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3年2月,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下设物流与供应链管理学院、汽车技术学院、数字信息技术学院、工商管理学院、商贸流通学院、财会金融学院、文化艺术学院、梦想创业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9个二级学院,开设物流管理、报关与国际货运、电子商务、物联网应用技术、金融管理等34个专业,与浙江工商大学、浙江师范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浙江财经大学共建物流管理、电子商务、汽车维修工程教育、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5个本科专业。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0400余人,其中本科生630余人 。成人学历教育在读学生9800余人。
学校拥有6个国家骨干专业,2个国家级生产性实训基地,2个国家级师资培训基地,1个国家级协同创新中心,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2项、二等奖1项。
学校坚持职业教育类型定位,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首创中国特色产业学院的理论与实践。2007年,学校原创性地提出“产业学院”理论框架,并与物产中大集团成立全国第一家产业学院——物流产业学院;2012年,与世界500强企业物产中大集团合作举办“嵌入式产业学院”——浙江物产管理学院;2019年,学校与物产中大集团、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共同出资举办混合所有制产业学院——物产中大国际学院。
学校坚持以群立校,打造四流一体供应链集成服务高水平专业群。构建以商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于一体的供应链集成服务专业集群为核心,形成“一体四流三基”的专业群布局,大力推进从“高原”到“高峰”的高水平发展战略。物流管理专业群入选中国特色高水平专业群建设计划。主持或参与制订国家职业技能标准6个。拥有国家精品课程和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16门、国家规划教材39本。与供应链龙头企业物产中大集团、阿里巴巴菜鸟物流、顺丰速运、百世物流等公司成立8家产业学院。
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称
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二、院校国标码
12866
三、校址
杭州市钱塘区白杨街道学正街66号
四、层次
£本科 R专科
五、办学类型
R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R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 □ 中外合作办学
□ 高等专科学校 R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六、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学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毕业证书。现代物流管理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生完成双方联合制定的人才培养方案,达到毕业要求者,颁发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毕业证书和英国格拉斯哥城市学院颁发的供应链物流管理学习证书。金融服务与管理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生完成双方联合制定的人才培养方案,达到毕业要求者,颁发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毕业证书和加拿大萨斯喀彻温理工学院颁发的金融服务学习证书。
七、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与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学校招生就业处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纪委办公室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八、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学校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九、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
无预留计划。
十、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
学校外语公共课为英语。
十一、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对考生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提前招生中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空中乘务、表演艺术的身体要求详见《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新生入学后,经复查,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专业学习要求的考生,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本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十二、录取规则
(一)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二)外语语种要求:高职(专科)层次生源不限外语语种和最低分要求。
(三)学校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四)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
(五)在实行“专业 学校”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学校专业招生实行专业平行志愿,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须满足该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并执行考生所在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进档考生,只要体检符合条件,均予录取。
(六)学校对实行院校平行志愿投档的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分。若出现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优先录取有才艺特长加分的考生,再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次序录取分数高的考生。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至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实行院校平行志愿投档的进档考生,只要专业服从且体检符合条件,均予录取。
(七)在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学校普通类专业招生实行专业组平行志愿,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组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组选考科目要求,并执行考生所在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分,若出现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优先录取有才艺特长加分的考生,再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次序录取分数高的考生。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且体检合格者,学校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至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专业调剂只能在考生被投档的专业组内进行。
(八)学校认同各省(市、自治区)对考生的加分政策,按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加分提档、录取。
(九)学校对浙江省高职提前招生、中职技能优秀免试生的招生录取,按照学校公布的相关简章和章程的规定执行。
(十)根据生源情况确需进行招生计划调整时,学校向计划主管部门及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十三、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汽车定损与评估)、新能源汽车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大数据技术、数字媒体技术、移动应用开发、空中乘务、关务与外贸服务、智能控制技术、物流工程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6600元/学年;大数据与财务管理、大数据与会计、金融服务与管理、财富管理、电子商务、国际经济与贸易69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学费9000元/学年;中外合作专业学费15000元/学年;其他专业6000元/学年。
住宿费标准
住宿费六人间1200元/学年,四人间1600元/学年
十四、资助政策
学校设有各类奖助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各类学业奖学金和社会奖助学金),同时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伙食补助、贫困慰问等资助政策,开通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报到“绿色通道”。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申诉举报电话:0571-86928059。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https://zsb.zjtie.edu.cn/
电话:0571-86928112、86928113
传真:0571-86928113
十七、其他须知
本章程由我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学校坚持深化国际交流合作,依托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职业技术教育与培训联系中心建在学校的优势,讲好中国职教故事。学校代表中国职教界积极参与职教政策框架多边磋商,多次主持或参与国际职教课题研究。主持制订马来西亚《跨境电商》国家专业教学标准。参与教育部《鲁班工坊建设规程》制定,设立泰国“丝路学院、”马来西亚“鲁班工坊”、柬埔寨“浙经院-柬创院国际教育中心”等机构,持续开展“中文 技能”海外办学项目。
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前身为隶属于浙江省物资局的浙江省物资学校。
1978年,浙江省物资学校创建,隶属于浙江省物资局。
2000年3月,筹建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2002年1月,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正式升格为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2003年10月,学校整体搬迁至杭州下沙高教园区。
2012年,被确认为首批浙江省示范高职院校。
2013年,通过国家骨干示范高职院校建设验收。
2017年,该校举办单位变更为浙江省机电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7月,被教育部认定为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12月,被教育部、财政部列入第三类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B档)。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7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