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树人学院现有杭州拱宸桥与绍兴杨汛桥两个校区,占地1230余亩,总建筑面积约66万平方米。截至2023年,设有院士领衔的树兰国际医学院等12个二级学院,在校生1.8万余人。教学仪器设备总值约2.56亿元,图书馆藏书201万余册,电子图书约100万余种。
学校坚持以学科建设为引领。学科涵盖医学、文学、经济学、管理学、理学、法学、工学、艺术学等8大学科门类,形成了基础扎实、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有4个省一流学科,教育部高校思政创新发展中心、教育部白俄罗斯国别与区域研究中心和省现代服务业研究中心3个省部级研究基地,2个省行业平台,1个省创新团队,25个校级研究机构及平台。开设52个本科专业,8个专科专业。其中,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1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1个,省级重点专业建设点4个,省级优势专业建设点2个,省级新兴特色专业建设点4个。开设3000多门课程,其中,国家级一流建设课程1门,省级一流建设课程106门。“浙江省污染暴露与健康干预重点实验室”为浙江省重点实验室(培育),计算机教学、化学实验教学、城建工程、信息与电子工程等4个实验中心为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基于学科交叉融合发展的战略需要,学校正加快建设交叉科学研究院、“医工信”研究院及现代服务业研究基地等平台。
学校致力于高级应用型人才培养。建有“智慧康养产业学院”“树兰国际护理学院”“绍兴黄酒学院”“万科随园养老学院”“绿城智慧物业学院”“钢结构绿筑行业学院”等12个行业学院,智慧康养产业学院位列浙江省首批21所省级重点支持现代产业学院之一。通过校政企协同,产科教融合,大力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应用能力和发展能力。建有校外实习实训基地261个,其中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3个;省级现代产业学院1所;省级产教融合示范基地3个。学校注重专业教育与双创教育的有机融合,建有“一园三区两空间一中心”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空间。
浙江树人学院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称
浙江树人学院
二、院校国标码
11842
三、校址
杭州拱宸桥校区: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树人街8号
绍兴杨汛桥校区: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杨汛桥街道江夏路2016号
四、层次
☑本科 □专科
五、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 □ 中外合作办学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六、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浙江树人学院
证书种类:学校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浙江树人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证书。学校培养的专科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浙江树人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七、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总体决策部署、计划统筹及协调推进,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招生办)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工作。学校设立招生监察组,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并受理举报及有关来信来电来访,调查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八、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九、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
无预留计划
十、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
学校外语公共课为英语。
十一、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对考生的体检要求严格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其中色觉异常的考生不能录取到临床医学、医学检验技术、护理学、环境工程、生物工程、应用化学、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环境生态工程等专业。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体检复查,对不符合体检要求者,由学校区别情况酌情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十二、录取规则
(一)学校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二)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三)学校在浙江省及全国其他公布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省(市、自治区)的招生录取中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执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择优录取。
(四)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
(五)学校对实行院校平行志愿投档的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平行志愿”原则录取,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分。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排序中考生总分相同时,参照生源省份同分排序规则执行。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至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非第一学校志愿(或平行志愿)的进档考生,在计划未满专业中根据上述原则录取。
(六)在实行“专业(类) 学校”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学校普通类专业招生实行专业(类)平行志愿,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并执行考生所在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
(七)在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学校普通类专业招生实行专业组平行志愿,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组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组选考科目要求,并执行考生所在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分,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且体检合格者,将考生调剂至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专业调剂只能在考生被投档的专业组内进行。
(八)学校艺术类专业仅在浙江省招生,进档考生,体检合格,予以录取。
(九)对参加华侨港澳台联招、依据学测成绩招收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的招生录取,按照学校公布的相关简章和章程的规定执行。
(十)对专升本、中职升本科、中本一体化的录取按照浙江省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艺术类本科30000元/学年;理工类本科28000元/学年;文史、经管类本科26000元/学年;护理学、医学检验技术专业28000元/学年;临床医学专业30000元/学年;专科专业20000元/学年。
住宿费标准
杭州拱宸桥校区根据不同楼宇住宿条件,住宿费2500-3000元/学年;绍兴杨汛桥校区住宿费3000元/学年。
十四、资助政策
学校设有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王家扬树人奖学金等多种类型的奖学金。学校设有健全的学生医疗保障体系,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学生可参保杭州市大学生医保(视当地医保政策调整而调整);学校每年向学生免费提供“学生平安保险”一份。学校设有健全的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对西部地区的相关省份报到注册新生给予入学资助金;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给予在校期间每月的生活补贴并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对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国家助学金以及学校“寒门学子”助学金。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申诉举报电话:0571-88297019。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浙江树人学院招生网: http://zs.zjsru.edu.cn/
电话:0571-88297000 0571-88371890 传真:0571-88297025
十七、其他须知
学校为符合条件的学生提供自主选择专业的机会,同时提供辅修专业的机会。
本章程由浙江树人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与上级有关政策和规定不一致的,以上级有关政策和规定为准。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校训:崇德重智、树人为本
“崇德”之“崇”是推崇的意思。“德”,是道德、德行,也就是人的品质或品格。“崇德”即主张人要推崇高尚的品格,这是为人之本。体现了“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思想。推崇德育的同时也要重视智慧的培育。
“树人”一词源于《管子·权修》:“一年之计,莫如树谷;十年之计,莫如树木;终身之计,莫如树人。一树一获者,谷也;一树十获者,木也;一树百获者,人也。”“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比喻培养人才是长久之计,也表示培养人才很不容易。学校办学的根本目的在于“树人”,在于把育人放在首位,这是学校校园文化建设的精髓所在。
学校注重开放办学。与英国、法国、美国、加拿大、白俄罗斯、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斯里兰卡、泰国等国家以及我国香港、澳门、台湾等地区的70余所院校和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学校重视卓越人才培养,鼓励有志继续学习深造的毕业生报考研究生,每年选拔一定数量的优秀学生赴境外高校学习。
1984年8月,学校开始筹建。11月,初拟校名为“武林大学”(武林系杭州古地名)。12月5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同意依靠省各民主党派和社会力量筹建民办的武林大学,由省政协进行领导管理,纳入省教育事业发展规划。
1985年2月26日,筹建中的“武林大学”改为“浙江社会大学”。6月28日,浙江省教育厅同意浙江社会大学试办英语外贸专业和风景园林(规划设计)专业,学制各三年。9月,学校借用杭州电子工业学院“跃进楼”作为办公与教学用房。12月10日,省政协同意将“浙江社会大学”改为“浙江树人大学”。
1987年1月25日,学校搬迁新地址:文一路翠苑新村二区浙江省电子技术研究所内。新校舍教学和办公用房约1500平方米。11月16日,省教委发文,同意学校筹建旅店管理专业,学制三年。
1988年3月29日,省教委发文,同意学校增设餐旅管理专业,学制三年。6月3日,团省委同意建立共青团浙江树人大学委员会,组织关系隶属于共青团浙江省委员会。
1989年,设置国际贸易系,下设国际贸易专业;设置园林建筑系,下设园林建筑专业;设置工商管理系,下设工商管理专业及餐旅专业。
1991年,举行新校舍落成,学校搬入新校区。
1992年5月18日,省教委批复同意增设装潢设计专业,学制三年,按艺术类招生。6月20日,省教委批复同意设置金融专业,学制三年。
1993年10月,浙江树人大学成为经国家教委批准的全国4所民办普通高校之一。
1994年1月31日,省教委同意增设家政、建筑设计、会计电算化三个专业,学制三年。3月24日,国家教委同意建立民办的浙江树人学院。11月20日,省教委同意学校举办专科函授教育(包括成人教育)。
2000年,浙江省电子工业学校、浙江省轻工业学校(舟山东路校区)、浙江省对外经济贸易学校并入学校。
2001年1月,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学校出版发行《浙江树人大学学报》。
2001年6月,浙江勘察工程学校并入学校。9月30日,省政府同意将浙江广播电视高等专科学校东校区(舟山东路22号)现有的147.5亩土地和2.7万平方米校区整体划转给浙江树人大学办学。
2002年4月9日,浙江省教育厅批准学校招收外国留学生。
2003年,教育部同意学校升格为本科院校。5月,成立国际教育学院。
2007年6月,获学士学位授予权。
2009年,与桐庐县政府签订了合作办学协议。
2011年3月,学校语言学院正式更名为外国语学院。5月24日,与常州大学举行了联合培养研究生协议签约仪式。
2013年6月28日,学校七届四次董事会会议决定终止桐庐校区建设。
2014年,学校决定与绍兴柯桥区政府合作在杨汛桥建设新校区。7月2日,学校与柯桥区人民政府签约共建“浙江树人大学杨汛桥校区”。8月11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同意在绍兴市柯桥区杨汛桥镇建设浙江树人学院绍兴校区。
2015年,学校被确定为浙江省应用型试点示范建设学校。
2018年3月,入选教育部首批“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
2022年2月,列入浙江首批省属社会评价组织名单。
2023年3月,浙江树人学院数字贸易产业学院成立。6月,浙江树人学院中医人工智能研究所成立。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7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