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财会职业学院地处一带一路交汇点及亚欧大陆桥东方桥头堡连云港,位于风景秀丽的花果山西麓,是财经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学校占地576亩,建筑面积16万平方米。
截至2023年5月,学校设有会计学院、金融学院、商学院、财税学院、信息工程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基础教育学院、融媒体学院。学校紧紧围绕“长三角”地区经济发展要求和产业结构调整需要,不断优化专业结构,业已形成以会计专业群为龙头,以电子商务专业群、软件技术专业群为主体,行业与区域品牌特色和优势并存的专业群体系。学校共开设25个专业 , 5个专业群,其中1个省级高水平专业群、26个1 X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试点项目。学校拥有现代化的教学设施,教室均配备多媒体互动教学设备。实训场室建设日臻完善,已覆盖每个专业群,建有大商科智慧教育实训中心、现代服务业实训中心、二期教学实训中心等现代化实训中心,拥有会计实践教学智慧教室、CPA审计智慧教室、纳税申报智慧教室、智慧录播教室及VBSE实训室等数十个实训场所,其中现代商务实训基地和现代物流实训基地为省级实训基地。图书馆业务全部采用RFID智能化管理,现有纸质图书37万余册,引进人民网思政教育课程库、艺术美育数字图书馆、万方、知网、维普等国内知名电子资源数据库。
江苏财会职业学院2024年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以及学校所向的相关招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政策,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类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基本情况
第三条 学校性质
学校全称:江苏财会职业学院
主管部门:江苏省财政厅
学校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春晖路8号
办学层次:高职
办学类型:公办高校
证书种类:学生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学习期满,合格者由江苏财会职业学院颁发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学校标识码:4132014542
学校在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码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
学校办学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春晖路8号
第四条 学校简介
江苏财会职业学院是江苏省财政厅直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地处一带一路交汇点及亚欧大陆桥东方桥头堡连云港,位于风景秀丽的花果山西麓,是财经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
学校秉承“至诚守正”的校训,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改革创新、实干担当”为行动指引,以“五向五解”为工作思路,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了3万余名各级各类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被誉为“江苏财经人才摇篮”。
学校不断调整与优化专业结构,立足财会行业特色和港口经济区域特色,围绕五大专业群,在强化骨干专业、优势专业建设的同时,注重专业群的协调发展,体现财会行业特色以及港口区域经济特色。2024开设财务会计类、财政税务类、经济贸易类、工商管理类、电子商务类、新闻出版类、计算机类等多个专业,欢迎广大考生咨询报考。
第五条 学校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江苏财会职业学院招生领导小组。
第七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机构是江苏财会职业学院学工处招生就业办公室。
第八条 学校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组,负责该地区招生宣传和咨询,并协助招生办公室进行招生录取。招生工作组组长由学校聘任。
第九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学校纪委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学校招生工作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高考人数、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分省招生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专业(含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学制等信息)及招生计划经审核后,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院要求确定提档比例,原则上均为1:1投档。
第十二条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第十三条 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的标准执行。学校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要求。
第十四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五条 我校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市、区)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六条 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七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进行录取,若平行志愿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录取或者按各省规定参加其他志愿录取。
第十八条 录取办法
(一)已经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对进档考生的录取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办法,以高考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择优录取。
当投档分相同时,首选科目为历史的,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专业录取;首选科目为物理的,依次按照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专业录取;若仍相同,则依照首选科目单科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专业录取。
如该专业已经录满,按考生所填报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当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考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将其随机调录到专业组中计划未满的专业,考生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予以退档。
(二)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对进档考生的录取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办法,以高考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择优录取。
当投档分相同时,文科考生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专业录取;理科考生依次按照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专业录取。
如该专业已经录满,按考生所填报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当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考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将其随机调录到专业组中计划未满的专业,考生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予以退档。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条 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一条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公办高等学校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14]136号)文件规定,我校学费为:文科类专业4700元/年,工科类专业5300元/年,住宿费标准为1000元/年(苏价费[2002]369号)。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身体复检。经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奖助学金设置和国家助学贷款情况
(一)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名额由国家确定;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面约占学生总人数的3%;
(三)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年2300-4300元(分三档),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四)校内每学期根据学校奖学金办法评定奖学金。
(五)校内同时设有各类勤工助学、残疾学生学费减免、服兵役补助等助学政策,学生可根据实际情况向学校申请。
(六)助学贷款:考生可凭我校录取通知书到当地教育局资助部门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可享受每年最高额16000元的助学贷款。
第二十四条 联系方式
学校通讯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春晖路8号
邮政编码:222061
招生热线:0518-85899706,85899773 ,85471566
联系人:张老师 耿老师 李老师
微信公众号:jsckzyxygw
学校网址:http://www.jscfa.edu.cn
招办邮箱:jsckzsb@163.com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六条 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章程中如有与国家或各省(区、市)招生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或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招生政策为准。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江苏财会职业学院学工处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江苏财会职业学院
2024年5月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学校始终坚持高质量办学,推进素质教育,形成了特色鲜明的“三引领、六融合”能动发展型财经类人才培养模式。学校拥有与南京审计大学、江苏理工学院高职与本科联合培养项目“4 0”专业2个,高职本科分段培养项目“3 2”专业2个,贯通职业教育培养体系,提升了学校的办学层次;与南京审计大学、徐州工程学院、南京财经大学、南京农业大学合作开设“专转本、专接本”的本科教育,为学生升学拓展了渠道。不断强化政校行企协同育人模式,学校通过引企入校、工学交替,探索与实践现代学徒制培养机制,多年来与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等知名企业开办订单班,实现学生优质就业。2020年以来,学校先后与深圳希施玛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共建创新金融产业学院,与江苏京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共建京东电商产业学院,与四季沐歌科技集团签约共建四季沐歌产业学院,与江苏双元集团签约共建融媒体产业学院,不断深化产教融合,发挥校企各方优质资源,实现校企“双主体”育人,提高人才培养产业适配度与学生职业能力,为学生的成长成才搭建更高更广的平台。
学校注重对外合作交流。与英国BPP大学合作开办ACCA精英班;与台湾致理学院、醒吾科技大学、澳门大学签署合作协议并开展师生互访等学术交流活动;与英国桑德兰大学、诺桑比亚大学合作开展“3 1”专升硕国际人才联合培养项目;与韩国明知大学、大邱大学合作开展“3 1韩国本科班项目;与韩国庆熙大学合作开展“3 2”“4.5 1.5等留学项目;与日本武藏野大学合作开展“2.5 1 2”专升硕项目,为学生提供提升学历的绿色通道。2018年起与老挝琅南塔省教育厅合作开展留学生学历教育项目,招收来自于老挝的学历留学生。此项目已成为连云港地区规模最大、特色最明显的留学生学历教育项目。
江苏财会职业学院的前身为连云港市会计职业学校。
1964年,连云港市会计职业学校成立;
1965年,更名为连云港市会计学校;
1973年,更名为连云港市财经学校;
1976年,更名为七·二一财经大学;
1982年,更名为连云港财经学校;
1986年,更名为江苏省连云港财经学校;
2004年,学校升格为高职校,学校更名为江苏省连云港财经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同时挂牌“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连云港财经分院”;
2012年12月,学校顺利实现整体搬迁;
2013年11月,省教育厅同意学校筹建连云港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2015年1月,省政府批准在连云港财经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基础上建立江苏财会职业学院,江苏财会职业学院隶属于江苏省财政厅,为专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
2015年4月,学校通过教育部备案;
2015年9月15日,江苏财会职业学院揭牌。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7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