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3年3月,浙江金融职业学院现有下沙、绍兴滨海新区2个校区。设有马克思主义学院、金融管理学院、投资保险学院、会计学院、工商管理学院、国际商学院、信息技术学院、人文艺术学院、银领学院、明理学院、淑女学院等11个二级学院,开设25个专业。其中马克思主义学院为浙江省首批重点建设的马克思主义学院,金融服务与管理、大数据与会计、国际经济与贸易、保险实务、财富管理、市场营销、商务英语为国家骨干专业;国际金融、国际商务、农村金融、大数据与财务管理、现代文秘等五个专业为浙江省特色专业。学校主持金融服务与管理等4个专业国家教学资源库和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等2个升级改进支持项目。从2015年起,与中国计量大学联合培养金融工程专业四年制本科人才。从2020年起,与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浙江工商大学、浙江财经大学、浙江外国语学院合作开展本科人才培养。建有省级以上精品类课程59门,其中国家级精品课程8门、精品资源共享课8门、精品在线开放课程2门、在线精品课程4门,国家课程思政示范课程1门,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15门。3部教材入选国家优秀教材奖,其中一等奖2部,二等奖1部。入选教育部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浙江省课堂创新校建设单位,被评为省级课程思政示范校,立项省级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1个、课程思政示范基层教学组织2个、课程思政教学研究项目11项。12个项目获得省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二批教学改革项目立项。
学校建有8个校内国家级实验实训基地,22个省级校内实验实训基地,200多个校外实习基地和100余个校外紧密型产学合作基地。现有全部专业均立项国家1 x证书制度试点项目,截至目前共立项32项。金融管理、会计2个专业群和1个经济贸易类立项国家级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互联网 国际贸易”创新创业实训基地、互联网金融虚拟运营创新创业实训基地2个项目立项国家创新创业实训基地,学校入选浙江省第二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新金融业务虚拟仿真综合实训基地、投资保险综合实训基地、会计专业群财务共享实训基地立项浙江省“十三五”高等职业教育示范性实训基地。智慧财经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入选浙江省职业教育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
学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下设杭州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和浙江金苑培训中心是学院面向社会的产学研服务窗口。学校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加强集团化办学,成立浙江金融职业教育集团和全国智能财务职业教育集团;推进产业学院建设,校企联建杭州联合普惠金融学院等十个产业学院;加强校企双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推进中国特色学徒制人才培养和订单式人才培养。2004年开始与中国工商银行等120余家金融机构合作开展订单人才培养,累计向订单单位输送了16000多名应用型金融人才。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称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
二、院校国标码
12870
三、校址
杭州校区: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学源街118号;
绍兴校区: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开元东路118号。
四、层次
□ 本科 þ 专科
五、办学类型
þ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þ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 □ 中外合作办学
□ 高等专科学校 þ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六、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浙江金融职业学院
证书种类:学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毕业证书。国际商务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生完成双方联合制定的人才培养方案,达到毕业要求者,颁发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毕业证书和美国西雅图城市大学的学习证明。
七、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纪委办公室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八、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九、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
无预留计划。
十、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
学校外语公共课为英语。
十一、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对考生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十二、录取规则
(一)学校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二)学校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三)学校专业录取不限制外语语种。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填报国际商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四)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
(五)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六)学校对实行院校平行志愿投档的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出现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择优录取。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调剂至未录满专业;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仅招收填报本专业志愿的考生,不招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实行院校平行志愿投档的进档考生,只要专业服从且体检符合条件,均予录取。
(七)在实行“专业(类) 学校”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学校专业招生实行专业(类)平行志愿,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并执行考生所在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进档考生,只要单科成绩和体检符合条件,均予录取。
(八)在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学校普通类专业招生实行专业组平行志愿,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组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组选考科目要求,并执行考生所在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出现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择优录取。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且体检合格者,学校将调剂至未录满专业;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仅招收填报本专业志愿的考生,不招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专业调剂只能在考生被投档的专业组内进行。
(九)学校在浙江省及全国其他公布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省(市、自治区)的招生录取中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执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择优录取。学校不予录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
(十)根据生源情况确需进行招生计划调整时,学校向计划主管部门及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十一)学校高职提前招生按照《浙江金融职业学院2024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的规定执行。
(十二)学校中职技能优秀免试招生按照《浙江金融职业学院2024年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招生章程》的规定执行。
十三、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金融服务与管理、财富管理、大数据与会计、国际经济与贸易、跨境电子商务6900元/学年;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云计算技术应用6600元/学年;广告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9000元/学年;国际商务(中外合作办学)18000元/学年;其他专业6000元/学年。
住宿费标准
4人间1600元/学年,6人间1200元/学年。
十四、资助政策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设奖学金和行业、校友奖学金,同时实行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政策,开通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报到“绿色通道”。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学校纪委办公室申诉举报电话:0571-86766921。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http://www.zfc.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zsb.zfc.edu.cn
微信公众号:浙江金融招生信息窗(zjyzsxxc)
电话:0571-86739200
传真:0571-86739000
十七、其他须知
(一)艺术类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
(二)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三)杭州校区招生专业:金融服务与管理、农村金融、国际金融、大数据与会计、大数据与财务管理、市场营销、工商企业管理、房地产经营与管理、电子商务、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商务(中外合作办学)、商务英语、数字媒体技术;绍兴校区招生专业:金融科技应用、信用管理、财富管理、保险实务、跨境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管理、会展策划与管理、大数据技术、云计算技术应用、人工智能技术应用、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广告艺术设计、现代文秘。
(四)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学校设有应用型金融人才培养研究院、电子商务与新消费研究院;教育部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浙江省服务万亿金融产业产学研协同创新基地;捷克研究中心、乡村振兴研究中心、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和浙江地方金融发展研究中心;浙江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浙江金融职业学院研究基地、浙江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基地浙江金融职业学院研究基地、浙江省软科学研究基地浙江金融职业学院科技金融创新研究基地、浙江省软科学研究基地浙江金融职业学院中东欧研究基地。其中,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被教育部认定为国家级协同创新中心;电子商务与新消费研究院与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国家高端智库)开展合作共建;浙江省服务万亿金融产业产学研协同创新基地,被省教育厅认定为省级产教融合示范基地。
近年来,学校教师共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70余项、厅局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000余项。教师在14家教育类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量连续十四年位居全国高职院校第一。
校训:披沙拣金,融会贯通
披沙拣金:拨开沙子来挑选金子。比喻从大量的东西中选取精华。在该校则意指通过大量而艰辛的实践探索,获取真知;强调职业院校的动手能力、求索精神。(语出〈唐〉刘知已《史通·直书》“然则历考前史,征诸直词,虽古人糟粕,真伪相乱,而披沙拣金,有时获宝”。)
融会贯通:即融合领会、贯穿前后,指把各方面的知识和道理融化汇合,得到全面透彻的理解与运用。在该校则强调学生在学好专业基础上由此及彼、举一反三、合理灵活处事的能力,同时意指金融业和金融从业人员本身所需的融通精神。(语出《朱子全书·学三》“举一而三反,闻一而知十,乃学者用功之深,穷理之熟,然后能融会贯通,以至于此”。)
——“披沙拣金,融会贯通”一起使用时,“金”与“融”相连,紧扣学院的校名,又凸显了追求真理的使命感和学以致用的职业态度,高职特征强烈、鲜明,两个成语的使用也便于记忆。
学校捷克研究中心是教育部备案登记的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浙江省重点培育智库,是中东欧经贸合作智库联盟发起单位、中国-中东欧国家智库交流与合作网络理事单位、中国-中东欧国家职业院校产教联盟成员单位、浙江省“一带一路”综合服务联盟成员单位、浙江省区域国别和国际传播研究智库联盟单位,获评教育部国别和区域研究高水平建设单位。“专业 语言 国别”国际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实践获得浙江省教学成果特等奖。与美国西雅图城市大学、美国尔湾协和大学合作举办国际商务、大数据与会计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立项人工智能中德先进制造业教育合作项目。“强中文 拓技能 融文化”的留学生教育教学模式不断深化成熟,入选浙江省国际学生国情教育名师工作室,留学生培养质量不断提升。探索构建“中文 职业技能”浙金院国际职教品牌,服务国际产能合作,与“走出去”企业校企共建丝路学院,入选浙江省首批“‘一带一路’丝路学院”,共同推动学校优质专业和课程标准“走出去”。
1975年4月,浙江金融职业学院前身-直属于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的浙江财政银行学校成立。校址暂借杭州市郊七堡蚕种场。
1977年6月,迁至文一街浙江师范学院杭州分校分部。
1978年8月,浙江财政银行学校撤销,部分成立浙江银行学校,部分成立浙江财政学校(今浙江财经大学),两校分设。
1979年3月,迁至杭州清泰门外一堡。
1994年,学院被国家教委命名为国家级重点中专。
2000年6月,学院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筹建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校址为杭州清泰门外一堡定江路32号。
2002年1月,学院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正式成立浙江金融职业学院。
2003年10月,学院迁至下沙校区(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118号),成教学院、培训中心继续在老校区。
2006年,学院被国家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首批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
2009年,学院通过教育部、财政部的“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示范验收;同年1月,该校成教学院、培训中心迁至下沙校区。
2013年,德清县人民政府就与浙江金融职业学院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在德清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成立浙江金融职业学院金融服务外包学院。
2014年7月,学院被教育部评为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
2015年7月15日,德清县人民政府、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浙江省农信联社联合签订合作协议,成立浙江金融职业学院德清学院。
2017年6月,学院被确定为浙江省首批重点建设高职院校。
2019年7月,学院被教育部认定为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12月,学院被教育部、财政部列为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B档)。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7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