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地处素有“汉唐古郡、淮海名区”之称的泰州市主城区,占地1003亩,校舍30万平方米,校园布局大气舒朗,现代气息浓郁,教学设施先进齐备,生活配套完善便利。截止到2023年4月,建有10大实验实训中心;纸型藏书90余万册,电子图书260万余册,为10000余名在校学生潜心求学、健康成长提供了优越条件。
学校积极对接国家、省市重大产业发展战略和长三角主导、支柱、新兴产业链,设立智能制造学院、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电子电气工程学院、城市建设与设计学院、环境与制药工程学院、商学院、外国语学院7个二级学院和基础科学部、马克思主义理论教学研究部2个教学部。
学校依托母体校学科专业优势,开设涉及工、经、管、文、艺等五大学科门类的28个本科专业、59个特色专业方向,形成了紧密对接产业链的应用型专业体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环境工程、会计学、土木工程、机械工程、软件工程等6个专业入选江苏省高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会计学、电子信息工程、机械工程、机械电子工程等6个专业被认定为江苏省独立学院星级专业。学校课程获批国家首批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本科课程,教材入选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省本科优秀培育教材。
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为了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保证学校2024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依据国家有关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概况
1.学校名称: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
2.办学地点:江苏省泰州市梅兰东路8号
3.学校类型:独立学院
4.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5.招生类型:全日制普通类高等学历教育
6.办学层次:本科
7.学习年限:四年
二、招生计划
2024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考生也可访问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招生网(https://zs.nustti.edu.cn)查询。
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预留计划不超过2024年本科招生计划总数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三、报考
1.凡符合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2.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对《指导意见》中规定“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均按“不予录取”执行。
3.英语专业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其他专业不限语种。学生入学后均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四、录取
1.新生录取按照“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的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择优录取。
2.我校根据考生报考情况确定投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10%;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05%。
3.我校认可各省加分政策。
4.对于江苏省内进档考生,平行志愿按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征求志愿按“投档成绩 同分排位”“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对于江苏省外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分数优先”原则录取,不设专业级差。
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其他考生。若录取排序基准成绩相同,数学、外语两门成绩之和高者优先,如仍相同,数学成绩高者优先。
5.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入学资格及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复查不合格者,按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五、证书颁发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经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六、收费标准、奖助学措施及退费办法
1.学费: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教育厅关于优化民办高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23〕677号)文件精神,学费收取标准为文科类专业18000元/生·年、理工科类专业200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22000元/生·年,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环境工程、会计学、土木工程、机械工程、软件工程等6个专业(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在上述标准基础上上浮10%。(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招生计划表)
2.住宿费:根据《江苏省物价局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苏价费〔2002〕369号、苏财综〔2002〕162号)文件精神,学校学生公寓按照具备的条件收取相应标准费用,具体为700元/生·年~1400元/生·年。
3.奖助学措施:学校设有多项奖学金,以激励学生奋发成才。另外,学校提供多种形式的勤工助学岗位,用以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4.退费办法:按照国家有关文件及我校《学分制收费暂行管理办法》执行。
七、监督机制
1.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信息公开的规定,深入实施“阳光工程”,建立和完善以“十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2.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招生工作的重大问题和有关政策进行集体研究和决策;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工作的日常事务。
3.纪检监察部门组成招生监督检查小组,对招生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纪律约束。
八、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23-86150066 招生网址:https://zs.nustti.edu.cn
通讯地址:江苏省泰州市梅兰东路8号 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
监督电话:0523-86150100 邮 编:225300
九、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十、本章程由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校训:明体达用
“明体”,一在明德,懂得基本的道德准则和要求,意在告诫师生必须不断增进品德修养,提升道德品行;二在明道,明白世间万物的根本道理,意在告诫师生必须学习和掌握深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理论知识,教有所长,学有所成。
“达用”,要求师生为人处事时积极践行高尚的道德品质和情操;要求师生树立理论联系实际的意识,锻炼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运用业已掌握的基本知识和理论,解决国计民生和生产实践中的实际问题,造福一方。
以“明体达用”为校训,意在继承和弘扬泰州先贤优秀的教育思想,意在将学校的发展理念融入到泰州这片富有深厚文化底蕴的土地的血脉中去。
以“明体达用”为校训,与学校的办学定位、人才培养定位高度契合。就办学定位而言,“明体达用”是指学校要建设成为一所面向地方经济主战场,服务社会,繁荣区域经济发展的,具有鲜明办学特色的优秀教学型本科院校。就人才培养来说,“明体达用”是指学校要培养既能参与工程设计、又能在现场解决实际问题的“现场工程师”,兼具扎实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实践动手能力,受市场欢迎的应用型、创新型、高素质人才。
学校坚持开门办学,积极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与意大利教育中心合作成立“意大利高等教育交流中心”,与意大利圣心大学、都灵理工大学建立校际交流与合作关系。
2004年1月17日,南京理工大学向江苏省教育厅提交申请成立泰州科技学院的请示。4月16日,江苏省教育厅向教育部提交关于建立泰州科技学院的请示。6月14日,教育部发文同意,南京理工大学和泰州高教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合作试办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7月20日,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挂牌成立。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7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