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印度文明最早在印度河流域兴起,它是人类最古老的文明之一。后被雅利安人入侵建立了恒河流域文明。古印度人建立了严密的社会等级制度,创作了精美的绘画和雕塑。这块古老的土地还是世界三大宗教之一的佛教的诞生地。
古印度是人类文明的发源地之一,古印度文明以其异常丰富、玄奥和神奇深深地吸引着世人,对亚洲诸国包括中国产生过深远的影响。古代印度在文学、哲学和自然科学等方面对人类文明作出了独创性的贡献。最显著的特征是其宗教性。
古印度文明细分两部分来看:一是印度河流域产生的文明,另一就是恒河流域产生的文明。我们所说的古印度文明消失指的是印度河流域的文明消失,而恒河流域的文明则未消亡。印度的远古文明直到1922年才被发现。由于它的遗址首先在印度哈拉巴地区发掘出来,所以通常称古印度文明为“哈拉巴文化”;又由于它主要集中在印度河流域,所以也称为“印度河流域文明”。
印度河流域的文明产生时间约为公元前3100年,由达罗毗荼人(或叫哈拉巴人)组建城邦,发展社会生产。然而好景不长,公元前1750年左右外族入侵,印度河城邦消失,文明随之消亡。狭义的古印度文明指的是印度河文明。
恒河文化昌盛于公元前1800~前600年间,为印度著名的吠陀时代。吠陀时代分前期和后期,前期即梨俱吠陀时期,约在公元前1800~前1000年;后期约在公元前1000~前600年。前期经典很少提到家庭,社会仍具部落性质;后期部落社会分解为4个瓦尔纳的社会。4个瓦尔纳中首陀罗为最低层,吠舍为中层,刹帝利和婆罗门为上层。
(公元前600~公元800)古代印度的历史特征在于瓦尔纳制的确立及其向种姓制度的转化,部落社会的同化及其向国家的转化,授地制的兴起及其向封建制的转化,佛教由盛而衰,以及新婆罗门教的兴起及其向印度教的转化。佛陀时期(前6~前2世纪)从吠陀时代末期(前600)到摩揭陀国孔雀王朝的400多年的佛陀时期,是继印古印度金币度河文化城市繁荣之后的第二次城市繁荣时期。在这时期里,释迦牟尼创立了佛教,大雄创立了耆那教。据佛教文献记载,公元前6世纪初,印度有16个国家。其中主要的有摩揭陀、迦尸、只萨罗、跋只、俱卢、般遮罗和犍陀罗等。在这个时期的大国里,瓦尔纳的等级制取代了部落制。国君和武士成为刹帝利,祭司和教师成为婆罗门,农户和纳税者成为吠舍,服务于以上3个等级的劳动者则成为首陀罗。孔雀王朝时期(前322~前185)摩揭陀王国孔雀王朝的奠基人是与佛陀同时的频毗婆罗。在孔雀王朝中,唯有国王有权拥有常备军和接受贡奉。国王权力标志着刹帝利对婆罗门长期斗争的胜利,但婆罗门在孔雀王朝仍然拥有大权。在阿育王统治期间,印度古代奴隶制君主专制的集权统治达到顶峰。为了扩大他的王国,阿育王征战了11年,但战争的血腥与残酷使他悔悟了。后来阿育王皈依了佛教,并在佛教和平教义的基础上建立了新法。阿育王在国内修筑道路,扩大灌溉工程,发展国家的经济,使国家繁荣和兴盛起来。
(公元前200~公元200)孔雀王朝灭亡以后,西北印度不断有外族入侵。先是中亚的巴克特里亚——希腊人在公元前2世纪初入侵印度次大陆的西北部。接着又有安息人、塞种人、大月氏人的入侵。其中最重要的是贵霜帝国在印度的统治。在丘就却建国后,国势日强,侵入印度,灭大夏在印度的残部。在阎膏珍、迦腻色伽统治时期,继续入侵印度,从印度西部到恒河流域中部均归入贵霜帝国的版图。在迦腻色伽的支持与庇护下,大乘佛教在印度兴起。小乘佛教流行于锡兰、缅甸等地。萨塔瓦哈纳时期(公元前100~公元200)萨塔瓦哈纳王国300年的历史使德干文化与北方文化互相结合。那里的国王最早把土地授予婆罗门,并且对部落地区实行军事统治。
4世纪初,贵霜帝国衰落,笈多王朝(320-540)兴起,建都华氏城,该王朝取代贵霜帝国,逐渐统一了以恒河流域为中心的北印度地区。到超日王(380-415)时,国势强盛,疆域扩大,经济繁荣,文化昌盛,首都是华氏城。该王朝同国外有密切的经济和文化教育往来。
5世纪中叶,哑哒人自中亚侵入印度。6世纪初,哑哒人占领印度北部和中部大部分地区。528年,北印度各王公的联军打败哑哒人。但笈多国家经哑哒人打击后,内部各小邦纷纷独立,陷入分裂混战之中。570年,笈多王朝的统治结束。
戒日帝国是从笈多分裂后的一个小邦中发展起来的。7世纪初,戒日帝国(606-647)兴起,哑哒人被逐,戒日王统一了北印度,建都曲女城。其疆域东到孟加拉湾,西迄旁庶普的几乎整个北印度。戒日王统治时正值玄奘访印,他对玄奘给予很好的礼遇。
戒日王死后,帝国陷入分裂。8世纪时,拉齐普特人统治的各小国割据称雄,拉齐普特人是土著王公贵族后裔,军事种姓(另一说是外族人,北大学者马克尧认为,拉齐普特人最初是一支名叫古吉罗人的游牧部落,后与当地贵族融合,因而该民族的源流是多种多样的),由于他们勇武好战,彼此削弱,失去了对外防御能力。8-10世纪,印度有三个大国互相争霸。
该王朝是中亚阿富汗境内兴起的突厥人,信奉伊斯兰教。1001-1026年,该王朝的苏丹马穆德(999-1030年)先后共17次侵入北印度(另一说是15次),使其遭受严重破坏。马茂德的远征以掠夺财物为目的,未在印度建立其统治,他死后,其国家很快就瓦解了。旁遮普并入伽色尼王朝。阿富汗的突厥人入侵北印度时,印度南部在10-12世纪时兴起一个朱罗王国,该王国曾远征锡兰,并与阿拉伯有频繁的贸易往来。12世纪末陷入分裂。
12世纪时,阿富汗的古尔王朝(1152-1206年)从1175年开始不断入侵印度。1206年,古尔王朝的苏丹穆罕默德遇刺身死,其国家分裂。而统治印度的总督(穆罕默德的一位部将,名叫顾特布-乌德-丁·艾贝克)以德里为中心独立为苏丹,故称德里苏丹国家,北印度从此开始了德里苏丹王朝。期间经历了五个王朝。
印度自古就有外族不断从西北山口侵入,这些外族侵入后大都与当地居民融合或同化。但阿富汗的突厥人与以往大为不同,他们是在伊斯兰教“圣战”的旗帜下进来的,他们不但没有被当地的文化同化,而是不断扩大自己的影响。当然,印度教的传统力量也根深蒂固。总之,印度最大的特点是多分裂少统一,以及多种宗教长期并存。
莫卧尔帝国的创立者是帖木儿的后裔巴布尔,故自称蒙古人。1526年4月,巴布尔率2万多大军进攻德里苏丹国,德里国的苏丹亲率4万多大军迎战,巴布尔取得战争的胜利,苏丹战死。巴布尔在印度建立起莫卧儿帝国(1526-1858)。1529年,巴布尔统一了北印度。到阿克巴(1556-1605)即位后,莫卧儿帝国进入鼎盛时代。帝国的疆域空前扩大,超过了历史上其他王朝。北方包括阿富汗和克什米尔。
以农为主,莫卧尔帝国阿克巴统治时,工商业比较发达。
德里苏丹国之前的各个阶段,国家政体都是中央集权制,上古时期的共和制小邦到笈多帝国时已不存在。南印度的朱罗王国有较完备的行政制度和税收机关,各行政区还存在人民会议。
德里苏丹国时,苏丹集政权、军权和神权于一身,他是国家首脑和伊斯兰教教长,也是国家武装的最高统帅,是君权和神权二位一体。苏丹在名义上仍奉阿拉伯哈里发为宗主,继位后要得到哈里发的封号,发行的货币要铸上哈里发的名字,但实际上完全独立,不受节制。苏丹有一支以骑兵为骨干的庞大常备军。中央设部,各部有大臣,大臣之上为首席大臣,称维齐尔(宰相),辅佐苏丹。全国设23个行省,苏丹任命总督统治各省。公社仍为基层政权组织,村长大多由印度教徒担任。上层人物都是伊斯兰教教徒,出身于突厥人、阿富汗人和波斯人的军事贵族家族,政府和军队中的高级职务均由他们充任。印度教的封建主只能做低级官吏。
莫卧尔时的文武百官实行统一的军衔制度,竟多达33个级别。
笈多王朝统治下的印度,农村公社仍然是社会的基层组织,但奴隶制已走到尽头,出现了早期封建关系的萌芽。笈多王朝的国王无条件地将土地、民户和耕牛封赠给官僚、贵族、僧侣和寺院,并发给铜牌赐地证书,受封者成为封建主,而被封赐给贵族和寺院的民户,则成了封建依附农民,他们必须向封建主交纳租税并服劳役。此外,自由农民耕种公社土地,也要交纳一种称为“巴伽”的田赋。
戒日帝国时期,封建制度得到进一步发展,并最后确立。戒日帝国的土地原则上仍属国王所有,称为“王田”。国王有权处理王田。据玄奘《大唐西域记》所载,王田分四种:一为帝国占有地;二为官僚占有地(禄田,食邑);三为婆罗门(硕学高才者)占有地;四为寺庙占有地(福田)。戒日王对教俗地主的布施和封赐,是将土地连同农民一起封赐的。教俗地主的土地均由村社农民耕种,农民不仅被束缚在土地上,而且随着土地占有权的转移而转换主人。农民要向领主交纳收获物的1/6,还要交“费用”(货币)和服劳役。农民还得通过村社向国家缴纳捐税。村社组织依然保留,并保留着公共土地,公社首领和公社会议的权力还比较大,有自治特点,由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有的村社仍以大家庭为单位,并保留着定期重分土地的习惯。戒日王对教俗地主布施或封赐的土地,其数量很大,多者可达百邑(一邑相当于一个村社,200户农民),如那烂陀寺就拥有土地200邑,依附农民多达4万人。教俗大土地所有者对其领地具有世袭权或自由支配权。封建主还握有领地上的行政、司法权,他们可以任意处置农民。因此,戒日王时代,印度的封地、赐地已脱离政府的管辖而具有独立性。戒日王死后,大封建主纷纷割据称雄。从7世纪起到12世纪末,北印度出现了许多“拉其普特人”的小王国。
德里苏丹视全国土地为自己的财产,他将大部土地以军事采邑(“伊克塔”)和寺田(“伊纳姆”)的形式封赐给军事贵族、官吏和清真寺。领有采邑的人称“伊克塔尔”或穆克提,他们必须服兵役,为苏丹提供一定数量的雇佣军。14世纪以后,苏丹允许伊克塔成为世袭领地,伊克塔尔得到免税特权。此外还有印度教的封建王公和土著酋长也拥有世袭领地,也享有豁免田赋的特权。世袭领地的所有者称“柴明达尔”(“土地持有者”之意)。苏丹国歧视和迫害非伊斯兰教的印度人,向他们征收人头税和其他苛捐杂税,土地税是其产量的1/3—1/2的。国家实行包税制,商人利用包税特权任意勒索农民。因此,苏丹国的阶级矛盾、民族矛盾和宗教矛盾错综复杂地交织在一起,斗争十分尖锐。特别是伊斯兰教和印度教的矛盾以及民族矛盾比较尖锐,长期的对立给印度造成不良后果。而印度人民反抗苏丹政权的斗争则从未间断。在人民起义的打击下,苏丹政权日益削弱,地方总督势力强大,脱离中央,割据称雄,这给外族的入侵铺平了道路。
莫卧尔帝国承袭了德里苏丹地封建土地制度。一部分由政府租给农民,派官吏直接征税;大部分以采邑(札吉尔)形式分给军事贵族,伊斯兰大教长和清真寺也得到封赐。采邑是有条件的封地,领有者(札吉尔达尔)无世袭权力,大小采邑无等级关系,农民与采邑主也不存在西欧式的依附关系;还有一部分是印度土邦君主和部落酋长的世袭领地,领有者称柴明达尔,大多在边远山区,对农民有行政权和司法权,处于半独立状态。17世纪时,采邑和柴明达尔的差别逐渐消失。
阿克巴在征服南亚次大陆的战争告一段落后,为了加强帝国的统治,进行了一系列改革。
首先是加强中央集权统治。阿克巴集行政、军事、司法和宗教大权于一身。他是帝国最高首脑、最高统帅、最高法官和伊斯兰教最高教长。中央下设财政、军事、司法、宗教和监察等部门,各部门的大臣直接对皇帝负责。全国分为21省,派总督统治。文武百官如前所述,实行军衔制和等级制,共分33级,称“曼沙布达尔制”(另一说是66级,最高为万夫长,最低为十夫长),按级授予采邑。
其次是加强财政和税制的管理。丈量全国土地,测定土地单位面积产量,据此规定税额。赋税分实物税(1/3)和货币税,取消包税制,租税一律由中央派官员征收,既增加了政府的收入,又限制了官商的勒索。
为了巩固统治,调和宗教和民族矛盾,改变传统的歧视土著人的政策。1563年,下令取消印度教徒的朝圣税和人头税。对印度教封建主改用怀柔政策,提拔他们,授予高官。如1582年,在212名高级军政官员中穆斯林占40%,印度教徒占21%。还委任许多拉其普特酋长任帝国的军事长官。对印度教徒实行较宽容的宗教政策,允许信教自由,原先被迫改信伊斯兰教的人可以恢复原来的教籍。但他的宗教政策引起伊斯兰教贵族的激烈反对,1580年,发生贵族大叛乱,阿克巴亲率大军平定了叛乱。阿克巴还综合各种宗教的教义,创立一种“神圣宗教”,自任教长,主张伊斯兰教和印度教和平共处。他打算以此统一各种宗教,消除彼此的分歧和矛盾。但他创立的新宗教只在宫廷有少数贵族信徒,未能发扬。不过,这种宽容宗教政策有利于减轻社会矛盾,巩固帝国的统治。
废除印度社会许多陈规陋习,如寡妇殉夫、童婚、杀婴、神灵裁判、奴役战俘等等。此外还创办学校,让女子受教育等。
此外,阿克巴也关注发展农业和水利灌溉外,特别重视发展商业;统一货币和度量衡,扩大商业交通网,在全国范围内修筑公路,此外还创办学校,让女子受教育等。1585年以后,阿克巴又进行了新的扩张,扩大了帝国的版图。
阿克巴死后(1605年),统治阶级愈来愈腐败,他们大兴土木,穷奢极欲。为了充实国库,又恢复包税制;对外发动对南印度的扩张战争,战费激增,人民群众再度陷于苦难的生活之中;随着采邑变为世袭领地,地方封建主独立性加强,各地总督纷纷割据称雄,中央权力削弱。从1498年达·伽马到达卡利库特时起,葡萄牙、荷兰、英国、法国等殖民主义者相继侵入印度,进行残暴的殖民掠夺。人民群众在国内外反动势力压迫下纷纷举行起义。莫卧儿帝国逐渐衰落。
笈多王朝时,印度的佛教是十分普及的信仰。到戒日王时,佛教开始衰落,戒日王虽敬重玄奘,为他举行盛大法会,但戒日王本人却是一个湿婆教徒。佛教的命运和基督教一样,在它的故乡虽然衰落,却向世界其他地区广泛传播,成为一个国际性宗教。
戒日帝国时,随着封建制度的形成,婆罗门教和佛教不适应日益发展的新形势的需要。4世纪前后,由婆罗门教吸收佛教、耆那教等教义和民间信仰,逐渐形成新婆罗门教。8世纪经商羯罗改革,形成新型印度教。主要经典有《吠陀》、《奥义书》、《往世书》、《摩诃婆罗多》、《罗摩衍那》等,教义与婆罗门教类同。主神有互相关联而各具一相的三相神,即婆罗摩、毗湿奴、湿婆三大主神。婆罗摩(大梵天)是创造世界之神,毗湿奴(遍入天)是赐福神,主管维持世界,湿婆(大自在天)是毁灭神,主管破坏世界,也是苦行神和舞蹈神。
印度教教派繁多,主要有毗湿奴派、湿婆派和性力派三大派。
毗湿奴教派形成于12世纪中叶,实行苦行和素食等禁欲主义。传说它躺在海中一条千头巨蛇身上,坐骑为金翅鸟,妻子为吉祥天女,有许多化身,其中之一是《罗摩衍那》中的主人罗摩,在猴王的帮助下救出自己的妻子。它还曾化身为巨鱼,在淹没世界的洪水中救出人类始祖摩奴及其生物,这是印度的洪水故事。
湿婆派流行于南印度,传说湿婆有3只眼,4只手,分执三股叉与战斧等武器。它在焚烧死者的场地跳舞,在雪山中修苦行。因毁灭有再生意义,所以它是毁灭神和生殖的象征。它的妻子是雪山女神。该派否认婆罗门特权,教派多,有崇拜男性生殖器的林伽派、有视牛为神圣的教义派等。
性力派崇拜湿婆之妻等女性神祇,其仪式有牺牲、轮座(男妇杂交)等怪俗。马克思说:“这个宗教既是纵欲享乐的宗教,又是自我折磨的禁欲主义的宗教;既是林伽崇拜的宗教,又是札格纳特的宗教;既是和尚的宗教,又是舞女的宗教。”(《马恩选集》2卷第62-63页),总之是一种奇特的宗教。
从德里苏丹开始,伊斯兰教取得支配地位,对印度教采取歧视和迫害政策。莫卧尔帝国也以伊斯兰教为国教。但采取宽容政策,允许印度教等信仰自由。
锡克教16世纪创立,“锡克”一词意为“门徒”,此教主张信徒在神的面前一律平等,反对种姓制度。
种姓戒日帝国时,种姓制度有了很大变化,婆罗门和刹帝利基本没有变化,但吠舍分化,只剩下少数富有的商贾。首陀罗地位有所上升,与破产的大量的吠舍逐渐构成新型的首陀罗种姓——依附农。这样,名称未变,内容有了变化,前三个等级是封建主,后一个是依附农阶级。
自然科学主要是天文学和数学,详见教材。
人文科学主要是文学和建筑艺术,详见教材。这里对语言和史学略作补充。
笈多王朝时期,有《超日王传》和《戒日王传》,这些价值不大的文学作品用梵文写成的,可作为重要史料。
德里苏丹时期,方言文学兴起,梵文渐不流行。此时,印地语和穆斯林使用的波斯语混合为乌尔都语,也出现一些用波斯文写的历史著作,例如,明哈-乌德-丁写的《那西尔通史》,沙姆斯-伊-西拉其·阿费富写的《菲鲁兹王史记》,雅赫雅·宾·阿马德写的《穆巴拉克王史记》等。
莫卧尔帝国时,一位名叫图西尔·达斯的人用印地语改写了史诗《罗摩衍那》,有利于梵文古典作品的保留与传播。历史著作有巴布尔写的《自传》,用突厥文写成。由阿卜杜拉欣大汗译为波斯文。此外还有巴道尼写的《历史选集》,尼查姆-乌德-丁写的《阿克巴通史》,都用波斯文写成。
古印度文明的创建古印度文明的源头:哈拉巴文化
古印度是人类文明的发源地之一,在文学、哲学和自然科学等方面对世界文明作出了独创性的贡献。在文学方面,创作了不朽的史诗《摩诃婆罗多》和《罗摩衍那》;在哲学方面,创立了“因明学”,相当于今天的逻辑学;在自然科学方面,最杰出的贡献是发明了16世纪到21世纪世界通用的计数法,创造了包括“0”在内的10个数字符号。所谓阿拉伯数字,实际上起源于印度,然后通过阿拉伯人传播到西方。公元前6世纪,古印度还产生了佛教,先后传入中国、朝鲜和日本。
就地理范围而言,古印度不仅指今天的印度,还包括巴基斯坦、孟加拉、不丹、尼泊尔等在内的整个南亚次大陆。中国在西汉时称其为“身毒”,东汉时改称“天竺”,到了唐代,高僧玄奘将其译为“印度”。
印度的远古文明直到1922年才被发现。由于它的遗址首先在印度哈拉巴地区发掘出来,所以通常称古印度文明为“哈拉巴文化”;又由于它主要集中在印度河流域,所以也称为“印度河文明”。
哈拉巴文化以南部的摩亨佐·达罗和北部的哈拉巴为中心,它是古代印度青铜时代的文化,代表了一种城市文明。从已经发掘的遗址来看,城市的规划和建筑具有相当高的水平。考古学断定,哈拉巴文化大致出现在公元前3000年到公元前1750年,鼎盛时期约为公元前2300年到公元前2000年。哈拉巴文化的主要经济部门是农业,栽种的作物有大麦、小麦等。除田间作物外,椰枣、果品也是人们喜爱的食物。当时,人们已经能够驯养牛、山羊和各种家禽。哈拉巴文化遗址中出土了大量铜器,这表明古印度人已经掌握了对金银等金属的加工技术。从出土的各种美妙绝伦的手工艺品和奢侈品中,可见当时工匠的精巧技艺。制陶和纺织是哈拉巴文化的两个重要部门,染缸的发现表明当时已掌握纺织品染色的技术,纺织业与车船制造业等也高度发达。城市的繁荣使哈拉巴的商业盛极一时,不仅国内贸易活跃,国际贸易也特别频繁。大量古迹遗址的发掘充分证明了它与伊朗、中亚、两河流域、阿富汗,甚至缅甸和中国都有贸易往来。
哈拉巴与摩亨佐·达罗两处城市遗址,规模都相当大。街道布局整齐,纵横相交。房屋一般用砖建造,有的隔出许多大厅和房间,并有良好的排水设备,而一些小房间则根本没有排水设备。这说明社会上已有贫富不均和阶级对立,已经存在依靠剥削而养尊处优的统治者。
哈拉巴文化还创造了自己的文字,它们主要留存于各种石器、陶器和象牙制的印章上,这些文字符号有象形的,亦有几何图案,至今尚未成功译读。正因为如此,关于哈拉巴文化的来源问题,一直成为考古学家与历史学家争论不休的斯芬克斯之谜:到底是土著文明呢,还是外来文明?
哈拉巴延续了几百年之后逐渐衰落,于公元前18世纪消亡。它来得突然,去得更突然,以致日后印度文献对它一笔带过。哈拉巴文化衰落之谜,仍有待后人去破解。
哈拉巴文化衰落后,从印度西北方入侵的游牧民族雅利安人创立了更为持久的文明。雅利安人于公元前2000年左右出现在印度西北部,并逐步向南扩张。经过长时期的兼并战争,公元前4世纪,雅利安人在南部的恒河流域建立了以摩揭陀为中心的统一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