份考生录取按照当地招生主管部门的录取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
(1)专业加试要求:无。
(2)外语语种要求:无(教学以英语为主)。
(3)录取新生男女比例:不限。
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十三、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2024年学校专科(高职)各专业学费标准为:包装策划与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收费标准24000元/学年;空中乘务、大数据与会计、护理、护理(口腔护理)、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收费标准14800元/学年;包装策划与设计、大数据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电子商务、工业设计、会计信息管理、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跨境电子商务、人工智能技术应用、软件技术、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技术、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智能制造装备技术、康复治疗技术、智能控制技术、信息安全技术应用、新能源装备技术、工艺美术品设计、烹饪工艺与营养专业收费标准13900元/学年;学前教育专业收费标准6900元/学年;其他各专业收费标准12900元/学年。对招收录取来自外省的考生在校三年期间,每生每学年给予经济补助4900-6800元/学年(按不同专业,学前教育专业除外),实际收费仍按照8000元/学年。
住宿费标准
2人间每生4500元/每学年;3人间每生 3000元/学年;4人间每生2300元/每学年;5人间每生1800元/每学年;6人间每生1500元/每学年。滨海校区2人、3人、4人间配空调,5、6人间空调学校统一租赁使用。金竹校区6人间配空调。
文成学院5人间,有空调。
十四、资助政策
学校设有各类奖助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各类优秀学生奖学金和社会奖助学金),同时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开通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报到“绿色通道”。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学校纪检室申诉举报电话:0577-86611305、0577-86538533。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https://zsw.zjdfp.edu.cn/
电话:0577-86533927,86533901,86556791,86533905
传真:0577-86533927
十七、其他须知
学校放开转专业申请,为学生提供自主选择专业的机会。专业转入需要根据学校有关转专业政策规定。中外合作项目专业仅限于内部专业转换;文成学院三年制专业仅限于文成学院三年制内部专业转换。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学校拥有温州供应链研究院、温州市食品研究所、温州市预制菜产业发展研究院、温州市信创先进技术研究院、温州电力电子技术研究所、温州友好型社会建设研究中心、温州市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研究中心、姜立纲书法文化研究传播中心(姜立纲学院)、现代服务业产业研究院等10余个教学科研单位。
学校不断提升国际化办学水平,不完善国际化办学格局体系,目前已与世界20多所高校、教育机构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与意大利诺瓦拉ACME美术学院联合培养包装策划与设计专业人才并获教育部备案,建成“电气安装”“电子技术”“智能会计”及“职业健康与安全”等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未来技术技能与人文交流人才国际训练基地4个。
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的前身可以追溯至1999年创办的浙江东方专修学院,及1994年创办的温州东方职业学校及浙江东方集团公司技工学校。
2000年,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筹建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
2002年,正式去筹。
2022年9月,发起建设温州急救教育学院。
2023年7月7日,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健康医学院成立。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7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