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3年,无锡太湖学院设有物联网工程学院、智能装备工程学院、智能建造学院、商学院、会计学院、艺术学院、外国语学院、健康与护理学院、苏格兰学院等18个教学单位,学校物联网工程、机械工程、会计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视觉传达设计5个专业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创新创业实践》《品牌形象设计》等4门课程入选国家级一流课程,入选数居全国同类高校之首;拥有设计学、应用经济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江苏省“十三五”重点建设学科、江苏省高校 A 类品牌项目“会计学”专业;商务英语、视觉传达设计、工程管理、物联网工程、自动化、机械工程等18个专业入选江苏高校一流本科专业;物联网应用技术实验室被评为江苏省高校重点建设实验室,苏南资本市场研究中心入选江苏高校人文社会科学校外研究基地,苏南产业转型创新发展研究中心入选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建设基地,信息技术实践教育中心和经济管理实验实训中心入选省级教学示范中心。拥有国内先进物联网、机器人、智能制造等为特色的新型工科,数据金融、网络会计为特色的经管学科,视觉设计、三维动漫为特色的艺术学科,大数据、云计算为特色的计算机应用学科以及健康护理、创新创业等实验实训平台,服务学生应用能力培养和产业转型升级。
学校产教深度融合、校企协同育人,学校与阿里巴巴、罗克韦尔、中兴通讯、国家超算中心、红豆集团等龙头企业共建教学基地398个,共建产业学院10个,紧密对接企业,实施“嵌入式”培养,聘请企业、科研院所的300多名高层管理者、专家担任兼职教授。
学校毕业生就业渠道宽阔,就业对口率高、薪酬高,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强,学校每年组织百余场校园供需会,近三年每年有3500多家用人单位提供就业岗位82000多个,岗位数与毕业生数之比达18:1,充分满足了毕业生就业需求,毕业生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8%以上。连续两年,学校被省教育厅评为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量化考核 A 等高校。
无锡太湖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有关规定,为确保2024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更好地贯彻“公平、公开、公正,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结合学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一、 学校简介:
学校全称:无锡太湖学院
学校地址:江苏省无锡市钱荣路68号(邮编:214064)
主管部门:江苏省教育厅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二、招生计划
1、学校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高考人数、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学校生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学校分省招生计划。经审核后,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考生也可登录无锡太湖学院招生网站(http://zs.wxu.edu.cn)查询。
2、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预留计划数不超过本校招生计划总数的1%,具体使用办法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三、录取规则:
1、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的省份,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05%以内;实行顺序志愿投档方式的省份,投档比例控制在120%以内。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或者按规定提取其他志愿录取。
2、非高考改革省份按各省级考试院规定的投档规则投档,我校对进档考生按照投档分数从高到低的次序录取。以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以传统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专业),考生专业志愿优先。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将考生调剂到尚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按退档处理。
3、上海、浙江、天津、北京、海南、山东等(3 3)高考改革省(市)份考生报考专业须符合我校对该专业的选考科目设置要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以专业报考投档的省份考生按照考生报考专业录取;其他高考改革省份录取时在满足同一科目组要求的报考专业间按照录取规则进行专业安排。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将考生调剂到尚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按退档处理。
4、江苏、河北、辽宁、湖南、湖北、福建、广东、重庆、黑龙江、吉林、安徽、江西、贵州、广西、甘肃等(3 1 2)高考改革省(市)份考生报考专业须符合我校对该专业的选考科目设置要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以专业报考投档的省份考生按照考生报考专业录取;其他高考改革省份录取时在满足同一科目组要求的报考专业间按照录取规则进行专业安排。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当投档分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将考生调剂到尚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按退档处理。
5、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规则进行录取;
6、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产品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影视摄影与制作等专业)的考生需参加所在省级教育考试院或招办统一组织的美术专业考试,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分别达所在省(市)最低录取合格控制线。①高考改革省(市)考生报考专业须符合我校对该专业的选考科目设置要求:以专业报考投档的省份考生按照考生报考专业录取;其他省(市)录取时在满足同一科目组要求的报考专业间按照录取规则进行专业调剂;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当投档分相同时,依次按文化总分、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②非高考改革省份考生: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当投档分相同时,按照专业分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以专业分投档省市,按专业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投档分相同按文化分从高到低录取)。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将考生调剂到尚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按退档处理。
7、我校英语、商务英语、日语专业外语应试语种限英语、日语。其余专业不限高考应试外语语种,大学期间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课程,建议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慎报。
8、我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实行全英文教学,对英语水平有较高要求,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慎报。
9、对于各专业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我校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对指导意见中规定的学校可以不予录取的,均按不予录取执行。对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要求无色盲。学生入学后将进行复查,异常者按有关规定处理。学校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要求。
10、我校对往届生和应届考生录取时一视同仁。
11、我校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
12、对思想政治品德认定不合格的考生我校将不予录取。
13、综合评价使用办法:在按照同分比较办法排序后,仍然相同的:高考综合改革省(自治区、直辖市)份考生,按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择优录取;其他省份(自治区、直辖市)综合考量学生的德智体美劳发展情况,择优录取
14、以上录取规则与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不符的,执行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如果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政策有所调整,我校也将做出相应调整。
四、信息公开:
根据教育部的要求,我校将在今年的招生工作中,继续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建立和完善以招生政策公开、高校招生资格及有关考生资格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信息公开、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重大违规事件处理结果公开等“六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我校招生监察办公室,负责对招生工作全程进行监察,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和高校招生工作的信誉,确保我校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包括实践性教学环节)、且取得相应学分、达到学校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学校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无锡太湖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无锡太湖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通过后颁发学位证书。
六、其他要说明的问题:
1.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必须按入学须知的规定,按期到我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须事先以书面或电子函件形式向录取所在学院请假,说明原因。逾期不报到又无正当理由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按我校规定进行全面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取其入学资格。
3.我校各专业介绍、招生计划等详细信息见各省级考试院网站或无锡太湖学院招生网。
4.被录取的学生可通过所在省级教育考试院(招办)或我校的招生网查询录取状态,我校将用邮政特快专递向新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收费标准: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教育厅关于优化民办高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23〕677号)文件精神,学费收取标准为:人文社科类专业学费标准为22500—26000元/年、理工科类专业学费标准为25000—28600元/年、医学艺术类专业学费标准为25000—29000元/年;中外合作办学办学专业收费依据(苏发改收费函(2020)307号),收费标准为64000元/年。
具体专业收费以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定为准,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后向社会发布的招生专业计划和收费标准。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苏价费〔2002〕369号、苏财综〔2002〕162号)文件精神,住宿费收取标准为1800—2800元/年。
八、我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完善的“奖、助、贷、勤、减、免”六位一体学生资助体系,资助政策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以及《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九、招生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510—85509888、85522008、85503999
传 真:0510—85509888
监督电话:0510-85530922
网 址:http://www.wxu.edu.cn
中文网址:无锡太湖学院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本章程解释权属无锡太湖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4月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学校教师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社科基金项目和省部级纵向及横向课题923项;发表论文2800余篇,国内外SCI、EI、SSCI、CSSCI、CSCD 等高水平期刊录用680多篇;获国家授权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等526件;获国家、省、市优秀教学科研成果奖200多项。
校训:自强不息 经世致用
“自强不息”语出《易·乾·象》“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千百年来成为一个人立身处世的重要原则。自强不息是一种奋进的精神,是一种美好的品德,是一个人健康成长、努力学习、成就事业的强大动力。
“经世致用”之“经世”,最早出自《庄子》“春秋经世,先王之志”;“致用”出自《周易》“精义入神,以致用也”。“经世致用”强调学以致用,学用结合,知行合一,脚踏实地。
学校广泛开展与国外名校和国内“双一流”大学联合培养人才,经教育部批准,学校与全球大学排名前列的英国西苏格兰大学联合成立无锡太湖学院苏格兰学院,通过引入国外优质教育资源,推动培养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参与国际事务的国际化高端应用型人才。学生可获中、英两国两高校的“双学位”,填补了全国同类高校空白;与英国东伦敦大学、苏格兰大学、霍尔大学、澳大利亚西澳大学等国际名校签署“本硕博直通校际合作协议”;与上海财经大学、西南财经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等联合培养硕士、博士研究生;与哈佛大学、斯坦福大学、剑桥大学、新加坡国立大学等一批著名高校开展访学营项目,每年有很多学生出国交流、留学深造、考取国内外著名大学攻读研究生。
无锡太湖学院的前身是2002年成立的江南大学太湖学院。
2002年,经教育部批准,江南大学与无锡威孚集团、江苏太湖锅炉集团等5家企业联合创办江南大学太湖学院。
2010年,江南大学太湖学院开始面向全国17省市招生。
2011年4月,江南大学太湖学院转设为独立建制的无锡太湖学院。
2012年4月,学院建立无锡太湖学院大学生科技创业园。6月,全国民办本科高校党建研究中心在学院揭牌。
2013年6月14日,由教育部中国教育学会、教育部中国民办教育协会设立的“国际教育交流无锡基地”、“中国应用型创新人才无锡教育基地”在学院揭牌,南航研究生无锡教育中心、西南财大研究生无锡教育中心同时在学院落户。9月,学院成功获批1个省级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培育建设点。12月,学校成为江苏省与无锡市重点共建的应用型本科高校。
2015年5月,学院获批新增“审计学”和“绘画”2个本科专业。6月,学院会计学荣获江苏省首批高校品牌专业。
2017年,学院被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权立项建设单位。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7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