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外国语学院坐落于小和山高教园区,毗邻西溪湿地,交通便利,区位优势明显,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校园环境精致优美。拥有功能齐全的现代化教学设施,现有省级重点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点、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有语言实验室、同声传译实验室、教师教育实验室、旅游管理实验室、电子商务实验室、虚拟仿真实验室等基础和专业实验室。图书馆馆藏资源丰富。
截至2023年5月,学校现有13个教学机构,35个本科专业,其中外语类专业15个,涉及外语语种13种(英语、日语、西班牙语、法语、阿拉伯语、意大利语、葡萄牙语、俄语、朝鲜语、德语、捷克语、土耳其语、波兰语)。英语、小学教育、阿拉伯语、翻译、旅游管理、商务英语、俄语等7个专业是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在省内同类新建本科院校中名列前茅;另有汉语国际教育、国际商务、汉语言文学、国际经济与贸易、朝鲜语、西班牙语、会展经济与管理等7个专业是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有外国语言文学、区域国别学、中国语言文学、教育学、工商管理学(旅游管理)、应用经济学等6个省一流学科。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的申报工作正稳步推进,已与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师范大学等多所高校开展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工作。学校面向全国17个省(自治区)招生,全日制在校生规模9100余人。
浙江外国语学院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称
浙江外国语学院
二、院校国标码
14275
三、校址
小和山校区,杭州市西湖区留和路299号;
全日制本科新生在小和山校区。
四、层次
☑本科 □ 专科
五、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 □ 中外合作办学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六、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浙江外国语学院
证书种类:我校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浙江外国语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七、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学校设立全日制学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日制普通生招生工作,研究、制订学校招生政策,研究确定学校招生录取原则和具体办法,并对招生过程中重大事宜做出决策。学校全日制学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设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普通生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生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纪检监察室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八、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一)学校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二)学校招生工作实行“学校负责、各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
(三)根据生源情况需要进行招生计划调整时,由学校向计划主管部门及各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九、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
无预留计划
十、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
学校公共外语为英语、日语和西班牙语等。
十一、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学校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十二、录取规则
(一)录取时男女比例不限。
(二)对有选考科目要求的专业,考生须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范围要求,对没有确定选考科目范围要求的专业,考生在报考时不受科目限制(只限有选考科目要求省份的考生)。
(三)学校英语类专业只招收高考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无外语语种限制。
(四)凡报考英语(师范、非师范)、商务英语、翻译专业的考生,英语单科成绩要求不低于120分。以上成绩按单科总分150分计。具体按各省(自治区)高考实际英语单科总分等比例换算。如遇英语单科成绩符合条件的生源不足时,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英语单科成绩要求作出适当微调。
(五)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六)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进档考生专业的安排办法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无专业加试要求。所有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处理。
(七)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按照《浙江外国语学院2024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八)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按照《浙江外国语学院2024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的规定执行。
(九)学校对华侨港澳台考生的招生录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办公室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学校免试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按照《浙江外国语学院2024年免试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十一)学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仅招收填报该志愿的考生。录取到中外合作专业的学生入校后不予转专业。
(十二)学校对中职与应用型本科一体化培养的学生招生按照省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该类学生入校后不予转专业。
(十三)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20%。
(十四)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进行公布。考生可登陆学校招生网查询。
十三、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一)日语、法语、阿拉伯语、意大利语、葡萄牙语、俄语、朝鲜语、德语、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国际商务、旅游管理、科学教育、数学与应用数学、网络与新媒体、金融工程、会展经济与管理、电子商务、土耳其语、学前教育、跨境电子商务、越南语为4800元/学年;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英语、商务英语、翻译、西班牙语、小学教育、国际经济与贸易为5500元/学年;音乐学、美术学为9000元/学年;艺术与科技为10350元/学年;西班牙语(中外合作办学)、意大利语(中外合作办学)为25000元/学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大四如选择出国学习,出国学习期间国内学费减至5500元/学年,外方学费按外方院校标准执行。
(二)学校收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办法,新生入学时按学年制学费标准预交学费,按年度结算。
住宿费标准
学生住宿费根据有关规定执行,按照1200元/年1600/年收取,具体根据新生入住寝室的收费标准缴纳。
十四、资助政策
按有关规定,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以及其他社会奖学金等。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设“绿色通道”,根据国家政策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学校纪检监察室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学校监督及申诉电话:0571-88214380。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浙江外国语学院本科招生网:http://zs.zisu.edu.cn
电话: 0571-88213107,88214380
传真: 0571-88219311
微信公众号:ZISUZSB
新浪微博号:浙江外国语学院招生办
招生咨询QQ群号:961856648
十七、其他须知
(一)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二)本章程由浙江外国语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和规定不一致的,以上级有关政策和规定为准。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学校着力提升科研水平,近年来省部级及以上科研立项数、科研成果获奖数大幅增加,高层次学术论文发表数不断攀升;特色新型智库建设成效显著,拥有浙江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基地等省部级科研平台(智库)8个、国际科研合作平台3个、与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共建研究院2个,与省商务厅、浦江县政府共建跨境电商浦江研究院,建有浙江文化“走出去”协同创新中心、区域国别研究院、教育治理研究中心、外语教育研究中心、城市国际化研究院、环地中海研究院等6个校科研机构,省部级及以上应用与采纳数快速增长,多项成果获中央领导和省部级主要领导批示。学校学术理论刊物《浙江外国语学院学报》为全国高校优秀社科期刊。
校训:明德弘毅 博雅通达
“明德”出自《大学》:“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两个“明”,词性不同,前面的“明”是动词,后面的“明”是形容词。校训中“明德”的“明”为动词,意指“彰显”“发扬光大”。学校致力于培养国际化应用型人才,应彰显人类美好的德行。
“弘毅”出自《论语》:“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弘”是“大”的意思,“毅”是“坚毅”的意思。“弘毅”是指抱负远大,意志坚强,作为知识分子应该有远大的志向,要坚强。
“博雅”出自《楚辞·招隐士》王逸《章句》:昔淮南王安,博雅好古,招怀天下俊伟之士。”“博”是“广”的意思,“雅”是“正”的意思。“博雅”是指学识渊博、纯正。
“通达”出自儒家经典《学记》,原句是“知类通达,强立而不反,谓之大成。”“通”是指融通,“达”是指“达成”,通达意为既要融会贯通,又要解决实际问题,成就一番事业。
“明德”按照时代要求,就是要信念坚定、道德高尚;“弘毅”的文化精神是指志存高远、坚韧不拔;“博雅”表现学校海纳百川、学贯中外的文化精神,“博”蕴含在培养国际化应用型人才中,充分利用外国语学校多元文化优势,学习人类文化的优秀成果;“通达”本意是融会贯通,勇于实践,培养学生把知识、理论融会贯通,同时在融会贯通的基础上增强实践能力。
学校是浙江省国际人文交流基地,已与5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150余所高校签署教育交流协议。常年开设教育交流项目160余个,包括10个国家政府奖学金项目、10余个境外实习项目、近20个双学位或本升硕项目和80余个校际交流交换项目。2022年,选派500余名学生参加国际项目学习,接收各类长短期国际学生500余人次。学校重视国际中文教育,建有赤道几内亚国立大学孔子学院、安提瓜和巴布达孔子学院。此外,在国际青年交流、国际文化交流等方面积极搭建平台,通过举办论坛对话、主题交流、文化展演、文化体验等活动,为讲好中国故事、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力量。
浙江外国语学院前身为浙江省(中学)教师进修学校。
1955年初,浙江省(中学)教师进修学校筹备成立;同年8月,浙江省教育厅决定在该校基础上筹建浙江省教师进修学院。
1956年7月,浙江省教师进修学院正式成立,原浙江省教育厅中等教育研究室、浙江省扫盲与小学教师进修学校同时并入。
1958年,学校改名为浙江文教学院。
1960年3月,中共浙江省委批复同意改浙江文教学院为浙江教育学院。
1961年至1978年1月间,由于历史原因,学校几经更名,隶属关系几经变更。
1978年,恢复重建浙江教育学院。
1982年,学校开始举办高师业余本科班(仍为成人高校,以高职大专为主,本科发的是浙江师范大学的文凭)。
1984年,开办函授本科教育。
1993年,学校首次招收全日制普通专科生。
1994年,首次挂靠浙江科技学院招收全日制普通师范本科生。
1999年,学校首次招收普通高职生。
2002年9月,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学校创造条件,由成人高校改为普通本科高校,并同意学校选择合适地块建设新校区。
2006年,浙江省人民政府决定浙江科技学院原求是应用技术学院终止办学,由该校全面接管。
2007年始,学校招收非师范类普通本科生。
2009年3月,为加快推进浙江教育学院新校建设,同意将原浙江科技学院求是应用技术学院建设工程项目业主变更为浙江教育学院。
2009年12月,以浙江教育学院为建校基础,设立浙江高等师范学院通过了教育部的初审。
2010年2月,教育部将“浙江教育学院”升格更名为“浙江第二师范学院”。4月,浙江教育学院正式改制为浙江外国语学院。
2022年12月,浙江外国语学院被授牌为浙江省华侨华人研究会综合研究基地。
2021年5月15日,浙江外国语学院美国研究中心揭牌成立。10月,浙江外国语学院中外话语语用研究院成立。
2022年11月20日,浙江外国语学院跨境电商浦江研究院揭牌成立。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7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