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窗事发,是汉语的一则成语,出自元·刘一清《钱塘遗事·东窗事发》。
这则成语比喻不可告人的秘密已彻底败露。其自身结构为主谓式,在句子中可充当谓语,含贬义。
元·刘一清《钱塘遗事·东窗事发》:秦桧欲杀岳飞,于东窗下谋。其妻王夫人曰:“擒虎易,放虎难。”其意遂决。后桧游西湖,舟中得疾,见一人披发,厉声曰:“当误国害民,我已诉于天,得请于帝矣。”桧死。未几,子熹亦死。夫人思亡,设酿,方士伏章,见蠢荷铁枷,因问秦太师所在,熹曰:“吾父见在酆都。”方士如言而往,果见桧与万俟俱荷铁枷,备受诸苦。桧曰:“可烦传与夫人,东窗事发矣!”
后人由此典故剪裁出“东窗事发”作为一则成语。
秦桧是南宋时期臭名昭著的奸臣。他老奸巨猾,心狠手辣,谁敢反对他,他就捏造罪名,轻则将其逮捕下狱,重则将其杀头处死,被他陷害的忠臣良将不知有多少。抗金英雄岳飞就是被他用“莫须有”的罪名害死的。
南宋朝政日益衰败。北方的金兀朮趁机大举进攻中原,侵占了宋朝不少领地。在这危急的时刻,岳飞率领岳家军对金兵进行了顽强的抵抗。岳家军英勇善战,连连取胜,有一次差点活捉金兀术。可是秦桧却不同意抵抗金兵,而主张议和。他抓住宋高宗懦弱胆小、优柔寡断的弱点,竭力宣扬议和的好处。
宋高宗终于同意议和了,可是许多大臣和将领都不同意。岳飞也多次上书,要求抵抗金兵。秦桧要想议和,就要把岳飞除掉。可是岳飞在百姓中威望很高,手中又有兵权,把他除掉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这天,秦桧坐在东窗下,正为无法除掉岳飞发愁。夫人王氏走进来问明原因后,对他说:“这有何难,你找几个罪名安在岳飞头上不就行了。”秦桧说:“罪名不难找,难找的是告发岳飞的人,这个人必须是岳飞的部下,这样才能使天下人信服。”王氏想了想,说:“我听说岳飞手下的都统制王贵,在一次战斗中胆小怕死,岳飞要将他斩首示众,后经众将求情,岳飞才免他一死。他肯定怀恨在心。你何不让他告发呢?”秦桧听了不禁大喜,称赞道:“还是夫人高见。”
秦桧派人找到王贵,要他诬告岳飞“谋反”,可王贵不愿意。秦桧一伙就动用严刑拷打他,并以杀他全家相威胁,王贵只好屈从。秦桧终于找到罪名把岳飞杀了。
后来,秦桧也病死了。他死后七日,王氏请来道士超度他的亡灵。道士恨秦桧杀害忠良,就装模作样地做了一会儿法事,然后对王氏说,他看见秦桧正在地狱里受苦,阎王小鬼正在拷问他。道士还说:“秦大人对我说:‘麻烦你告诉我的夫人,东窗事发了。’”
“东窗事发”这则成语典故表明,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天理昭彰,举头三尺有神明。干过坏事的人终究是要受到惩罚的。虽然鬼神之事很荒唐,但这反映了一种民意,反映了做坏事、诬陷忠良的人,内心惶恐不安,自己可能都不会原谅自己。
“东窗事发”用来比喻阴谋已被揭露。这则成语用于书面语,在句子中可充当谓语,含贬义。
明·田汝成《西湖游览志馀·佞倖盘荒》:“可烦传语夫人,东窗事发矣。”
明·冯梦龙《警世通言·计押番金鳗产祸》:“我早间见那做娘的打庆奴,晚间押番归却,打发我出门。莫非是‘东窗事发’?若是这事走漏,须教我吃官司,如何计结?”
清·陈璨《岳坟·其三十九》:“灵隐风僧迹太奇,东窗事发已嫌迟。若教早夺奸臣魄,也有黄龙痛饮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