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主校区坐落于南京江北新区,占地2000余亩;金牛湖产教融合园区位于天长市金牛湖新区,毗邻南京市六合区;无锡校区位于无锡市锡东新城,建有滨江学院(现已转设为无锡学院)和南信大无锡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另在南京江北新区、六合区、雨花台区建有大学科技园及其文旅园区。截至2023年1月,现有全日制在校生约36830人,其中普通本科生约28300人、硕博研究生约7300人、留学生(学历生)约1230人。
学校办学特色鲜明,大气科学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学科,在教育部最新学科评估中蝉联A 等级。气象学为国家重点学科,地球科学、工程学、计算机科学、环境科学与生态学、化学、农业科学、材料科学、社会科学总论、数学等9个学科跻身ESI学科排名全球前1%,其中地球科学和计算机科学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拥有大气科学、环境科学与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数学、科学技术史、计算机科学与技术7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学校现有“大气科学”“环境科学与工程”“数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77个本科专业分布于理、工、文、管、经、法、农、艺、教9个学科领域。
学校设有24个专业学院,以及国际教育学院、雷丁学院(中英合作)、沃特福德学院(中爱合作)、长望学院(拔尖培养)、龙山书院(大类培养)、藕舫学院(创新创业)、应用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高水平办学机构。
学校坚持科教融合理念,教学科研资源丰富。全国唯一省属院校首批入选大气科学教育部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基地。获批计算机科学、数学江苏省级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基地。人工智能产业学院是首批省级重点产业学院建设点。建有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中心、19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多个实践教学平台。30个专业入选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6个专业入选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开设大气科学拔尖班、华为实验班、腾讯实验班、京东实验班、国科大联培班、奇安信英才班、海康威视英才班等聚焦拔尖创新人才培养。14门课程获批首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拥有一批国家精品教材和国家规划教材。建有气象灾害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气候与环境变化国际联合实验室、教育部数字取证工程研究中心、水利部水文气象灾害机理与预警重点实验室(筹)、中国气象局气溶胶与云降水重点实验室、中国气象局生态系统碳源汇重点开放实验室(培育类)等40多个省部级以上科研平台,建有“气象灾害预报预警与评估协同创新中心”和“大气环境与装备技术协同创新中心”2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其中“气象灾害预报预警与评估协同创新中心”入选教育部首批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获批中国科协首批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2021-2025年度第一批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建有中国科协科普中国共建基地、全国气象科普教育基地和4个江苏省科普教育基地。《大气科学学报》《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报》为北大中文核心期刊,《阅江学刊》为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AMI综合评价(A刊)扩展期刊。图书馆馆藏纸质文献265万余册,数据库总量近60种,中外电子图书199万余种,电子期刊227万余册,年订阅纸质中外期刊996种,是国内大气科学类文献最齐全的高校图书馆。
学校本科生毕业去向落实率95%以上,升学率(含出国)42%以上。建校以来,已培养各类毕业生20余万人,校友中涌现出一批两院院士、部委领导、央企高管、战略专家、国际组织官员等杰出人才,众多校友成为中国乃至世界气象行业的业务骨干和科研精英,学校被誉为“气象人才的摇篮”。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江苏省关于本科生招生的最新政策,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全日制普通类、艺术类、综合评价、国家专项、地方专项、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内地班、定向生、保送生等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基本情况
(一)学校全称: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二)学校代码:4132010300;学校在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码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
(三)学校办学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宁六路219号
(四)学校层次:全国重点本科、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江苏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
(五)办学类型:普通、公办
(六)办学层次:本科、硕士、博士
(七)学制:四年
第四条 学校面向全国招收本科生。颁发学历学位的学校名称为: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对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的学生,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由南京信息工程大学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并授予学士学位,符合外方合作学校授予学位条件者,由外方合作学校授予学士学位。
第五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本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及招生考试工作其他相关文件,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成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负责制订本科招生章程、招生计划、招生政策等事项。
第七条 本科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学生工作处领导下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学校根据需要组建赴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组,负责该地区招生宣传和咨询,并协助招生办公室进行所负责地区的本科招生录取工作。
第九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有上级主管部门、学校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招生工作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根据教育部和江苏省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发展规划、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学校综合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数量、经济社会和气象事业发展需求趋势、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去向,兼顾历年计划安排延续性等因素,经主管部门审核后,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正式公布的为准,也可登录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网查询。
第十二条 根据教育部规定,学校预留计划数不超过本校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根据生源情况须调整招生计划时,学校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执行。
第十三条 学校部分本科专业实行大类招生。录取至专业大类的学生,入学时不分专业,完成大类基础课程学习后,根据学校大类分流的原则,结合自身的专业发展目标、兴趣特长等,参加大类的分流,进入大类中的具体专业学习。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报名条件
(一)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学校。
(二)高考综合改革省(市)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高考选考科目要求,其他各省(市、自治区)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科类要求。
(三)英语类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日语类专业只招收英语、日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开设英语、日语。学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授课语言以英语为主。
(四)学校执行教育部等部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各专业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不作特别限制,但需满足教育部规定的最低健康要求。学校各专业的录取不规定男女性别比例。
第十五条 考生须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还须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美术类统一考试,报考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经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报考并享受学校相应类型录取政策。
第十六条 录取规则
(一)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依据招生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二)学校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投档时,学校按各省级招办提供的投档成绩(含省级招办确认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提档。
(三)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
(四)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院校投档规则进行录取,非平行志愿省份的考生院校志愿采用“志愿清”的方式录取,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学校考生,如第一志愿未录满,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此类推。
(五)进档考生专业志愿采用“分数清”的方式录取,即分数优先。学校按照考生投档分从高到低,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进行排队,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确定录取专业,如果所报第一专业已满,按顺序考虑第二专业,依此类推。若未能按志愿进入所报考的专业且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按考生投档分由高到低调剂到未录满且符合培养要求的专业,直至计划录满为止。
(六)当进档考生的投档成绩相同时,学校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出台的同分排序规则(或排序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确定专业。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没有明确的同分排序政策,则按专业志愿顺序靠前的优先录取。如仍相同,普通类再依次按语文数学英语三门总分、数学单科成绩、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体育类、艺术类考生再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以上规则排序后,如仍相同,新高考改革省份则综合衡量考生综合素质档案,其余省份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发展情况,再由专家组集体评议,确定考生优先投档顺序。
(七)我校只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专业统考成绩,考生须根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参加该省艺术类专业统考并成绩合格。考生的文化成绩须达到生源省份划定的相应批次本科院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对文化分和艺术专业分均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录取规则调阅档案,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院艺术类投档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志愿之间无级差;如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无明确规定,按综合分[综合分=高考文化分 专业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最后的录取信息以该省招办公布的为准。
(八)学校在内蒙古自治区采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安排录取专业。
(九)学校将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或者按规定提取其他志愿录取。
(十)对于艺术类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及外语类保送生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事宜,学校依据教育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以及学校本年度各类相关招生简章进行录取相关工作。
(十一)国家专项计划考生、地方专项计划考生、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考生、定向计划考生、南疆单列计划考生、内地高中班毕业生、少数民族预科班结业后转入本科考生等,按照教育部、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学校有关招生工作规定进行录取。
第五章 录取与入学
第十七条 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十八条 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到毕业中学领取经密封的个人纸质档案(如毕业学校统一寄送个人纸质档案,新生应索取有关证明),报到时移交给学校。
第十九条 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学校报到规定的有关证件、材料,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拒事由以外,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身体复检。经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六章 拔尖联合培养项目
第二十一条 大气科学拔尖基地班。2020年9月,学校大气科学成功入选教育部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基地,是当时成功获评的33所高校中唯一一所省属高校。大气科学拔尖基地班实行团体导师制,配备院士、教育部特聘教授、国家杰青等担任本科生导师;专设留学基金,资助学生参加至少一学期的海外高校国际课程或者项目学习。
第二十二条 科教融合拔尖班。学校2018年起与中国科学院大学进行联合培养,2023年起与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进行联合培养。联合培养模式如下:学生单独编班,分别在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的指导下制定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学生毕业时,符合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毕业及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毕业证书,授予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士学位,注明两校联合培养。
第二十三条 产教融合拔尖班。学校与知名企业共建各类实验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与腾讯云计算(北京)有限责任公司联合培养]、通信工程(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联合培养)、软件工程(与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培养)、信息安全(与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培养)、供应链管理(与江苏京迅递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联培)、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与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培养)。
实验班实行“双师引导 产教融合”培养体系,实行双导师制,由国家杰青、特聘教授等担任学业导师,由企业资深行业专家、高级工程师担任企业导师,将产业与教育相结合;设立“一流专业 校企共建”课程体系,校企联合制定个性化教学方案,与企业共建实习基地,提供到相关企业不少于两个月的实习机会增强学生学科交叉能力和强化实践能力;采用“科教协同 国际交流”训练体系,学生由导师带领参与科学研究、企业项目、学科竞赛、双创训练等,支持学生参加国际互访交流、短期培训、学术会议等;制定“以生为本 政策护航”服务体系,制定实验班奖助政策体系。
第二十四条 双学位联合培养项目。为积极推进复合型人才培养,2024年起开设人工智能 大气科学、金融工程 信息安全、应急管理 环境工程3个双学位专业。双学位专业分属于不同的学科门类且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单独制定培养方案,学生单独编班培养,体现出跨学科、复合型、创新性等培养特点。
第七章 中外合作办学
第二十五条 学校与英国雷丁大学合作举办大气科学(中外合作办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中外合作办学)、应用化学(中外合作办学)、环境工程(中外合作办学)、数学与应用数学(中外合作办学)、地理信息科学(中外合作办学)、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七个专业本科合作办学,学制四年。以上七个专业培养模式为4 0模式,在学校雷丁学院就读。
学校与爱尔兰东南理工大学合作举办软件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人工智能(中外合作办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物联网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信息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五个专业本科合作办学,学制为四年。以上五个专业培养模式为4 0模式,在学校沃特福德学院就读。
学校与英国安格利亚鲁斯金大学合作举办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本科合作办学项目,学制为四年,项目培养模式为3 1模式,前三年在学校艺术学院就读,第四年赴英国安格利亚鲁斯金大学就读。符合外方合作学校授予学位条件者,由外方合作学校授予计算机游戏艺术专业荣誉文学学士学位证。
第二十六条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学费标准:雷丁学院各专业在国内学习阶段的学费标准为57000元/生•年。沃特福德学院各专业在国内学习阶段的学费标准为54000元/生•年。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在国内学习阶段的学费标准为26400元/生•年。学生在国外学习阶段的学费按外方合作学校标准收取。
第二十七条 学生毕业时,符合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毕业及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毕业证书,授予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士学位;符合外方合作学校授予学位条件者,由外方合作学校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第八章 其他
第二十八条 学校根据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按学年收取费用(币种:人民币):
文科类专业5200元;
理科类专业5500元;
工科类专业5800元;
艺术类专业6800元;
农学类专业2500元;
其中:
1.省优势学科专业:文科类5720元、理科类6050元、工科类6380元(关于公办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14]136号));
2.嵌入式培养专业在原科类学费基础上增收2000元/ 学年;
第二十九条 学生公寓住宿费按照江苏省发改委颁布的收费标准执行,按不同的宿舍标准分为每学年人民币800元至1500元,宿舍由学校统一安排。
第三十条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助政策体系,包括多层次、各类型的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学费减免以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项目,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并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三十一条 学校通讯地址:南京市宁六路219号;
邮政编码:210044;
招生咨询电话:025-58181818,025-58731378;
江苏省招生咨询QQ1群:748656942;
QQ2群:830860267;
QQ3群:920703513;
QQ4群:655157052;
省外招生咨询QQ群:671159544;
学校官方微信:nuist1960;
招生办官方微信: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招办;
招生办小程序: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本科招生 ;
学校招生信息网址:http://zs.nuist.edu.cn
电子信箱:zsb@nuist.edu.cn
校纪检监察机构邮箱:jiwei@nuist.edu.cn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通过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学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三十三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由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2024年4月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学校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引领。自“十三五”以来,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000余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含课题专题)201项、省部级项目363项,获批立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气候系统预测研究中心”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重大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等标志性项目。获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82项、(人文社科类)省部级项目343项,获授权专利3638项,获得软件著作权1185项,获批国家首批知识产权试点高校,学校教师先后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国防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江苏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和省部级科技奖百余项,另获卡尔·古斯塔夫·罗斯贝奖章、美国地球物理学会全球环境变化职业中期奖、美国地球物理学会霍尔顿青年科学家奖等国际性奖项多项。学校拥有国家级大学科技园、国家技术转移示范中心。学校获批“天气气候变化与预测技术”111学科创新引智基地,国家级外专项目42项,2名外籍专家荣获江苏省外专最高荣誉“江苏友谊奖”,5名外籍专家入选江苏“外专百人计划”名单。多项研究成果刊发于《Nature》《Science》等国际顶尖学术期刊。
校训:明德格物,立己达人
“明德格物”语出《礼·大学》。取“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之意。明德,即立德修身;格物,即笃学求是。
“立己达人”语出《论语·雍也》。取中国知识分子“独善其身,兼济天下”之意。立己,即自律自强;达人,即尽责尽心。
校训中“明德”突出德育为首的教育理念;“格物”强调探究真理的科学精神;“立己”着眼于增强自我修养;“达人”侧重于个人的社会责任感,四者紧密相连。“明德格物”体现了科研教学的定位高度,“立己达人”体现了和谐发展的丰富内涵。以此作为校训,就是要倡导全体师生员工努力学习、勤勉工作,以高尚的道德情操和务实的求真精神,不断追求自我与他人,个人与社会的和谐。
学校积极推动海内外合作共建,着力汇聚办学资源、拓展办学空间,与全国各省市区气象局,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国科学院大气所、海洋所、遥感所、自动化所,国家卫星气象中心,国家气象中心,中船重工724所、716所,新华报业传媒集团,江苏省社科院等建立了全面合作关系,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惠普企业服务集团(DXC)、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全面深化合作,与南京钢铁、亨通光电、北方信息控制研究院集团、航天宏图、国睿科技、腾讯云、奇安信等多家国内知名企业联合成立校企研究院。建有北京研究院,南京、苏州、无锡、南通和安徽天长等校地联合研究院和研究生院。深入推进“中国气象谷”产教学研融合式发展,高标准推进金牛湖产教融合园区建设,谱写学校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新篇章。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与美国哈佛大学、耶鲁大学,英国雷丁大学、曼彻斯特大学,俄罗斯国立水文气象大学等100多所世界著名高校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与英国雷丁大学合作创办的雷丁学院,是首批“江苏—英国高水平大学联盟”高校;与爱尔兰东南理工大学联合举办的沃特福德学院,开展面向信息工科的国际化人才培养,是全国少见的同时拥有两个本硕一体化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高校。建有国际教育学院,拥有中国政府、商务部、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江苏省政府奖学金、南京市政府奖学金等招收来华留学生资格;创办巴哈马大学“孔子学院”;设在学校的“联合国世界气象组织区域培训中心”及“亚太经社会/台风委员会培训中心”,已为158个国家和地区培养了5100余名高级气象科技人员和管理者,是全球学员覆盖范围最广、质量名列前茅的培训中心,多次获世界气象组织高度评价和嘉奖。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始建于1960年,原隶属中央(军委)气象局,前身为南京大学气象学院。
1960年1月12日,教育部正式批复中央气象局“同意以南京大学气象系为基础成立南京大学气象学院,将来学院独立后,南京大学仍保留一个气象系”。
1963年5月14日,教育部和中央气象局联合发文,同意南京大学气象学院改名为南京气象学院。
1966年至1976年的“文化大革命”,学校各项工作都受到干扰和破坏,正常教学秩序被摧毁,停止招生和上课长达六年之久。
1978年2月17日,南京气象学院被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
1992年10月,学校被中国气象局批准为全国气象部门综合改革试点单位。
1993年,经联合国世界气象组织批准,正式成立“世界气象组织区域培训中心”,承担世界各国中高级气象科技人员的培训任务。
1999年,北京气象学院并入南京气象学院,成为南京气象学院北京分院。
2000年2月12日,由原隶属于中国气象局管理划转为以“中央与地方共建,江苏省管理为主”的模式。
2002年3月15日,江苏省教育厅批准该校举办公有民办的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滨江学院。
2003年4月,在北京成立世界气象组织南京区域气象培训中心北京分部。
2004年5月,升格更名为南京信息工程大学。11月18日,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揭牌。
2006年,学校获得教育部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结论。
2007年,中国气象局、江苏省人民政府签署协议共建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2010年,入选国家”特色重点学科项目“建设高校。
2011年9月,入选教育部第二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12月,入选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2012年,教育部、中国气象局、江苏省人民政府签署协议共建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同年8月29日,由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与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研究所、国家气象中心、国家气候中心、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理工大学、成都信息工程大学、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四研究所等八个单位共建的“气象灾害预警预报与评估”协同创新中心在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揭牌。
2013年1月,成为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入选高校。
2014年7月,被教育部评为“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9月,江苏省人民政府与国家海洋局签署协议共建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2017年1月,被教育部认定为“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6月,入选“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序列。9月,入围国家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
2019年8月,学校被教育部评为“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
2020年3月,入选“应急安全智慧学习工场(2020)”暨应急管理学院建设首批试点学校。10月,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教育部确定为2020年度国家知识产权试点高校。
2021年1月,荣获南京市“2020年创新名城突出贡献奖先进集体”。2月,荣获“江苏省智慧校园示范校”称号;同月,与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签约建立医学人工智能联合研究院;同月,江苏省教育厅与南京江北新区签约共建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2022年1月,获批工信部“5G 智慧教育”应用试点项目;同月,获批江苏省智能气象探测机器人工程研究中心;同月,荣获江苏省公共机构“十三五”节能工作考核评价优秀单位;同月,荣获2021年省技术转移联盟技术转移工作促进奖。2月,入选教育部首批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名单。3月,获批筹建水利部水文气象灾害机理与预警重点实验室;同月,荣获江苏教育新闻宣传工作优秀单位;同月,荣获“2021年度网络安全先进单位”称号。4月,获批首期教育部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24项;同月,获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主考学校综合目标管理考核优秀等次;同月,学校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综合绩效评价获评优秀;同月,在全省共青团 “两红两优”评选中喜获佳绩;同月,学校2021年度综合考核再获“第一等次”。5月,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与京东集团战略建立合作暨京东商学院揭牌。6月,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荣获2021年度甘肃省科技进步一等奖;同月,获批2022年南京市大数据与信息服务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同月,获批江苏省统一战线理论研究基地;同月,入选全国首批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同月,与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国际在线共建国际传播基地;同月,学校国家级和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增至46个。7月,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新增4个专业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分别是测控技术与仪器、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自动化、软件工程4个专业通过认证;同月,获批中国科协2022年度学风传承行动项目立项;同月,获评“江苏省群众体育先进单位”荣誉称号;8月,获批自然资源部工程技术创新中心;同月,荣获“2021年度江苏大学生志愿服务苏北计划”优秀组织奖;9月,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率先设立全国首个元宇宙工程系;同月,获批3个江苏高校优秀基层教学组织;月,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24项;同月,荣获2022年气象科技活动周优秀组织单位及优秀活动荣誉;同月,获批“翱翔之翼”大学生科技志愿服务项目立项;10月,获评2022年全国“三下乡”社会实践优秀单位;同月,学校荣获中国发明协会2022年度“发明创业奖创新奖”一等奖;同月,获批2022年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程研究中心。11月,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应急管理学院成立揭牌;同月,获批国家遥感数据与应用服务平台首批试点应用单位。12月,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软件学院正式成立,海康威视英才班开班;同月,入选2021-2025年度第一批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同月,荣获“第十一届中国技术市场协会金桥奖先进集体奖”。
2023年4月20日,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苏州太湖研究院签约揭牌。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7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