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职业技术学院现有中桥、太湖两个校区。全校占地850多亩,建筑面积39.8万平方米;资产总额17.95亿元,其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达4.57亿元,图书馆藏书150余万册。截至2023年5月,设有机械技术学院、控制技术学院、物联网技术学院、汽车与交通学院、管理学院、财经学院、外语与旅游学院、设计艺术学院、开源创新创业学院、基础课教学部、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部、国际教育学院、爱尔兰学院等14个教学单位,与施耐德、西门子等企业共建产业学院7个,目前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留学生14400多名。
学校目前开设有与装备制造业和新兴产业相适应的专业54个,其中本科专业6个。拥有中国特色高水平专业群2个、教育部教改试点专业2个、首批国家示范专业4个、中央财政支持重点建设专业2个,教育部现代学徒制专业2个;省重点建设专业群4个、省高校品牌专业2个、省高水平骨干专业5个、省品牌与特色专业8个,全国机械行业品牌与特色专业3个。学校主持建设数控技术和物联网技术2个国家级专业教学资源库,并拥有全国优秀教材特等奖1项,课程思政示范课程1门,国家级精品课程13门,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程13门,国家在线精品课程6门,国家规划教材58部。学校主持获得国家教学成果一等奖2项、二等奖3项,省教学成果特等奖4项,一等奖、二等奖近20项。
学校注重应用型人才实践能力的培养,在校内建成了“多功能、开放式、共享型”实践教学基地。目前建有国家发展改革委“十三五”产教融合发展工程规划项目1个、2个国家级实训基地、1个国家级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5个省级实训基地、2个省高职教育产教深度融合实训平台项目、4个基础实验中心、8个专业大类实训中心,还设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江苏省机械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等,开设了63个工种的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在校外建立了200多个实习基地,其中100多家企业成为学校“工学结合”顶岗实习基地。
无锡职业技术学院高考统招招生简章(2024年实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江苏省以及学校所面向的相关招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政策,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简章。
第二条 本简章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类及艺术类(美术)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无锡职业技术学院。学校标识码:4132010848,学校在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码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
学校办学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高浪西路1600号。
第四条 学校简介
无锡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置的国有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隶属于江苏省教育厅。作为全国首批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2012年开始举办四年制高职本科教育, 2018年入选江苏省卓越高职院校建设单位,2019年入选国家“双高”校A档建设院校。
第五条 颁发学历的学校名称为:无锡职业技术学院。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七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机构是招生办公室。
第八条 学校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组,负责该地区招生宣传和咨询。招生工作组组长由学校聘任。
第九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学校招生工作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高考人数、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分省招生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学校各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审核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招生专业(含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学制等信息)及招生计划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第十二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学校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要求。
第十三条 考核方式,学生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
第十四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五条 我校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市、区)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六条 对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学校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理工类、文史类、艺体类分类录取。
第十七条 学校将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或者按规定提取其他志愿录取。
第十八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九条 录取原则。
1、江苏省内进档考生,学校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方式进行录取。进档考生的基准成绩采用“投档成绩 同分排位”进行排序,当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江苏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当年公布的同分排序规则安排专业。
2、江苏省外(除内蒙古自治区)按各省公布的录取工作实施方案执行,对进档考生按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专业录取时承认区高考加分。
第二十条 语种要求不限。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课程。高考外语科目为非英语的考生,学校将统一组织英语教学。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一条 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二条 学校根据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苏价费[2014]136号)按学年收取费用(币种:人民币)
普通(理科)类专业5300元/学年,
普通(文科)类专业4700元/学年,
普通艺术(美术)类专业6800元/学年,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苏价费[2017]243号):与爱尔兰合作办学专业16000元/学年。
第二十三条 根据各宿舍设施标准,学生公寓住宿费为每学年人民币1000-1500元(苏价费[2002]369号)。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完成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身体复检等工作。经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 学校严格按照各级部门关于学生资助工作的相关精神开展工作,并结合学校实际,形成“奖、助、减、免、勤”于一体的资助体系。目前设有: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级励志奖学金等政府、学校资助项目和“曹余华•谢似玄奖助学金”“四方友信基金”“富源基金”“福彩爱心助学基金”等社会奖助学金项目。
第二十六条 学校通讯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高浪西路1600号,邮政编码:214121
招生咨询电话:0510-81838878、81838888、85916111
招生传真:0510-81838877
电子信箱:zsb@wxit.edu.cn
招生监督电话:0510-81838837
招生监督邮箱:jiwb@wxit.edu.cn
学校招生信息:https://zs.wxit.edu.cn;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简章通过阳光高考平台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简章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简章为准。
第二十八条 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简章相冲突,以本简章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九条 本简章由无锡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无锡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1月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学校积极主动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科研水平不断提升。每年为社会、企业培训14万人日,为中小企业完成技术服务项目200多项。教师年完成1000多项专利,其中部分专利已向企业成功转让。学校获批国家“十三五”产教融合发展工程规划重大项目1个,获批国家“十四五”教育强国工程项目1个,申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以及省自科、省社科在内的部级及以上项目50余项。学校重点建设了“先进制造技术研究所”“智能制造应用技术研究所”“物联网技术应用研究所”等三个年服务到账达千万元的研究所,建有智能制造工程中心并牵头组建了全国机械职业智能制造职教集团、江苏省汽车职业教育集团,建有江苏省传感网应用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江苏省智能工厂仓储物流技术工程研究中心等省级工程中心和研发平台10个,其中全国机械行业智能制造技术职教集团被列为首批国家级示范性职教集团。
校训:严谨治学,崇尚实践
严谨治学,就是要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克服浮躁继承和发扬学校师生潜心教育教学追求真理真知的优良传统。
崇尚实践,就是要在经济结构调整、产业转型升级的新时期秉承和发展我校教育教学突出实践环节注重能力培养的传统特色。
学校在高职教育国际化道路上不断开拓前进,2004年成为总部设在美国的社区学院国际发展联盟(简称CCID)的第一个中国成员单位,2012年CCID在校成立中国分中心。学校先后与马来西亚管理与科技大学、印尼特里沙克迪教育集团、老挝申沙万教育集团合作建设3个海外分校或语言中心。2018年经教育部备案,江苏省政府批准成立了首个非独立法人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无锡职业技术学院爱尔兰学院。近年来,学校与美国、德国、法国、加拿大、澳大利亚、丹麦、韩国、日本等20多个国家及港澳台地区的50余所院校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2014年招收首批国际留学生,目前有来自加纳、利比里亚、伊朗、印尼等20多个国家的300余名留学生在学校学习。学校中美、中丹和中澳合作办学项目分别成功入选省教育厅2016、2017、2018中外合作办学高水平示范性建设工程项目。2021年入选首批江苏省“十四五”高校国际化品牌专业、教育部“中非应用型人才联合培养项目”首批试点院校。学校积极鼓励学生“走出去”,每年选派一定数量学生赴美国、丹麦、澳大利亚等国对口院校进行短期和长期交流,进一步提高学生的国际视野和竞争力。
无锡职业技术学院的前身是无锡农业机械制造学校。
1959年3月,原国家农机部创办无锡农业机械制造学校。
1979年3月,学校下放至江苏省机械工业厅,无锡农业机械制造学校改名为江苏省无锡机械制造学校。
1991年,无锡市机械工业联合职工大学并入学校。
1994年10月,学校被原国家教委确定为全国10所试办五年制高职的学校之一。
1999年7月,学校经教育部批准独立升格为普通高等专科学校,更名为无锡职业技术学院,隶属江苏省教育厅。学校是国家首批28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之一。
2006年12月,学校被教育部、财政部列为全国首批28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单位之一。
2012年,学校与江苏大学联合举办高职本科教育,培养本科层次的技术技能人才。
2019年7月,被教育部认定为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7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