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刻石》是刊刻于秦代的一方摩崖石刻,分为两部分,前半部分(“始皇刻辞”)刻于秦始皇二十八年(前219年),后半部分(“二世诏书”)刻于秦二世元年(前209年),传为李斯撰文并书丹,又称“李斯碑”等,属小篆书法作品,与《峄山刻石》《琅琊刻石》《会稽刻石》合称“秦四山刻石”。刻石原立于山东泰安市泰山山顶,残石现存山东泰安市泰山岱庙东御座院内。
《泰山刻石》的前半部分叙述秦始皇在全国范围内申明法令,充分利用法律来保护刚刚建立起来的中央集权制封建国家的各项制度,要求臣民遵循法制,并告诫后代要坚持法家路线,永不改变;后半部分则记录了李斯随同秦二世出巡时上书请求在秦始皇所立刻石旁刻诏书的情况。书法上,其用笔都是逆锋起笔回锋收笔,行笔不紧不慢、不偏不倚,粗细始终如一,圆转中裹挟的沉着与遒劲;结体上出现上紧下松的态势,点画间相对均衡,有的甚至均衡到近乎一种原始的“拙”的程度,几乎绝对对称,秩序井然,相拱相揖。
西面 第二行 皇帝临立,作制明〔法〕,〔臣下修饬〕。
第三行 廿〔有〕六年,初并〔天下〕,〔罔〕不〔宾服〕。
第四行 寴
第五行 从臣思迹,本原〔事业〕,〔祗诵功〕德。
第六行 治道运行,者产得宜,〔皆有法式〕。
北面 第一行 大义箸明,陲于后嗣,〔顺承勿〕革。
第二行 皇帝躬听,既平天下,不〔懈于治〕。
第三行 夙兴夜寐,建设长利,〔专隆教诲〕。
东面 第一行 训经宣达,远近毕理,咸〔承圣志〕。
第二行 贵贱分明,男女体顺,慎〔遵职事〕。
第三行 昭隔内外,靡不清净,〔施于〕昆〔嗣〕。
第四行 化及无穷,遵奉遗诏,〔永承垂戒〕。
东面 第五行 皇帝曰:“金石刻,尽
第六行 始皇帝〔所为也〕。〔今袭号〕,〔而〕金石
南面 第一行 刻辞不称
第二行 始皇帝,其于久远也,如后嗣为
第三行 之者,不称成功〔盛德〕。”
第四行 丞相臣斯、臣去疾、御史夫=臣〔德〕
第五行 昧死言:
第六行 “臣请具刻诏书金石刻,因明白
第七行 矣。臣昧死请。”
西面 第一行 制曰:“可。”
(说明:朝向、分行据《金石索·石索一》;文字据明代安国所藏一百六十五字拓本;〔〕表示据历代著录所补的缺字;加粗表示现存文字;=表示合文。)
《泰山刻石》分为两部分,前半部分是秦始皇二十八年(前219年)所刻,后半部分是秦二世元年(前209年)所刻。秦始皇二十八年(前219年),秦始皇登临泰山,丞相李斯等为歌颂始皇统一中国的功绩而刊刻《泰山刻石》(前半部分)。秦二世元年(前209年)春季,秦二世为威服海内而效法秦始皇巡视郡县,东巡碣石、会稽等地。李斯同行,奏请秦二世在秦始皇所立刻石旁上刻诏书以彰显先帝成功盛德,于是在《泰山刻石》等刻石上补刻诏书并著随从大臣的姓名(后半部分)。
《泰山刻石》用笔精美,平稳流转,骨肉匀称,含蓄委婉,气魄宏大,简捷明快。与先秦书法相比,秦小篆行笔粗细大体相同,横平竖直,转折处极为流利飘逸,无生硬之笔。藏头护尾,笔笔精细,一丝不苟,如锥画沙,委婉含蓄中自有骨力丰沛之气。横势稳健,纵势豪逸,简练明快,宏伟壮观。虽法度严谨,但不失威严雄奇之神采,山岳庙堂之气象。以强劲平稳之骨力,时出飞动流走之生机,恰如唐代张怀瓘在《书断》中所说的“画如铁石,字若飞动”,“其势飞腾,其形端俨”,“作楷书之祖,为不易之法”。同时结体整齐划一,力求平正对称,横密纵疏,端庄雄伟,隐隐然又有秀丽之气。书体上,比以前的甲骨文、金文以至《石鼓文》更为简炼,规范化。其一,保留着象形文字的某些特点,着重突出圆笔曲线之美。其二,充分地发挥了汉字特有的美,具有装饰美的意味。线条整洁协调,改变了以前繁杂交错的形式,书写形式走向规律化。其三,力求严格的平正对称,工整精致,大小相仿,面目十分突出。其四,横密纵疏,充分表现了篆书的形体特征,使其在雄伟之中产生一种秀丽之气,婀娜飘逸。其五,分布严格,空间层次以相距的对应关系,示人以严格的规则,给人以美,又示人以庄严。
唐代张怀瓘:今《泰山》《峄山》《秦望》等碑并其遗迹,亦谓传国之伟宝,百代之法式。(《书断中·神品》)
近代书法家康有为:今秦篆犹存者,有《琅琊刻石》《泰山刻石》《会稽刻石碣》《石门刻石》,皆李斯所作,以为正体,体并圆长,而秦权、秦量即变方扁。(《广艺舟双楫·卷二·分变第五》)
近代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鲁迅:二十八年,始皇始东巡郡县,群臣乃相与诵其功德,刻于金石,以垂后世。其辞亦李斯所为,今尚有流传,质而能壮,实汉晋碑铭所从出也。(《汉文学史纲要》)
《泰山刻石》原立在山东泰安市泰山山顶上,大概在《明去封号碑》左右。北宋大中祥符元年(1008年),宋真宗东封泰山,兖州太守献上《泰山刻石》拓本,计有四十余字。庆历八年(1048年)以前,宋庠出镇东平郡时曾派人到泰山模拓《泰山刻石》,得四十八字。在此前后,欧阳修好友江邻几曾在泰山顶上亲见《泰山刻石》,并说:“石顽不可镌凿,不知当时何以刻之也。”大观二年(1108年)春季和政和三年(1113年)秋季,刘跂两次亲至泰山,见到的《泰山刻石》已经埋植土中,高不过四五尺,形制似方而非方,已有七十六字毁缺及漫灭不可见。政和四年(1114年),董逌曾亲至泰山考察,发现《泰山刻石》的南面为“二世诏书”,认为《泰山刻石》在大中祥符元年(1008年)前应曾仆倒过,后人于原址重立时因三面文字有摩灭而错误地调整了刻石的朝向。蒙古宪宗五年(1255年)九月,郝经登临泰山,并撰《太平顶读秦碑》,称:“面阳数字仍可辨”。元代至元二年(1265年),杜仁杰在《东平府路宣慰张公登泰山记》中记录了自己登泰山时所见《泰山刻石》的状况:“仅得数字,其余漫不可识。”明代嘉靖三十七年(1558年),王世贞游泰山时,发现《泰山刻石》已经被迁移到碧霞祠西墙外的西公署后。此后,吴同春分别于万历十一年(1583年)、万历十七年(1589年)两次登上泰山对《泰山刻石》进行考察,为了彻底弄清刻石的状况而曾专门请人将秦刻石从壁间取出,重新迁移时为方便安置而“各加凿削”,刻石遭到严重破坏。万历二十七年(1599年),谢肇淛登泰山时所见《泰山刻石》的状况为:“通四行,首二字已刷毁,仅得‘臣斯’以下二十九字耳。”
之后,《泰山刻石》被移至碧霞祠东庑。清代乾隆五年(1740年)六月,碧霞祠毁于火,《泰山刻石》残石失踪。对《泰山刻石》迁移至碧霞祠东庑的时间及迁移人,有以下几种不同说法:①刊行于清代乾隆三十九年(1774年)的《〔乾隆〕泰山图志》载:石旧在岱顶玉女池上,雍正八年(1730年)郎中丁皂保移至碧霞祠东庑。②《〔道光〕泰安县志》等清代后期的志书及碑刻均记载为明代嘉靖年间由北平(今北京)许某于榛莽中得《泰山刻石》残石,存二十九字,恐致湮没而移于碧霞祠东庑的。但吴同春和谢肇淛于万历年间登泰山时看到的《泰山刻石》尚在玉女池,故嘉靖年间《泰山刻石》移入碧霞祠的记载有误。③清代严可均则称明代弘治年间按察使佥事滦河许庄将《泰山刻石》移置玉女池上公所,否定了“万历中,从玉女池移置碧霞元君庙。乾隆五年庙灾,石毁于火”的说法。
嘉庆十九年(1814年),汪汝弼被任命为泰安知县,司理徐石生告诉他:泰山山顶有一位九十余岁的赵老人,数十年前在泰山山顶玉女池中见到依稀有字迹的残石。嘉庆二十年(1815年),汪汝弼委任蒋因培和柴兰皋到泰山山顶玉女池搜寻《泰山刻石》,搜得残石二块,存十字。于是,汪汝弼将所得残石嵌于山顶东岳庙西的宝斯亭内。道光十二年(1832年),东岳庙墙坍塌,宝斯亭被乱石覆盖,泰安知县徐宗干于瓦砾中寻得《泰山刻石》残石,嘱咐道人刘传业将残石移到山下,嵌置在岱庙道院壁间,并作跋记事情的经过。光绪十六年(1890年),《泰山刻石》残石被盗,县令毛蜀云大力搜索十日,得石于城北关桥下,后仍置于岱庙院内。宣统二年(1910年)五月,泰安知县俞庆澜在岱庙环咏亭建造石屋一所,将《泰山刻石》残石、徐宗干跋语和自己所写的《序》共三块刻石嵌入石屋内,周围加铁栅栏保护。民国十九年(1930年),阎锡山带领的军队进入泰安,与军阀马鸿逵带领的军队混战,岱庙遭炮击,环咏亭被毁坏。于是,《泰山刻石》残石被栘至东御座院内,并建起了砖石碑亭加以保护。1979年,泰安市人民政府重新修建了碑亭并加上了玻璃框。1987年,泰安市博物馆复制秦刻石全文立于岱庙后寝宫。
《泰山刻石》最早著录于《史记》,随后著录于宋代欧阳修《集古录》、赵明诚《金石录》、董逌《广川书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