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3年6月,嘉兴南湖学院占地900余亩(规划用地300余亩),下设13个二级教学单位、37个本科专业,涵盖文学、法学、经济学、管理学、工学、医学等6大学科门类,在校全日制本科生8200余人。建有经济管理实验中心等11个省级以上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亿多元,图书馆纸质藏书82万余册。
嘉兴南湖学院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称
嘉兴南湖学院
二、院校国标码
13291
三、校址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越秀南路572号
四、层次
R 本科 □ 专科
五、办学类型
R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R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 □ 中外合作办学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六、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嘉兴南湖学院
证书种类:我校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嘉兴南湖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七、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研究、制定学校招生政策,并对重大事项作出决策。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八、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一、学校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二、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相关规定。
九、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
无预留计划
十、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
学校外语公共课为英语。
十一、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对考生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十二、录取规则
(一)学校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二)学校英语专业只录取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
(三)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四)学校对实行院校平行志愿投档的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平行志愿”原则录取,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分。若出现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排序按照各省(市、自治区)的规定执行。未对同分考生做排序的,则按文化课总分高低排序,文化课总分仍相同再按单科分数高低。单科排列顺序:理科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文科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对未能满足所填专业志愿的进档考生,服从专业调剂且体检符合条件的,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不符合未满计划专业报考条件的,原则上予以退档;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五)在实行“专业(类) 学校”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市、自治区),学校普通类专业招生实行专业(类)平行志愿,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进档考生,只要体检符合条件,按所投档专业进行录取。
(六)在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市、自治区),学校普通类专业招生实行专业组平行志愿,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组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组选考科目要求。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分,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后,按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对未能满足所填专业志愿的进档考生,服从专业调剂且体检符合条件的,将其随机调录到考生所投档的专业组内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不符合未满计划专业报考条件的,原则上予以退档;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投档成绩相同考生,排序按照各省(市、自治区)的规定执行。未对同分考生做排序的,先后按文化课总分、语文数学总分、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单科成绩高低排序。
(七)美术与设计类专业成绩我校使用生源省(市、自治区)统考或联考成绩。
浙江省美术与设计类专业按综合成绩排序,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直接投档到考生填报的专业,综合分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高考总分×50% 专业省级统考成绩×2.5×50%。
省外美术与设计类专业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对进档的考生实行分数优先原则,按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后按专业志愿顺序确定专业,专业志愿之间不设专业级差。当考生投档分相同的情况下,参考其同分排位顺序;同分排位顺序也相同,参考其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成绩也相同的,参考其外语成绩。若外语成绩也相同,则参照当地省份相关的文化课成绩单科顺序择优录取(所在省份若无相关依据,则参照浙江省相关的文化课成绩单科顺序)。
(八)学校在浙江省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规则按照《嘉兴南湖学院2024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的规定执行。
十三、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艺术类9000元/学年;工科类5500元/学年;汉语言文学、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财务管理、会计学专业5500元/学年;其它专业4800元/学年。
住宿费标准
参考标准960-1600元/学年。公寓1栋至3栋:960元/学年;公寓5栋至14栋、公寓15A栋、公寓18栋至23栋:1600元/学年;公寓16栋和17栋:1280元/学年。2024年住宿费收费标准以浙江省物价部门审批通过为准。
十四、资助政策
学校设有各类奖助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各类优秀学生奖学金、社会企业奖助学金),同时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补助等资助政策,开通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报到“绿色通道”。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学校纪检监察室申诉举报电话:0573-83833993。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嘉兴南湖学院本科招生网:http://zsb.jxnhu.edu.cn
电话:0573-83636666
传真:0573-83628093
十七、其他须知
(一)学校转专业政策较为宽松,为学生提供多次自主选择专业的机会,具体以当年公布的转专业政策为准。
(二)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学校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予以注册学籍。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以书面形式并附相关证明向学校招生部门请假,请假时间一般不得超过2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三)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凡有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由学校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学籍。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全面开展校地、校院、校所、校企深度合作,与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浙江大学、中国科学院自动化所、中国科学院中科科技培训中心、胡润百富、上海浦东软件园、浙江省机电集团、浙江省特种设备科学研究院、嘉兴市农科院、秦山核电站、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海华武术馆等单位建立了全面战略合作关系。
嘉兴南湖学院的前身是嘉兴学院南湖学院。
2003年,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嘉兴学院南湖学院正式成立。
2004年,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确认,成为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
2012年4月11日,浙江省学位委员会发文,确认嘉兴学院南湖学院正式成为学士学位授权单位,经济学等27个专业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
2015年7月,被浙江省教育厅确定为浙江省加强应用型建设试点院校。
2020年12月,教育部同意嘉兴学院南湖学院转设为公办普通本科高校,转设后校名为嘉兴南湖学院,同时撤销嘉兴学院南湖学院的建制。
2022年9月21日,嘉兴南湖学院校园红色戏剧研究院成立;10月,学校获批“嘉兴市首批重点现代产业学院”建设项目,申报的“健康食品数智管理现代产业学院”成功入选;11月3日,嘉兴南湖学院乡贤与家风研究院成立。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7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