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3年3月,中国药科大学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9440人,其中本专科生11262人、研究生7688人、留学生490人。建有玄武门、江宁2个校区,占地2100余亩。建筑面积69万平方米,其中教学科研及辅助用房32.4万平方米、行政办公用房2.6万平方米、学生宿舍24.5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百万余册。
学校现有3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药学、中药学、生物学),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生物与医药),8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药学、中药学、生物学、化学、生物医学工程、基础医学、公共管理、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药学、中药学、生物与医药、应用统计、公共管理),设有药学、中药学2个博士后流动站。药学一级学科为国家一级重点学科,所覆盖的药物化学、药剂学、生药学、药物分析学、微生物与生化药学、药理学等6个二级学科均为国家重点学科。中药学学科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药学、生物学学科获“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三期项目立项建设并顺利通过验收,其中药学学科验收结果为“优秀”。基础医学、生物医学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入选“十四五”江苏省重点学科。
学校致力于建设以“药学 X”为牵引、“新药科”和“大药学”为特征,医药、农药、兽药融合发展,面向世界一流的“现代药学学科体系2.0”。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药学学科获评A 。在第五轮学科评估和全国专业学位水平评估中,龙头学科药学和中药学继续保持优势,均取得优异成绩。截至2023年3月,药理学与毒理学、化学、临床医学、生物与生物化学、材料科学、农业科学、神经科学与行为等7个学科领域的ESI排名进入全球前1%,其中药理学与毒理学排名全球前1‰(万分之1.59),位列全球第19位、亚洲高校第1位。在2023 US News 世界大学排行榜中,药理学与毒理学学科位列全球第7位。在世界大学排名中心(CWUR)学科排行中,学校药物化学学科位列全球第3位。在2022软科中国最好学科排名中,学校药学、中药学学科分别排名国内第1位、第2位,均进入“中国顶尖学科”。
学校下设16个院部,现有31个本科专业(类)。药学、中药学、生物制药、制药工程、临床药学、药物制剂、药物化学、药事管理、中药资源与开发、药物分析、生物技术专业被评为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海洋药学、环境科学、食品质量与安全、英语、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商管理专业被评为江苏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中药学、药物分析专业被评为江苏省课程思政示范专业;药学、中药学、生物制药、药物制剂和药事管理专业入选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一期项目;药学、中药学专业获评江苏省产教融合型品牌专业(含培育点)。“十三五”以来,获得省级以上专业建设立项或荣誉的专业共20个。药学、临床药学、制药工程、中药学专业通过教育部教育质量评估中心的专业认证,同时制药工程专业通过了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基础药学拔尖学生培养基地”获批国家“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基地”。
学校现有国家级人才培养基地3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个,创新的人才培养模式为我国高等药学教育改革提供了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的范本。近年来,获评首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14门(其中线上一流课程6门、线下一流课程3门、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4门、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1门)、国家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4门、国家精品开放课程10门(其中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8门、国家精品视频公开课2门)、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项目3门、江苏省精品课程/在线开放课程70门次、江苏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3门。天然药物化学课程虚拟教研室和药学课程虚拟教研室入选教育部首批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项目。获首届全国优秀教材奖4种,获全国教材建设先进个人2人。编著全国普通高等教育精品教材2种,入选全国普通高等教育国家级规划教材41种。优质的课程资源、教材及实践教学体系被全国各药学院校学习借鉴。学校高度重视实践教学和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是首批获教育部“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资助的高校之一,获批教育部“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和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教育中心。现有国家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5个,校外实习基地149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个,所有校级本科实验教学中心均为省级以上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自建校以来,学校先后培养了十余万毕业生,一大批学术栋梁、行业领袖和政界精英在卫生健康事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学校先后走出了10位院士和一批药学领域著名专家学者。
中国药科大学2024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工作要求,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中国药科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办学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中央路童家巷24号(玄武门校区);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639号(江宁校区)。办学类型: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三条 颁发证书:本科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中国药科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的本科毕业生,颁发相应学科学士学位证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在满足规定条件后还可获得外方学校相应证书。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是招生工作的咨询和监督机构,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本科招生工作的决策机构。
第六条 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校本科招生录取工作受教育部统一领导,按照“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原则,在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组织下开展本校招生录取工作。
第九条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根据“结合学校实际、优化生源结构、促进教育公平”的原则,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 学校2024年专业设置面向人民生命健康,紧紧围绕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需求,所有专业均为医药和大健康方向,各招生专业(类)详细介绍和说明请登陆学校本科生招生网查看。实施大类招生的专业按专业类招生,入校后在第一学年第二个学期,根据学校制定的大类招生专业分流方案进行专业分流,第二学年第一学期进入专业学习。
第十一条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学校将不超过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使用时,坚持规范有序、质量优先的原则。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按各省级招办提供的投档成绩(含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确认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提档。专业录取时,对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确认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我校认可考生具备的所有加分项目中最高一项加分,且最高不超过20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2024年不安排分省计划项目的招生录取。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各省公布计划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各省公布计划105%以内。
第十三条 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投档成绩安排录取专业,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文综、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理综、数学、语文、外语成绩,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成绩。在专业招生规模允许的范围内,学校将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情况适度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安排。
第十四条 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服从调剂时,学校将根据各专业的录取情况和体检限制条件进行专业调剂。如果考生不服从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 我校在内蒙古自治区采取分数清的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将按照考生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同一批投档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直至完成来源计划。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充足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七条 录取时,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学校所有招生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八条 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班、高校专项计划、国家专项计划考生的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各省(区、市)及学校文件规定的政策执行。
第十九条 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限考英语语种;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限制外语语种,入学后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请谨慎填报。
第二十条 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执行。
特别提醒: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色盲色弱的考生不能录取到学校药学相关专业,请考生谨慎填报。
第二十一条 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按照各省规定投档,考生在填报高考专业志愿时,选考科目必须符合学校相关招生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要求。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二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本科专业学费详见学校本科生招生网;校内住宿费为1500元/学年,具体以实际住宿安排为准。
第二十三条 药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是学校与英国斯特拉斯克莱德大学(University of Strathclyde,Glasgow)合作办学,采用“3 1”培养模式(即3年国内 1年国外),国内学习阶段学费为26400元/学年,国外学习阶段按照英方学校当年收费标准执行。
临床药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是学校与英国曼彻斯特大学(The University of Manchester)合作办学,学制5年,采用“2 2 1”培养模式(即2年国内 2年国外 1年国内),国内学习阶段学费为26400元/学年,国外学习阶段按照英方学校当年收费标准执行。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五条 学校在严格贯彻落实党和政府的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和文件精神基础上,建立“奖、贷、助、勤、补、免”六位一体的资助与育人相结合的联动助学体系。
第二十六条 学校不会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七条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5-83271319、83271422
传真电话:025-83245186
本科生招生网:http://zb.cpu.edu.cn
电子邮箱:zhaosheng@cpu.edu.cn
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药科大学本科招生办(cpuzsb)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投诉电话:025-86185570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中国药科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学校重视基础研究和新药研发,坚持“两手抓、两手硬”,2022年到账科研经费6.09亿元。建有“多靶标天然药物”全国重点实验室,设有与临床前创新药物研发各节点相关的国家和省部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平台及工程技术中心35个,实现了化学药、中药、生物药三大领域科研平台的全覆盖,为各类新药的研发提供全方位服务。近年来,学校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4项、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1项,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单位在顶尖期刊发表高水平研究论文350余篇,获批国家“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数为全国高校之首。获批牵头主持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7项,其中总经费超过2000万元的重点研发计划项目4项;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934项,总经费达5.05亿元,其中重大、重点和杰出人才项目35项。
学校是教育部最早指定接收药学学科外国留学生、进修生和高级访问学者的基地。近年来,学校留学生人数大幅增长、生源质量稳步提升,已建立起面向留学生的“本-硕-博”贯通的全英文授课体系,为世界近70个国家和地区培养博士、硕士、本科生和进修生千余名。先后与美国、英国、意大利等多个国家和地区的77所学校和科研院所签订了校际学术交流协议,同美国、日本、俄罗斯等4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院校及科研机构建立了学术联系。与香港大学、澳门大学、台湾大学等一批港澳台地区高水平院校有着紧密合作。
学校已先后与美国密歇根大学、英国爱丁堡大学、澳大利亚莫纳士大学开展本科双学位学生培养项目;与美国天普大学、意大利帕多瓦大学、新加坡国立大学等开展本硕联合培养项目;与美国南加州大学、新西兰奥克兰大学、韩国首尔国立大学、新加坡国立大学、荷兰莱顿大学、日本九州大学、长崎大学等开展访学或本科毕业实习项目;与美国太平洋大学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与美国北卡罗来纳大学教堂山分校、英国牛津大学等近30所高校开展短期课程项目。目前,学校与英国斯特拉斯克莱德大学合作举办的药学专业前五届学生全部顺利毕业,其中90%以上学生继续赴海外深造,超40%的毕业生进入世界排名前100的一流大学深造。部分学生被哈佛大学、牛津大学等顶尖高校录取。学校与英国曼彻斯特大学合作举办的临床药学专业已于2021年招生。学校“中美联合高级药物研发创新型人才培养项目”“中美医药尖端人才培养项目”“中法纳米医药双博士学位创新人才培养项目”“生物统计与生物医药大数据创新项目”“中日天然药物健康品研究联合实验室培养项目”等5个项目先后获国家留学基金委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资助,获批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高层次国际化人才培养创新实践基地”。药学专业和生物制药专业获批江苏省“高校国际化人才培养品牌专业”建设项目。
2011年,学校聘请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获得者、美国著名药理学家路易·伊格纳罗(Louis J. Ignarro)为荣誉教授,并合作建立伊格纳罗工作站。2013年诺贝尔化学奖得主迈克尔·莱维特教授(Michael Levitt)与学校“江苏省合成多肽药物发现与评价工程中心”合作设立Michael Levitt诺贝尔奖工作站。学校深化与美国密西根大学、法国艾克斯-马赛大学等的科研合作,获批江苏省高校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与首尔国立大学、莫斯科国立大学、日本近畿大学、奥克兰大学等的科研合作项目先后获得科技部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资助。与奥克兰大学、斯洛文尼亚卢布尔雅那大学的合作项目先后获得教育部国家留学基金委、教育国际交流协会的立项资助。
学校牵头沈阳药科大学、北京大学药学院、复旦大学药学院、四川大学华西药学院与美国密歇根大学、明尼苏达大学、俄亥俄州立大学建立中美药学院校联盟。加入江苏英国高水平大学联盟、江苏加拿大高校合作联盟、中国-中东欧国家高校联合会,牵头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浸会大学、澳门大学、澳门科技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成立苏港澳高校医药专业联盟(筹)。2016年,受国际药学联合会和中国药学会委托,学校承办“全球药学教育会议”,向来自全球47个国家和地区的500多名代表展示我国药学教育的发展经验。2018年,学校举办首届国际药学院校发展论坛,邀请40余位全球顶级药学院院长“巅峰论剑”,携手探索药学教育发展路径,深入探讨国际药学未来发展所面临的机遇及挑战。在大变局现实下,学校积极参与全球健康治理,谋划构建国际合作交流新格局,坚定不移为打造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贡献智慧和力量。
中国药科大学始建于1936年,原名国立药学专科学校(本科四年制),是中国第一所由国家创办的药学高等学府。
1937年,迁往汉口。
1938年,迁往重庆。
1946年,回迁南京。
1950年,更名为华东药学专科学校。
1952年,齐鲁大学药学系和东吴大学药学专修科并入学校,成立华东药学院。
1953年,中南卫生专科学校药剂专修科并入学校。
1956年更名为南京药学院。
1986年,与筹建中的南京中药学院合并,成立中国药科大学。
1988年,学校开始招收外国来华留学的硕士研究生。
1992年,学校开始招收外国来华留学的博士研究生。
1996年,学校进入首批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行列。
2000年,学校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整体划转教育部直属管理。
2001年,江苏省药科学校并入,作为中国药科大学的职业技术学院(专科层次),同时撤销江苏省药科学校的建制。
2007年,学校首批入选“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实施高校。2011年,学校入选“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同年,中国药科大学入选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
2013年4月,由中国药科大学、中国药学会、中国医药创新促进会共同发起和组建的“国家药物政策与医药产业经济研究中心”在中国药科大学挂牌成立。
2015年,南京鼓楼医院成为中国药科大学临床学院;南京市第一医院加盟中国药科大学,正式挂牌中国药科大学南京第一医院。
2016年11月,中国药科大学、中国医药物资协会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三方携手合作共建的“中国药科大学国家执业药师发展研究中心”挂牌成立。
2017年9月,学校入选国家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
2018年3月,学校入选教育部首批国家级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
2019年5月,由学校与杭州市钱塘新区携手共建的中国药科大学(杭州)创新药物研究院成立。
2020年10月,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教育部确定为2020年度国家知识产权试点高校。
2021年4月,学校与南京市六合区共建中国药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7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