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3年8月,温州职业技术学院现有高教园区校区、鹿城校区、瓯海校区、瑞安校区、永嘉校区等五个校区,校园总占地超1300亩,全日制在校生12000余人。设有智能制造学院、设计学院、人工智能学院、建筑工程学院、数字经贸学院、鹿城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瑞安学院、永嘉学院、公共基础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等10个二级学院。
学校建成6个实力雄厚的专业群,40个招生专业覆盖了浙南地区主要支柱产业和特色行业,其中中国特色高水平专业群2个、国家示范性专业等国家级专业26个、省级优势和特色专业24个,荣获国家教学成果奖一、二等奖6项,主持国家教学资源库2个,国家级实训基地6个,国家精品课程11门,国家级教材40余本,国家1 X证书制度试点41个。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称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
二、院校国标码
10864
三、校址
高教园区校区:温州茶山高教园区(温州大学城)
鹿城校区: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737号
瓯海校区:温州市瓯海时尚智造小镇温州设计学院
瑞安校区:温州市瑞安市飞云街道
永嘉校区:温州市永嘉县三江街道
四、层次
□本科 ☑ 专科
五、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 □ 中外合作办学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六、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温州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印鉴的全国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毕业证书。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业修满符合条件者,同时获得意大利米兰ACME美术学院服装设计专业结业证书和学分证明。虚拟现实技术应用(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业修满符合条件者,同时获得马来西亚亚太科技大学写实性证书和学分证明。
七、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学校成立招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执行相关的招生政策和规则,研究确定学校招生录取原则和具体办法。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纪检室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八、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学校根据招生计划主管部门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九、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
无预留计划
十、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
学校外语公共课为英语,专业录取不限制外语语种。
十一、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对考生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学校按规定进行体格复查和招生条件等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我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二、录取规则
(一)学校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二)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三)学校在浙江省及全国其他公布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省(市、自治区)的招生录取中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执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择优录取。
(四)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在具体执行中确需进行招生计划调整的,学校向计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五)对实行院校平行志愿投档的进档考生,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分。如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且体检合格者,将由学校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
(六)对实行“专业(类) 学校”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市、自治区),学校普通类专业招生实行专业(类)平行志愿,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并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相关规定,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对未完成计划的专业进行征求志愿录取。
(七)对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市、自治区),学校普通类专业招生实行专业组平行志愿,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组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组选考科目要求,并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进档考生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分。如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且体检合格者,将由学校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专业调剂只能在考生被投档的专业组内进行。
十三、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工科类6600-7590元/学年,艺术类9000元/学年,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20000元/学年,虚拟现实技术应用(中外合作办学)20000元/学年,其他专业6000-6900元/学年。
住宿费标准
960-1600元/学年
十四、资助政策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和困难学生资助制度。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企业助学基金、绿色通道入学等资助政策。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学校纪检室申诉举报电话:(0577)86680069,86680328。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https://zs.wzvtc.cn/
招生热线:(0577)86680020,86680085
招生咨询QQ:2978673117,QQ群:627549389
招生咨询微信:wzyzsb86680020
十七、其他须知
(一)部分轨道交通类用人单位对相关岗位从业人员基本有“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无色弱或色盲”的要求,望考生慎重对照用人单位要求填报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
(二)被录取的新生,须凭学校签发的录取通知书到考生毕业中学(或考生所在地的考试招生机构)领取考生档案,并在报到时将该档案交至学校。
(三)被录取的新生,必须按录取通知书的规定,按期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两周(以实际报到日为准)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四)按照《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学生入学后符合条件的可申请转专业。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学校牵头成立的长三角高职院校应用技术协同创新联盟列入教育领域长三角公共服务重大平台,入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位列2021年中国高职院校改革活力指数科技创新榜第一名。设有国家、省、市、校四级研发平台57个,其中获批国家协同创新中心等省级以上研发机构7家;校企共建省级企业研究院(中心)28家,企业研发中心153家,以第一完成单位获浙江省科技进步一等奖。连续四年蝉联全国高职院校发明专利授权数量排行榜第一,科技成果转让数居全国所有高校第61位(含普通本科高校),每年为企业解决难题600余项,近五年科研等社会服务总经费超2亿元。
校训:厚德长技,励学敦行
“厚德”取自《易经》:“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要求师生具有宽厚的品德和胸怀,能包举万物。
“长技”取自《海国图志》:“师夷之长技以制夷”。要求师生掌握精湛的技术、技能。
“励学”取自《全唐文》:“居能慎独,动不违仁,析理究其精微,励学探於奥旨”。勉励师生发奋学习,刻苦钻研。
“敦行”取自《礼记》:“博闻强识而让,敦善行而不怠,谓之君子”。敦促师生积极行动,勇于实践。
“厚德长技”体现的是学校办学所追求的目标,“励学敦行”强调的是实现目标的途径与手段。
学校以“一带一路”为重点的合作办学国际可交流。积极引进境外优质教育资源,连续两次被评为浙江省示范性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入选首批教育部中德SGAVE项目试点院校。实施“中企走出去温职伴随计划”,柬埔寨温州职业技术学院亚龙丝路学院荣获浙江省首批“一带一路‘丝路学院’”。牵头成立中国-柬埔寨职业教育合作联盟、柬埔寨研究中心、柬埔寨师资培训中心,负责“中国-东盟职业教育联合会”柬埔寨-缅甸国别工作组。扩大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合作,设立意大利培训中心、南非培训中心,年均培训超万人日,年均输出标准十余个。开展来华留学生培养,成立海外人才联络站,服务海外中企和温州人才引进。学校荣获WFCP世界职教卓越奖“建筑”金奖和“网络和数据安全”银奖、中美“百千万计划”、中国-东盟特色项目等荣誉。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的前身分别是温州业余科技大学(1979年)、温州商业学校(1978年)、温州经济学校(1979年)、温州机械工业学校(1965年)。
1999年,温州业余科技大学、温州商业学校、温州经济学校、温州机械工业学校合并升格为温州职业技术学院。
2001年,温州广播电视大学并入温州职业技术学院。
2010年7月,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成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2017年,确定为省重点建设高职院校。
2019年7月,被教育部认定为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12月,被教育部、财政部列入第三类高水平学校建设单位(C档)。
2021年1月,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永嘉学院成立。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7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