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境的贫寒使得霍瑞思·曼从小就懂得自立的重要性。他10岁至20岁的时间里,霍瑞思·曼所受到的正规教育的时间相当有限。不过,霍瑞思·曼利用富兰克林镇的图书馆勤奋自修,在20岁时被录取到了布朗大学,并与三年后以最优秀的班级成绩从布朗大学毕业。毕业后,霍瑞思·曼曾在不同的地方学习法律。
1827年,被选入马萨诸塞州的州立法机构任职。在州立法机构任职期间,霍瑞思·曼积极推行公共教育制度,并支持立法以控制社会中的赌博等不良行为。霍瑞思·曼还通过个人的努力于马萨诸塞州伍斯特建立了一个精神疗养院,并支持基础设施的建设工程。
1837年,被任命为马萨诸塞州教育局的秘书。从此,霍瑞思·曼将自己的绝大部分精力都投入到了教育事业中来。霍瑞思·曼为教育事业投入了许多的心血,经常将一些教师们召集在一起讨论教育事务,并发表了许多支持公共教育的演讲。他还曾到马萨诸塞州的许多所学校参观,并公布了一些学校的年度报告,获得了广泛的关注。
1838年,创立了《公立学校周刊》。在此杂志中有相当一些内容是有关公立学校的不足之处的,并提出了六点有关公共教育的原则。
1843年,前往欧洲拜访一些学校,并在返回美国后出版了一份有关他欧洲之行的报告。在欧洲的那段时间里,普鲁士的教育系统给他带来了较多的启示。
1848年,以辉格党党员身份被选入美国国会众议院。在众议院的一个演讲中,他公开表达了对于奴隶制的反对。在另外一封信中,霍瑞思·曼写道:“我认为(世界上)没有比奴隶制更为邪恶的事物。不论美国南部发动叛乱与否,我都会给威尔莫特但书投支持票。”
1852年,支持在马萨诸塞州采用普鲁士的教育系统。不久后,纽约州州长在12所学校开始试用同样的教育系统,以响应霍瑞思·曼提倡的教育改革。
1859年8月2日,在俄亥俄州耶洛斯普林斯去世。
(1)公立学校不应该再继续无知;
(2)公立学校应该由一些有意愿的公共机构来支付费用、管理和维护;
(3)由来自不同种族文化背景的学生们组成的学校能提供最好的公立教育;
(4)公立教育必须是非歧视性的;
(5)自由社会的精神、方式与纪律应渗透在公共教育之中;
(6)教学过程应该由能够胜任的职业教师参与。
霍瑞思·曼希望通过将来自不同背景的孩子们集合在一起,为孩子们提供共同的教育。他相信公共教育能够给予有困难的家庭的孩子们更多教育机会,并使得社会更公平。霍瑞思·曼还相信公立学校的意义不仅在于传授孩子们更多学识,更在于帮助孩子们树立价值观和道德观,成为更遵守规矩更具备责任感的公民。此外,贺拉斯·曼还积极推动师范学校的建立,并将师范学校的主要对象定为妇女。这给予了当时在工作环境中作用有限的妇女许多的机遇。
霍瑞思·曼提倡的不分派系的教育原则在当时得到了许多批评与抨击。不过尽管如此,他仍然为马萨诸塞州公共教育的萌芽起到了巨大的直接推动作用,进而间接促使美国其他州的教育改革发展。因为霍瑞思·曼对于美国公共教育发展的先驱性作用,他时常被誉为“美国公共教育之父”。
1.唯独教育才能把我们领向至高无上,无穷无尽的快乐境界。
2.给我以权利,我要把书本散布在地球上,正如农夫把麦子撒播在耕过的土地上一样。
3.没有知识的人民不仅是,而肯定是贫困的人民。
4.教育必须是普及的。……对真正的知识的每一点增加,就是对人类力量的增加;当一位哲学家发现一个新的真理时,无数的真理则可能在人民中间繁殖。整个大地必须让知识的大河流过。
5.好的书籍对年轻人心理的作用,犹如温暖的太阳和使人清新的春雨对在冬天的森林里埋着的种子的作用一样。
6.一个学校图书馆将是使儿童对他们的学习感兴趣的一个最有价值的辅助者。
7.没有师范学校,公立学校将决不会繁荣。需要补充足够的有能力的教师,但没有师范学校,正如我们希望穿外衣但没有裁缝,希望戴帽子但没有制帽子的人,希望戴手表但没有制造钟表的人,希望住房子但没有木匠或泥瓦工。
8.只有当你们为人类赢得一些胜利时,在死的时候才不会感到惭愧。
9.在一个共和国里,愚昧无知是一种犯罪。
1850年《A Few Thoughts for a Young Man》
1851年《Slavery: Letters and Speeches》
1853年《Powers and Duties of Wom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