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是以农业类专业为主体的综合型高等职业院校,形成了以本部校区和茅山校区相协同,江苏农博园和江苏茶博园相呼应的办学格局。学院占地面积6000余亩,建筑面积33万平方米。截至2018年2月,有在校生12000多人。现设10个二级学院、42个专业,其中,2个中国特色高水平专业群、4个省级高水平专业群、12个国家重点专业、19个省重点专业,覆盖农林牧渔等12个专业大类。
学院建有江苏农博园、江苏茶博园两大校内实训基地。基地建有作物生产、园林工程、畜牧生产和食用菌生产等5个教学工场和植物工厂化育苗、植物保护、农业物联网应用等6大实训中心,建有国家南方丘陵地区牧草种子繁育基地、国家南方乡土树种良种繁育基地、江苏省现代园艺工程中心、江苏省茶业科技创新公共技术服务中心等24个重点产学研平台。现已成为融教学实训、科技研发、成果转化、科普教育及休闲旅游为一体的综合性平台。
学院先后建成了12个国家重点专业,19个省重点专业,主持建设4个国家级专业教学资源库,建成了6门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程,11门省级以上精品课程,打造了2个国家级和13个省级教学团队,培养了3名国家级和6名省级教学名师。
学院与句容市政府合作共建江苏农博园和江苏茶博园。与太仓市人民政府、省监狱管理局、南京市栖霞区政府、盐城亭湖区政府合作,政府出资助学、招生招工一体进行双主体育人,适岗培养农村经营管理骨干和新型职业农民。2017年,省委组织部“定制村干”班落户学院。校企合作组建职教集团,学院以“人才链、产业链、师资链、信息链和成果转化链”为纽带,以合作共赢为目标,与袁隆平农业高科技有限公司共同牵头组建了中国现代农业职教集团。作为教育部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与上海光明乳业集团、江苏红太阳集团、江苏亚振集团、艾贝尔宠物医院等企业合作,推进“现代学徒制”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开办订单班,校企双主体共同培养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积极开展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与南京林业大学、扬州大学、金陵科技学院开展联合培养本科层次技术技能型人才。与江苏大学、南京晓庄学院等院校联合开办4 0、3 2、3 3等专业9个。
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2024年实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及各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全日制普通类、艺术类(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学校标识码:4132013103,学校在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码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
学校办学地址:江苏省句容市文昌东路19号
第四条 学校简介
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是以涉农专业为特色的多专业、综合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是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A档)、江苏省卓越高职院校、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
第五条 颁发学历的学校名称为: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七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机构是招生办公室。
第八条 学校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组,负责该地区招生宣传和咨询,并协助招生办公室进行招生录取。招生工作组组长由学校聘任。
第九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学校招生工作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高考人数、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分省招生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审核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招生专业(含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学制等信息)以及招生计划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下达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第十二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特殊专业体检及要求)。学校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要求。
第十三条 考核方式:学生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
第十四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机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五条 学校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六条 学校按照理工类、文史类、艺体类分代码(分类)录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七条 学校将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或者按规定提取其他志愿录取。
第十八条 所有进档考生按“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进档考生在安排专业时,按实际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实际投档成绩是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投档规则生成的、在我校接收的考生电子档案中实际呈现的投档成绩。实际投档成绩相同时,具体按照以下规则执行:
江苏省:普通类考生投档分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录取,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录取。
艺术类考生投档分相同时,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录取,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录取。
省外:按照各省的同分排序规则执行。
第十九条 所有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和日语课程。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条 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一条 学校严格按照《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公办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14〕136号)收取学费,具体标准为(元/生﹒学年):涉农类2200、文科类4700、医学类6200、工科类5300、艺术类6800。
第二十二条 学生公寓住宿费为每学年人民币1200元(苏财综[2002]369号)。住宿费标准如有调整,按省发改委省教育厅有关文件执行。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身体复检。经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学院设有完善的奖助学金制度,主要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内奖学金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凭录取通知书到当地教育局资助中心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贷款额度不超过每人每年16000元,同时学院还通过提供勤工俭学岗位等途径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第二十五条
学校通讯地址:江苏省句容市文昌东路19号
邮政编码:212400
招生咨询电话:400-105-6166;(0511)87290888
招生传真:(0511)87357756
招生监督电话:(0511)87290708
学校招生信息网址:http://zsw.jsafc.edu.cn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通过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学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七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不一致,以本章程为准;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4月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近五年来,学院立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8项、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项目5项、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3项、江苏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6项。授权发明专利189件,颁布标准9项,选育新品种4个;荣获江苏省科技进步奖、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江苏省农业技术推广奖等奖项29项。
校训:自律成人、奋勉成才、守信成业
自律成人:德、智、体、美,德育为先;知识、技能、素质,素质为先;成人、成才、成业,成人为先。成业需才干,成才先成人。成人须德行修明。不修身成人,难为人父母,岂能齐家、治国、平天下?成人靠内因,自律则成人。以社会公德自律,成品德高尚之人;以职业道德自律,成爱岗敬业之人;以国法校纪自律,成遵守法纪之人;以家规民约自律,成孝贤爱民之人;以抱负志向自律,成志高笃行之人;以仁爱礼仪自律,成谦逊文雅之人,如此时时、事事、处处自律之,必成人而成才、成业也。
奋勉成才: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德才兼备,是成才之标准。国家之大厦,由栋梁、构件、砖石诸物建造而成,作栋梁、当砖石,均属社会有用之才。为国家昌盛效劳之德才,为民众福祉服务之才干,为个人就业谋生之技艺,统称为才能。奋勉学习,掌握技艺;勤奋工作,积累经验,使自己成为国家栋梁之才。成才修学行,学艺靠勤勉。业精于勤荒于嬉。志高远大,勤学苦练,熟能生巧,巧能生华,方能成才也。时间是流失性不可储藏之稀缺资源。青春年华乃人生成人、成才之最佳机遇期。机不可失,时不再来,抓住少壮之年华,砺志修身养性,奋勉勤学苦练,促进个人成人且成才。
守信成业:言必信,行必果,诚信,守信,一诺千金,此乃为人处事之准则。守信应承诺、践行个人之信仰、志向;应遵守、履行国法、民约、家规;承担、履行社会、民众之责任、义务。言而有信,成为守信笃行之人,才能立业、成业。诚信是社会民众共处之基础。信用与财富,共生共荣。诚信、守信之信誉、信用,是国家、单位、企业、家庭、个人之最宝贵资源。赢得公众之信誉,不断培植信用资源,则可引得人、财、物诸资源,并促进诸资源增效增值。以诚信、守信成人;以守信、笃行成才;以守信、用信成业。
学院坚持走国际化、特色化办学道路,主动融入和服务“一带一路”倡议,不断创新职业教育对外合作模式,在职业教育和文化国际交流中发挥积极作用。目前学院已与1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10余所高校、教育机构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现有中肯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中法农业培训和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农业对外合作科技支撑与人才培训基地等合作项目和平台3个,每年派出近50名教师出国(境)访问和研修,派出近60名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目前,有来自肯尼亚、加纳、尼日利亚、刚果(金)、老挝等国家近200名全日制留学生在校学习农业技术类相关专业。2016年学院荣获“全国高等职业院校国际影响力50强高校”。2018年荣获亚太职业院校影响力50强。2018年11月,与老挝中老友谊学校共建我院老挝分校正式揭牌,与南京林业大学签订留学生教育培养合作协议,为学历留学生打通升学途径,在我院挂牌成立“南京林业大学外国留学生实习基地”。3门课程获批为“江苏高校外国留学生英文授课省级精品课程”。
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的前身是1923年由美国文化人士开办的教会职业学校中华三育研究社(三育大学)和1946年由当时南京政府建立的江阴农校;
1951年,两校在桥头镇合并创建为江苏省句容农业学校,其后,上海高行农校、江苏省南通农校、江苏省淮阴农校的畜牧兽医专业师生并入句容农校;
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受“文革”影响,学校于1969年被迫停办;
1975年,镇江地区在现校址创办了“五·七”农业大学;
1981年,经省政府批准在“五·七”农大的基础上恢复了江苏省句容农业学校;
2000年5月,江苏省句容农业学校被国家教育部批准为国家级重点中专校;
2001年8月,江苏省句容农业学校经省政府批准更名为江苏省农林学校;
2002年6月,经省政府批准,江苏省农林学校升格为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隶属于江苏省农林厅,同时接受省教育厅的领导;
2005年,被表彰为全国职教工作先进单位、江苏省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同年11月,在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中荣获优秀等级;
2006年,该校被确定为首批省级示范性高职院;
2007年,学院被确定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建设单位。
2015年6月,被教育部评为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
2019年7月,被教育部认定为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12月,列入教育部、财政部“双高计划”第一轮高水平学校建设单位(A档)。
2021年3月18日,江苏省教育厅将江苏大学京江学院与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合并转设为省属公办本科学校。6月4日,教育部官网拟同意将江苏大学京江学院与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合并转设为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大学。6月7日,江苏省暂停独立学院与高职院校合并转设工作。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7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