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大学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称
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大学
二、院校国标码
12861
三、校址
滨江校区,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28号;
海宁校区,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青年路999号。
四、层次
☑ 本科 □ 专科
五、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民办高等学校 □独立学院 □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 □中外合作办学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六、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大学
证书种类:学生完成学校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者按要求取得规定学分,准予毕业。本科毕业生颁发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大学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专科毕业生颁发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大学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七、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执行相关的招生政策和规则,研究确定学校招生录取原则和具体办法。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研究制订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纪委办公室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八、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学校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九、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
无预留计划
十、专业教学培养
使用的外语语种:学校外语公共课为英语。
十一、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对考生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十二、录取规则
一、学校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二、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根据相关要求确定调档比例。
三、学校在浙江省及全国其他公布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省(市、自治区)的招生录取中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执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择优录取。
四、学校对实行院校平行志愿投档的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平行志愿”原则录取,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分。若出现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至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非第一学校志愿(或平行志愿)的进档考生,在计划未满专业中根据上述原则录取。实行院校平行志愿投档的进档考生,只要专业服从且体检符合条件,均予录取。
五、在实行“专业(类) 学校”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学校普通类专业招生实行专业(类)平行志愿,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并执行考生所在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进档考生,只要单科成绩和体检符合条件,均予录取。
六、在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学校普通类专业招生实行专业组平行志愿,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组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组选考科目要求,并执行考生所在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分,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且体检合格者,学校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至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专业调剂只能在考生被投档的专业组内进行。
七、学校对美术类专业按照学校公布的相关简章和章程的规定执行。
十三、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本科:
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7500元/年;智能制造工程技术7500元/年;机械电子工程技术7500元/年;智能控制技术6600元/年;城市轨道交通设备与控制技术7500元/年;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6600元/年。
专科: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数控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7500元/学年;大数据与会计6900元/学年;电子商务、市场营销、跨境电子商务、商务数据分析与应用6000元/学年;物联网应用技术(中外合作办学)、智能制造装备技术(中外合作办学)、跨境电子商务(中外合作办学)、工业设计(中外合作办学)16000元/学年、国际经济与贸易(中外合作办学)140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9000元/学年;其他专业6600元/学年。
注:若学费有变化,以主管部门确定的标准为准。
住宿费标准:海宁校区1600元/学年;滨江校区四人间1600元/学年,六人间1200元/学年。
十四、资助政策
学校设有各类奖助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各类优秀学生奖学金和社会奖助学金),同时实行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开通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报到“绿色通道”。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申诉举报电话:0571-87773090。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大学招生网:http://zs.zime.edu.cn
电话:0571-87773018、0571-86888207
十七、其他须知
(一)本章程只适用于2024年本专科全日制招生,自公布起开始执行。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和规定不一致的,以上级有关政策和规定为准。
(二)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活动,请谨防招生诈骗。
(三)学校具有转专业政策,为学生提供自主选择专业的机会。
(四)校区分布
本科:
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智能制造工程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设备与控制技术、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专业在滨江校区;
机械电子工程技术、智能控制技术专业在海宁校区;
专科:
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应用电子技术、智能控制技术、大数据与会计、电子商务、市场营销、跨境电子商务、商务数据分析与应用专业在海宁校区;
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云计算技术应用、大数据技术、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汽车智能技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工业设计、艺术设计、产品艺术设计、影视多媒体技术、理化测试与质检技术、材料成型及控制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数控技术、智能制造装备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国际经济与贸易(中外合作办学)、智能制造装备技术(中外合作办学)、物联网应用技术(中外合作办学)、跨境电子商务(中外合作办学)、工业设计(中外合作办学)在滨江校区。
(五)本章程由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大学招生就业处(招生科)负责解释。
本章更新于2024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前身是杭州工人技术学校。
1952年10月,浙江省杭州工人技术学校创办。
1953年9月,更名为浙江省杭州工业学校,浙江纺织工业学校并入。
1954年6月,化工专业并入杭州化学工业学校(今浙江工业大学)。7月,棉纺、棉质专业并入无锡轻工业学院(今江南大学)。同月,制丝、丝织专业并入江苏浒墅关学校(今苏州大学)。
1955年7月,学校更名为杭州工业学校。同月,再次成立丝绸科。
1958年5月,丝绸科独立为浙江纺专(今浙江理工大学)。6月,更名为浙江机械专科学校。7月,浙江宁波船舶学校并入杭州工业学校。12月,电机科与杭州航空工业学校合并成立浙江电机专科学校(今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1960年5月,机专、电机专中专部合并成立浙江机械工业学校。同月,更名为杭州工学院(四校合并成立)。
1961年8月,并入浙江大学。
1964年2月,恢复建制,为浙江工业学校。
1975年4月,复名浙江机械工业学校。
1997年11月,分为浙江机电职工大学与浙江机械工业学校。
1999年12月,两校合并,成立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筹)。
2002年1月,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正式成立。
2010年,通过教育部、财政部验收,成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2012年5月,被教育部评为“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
2019年7月,被教育部认定为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
2024年5月15日,教育部发布《关于拟同意设置本科高等学校的公示》,拟同意设立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大学。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4年6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