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至2021年7月,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校区内的主要单体建筑包括图书馆、训练馆、田径场、学生活动中心楼、报告厅、行政楼、教学楼、实验楼、科学楼、艺术楼、钟楼、校史馆、公寓楼等。图书馆舍总建设面积1.9万平方米,共10层,设有图书、期刊、工具书、电子阅览室等各类阅览室10个,另设有信息共享空间、3D艺术空间、研讨室、休闲书吧等特色服务区,现有纸质藏书76万册,共享浙江理工大学图书馆的所有数字资源,可访问中外文数据库45个,可在线阅读电子图书180余万种。教学区设有122个多媒体教室,1个录播教室,总座位数12521个;5个语音实验室,总座位数175个,15个通用机房、1个苹果机房,建有包括浙江省本科院校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浙江省本科院校省级合格教学实验中心在内的9个实验中心(室),基础实验教学平台和创新创业实训平台完善。体育教学、训练、以及活动场馆齐全,有室内训练馆、标准田径场、足球场、篮球场、网球场、羽毛球场、乒乓球教室、武术教学房、体育舞蹈教室等运动场地及设施。后勤保障体系和安全保障机制健全。学生公寓设计新颖,设施齐全先进,明净舒适,建有独立洗衣房、集中热水供应系统、独立的直饮水系统、智能化门卫管理系统和用电管理系统。与校园西侧杭州湾新区派出所建立警校联动机制,切实保障校园周边治安环境。优美校园环境和完善的办学设施为学生的成长成才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学院按照《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教育部26号令]的办学原则,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学院党委强化政治功能、履行政治责任,支持学院行政领导班子和院长开展工作,健全集体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学院下设党政办公室(纪委办公室、监察办公室、审计办公室、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党建工作部(机关党总支)、人事部(教师工作部)、教务部(教育教学发展中心)、学工部(招生与就业办公室)、团委、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科研与社会合作部、财务部、信息化办公室、综合保障部、工会等12个职能部门,设有纺织服装学院、信息与控制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创业学院)、艺术与设计学院、人文与国际交流学院、建筑工程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体育军训部等8个二级学院(部),及图书馆1个直属单位。
学院结合区域经济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母体良好的学科基础、师资条件和教学资源设置学科专业。现有29个本科专业,涵盖了理、工、艺、经、管、法、文等七大学科门类,形成了以纺织、服装、艺术设计为特色,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本科专业总体布局与结构。学院依托地方,立足本省,面向全国11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现有办学规模8000余人。其中,电子信息工程、工商管理、产品设计、动画为省一流专业,电子信息工程、产品设计、人力资源管理为省新兴特色专业,艺术与设计为省级重点建设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设计学两个学科成功获批省一流学科B类,艺术与设计实验教学中心获批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重点建设项目。近年来,学院主持国家级教学研究项目3项,国家双语示范课程1项,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2项,教育部教指委课程项目1项,省部级及以上教改项目31项,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4项,省级一流本科课程14门,省精品课程2门,省重点教材建设项目4项,10部教材入选国家级规划教材。
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称
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
二、院校国标码
13280
三、校址
浙江省绍兴市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康阳大道58号
四、层次
☑ 本科 □ 专科
五、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 □ 中外合作办学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六、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
证书种类:我校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七、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学校成立普通本科招生委员会,研究制订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学校成立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执行相关的招生政策和规则,研究确定学校招生录取原则和具体办法。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八、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学校面向全国多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九、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
无预留计划。
十、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
学校外语公共课为英语、日语。
十一、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对考生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十二、录取规则
(一)学校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二)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三)学校在浙江省及全国其他公布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省(市、自治区)的招生录取中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执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择优录取。
(四)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
(五)学校对实行院校平行志愿投档的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分。若出现考生投档成绩相同,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至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进档考生,只要专业服从且体检符合条件,均予录取。
(六)在实行“专业(类) 学校”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并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进档考生,只要体检符合条件,均予录取。
(七)在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组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组选考科目要求,并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分。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至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专业调剂只能在考生被投档的专业组内进行。进档考生,只要专业服从且体检符合条件,均予录取。
(八)艺术类专业仅在浙江省招生,进档考生,只要体检符合条件,均予录取。
十三、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一)18000元/学年: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经济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日语、法学、公共事业管理、酒店管理、行政管理、工程管理、应用化学专业;
(二)20000元/学年: 通信工程、自动化、建筑学、纺织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动画专业;
(三)24700元/学年: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学、电子商务、工商管理、英语、大数据管理与应用专业;
(四)27700元/学年: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专业。
住宿费标准
标准四人间:3000元/学年;小型四人间:2200元/学年。
十四、资助政策
学校设有各类奖助学金20余项(包括院长特别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各类优秀学生奖学金和社会奖助学金),同时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资助政策,开通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报到“绿色通道”。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申诉举报电话:0575-82978021。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本科招生网:http://zs.ky.zstu.edu.cn/index.htm
电话:0575-82001777
传真:0575-82005677
十七、其他须知
根据《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院内转专业管理办法》,学生在入学后第一学期至第四学期可申请转专业。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学校主持各类课题148项,其中国家级项目5项,省部级项目26项,厅局级项目53项,各类成果及获奖50项,获得授权专利340项,软件著作权6项。
学院作为“高校艺术学科师生海外学习计划”成员院校,积极推进国际化教育,与日本上智大学、京都大学、西澳大学、意大利罗马大学、英国伦敦艺术大学、韩国汉阳大学等多所国外高校开展学分互认和交换生项目,拓展学生国际化培养途径。
学院迁建上虞以来,积极开展校地合作,充分发挥学院自身的优势,在多个方向与政府及企业开展合作,与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陈溪乡人民政府、绍兴市上虞公证处、新天龙集团有限公司、卧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白云浙变电气设备有限公司等单位合作建立了90余个校内外实习基地,努力让师生走进上虞、融入上虞、服务上虞、扎根上虞。
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的前身是浙江工程学院科技与艺术学院。
1999年,浙江工程学院科技与艺术学院成立。
2000年,列入浙江省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开始招生。
2004年,浙江工程学院更名为浙江理工大学,学校随即更名为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并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验收为独立学院。
2006年,于杭州余杭办学。
2011年,取得学士学位授予单位资格。
2013年,被评为“浙江省大学生科技竞赛工作先进集体”。
2015年,由浙江理工大学与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共建,与绍兴市上虞杭州湾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合作举办上虞校区;同年,被列为“浙江省加强应用型建设试点本科院校”。
2017年,迁绍兴上虞办学。
2019年,通过独立学院规范设置省级验收。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7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