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家在椒江区从事多年养老服务,经政府审批成立的非营利性公益机构,台州市椒江区枫叶情老年公寓占地面积约1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8000平方米,设有床位约600张,是台州市颇具规模的养老机构。公寓以"奉若父母,情同亲生"为服务理念,通过完善的现代化养老服务设施、科学化的管理方式以及人性化的养老服务,满足了入住老人日常照料、医疗护理、康复保健、文化娱乐等需要,让老人实现了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学、老有所教、老有所乐,是老年人乐享晚年的不错选择。
台州市椒江区枫叶情老年公寓内配置有影视厅、康复理疗室、书画室、阅览室、健身房、老年电视大学、棋牌室、KTV厅、手工制作室、餐厅等功能场所,消防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医用电梯、应急照明系统、安全扶手、空调、防滑垫、电视、衣柜等生活设施一应俱全,配套完善,环境优越。
1、自理老人:日常生活可自理或年老体弱患有器质性疾病,但症状较轻,能够自由活动,日常生活起居不需要照料、帮助,自己能够做日常事务的老人。
2、半自理老人:患有不同程度的慢性疾病,行动不便。但老人病情稳定、思路清晰,部分生活需要提供协助的老人。
3、全护理老人:行动不便、思维能力减退、视物模糊不清、表达不清、肢体活动有障碍,大小便及生活起居需要照顾的老人。
4、特别护理老人:精神意识受到严重障碍、肢体受到严重功能障碍、患有重度老年痴呆症、大小便完全失禁,在生活及医疗需要24小时专人照顾的老人。
1、入住年龄:
男性住户应≥60周岁
女性住户应≥55周岁
2、健康条件
(1)无传染性疾病、精神方面的疾病或障碍等,不处于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不稳定期。
(2)无酗酒、吸毒、药物滥用等不良行为,无违法犯罪行为或违反公序良俗的情形。
(3)不存在院区认为不适合入住养老院的其它情况。
3、经济条件
(1)有按时足额支付押金、持续按时足额支付各项服务费用的能力。
(2)具有养老服务合同的共同签约方,担任住户的紧急联系人、指定代理人和保证人。
1、本院不接收传染病和精神病老人。
2、入住本院期间,老人和家属须主动配合护理人员工作。
3、入住时必须如实告知老人身体情况和潜在病情,不得隐瞒。
4、入住本院前提供有效体检报告,自查自报,自负责任,利于掌握老人的身体状况,便于饮食及护理。
5、入住老人和家属来本院后,必须服从本院管理,爱护公共设施,如损坏公物由责任人或监护人按价赔偿。
6、入院时所住的床位不得随意变更或调换,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或调换时,须经我方同意,我方有权予以适当调整。
7、凡入住本院的老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和监护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各一份,由家属或监护人护送来本院办理手续,签《入住协议书》后方能入住。
1、咨询参观
2、入住登记
3、提供体检报告
4、制定照护方案
5、选房及合同签署
6、支付费用
7、正式入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