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乡村发展基金会(英文:China Foundation for Rural Development)成立于1989年,是在民政部注册、由国务院扶贫办主管的全国性扶贫公益组织,是中国扶贫公益领域规模大、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公益组织之一。
28年来,中国乡村发展基金会通过良好的内部治理、项目管理和社会绩效得到了公众的广泛认同,社会影响力不断提高。
2007年、2013年在民政部组织的全国基金会等级评审中,均被评为最高等级5A级基金会。
2016年9月,《慈善法》颁布后,被民政部首批认定为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
在社会各界的支持下,截至2016年底,累计筹措扶贫资金和物资248.67亿元,受益贫困人口和灾区民众2908.72万人次。2018年9月10日,荣获第十届“中华慈善奖”。2018年11月26日,被民政部评定为4A级基金会。2021年4月,被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表彰为“贵州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
2022年6月21日公告,中国扶贫基金会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该基金会名称由“中国扶贫基金会”变更为“中国乡村发展基金会”。
中国乡村发展基金会成立于1989年,是在民政部注册的全国性公益慈善组织。1989年3月,中国贫困地区发展基金会(中国扶贫基金会前身)成立,首任名誉会长系原国家主席、时任全国政协主席的李先念,首任会长为原福建省委书记项南。
2000年1月,中国扶贫基金会三届四次理事会确定了“三不一专”原则,即机构不要行政级别、不要事业编制,不进行行政化募捐和项目实施,实行社会化、专业化经营和管理。
2000年以来的中国乡村发展基金会,秉承“服务,改变,阳光,坚韧”的文化,致力于建设真正意义的社会组织。经历了由“官办”到“民办”的组织变革;由“粗放”到追求“精细”、“专业”的管理变革;由“泛扶贫”(资助对象不求精准到人)、“项目宽泛”(扶贫项目不聚焦),到直接“瞄准受益人”、“聚焦品牌项目”的项目变革。
今天的中国乡村发展基金会,围绕提升专业品质,追求公益项目实效,在公益经营管理的各个细节层面不断探索,在经营慈善的道路上日益专业化。基金会以“播善减贫,成就他人,让善更有力量”为使命,以“经营慈善、笃信管理、将贫困和方法制胜、职业精神“为信念,将贫困和受灾地区的弱势群体,尤其是妇女、儿童以及这些地区的公共设施和社区基层组织列为服务对象,对他们进行直接援助。坚持以最好的产品设计、最大限度地瞄准贫困弱势人群、最大限度地提高单位资金的扶贫效益、尽可能地推动受益人参与和制度创新、打造具有广泛影响力的资助型国际公益组织为目标,承诺透过在项目参与中学习,注重受益人自信、自尊、自强与自我发展能力的成长。
截至2016年底,累计筹措扶贫资金和物资248.67亿元,受益贫困人口和灾区民众2908.72万人次。
1.愿景:构建最值得信任、最值得期待、最值得尊敬的国际公益平台
2.使命:播善减贫,成就他人,让善更有力量
3.价值观:服务 改变 阳光 坚韧
4.口号:坚持,就会改变!
5.战略:致力于打造以社会影响力为先导,现代慈善与公益创投为两翼的国际公益平台(简称:一体两翼战略)。
6.四大领域:健康与卫生、教育与成长、社区与生计、灾害救援
7.目标:
最好的产品设计;
最大限度地瞄准贫困弱势人群;
最大限度地提高单位资金的扶贫效益。
8.底线:
不做违背或削弱公益使命的事;
不做超出机构能力的事;
不做对受益人无实质帮助的项目;
不寻求与机构目标相悖的合作;
不发布有损利益相关者的信息;
不以非正当手段谋取机构及个人利益;
原则不妥协,底线不退让。
释义:
明喻:一双援助之手,献上一颗爱心。
隐喻:一个强者群体(长)对一个弱势群体(短)的真诚帮助,通过中国乡村发展基金会(手)的传递,构筑成爱心和善心,构筑成社会的文明与和谐。
基金会的项目主要分成两类,一类是援助型项目,以直接援助为主要形式,有针对性的解决贫困的四大成因,即健康与卫生、教育与成长、社区与生计、灾害救援开展援助项目。如小额信贷项目、爱加餐项目、新长城助学项目、爱心包裹项目、紧急救援项目、美丽乡村项目以及国际援助项目等;另一类是倡导型项目,主要有中国消除贫困奖、饥饿24、善行者、善行100、人人公益项目、公益未来等,动员更多社会力量关注贫困,参与行动。为推动中国第三部门健康发展,从2010年起,开始持续资助研究出版《中国第三部门观察报告》。
1.健康与卫生:贫困人群的保健水平、健康水平普遍较低。贫困地区的医疗服务不足,医疗保障水平偏低。在边远山区,许多儿童在膳食结构单一、营养不足的生活环境中成长,不但正常生长发育受到危害,学习成绩也难以提高。贫困人群的健康保障问题,是社会各界乃至全球关注的焦点之一。
中国扶贫基金会于2000年、2008年先后启动了“母婴平安120行动项目”、“爱加餐”等项目,通过救助贫困母婴,关注儿童卫生健康及营养等措施,提高孕产妇住院分娩率、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提高贫困母婴生命保障水平和健康水平;改善贫困山区儿童营养状况和生长发育状况,减少儿童的营养不良率和贫血率;提升贫困地区人口的健康水平。
2.教育与成长:我国老少边远地区因自然环境恶劣、地理位置偏僻等因素制约,经济发展缓慢,许多乡村小学宿舍年久失修,不仅存在隐患且不能满足学生住宿需求,近年来的撤点并校计划加剧了贫困地区学生住宿难的状况;贫困地区的学生学习用品缺乏;特困高中生和特困大学生日常生活费面临困难。
为此,中国扶贫基金会启动了筑巢行动、爱心包裹、新长城助学等项目,致力于促进贫困地区农村学生的综合发展,改善生活条件。通过为贫困地区乡镇完小援建学生宿舍、图书室,发放爱心包裹、组织音体美教师培训、志愿者支教及资助特困高中生和特困大学生等形式,解决贫困地区学生住宿难问题,改善贫困地区农村小学音体美教学现状和学习条件,帮助特困高中生和特困大学生完成学业,给贫困学生送去关爱。
3.社区与生计:老少边贫的贫困弱势人群,由于缺乏金融支持,或是生产规模小,或是交通不便等原因,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地位,改善生活质量的速度慢。为了让贫困地区、贫困人群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有更多的发展受益机会,中国扶贫基金会努力改善贫困地区基础生产生活条件,帮助贫困农户转变经营模式。
4.灾害救援:我国是自然灾害多发国家,因灾致贫和因灾返贫也是致贫成因之一。中国扶贫基金会于2003年开始实施紧急救援项目,减轻贫困灾区同胞的疾苦与不安,提升灾害响应的及时性和针对性;倡导和推动政府与非政府组织、非政府组织之间在灾害救援领域的合作,搭建人道救援网络,开展减防灾培训,加强相关方的能力建设和网络建设。2014年,我会紧急救援项目启动全领域灾害管理,包括减防灾、备灾、灾害救援和灾后重建等。
2009年,中国扶贫基金会把推动人人公益作为倡导公众参与的重点工作方向,陆续发起了面向公众的爱心包裹项目、“捐一元·献爱心·送营养”活动、善行100活动、公益未来及益动广州活动;与媒体合作《梦想星搭档》《梦想合唱团》《为了你》《让爱做主》《发现新公益》等大型公益节目;与企业及明星名人合作买一善一、静新图书基金、“克服饥饿缤纷体验——帝斯曼年度慈善义走活动”、“抗击全球饥饿50周年”艺术慈善拍卖活动。中国消除贫困奖评选表彰活动。
2014年,中国扶贫基金会又组织实施善行者、饥饿24、“百万公里,百万捐赠”公益活动、万众网友抗击埃博拉等,全面推进移动互联网的应用,社会各界踊跃参与,反响良好。
1.爱加餐项目:中国扶贫基金会于2008年启动“爱加餐”项目,旨在通过营养加餐、爱心厨房和营养宣教等方式,有效改善贫困地区儿童的营养状况。截至2014年,项目覆盖四川、云南、湖北、湖南、广西、贵州、辽宁7个省24个州(市)51个偏远山区的县区,为16万人次贫困地区儿童提供了近3200万份的营养加餐,建立了600多个标准化的爱心厨房,受益学生约20万人。
2.爱心包裹项目:该项目由中国扶贫基金会发起的一项全民公益活动,致力于改善贫困地区农村小学生综合发展和生活条件。通过组织爱心包裹捐购、音体美教师培训、志愿者支教等形式,改善农村小学音体美教学现状和学习生活条件,给孩子们送去一对一的关爱,圆孩子们的童年梦想。依托中国邮政网点和网络渠道开通了便捷的爱心包裹捐赠站,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只需通过邮政网点、在线渠道捐购爱心包裹(统一的包裹内容和捐赠标准),就可以一对一地将自己的关爱送给需要帮助的人。通过一对一的捐助模式,捐赠人在捐款后可获得受益人名单,知道自己的钱帮助了谁,标准的包裹内容让捐赠人知道自己的钱发挥了什么作用。受益人在收到爱心包裹后也会给捐赠人写回音卡表示感谢。
3.新长城助学项目:
新长城特困大学生自强项目以经济资助为基础,以成长支持为核心,以“传递社会关爱,锻造自强之才”为宗旨,以培养自立、自强人才为最终目标,帮助特困大学生完成学业,培养特困大学生完善健全的人格素质,引导大学生成长成才并回报社会,弘扬社会公益文化、促进社会公平、促进社会和谐。2014年,大学生项目筹款为1375万元,拨款为1291万元。截至2014年年底,累积募集23205万元,直接受益人数累计达12万多人(次)。已覆盖了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
新长城高中生自强班项目以在贫困高中成立新长城自强班为抓手,为家庭经济困难高中生提供经济资助和成长支持,帮他们实现求学之梦。该项目自2007年项目启动以来,截至2014年12月底,累积募集资金约4133.4万元,直接受益人数累计达3.52万人次,帮助1.4万名高中生完成学业,培养了学生们自立自强的精神,项目已经覆盖了25省(直辖市/自治区)的125个县(市/区)。2014年,该项目筹集善款759.6万元,受益人数为5528人,其中新生2115人。
4.小额信贷项目:中和农信是一家专注于服务农村中低收入群体的小额信贷社会企业,起源于1996年,前身是中国扶贫基金会小额信贷项目部,于2008年转制成公司化运作。中和农信始终坚守扶贫的使命与宗旨,立足中国农村贫困地区,通过无抵押无担保的小额信贷模式,助力贫困农户发展生产,实现梦想,立志于成为中国小额信贷行业的领先者。
5.美丽乡村项目:该项目致力于搭建乡村和外部的联结平台,重估乡村价值,创造以乡村为本的发展机会,推动乡村可持续发展,把美丽、富裕、有活力的乡村传递给下一代,含三大内容:一是改善村民居住、生活条件,完善村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村庄居民居住质量;二是保护与发展以村落为核心的建筑景观、人文景观、自然景观以及生产景观,把乡村的“根”留住;三是组建村民合作社,整合村庄资源,提高农村资源利用效率和市场竞争力,推动村庄产业发展,并通过村民共享合作社股份机制,实现村庄共同富裕。
2014年,该项目筹集善款1000万元,启动三星陕西富平分享村庄项目,受益890人次。截至2014年底,美丽乡村计划累计募集资金4000万元,项目覆盖了四川、贵州、陕西3个省的宝兴、台江和富平3县的4个村,累计投入资金807.5万元,直接为4525人次改善村庄居住、生产环境,提升了村庄的能力建设。
6.溪桥工程项目:2007年,中国扶贫基金会正式启动“溪桥工程”项目,旨在为贫困地区修建便民桥。通过架设爱心便民桥,让过河者有其桥,解决老百姓过河难的问题。截至2014年,累计在21省(自治区、直辖市)118县建设490座便民桥,惠及贫困人口近76万人次,累计投入善款2863万余元。
7.紧急救援项目:我国是自然灾害多发国家,因灾致贫和因灾返贫也是致贫成因之一。中国扶贫基金会于2003年开始实施紧急救援项目,减轻贫困灾区同胞的疾苦与不安,提升灾害响应的及时性和针对性;倡导和推动政府与非政府组织、非政府组织之间在灾害救援领域的合作,搭建人道救援网络,开展减防灾培训,加强相关方的能力建设和网络建设。2014年,我会紧急救援项目启动全领域灾害管理,包括减防灾、备灾、灾害救援和灾后重建等。
8.人人公益项目:人人公益项目是中国扶贫基金会与腾讯公益慈善基金会在2014年联合发起利用移动互联网技术为发起方提供公募筹款服务的项目。2014年,平台共上线项目151个,筹集善款1718万元,共有509507名爱心网友通过腾讯公益平台参与人人公益项目。
9.公益同行项目:“公益同行”项目是基于中国扶贫基金会汶川、玉树灾后支持NGO组织参与灾后重建的经验而设计的NGO合作发展项目,探索从灾后社区陪伴、社区重建向常态化农村社区发展的NGO合作模式,项目得到了加多宝集团、英特尔(中国)有限公司、腾讯公益基金会的大力支持。
项目2013年8月启动,截至2014年底,“公益同行·NGO合作社区陪伴计划(鲁甸)”、“公益同行·NGO合作社区重建计划(芦山)”、“公益同行·NGO合作社区发展计划(贵州)”共支持35个公益项目,项目资金共支出622万元,四川、云南、贵州3省13县29乡的7万余人受益。2005年至2014年,中国扶贫基金会已累计投入资金6648万元,资助了208个公益项目。
10.国际项目:2005年开始,中国扶贫基金会启动对外援助,先后在印尼、北朝鲜、美国、巴基斯坦、缅甸、智利、海地、日本、几内亚比绍、苏丹、非洲之角、柬埔寨、埃塞十二个国家和地区开展援助项目,包括国际灾害紧急救援、国际公益医院可持续运营示范、母婴保健网络示范、缅甸胞波大学生助学金项目,埃塞、苏丹微笑儿童项目等。在爱心企业、爱心人士及国际NGO组织等社会各界的支持帮助下,中国扶贫基金会为中国国内NGO组织探索国际化援助积累了一些经验。截至2014年12月,中国扶贫基金会国际救援投入资金及物资累计已达到7594万元。
11.善行者:善行者是中国扶贫基金会发起的一项公益和运动相结合的大型户外公益徒步活动。善行者鼓励大家4人组成一队,日夜兼程共同克服困难,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50公里或100公里徒步挑战,以“每一步都会带来改变”的信念,动员身边的人以实际行动支持公益,助力贫困地区儿童全面发展。
12.善行100:“善行100”是中国扶贫基金会发起的大型志愿者倡导活动。“善行100”倡导志愿者服务100小时,商场提供场地100小时,公众捐赠善款100元。活动倡导志愿者开展公益宣传和筹款,通过善行传递百分百善心,汇聚全社会爱的力量,关爱贫困地区的孩子。活动具体通过高校公益社团招募大学生志愿者,利用周末时间在邮局营业网点、商场、超市、卖场等地设立的公益体验站开展公益项目的介绍与捐赠办理。
13.公益未来:由中国扶贫基金会发起,通过整合社会资源,支持高校公益社团发展,带动大学生参与公益,从而促进青年大学生了解公益慈善,培育现代公益理念,推动中国公益未来的发展。并通过校园社团公益活动的开展,培育出一批有理想、有爱心、有能力的中国未来公益的栋梁之才。
14.中国消除贫困奖:中国消除贫困奖的前身为全国十大扶贫状元,由中国扶贫基金会联合人民日报、新华社、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农民日报共同发起主办。
中国消除贫困奖得到了社会各界的重视和支持:习近平总书记接见2015中国消除贫困奖十位获奖者并合影留念;时任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为第二届中国消除贫困奖做出重要批示;时任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为首届、第二届、第三届获奖者颁奖;汪洋副总理为第四届中国消除贫困奖获奖者颁奖;时任联合国秘书长科菲·安南向首届、第二届颁奖大会致贺信,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向第三届颁奖大会致贺信。中国消除贫困奖在国内首倡分类、专业评奖,组织、评选分立,评委会独立评选、记名投票,组委会可否决但不能提名等。经中央批准,于今年举办了2015中国消除贫困奖评选表彰活动,至此,共举办了五届,共715个单位和个人参评,评选表彰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袁隆平先生、张近东先生、曹德旺先生、邓迎香女士、沙吾尔.芒力克、许家印先生等49个单位和个人。
15.饥饿24:我们倡导18-60周岁有条件的人在10月16日世界粮食日和10月17日扶贫日期间24小时(16日12:00—17日12:00)不吃饭。体验饥饿,关注贫困并捐出一天餐费帮助受饥饿困扰儿童。体验者还可以把自己的微信、qq、微博头像都改为“饥饿24”活动图标,分享自己的体验计划、心得体会等,并邀请好友参加体验。
16.儿童发展计划:儿童发展计划是中国扶贫基金会推出的一项推动贫困地区教育发展,促进城乡教育公平的公益项目,旨在通过持续性的关爱和支持,帮助贫困地区的农村小学生改善学习生活条件,提升综合素质能力,助力其全面发展,用持续的关爱陪伴孩子成长。儿童发展计划是中国扶贫基金会针对贫困地区教育现状而推出的一项教育扶贫计划,旨在通过长期、持续性的捐助,为贫困地区农村小学生提供诸如学习及生活条件改善、综合素质能力提升、师资水平提高等方面的支持和帮助,促使贫困地区的农村小学生全面健康的成长。
17.捐一元·献爱心·送营养:捐一元·献爱心·送营养(简称“捐一元”)项目是中国扶贫基金会携手肯德基、必胜客、必胜宅急送和东方既白餐厅等所属的百胜餐饮集团自2008年发起的营养救助项目。项目旨在通过营养加餐与爱心厨房等方式,有效改善贫困地区儿童的营养状况。
最好的产品设计;
最大限度地瞄准贫困弱势人群;
最大限度地提高单位资金的扶贫效益。
接受资金、物资捐赠及技术援助;
开展各种扶贫济困活动,通过各种渠道募集扶贫资金和物资;
资助中国贫困社区进行必要的教育、卫生、环境和文化建设;
扶持贫困家庭和人口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其素质和能力提高;
促进中国贫困地区与经济发达地区及海外的联系、交流与培训;
为关心支持中国扶贫事业的组织、企业和个人的扶贫济困公益活动提供咨询、代管和服务;
按有关规定设立帐户,独立核算,对基金的募集和使用进行管理。
中国扶贫基金会的服务对象是:
直接援助贫困社区的弱势群体;
直接援助贫困社区的公共设施和社区服务;
直接援助为贫困社区中的穷人提供技术性服务的专业人士和组织。
全面预算和公开透明的财务管理
市场化的人力资源管理
合约化的内外部关系管理
流程化的项目管理
可持续的创新管理
未到玉树,先闻陈济沧其名。
中国扶贫基金会负责媒体事务的小姑娘说:“你们到玉树,一定要采访一下陈济沧。3年了,他一直待在玉树扶贫。
陈济沧,湖南常德人,中扶贫基金会员工。他在结婚14天后即奔赴玉树参与灾后重建,其长期奋战在高原地区的义举,一直被他的同事引为美谈。提起陈济沧,青海扶贫局一名官员赞不绝口:“我认识他。地震那年,我跟他在山上住好几个月的板房,一起救灾扶贫,那小伙子干事实在。”一位藏民翘起了大拇指,用半生不熟的汉语说:“陈济沧,够意思。”
有口碑的公益人不少,但像陈济沧这么吃得开的还真不多见。但是,如果你因此对他产生了很高的期待,见面的时候只怕会有些小失望。
8月末,南方正值盛夏,但在高原玉树之上,已经有几分秋凉的味道。这一天,面朝大山的玉树农畜交易市场竣工,这是陈济沧促成的公益项目之一,耗资不菲,建设过程几经周折。据说陈济沧会到场,我满怀期待地在现场东张西望,忽而有人指着一抹快速移动的黄色身影说:“看,那就是。”
陈济沧很忙,当时的他正跑来跑去地干着一个后勤组织人员的活。他身材瘦小,皮肤黝黑,穿着一件黄色运动外套,腰间别着一个喊话用的“小蜜蜂”,毫无“范儿”可言,普通得就像一个路人甲。
陈济沧年近30,但看上去比实际年龄还要小几岁。在被记者截停后,他的娃娃脸上露出了有点羞涩的笑容,自嘲地说了句:“我就是干活的、打杂的。”但是,这自称打杂的人不一会站上了讲台,立马用一种中气十足、慷慨激昂的语调向一众高官汇报市场概况。末了,他还不忘加一句要求:“市场面临着发展问题,我们希望政府继续支持,让老百姓早受益、多收益。”
后来,在一次酒醉后,陈济沧跟人倒苦水说,他操办那场竣工仪式很不容易,提意见的地方官员很多,但真正干活的却没几个,他不得已身兼数职,既当爹又当妈,最后还被某官员数落了一通,说他办事不周。陈济沧气愤地说道:“我在现场忙死忙活的时候,他在办公室里喝茶!”
若论地位、财富,陈济沧在高官、富人扎堆扶贫的玉树里排不上号,但正是这个来自民间的不起眼的年轻人,震后3年常驻玉树,为1.5亿元善款筹划公益项目,并在一场由行政和资本力量主导的公益造城运动中,深层次地思考民间的诉求。
陈济沧时常到结古镇及附近的几个村落调研,他发现,虽然一个现代化的城镇在快速成型,可牧民的生活并没有改变,他们依旧在白天把牛赶到草原吃草,晚上没事就去喝酒、打麻将,没钱就去找朋友们借。政府给灾民重建了基础设施和房子,但这些东西都不能当饭吃,他们没有生产资料、生计来源,最后还是会受穷。政府没来得及关注藏民们的生计,民间可以有什么作为呢?
按专家们的说法,应该引导藏民组建村民合作社,发展集体经济。可是,藏人社区没有合作经商的传统,汉人聚居地流行的做法,在玉树颇有点“水土不服”。这是一个让驻点扶贫的公益人士普遍头疼的问题:你认为好的做法,当地不接受,能怎么办?
幸好,陈济沧是比较愿意开动脑筋的。他在甘达村调查时发现,当问“你们需要什么”时,女人总会让他去问自己的男人,而男人总会让他去问村里的带头大哥。陈济沧就把有威望的村庄精英聚了起来,想着先给大哥们灌输先进理念,再鼓捣他们带领村民一块奔小康。但他很快发现:没那么容易。
巴桑扎西就是一位村庄精英,他在没多少商业气息的藏区依靠虫草生意发家致富,在藏人之中并不多见,可不是一个容易被忽悠的人。面对陈济沧的提议,他客气地提出了反对意见:“之前听说过合作社模式,村里也尝试过,但从没分过红,做的事情也不是我们自己希望做的。”
村庄大佬不会轻信一个外来的毛头小伙。这时,陈济沧充分发扬了湖南人“耐得烦”的传统,三天两头往村里跑,跟藏人们喝酒聊天,称兄道弟。他还不忘反复告诉大佬们:农民合作社是民主选举负责人,由村民自己当家做主,赚了钱就是村民自己的。几次下来,藏人们觉得这汉人小伙的确“够意思”,说的话也有点道理,便依其言成立了合作社,巴桑扎西当选首届理事长。
有了合作社,陈济沧趁热打铁,又把大佬们召集到一起,讨论这村子有什么优势,合作社可以干点什么。捕捉商机,这是商人巴桑扎西擅长的事,他提议:“灾后重建,有很多地方都要修房子,要拉砖、拉水泥、拉沙子,搞个运输队吧!”
组建运输队,这不在扶贫基金会原本的计划中,但陈济沧觉得这想法契合玉树造城发展的需要,也能保障藏民的生计。在他的协调下,中扶贫重新调整了公益项目,拨出了248万元为当地添置了车辆,还投入48万元作为项目的启动资金。
自己的提议得到了大笔资金的支持,巴桑扎西的积极性也上来了,他放弃了自己的虫草生意,开始全力为运输队拉生意。在他的努力下,甘达村的村民当年就拿到了分红。目前,甘达村运输队发展得不错,截至今年3月,已经赚了9万多元。
发生在甘达村的故事,只是陈济沧业绩的其中一起,在玉树周边众多的村庄里,他总是入乡随俗,并很快与当地藏民打成一片,在玉树的3年里,除了运输队,他还折腾了一个蔬菜大棚、一个奶牛基地、一个农贸市场。这几个公益项目,地方政府、出资企业与当地藏民都比较满意。
在藏民看来,陈济沧像是一个圣徒,他从富饶的平原地区而来,却愿意到高原上与牧民同吃同住,他带来了组织方式,带来了资金,甚至从政府处争取来对村民有利的政策,却不图回报。然而,真的是这样吗?
酒是个好东西。要不是有酒,很难想象平日笑容羞涩、言语拘谨的陈济沧会如此彻底地发泄出内心的苦闷与豪情。
那一晚,玉树农畜交易市场竣工了,陈济沧苦心经营的最后一个公益项目也告完成,他迎来了功成身退的时刻。陈济沧的藏人老朋友们,在玉树新城中设宴款待,席间觥筹交错,怀旧情绪浓烈。陈济沧来者不拒,酒到杯干,这时的陈济沧,言语不再拘谨,“说实话,我没想到要在玉树待这么久,但我就是想着,一定得干出个样子来!”
“但是,我亏欠我的家人太多了。”说到这,陈济沧顿了一顿,脸部剧烈抽搐,语音很快变成了哭腔,“那年,我妈初诊得了癌症,我却不在她身边,只得搭飞机赶回去,我在路上不断为她念经。”说着说着,陈济沧痛哭出声,他说,后来母亲的病情出现了转机,但他很快又要赶回玉树工作,未能照顾患病老母,他常常心怀愧疚。
陈济沧说,在玉树的日子里,望着雪山草原,他总会思考一个问题,在这偏远的地方蹲了3年,究竟值不值。他又说,自己在玉树过得很苦,但在某些时刻里,却能触碰到生命的真谛。玉树很偏僻,离得最近的一个大城市是青海省会西宁,但是,途中重山隔阻,开车须10多小时才能跑一趟。“我开车跑了很多回,在盘山公路上,我看到了狼,看到了牦牛、羚羊、秃鹰,看到了草原上无尽的星海。”说这话时,陈济沧语调放慢,眼望远方,仿佛又回到了那个静寂的星夜,“在那一刻,我感受到了生命的厚度,我想明白了,生命不在其长度,而在其厚度,我在玉树这几年,是值的!”
陈济沧这几年的生活是苦逼的,也是精彩的,而让人感叹的是,他将继续这种苦逼而精彩的旅程—从玉树下来后,他又被基金会派往了芦山。
“有企业高薪挖我,我不知道我还会坚持多久,也许有一天,我就不做公益了。”说这话时,酒宴已残,人渐走散,“我也要顾及我的家人,我的生活,但是,我的心里,永远有公益。”
活动内容:2014年10月16日是第34个世界粮食日。10月17日,是经国务院批准,我国确定的首个国家扶贫日。中国扶贫基金会联合相关机构组织发起的“体验饥饿—饥饿24全民公益活动”,倡导18-60岁有条件的人于10月16日20:00—10月17日20:00,切身体验饥饿,以此表达对中国乃至全世界饥饿人群和贫困弱势人群的关注。
活动还倡议,体验者可以邀请三位好友参加体验,若好友不能完成,可以把微博、微信或QQ头像在活动期间改为“饥饿24”活动图标,捐出一天餐费支持爱加餐项目、改善贫困地区儿童营养状况等。
截至16日18时,超过6000万人次(网友)关注体验饥饿公益项目。
网友质疑挨饿助力公益只是一场作秀,多位网友表示不理解为何要举办此类活动。一位新浪微博网友表示,“好像我们不吃饭省下来的钱就能解决贫困问题似的。”并称对方只是借机“炒作”,“体验饥饿不如让吃不上饭的孩子体验一天温饱”。
中国扶贫基金会秘书长刘文奎说,饥饿24小时”是中国扶贫基金会的一个公益尝试,发起该活动的初衷并非为了募款,而是以新的方式让更多的人关注贫困,“有关注就有力量,就有摆脱贫困的办法。
“饥饿24小时”公益项目很有创意,该项目更类似此前的“冰桶挑战”,能让大家通过娱乐的自主体验方式去认识公益和公益项目。(中国社科院社会学所研究员杨团)
关注贫困、扶贫本是一个非常沉重的话题,“饥饿24小时”通过轻巧的方式引发关注,这体现出活动的创意,不该被认为是作秀。(北京大学教授、北大公共传播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师曾志)
“饥饿24小时”活动能够迅速吸引公众,又能通过体验增强认同感,体现出活动的意义和价值。目前国内公众捐款主要以救灾捐赠为主,日常捐赠较少,公益慈善组织还需要多通过各种创新做法,培育公众的慈善意识。(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创新与社会责任研究中心主任邓国胜)
2018年9月10日,荣获第十届“中华慈善奖”。
2019年10月14日,中国扶贫基金会“顶梁柱健康扶贫公益保险项目”入选中网联2019网络扶贫十大案例。
2020年12月25日,入选第三届中国优秀扶贫案例报告会”扶志扶智“优秀案例单位。
2021年4月,被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表彰为“贵州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
2021年5月26日,被国家振新局公示为‘’全国乡村振兴(扶贫)系统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
2021年6月4日,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乡村振兴局授予“全国乡村振兴(扶贫)系统先进集体”称号。
2021年12月,被民政部授予“全国先进社会组织”称号。
2022年11月,被民政部评为5A级基金会。
中国扶贫基金会章程(2005年4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基金会的名称是中国扶贫基金会。英文译名China Foundation for Poverty Alleviation,缩写CFPA。
第二条 本基金会属于公募基金会。本基金会面向公众募捐的地域范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境外。
第三条 本基金会的宗旨是:扶持贫困社区和人口改善生产条件、生活条件、健康条件并提高其素质和能力,实现脱贫致富和持续发展。
第四条 本基金会的原始基金数额为人民币壹仟万元,来源于有关组织与企业捐赠。
第五条 本基金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业务主管单位是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六条 本基金会的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双榆树西里36号南楼四、五层。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七条 本基金会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接受海内外热心支持中国扶贫事业的政府、组织、团体、企业和个人提供的资金、物资捐赠及技术援助;
(二)按照合法、自愿、有效的原则,开展各种扶贫济困活动,通过各种渠道,募集扶贫资金、物资等;
(三)资助中国贫困社区进行必要的教育、卫生、环境和文化建设;
(四)扶持贫困家庭和人口改善其生产条件和生活条件,促进其素质和能力提高,以达脱贫致富之目的;
(五)对遭受自然灾害的地区进行紧急救援,减轻灾民的疾苦,实施灾后重建;
(六)促进中国贫困地区与沿海经济发达地区以及海外的联系、交流与培训,为贫困地区的开发储备人才;
(七)为一切关怀、支持和热心中国扶贫事业的海内外政府、组织、团体、企业和个人开展的消除贫困等公益活动提供优良的咨询、代管和服务等扶贫合作;
(八)积极参与公共事务,自觉承担社会责任,为推进社会公共事务问责制度的建设而努力;
(九)本基金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基金会管理条例》和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设立人民币帐户和外汇帐户,实行独立核算。按照科学、合法、公开的原则对基金的募集和使用进行管理。
第三章 组织机构、负责人
第八条 本基金会由不少于5名,不多于25名理事组成理事会。本基金会理事每届任期为4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九条 理事的资格:
(一)热心于中国扶贫事业的知名人士;
(二)对中国扶贫事业有重要贡献者;
(三)本基金会主要捐助人;
(四)公益扶贫领域的专家学者。
第十条 理事的产生和罢免:
(一)第一届理事由业务主管单位、主要捐赠人、发起人分别提名并共同协商确定。
(二)理事会换届改选时,由业务主管单位、理事会、主要捐赠人共同提名候选人并组织换届领导小组,组织全部候选人共同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
(三)罢免、增补理事应当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四)理事的选举和罢免结果报登记机关备案。
(五)具有近亲属关系的不得在理事会任职。
第十一条 理事的权利和义务
(一)本基金会的选举、被选举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基金会举办的活动的权利;
(三)对基金会工作的批评、监督和建议权;
(四)遵守本基金会章程,维护本基金会的合法权益;
(五)热心和支持本基金会的工作;
(六)向本基金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二条 本基金会的决策机构是理事会。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修改章程;
(二)选举、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
(三)决定重大业务活动计划,包括资金的募集、管理和使用计划;
(四)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审定;
(五)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
(七)决定由秘书长提名的副秘书长和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听取、审议秘书长的工作报告,检查秘书长的工作;
(九)决定基金会的分立、合并或终止;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三条 理事会每年召开2次会议。理事会会议由理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特殊情况下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有1/3以上理事提议,必须召开理事会会议。如理事长不能召集,可由提议理事推选召集人。召开理事会会议,理事长或召集人须提前5日通知全体理事、监事。理事会会议闭会期间,由理事长、副理事长及秘书长组成常务理事会,在理事会决议原则框架范围内代行理事会职权,确有重大事项需要决策又难以及时召开理事会的,召开常务理事会先行决策,再于理事会认可。 理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理事会决议须经出席理事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下列重要事项的决议,须经出席理事表决,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一)章程的修改;
(二)选举或者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
(三)章程规定的重大募捐、投资活动;
(四)基金会的分立、合并。
第十四条 理事会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形成决议的,应当当场制作会议纪要,并由出席理事审阅、签名。理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规定,致使基金会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理事应承担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反对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理事可免除责任。
第十五条 本基金会设监事2至5人。监事任期与理事任期相同,期满可以连任。
第十六条 理事、理事的近亲属和基金会财会人员不得任监事。
第十七条 监事的产生和罢免:
(一)监事由主要捐赠人、业务主管单位分别选派;
(二)登记管理机关根据工作需要选派;
(三)监事的变更依照其产生程序。
第十八条 监事的权利和义务:
监事依照章程规定的程序检查基金会财务和会计资料,监督理事会遵守法律和章程的情况。监事列席理事会会议,有权向理事会提出质询和建议,并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以及税务、会计主管部门反映情况。监事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会章程,忠实履行职责。
第十九条 在基金会领取报酬的理事不得超过理事总人数的1/3。监事和未在基金会担任专职工作的理事不得从基金会获取报酬。
第二十条基金会理事遇有个人利益与基金会利益关联时,不得参与相关事宜的决策;基金会理事、监事及其近亲属不得与基金会有任何交易行为。
第二十一条 理事会设理事长、副理事长和秘书长,从理事中选举产生。
第二十二条 本基金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基金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二)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三)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担任本基金会的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
(一)属于现职国家工作人员的;
(二)因犯罪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刑期执行完毕之日起未逾5年的;
(三)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正在执行期间或者曾经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
(四)曾在因违法被撤销登记的基金会担任理事长、副理事长或者秘书长,且对该基金会的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基金会被撤销之日起未逾5年的。
第二十四条 担任本基金会理事长、副理事长或者秘书长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以及外国人,每年在中国内地居留时间不得少于3个月。
第二十五条 本基金会的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每届任期4年,连任不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超届连任的,须经理事会特殊程序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六条 本基金会理事长为基金会法定代表人。本基金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 本基金会法定代表人应当由中国内地居民担任。本基金会法定代表人在任期间,基金会发生违反《基金会管理条例》和本章程的行为,法定代表人应当承担相关责任。因法定代表人失职,导致基金会发生违法行为或基金会财产损失的,法定代表人应当承担个人责任。
第二十七条 本基金会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
(二)检查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基金会签署重要文件。
本基金会副理事长、秘书长在理事长领导下开展工作,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理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基金会年度公益活动计划;
(三)拟订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计划;
(四)拟订基金会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报理事会审批;
(五)协调各机构开展工作;
(六)提议聘任或解聘副秘书长以及财务负责人,由理事会决定;
(七)提议聘任或解聘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由理事会决定;
(八)决定各机构专职工作人员聘用;
(九)章程和理事会赋予的其他职权。
第四章 财产的管理和使用
第二十八条 本基金会为公募基金会,本基金会的收入来源于:
(一)组织募捐的收入;
(二)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自愿捐赠;
(三)投资收益;
(四)其他合法收入等。
第二十九条 本基金会组织募捐、接受捐赠,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符合章程规定的宗旨和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
第三十条 本基金会组织募捐时,应当向社会公布募得资金后拟开展的公益活动和资金的详细使用计划。重大募捐活动应当报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备案。本基金会组织募捐,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摊派及变相摊派。
第三十一条 本基金会的财产及其他收入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挪用。
第三十二条 本基金会根据章程规定的宗旨和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使用财产;捐赠协议明确了具体使用方式的捐赠,根据捐赠协议的约定使用。接受捐赠的物资无法用于符合本基金会宗旨的用途时,基金会可以依法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收入用于捐赠目的。
第三十三条 本基金会财产主要用于:
(一)实施本基金会章程规定的公益事业捐赠支出;
(二)公益资助项目的管理费用支出;
(三)本基金会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
第三十四条 本基金会的重大募捐、投资活动是指:
(一)面向社会公众的募捐活动;
(二)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实施规模较大的募捐活动;
(三)金额在200万元以上的投资活动。
第三十五条 本基金会按照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则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
第三十六条 本基金会每年用于从事章程规定的公益事业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总收入的70%。本基金会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不超过当年总支出的10%。
第三十七条 本基金会开展公益资助项目,应当向社会公开所开展的公益资助项目种类以及申请、评审程序。
第三十八条 捐赠人有权向本基金会查询捐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于捐赠人的查询,基金会应当及时如实答复。本基金会违反捐赠协议使用捐赠财产的,捐赠人有权要求基金会遵守捐赠协议或者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捐赠行为、解除捐赠协议。
第三十九条 本基金会可以与受助人签订协议,约定资助方式、资助数额以及资金用途和使用方式。本基金会有权对资助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受助人未按协议约定使用资助或者有其他违反协议情形的,本基金会有权解除资助协议。
第四十条 本基金会应当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本基金会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第四十一条 本基金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出纳。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四十二条 本基金会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业务及会计年度,每年3月31日前,理事会对下列事项进行审定:
(一)上年度业务报告及经费收支决算;
(二)本年度业务计划及经费收支预算;
(三)财产清册。
第四十三条 本基金会进行年检、换届、更换法定代表人以及清算,应当进行财务审计。
第四十四条 本基金会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年度检查。
第四十五条 本基金会通过登记管理机关的年度检查后,将年度工作报告在登记管理机关指定的媒体上公布,接受社会公众的查询、监督。
第五章 终止和剩余财产处理
第四十六条 本基金会有以下情形之一,应当终止:
(一)完成章程规定的宗旨的;
(二)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从事公益活动的;
(三)基金会发生分立、合并的;
(四)自行解散。
第四十七条 本基金会终止,应在理事会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第四十八条 本基金会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在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本基金会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在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九条 本基金会注销后的剩余财产,应当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通过以下方式用于公益目的:继续履行已经签定的对贫困地区及贫困人口进行资助项目的合同。无法按照上述方式处理的,由登记管理机关组织捐赠给与本基金会性质、宗旨相同的社会公益组织,并向社会公告。
第六章 章程修改
第五十条 本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一条 本章程经2005年4月4日理事会表决通过。
第五十二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理事会。
第五十三条 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