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矿业大学有文昌和南湖两个校园,占地420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156万平方米,馆藏图书文献2000多万册(件)。截至2023年7月,学校现有2个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1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8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6个江苏省优势学科、7个江苏省重点学科;18个一级学科博士点,2个专业学位博士点,36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9个专业学位硕士点。学校设23个学院,73个本科专业,有全日制普通本科生23600余人,各类博士、硕士研究生13300余人,留学生680余人,继续教育学生10000余人;有8个国家级科研平台,47个省部级科研平台,1个国家大学科技园;另设有1个独立学院徐海学院。
学校现有73个本科专业,35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1个“教育部卓越工程师计划试点专业”和3个教育部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建成22门国家级精品课程、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国家精品视频公开课和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40门课程入选首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进入新世纪以来,学校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13项,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奖2项,全国教材建设先进个人2人。拥有3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和1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9个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3个教育部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获批了全国高校辅导员发展研究中心、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国家级大学生科技创业实习基地、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培训研修中心,江苏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中国矿业大学基地。建校以来,先后为国家和社会输送了35万余名毕业生,其中许多人已成长为各行各业的科技精英、管理骨干和领军人物。
学校作为当今全国唯一以矿业命名的特色鲜明高水平大学,在上级主管部门、煤炭能源行业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通过长期发展和建设,已经形成了以理工为主、以能源资源为特色,理工文管法经教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和多科性大学的办学格局。近年来,学校按照“强工、厚理、兴文、拓医、育新”的思路调整学科布局,优化学科生态,服务国家科技自立自强和高层次人才培养的能力不断增强。近年来,在巩固原有特色优势学科基础上,学校设立了碳中和科学与工程、储能科学与工程、人工智能、物联网等8个交叉学科,为国家双碳战略和生态文明建设,推动行业转型升级、智能矿山建设搭建了学科平台;工程学、地球科学、材料科学、化学、数学、环境与生态学、计算机科学和社会科学总论8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其中工程学、地球科学进入前1‰,矿物资源与开采工程学科领域连续6年进入全球前50强,2023年位列全球第17;形成了矿业工程与安全科学、遥感测绘与环境、地质学与地质工程、土木建筑与力学、机械电气与控制、计算机与信息、管理与经济、化工与材料等优势学科领域。
中国矿业大学2024年本科招生章程
中国矿业大学(China University of Mining and Technology)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高校,是教育部、应急管理部与江苏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和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为全国首批具有博士和硕士授予权的高校之一,设有国家批准的研究生院。学校已有115年的办学历史,通过长期发展和建设,形成了以理工为主、以能源资源为特色,理工文管法经教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和多科性大学的办学格局。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中国矿业大学本科招生录取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结合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中国矿业大学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有文昌和南湖两个校区。文昌校区位于江苏省徐州市金山东路1号,邮编221008;南湖校区位于江苏省徐州市大学路1号,邮编221116。
第三条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中国矿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中国矿业大学学士学位证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学生,符合外方学校学位申请条件者,可同时申请外方学位证书。
第四条 学校全面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五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构、考生、家长、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设立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作为学校和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咨询与民主监督机构,吸纳一定数量的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等参加,为学校研究制定本科招生工作总体目标、招生政策、重大事项等提供决策咨询和建议,并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七条 学校设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作为我校本科招生工作的领导决策机构,统筹负责学校本科招生工作。主要职责: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本科招生工作的规定,研究制定招生工作制度,确定本科招生总计划和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审定招生章程、招生计划、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方案等,指导做好招生宣传、招生考试和招生录取等工作。
第八条 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执行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并负责做好与上级主管部门及各省(区、市)考试院的沟通联系等工作。
第三章 招生类别、计划和专业
第九条 学校本科招生主要包括普通类、中外合作办学和特殊类三大类别。其中特殊类型招生包括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好学计划”、运动训练、艺术类,以及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西藏高中班、新疆高中班、新疆协作计划等。
第十条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并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要求,按照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公平的原则,统筹考虑各省(区、市)生源情况和毕业生就业情况、学校办学地域与面向行业、往年分省招生计划及上级主管部门工作要求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最终的年度招生计划及在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第十一条 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使用预留计划。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问题。
第十二条 学校实行按专业和专业大类(以下统称“专业”)相结合的招生模式,并根据办学发展需要对大类设置进行优化。按专业大类录取的学生入学时不分具体专业,在完成大类通识课程培养后,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及专业容量、学生成绩和志愿等分流至所录取专业大类中的相关专业。2024年本科招生专业(类)详见《中国矿业大学本科招生专业(类)目录(2024年)》。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学校本科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统一领导下,按照“学校负责、各省(区、市)招办监督”的原则,在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的组织下进行。
1.学校按各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投档成绩调档。调档比例按照各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的相关规定确定,其中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20%。
2.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对于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志愿;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将按照考生分数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将征集志愿,生源仍不足的情况下则将剩余计划调回或调剂到其他生源情况较好的省(区、市)完成招生计划。
3.学校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择优录取,不设专业级差。学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即对在招生计划数内的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依高考总分排序录取。
各省(区、市)考生投档分相同时,文史类、实行“3 1 2”模式首选科目为历史的综合改革省市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理工类、实行“3 3”模式和“3 1 2”模式首选科目为物理的综合改革省市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成绩。
4.对填报服从专业调剂志愿的进档考生,在所报专业已满的情况下,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调剂到计划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取额满;对未报服从专业调剂志愿的考生,在所报专业已录取满额的情况下作退档处理。学校将考生的综合素质档案材料作为安排调剂专业志愿的参考。
5.学校只认可各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全国性加分项目和分值,同一考生符合多项政策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加分不得超过20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十四条 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所填报专业须满足我校各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五条 学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英语是各专业必修课程,考生入学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六条 学校高校专项“好学计划”、运动训练、艺术类、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等特殊类型招生项目的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的相关规定和学校本年度相关类别招生简章执行。
第十七条 学校面向西藏高中班、新疆高中班、新疆协作计划招生以及国家专项计划的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的相关规定以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报考我校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考生的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省统考成绩均须达到所在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体育类本科控制线,学校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照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择优录取。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不限选考科目;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文理兼招。
第十九条 学校分别与澳大利亚皇家墨尔本理工大学和格里菲斯大学合办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土木工程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我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仅招收填报有明确专业志愿的考生,且学生入学后不得转专业。
第二十条 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至化工与制药类、消防工程、地理信息科学与技术、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环境工程、运动训练专业;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外,还包括应用物理学、矿物加工工程、资源勘探工程、环境设计专业;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兰、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色觉异常II度两类列出专业外,还包括工商管理类、工程管理、应急管理、大数据管理与应用、土地资源管理、行政管理专业;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兰、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者不能录取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专业,考生在填报专业大类时须注意大类所含专业是否体检受限。
第五章 收费及其他
第二十一条 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江苏省物价管理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暖气费等。
各专业学科门类的学费收费标准如下:
专业学科门类 | 学费(元/人﹒学年) |
工学类 | 5800 |
理学类 | 5500 |
管理学类、文学类、经济学类和法学类 | 5200 |
艺术学类 | 6800 |
体育学类 | 5300 |
公安技术类 | 6000 |
住宿费:1200元/人﹒学年,暖气费:100元/人﹒学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国内学习阶段的学费为26400元/人﹒学年,国外学习阶段的学费和住宿费等费用由外方合作大学按照其规定收取。
以上收费如有变化,以江苏省教育厅、财政厅和物价管理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
第二十二条 学校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资助政策,通过“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学杂费减免、学费代偿”等多位一体资助体系保障学生成长成才。学校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确保不让任何一个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学校每年面向本科生设立各类奖助学金,资助总额近亿元。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对于复查不合格的学生将依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经查实存在替考、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情况的考生,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报告有关部门追责。
第二十四条 学校本科招生网站:http://zs.cumt.edu.cn,招生微信号:矿大招生(cumtzs),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516-83591555、83591666,传真: 0516-83591777;各学院招生咨询电话详见学校本科招生网。学校纪检监察机构举报电话:0516-83590270。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学校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开展招生政策发布、解释和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任何以“中国矿业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有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中国矿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自教育部核准发布之日起生效。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学校坚持“四个面向”,强化有组织的科研攻关,不断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取得了一大批高水平科技成果。学校拥有5个全国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工程研究中心,1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1个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4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4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1个教育部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1个教育部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36个其他省部级科研平台。学校在深圳、北京、新疆等地分别设立深圳研究院、能源资源战略发展研究院、西部能源研究院,在校内组建碳中和研究院、物联网(感知矿山)研究中心、人工智能研究院等3个交叉学科直属科研机构,与徐州地方政府和企业共建深地科学与工程云龙湖实验室、徐州市生态文明建设研究院、中国矿大-徐工矿业智能装备技术研究院等6个对外合作科研平台。“十二五”以来,学校共承担包括国家“863计划”、“973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等国家级科研项目2000余项,其中在2022年获批国家部委推荐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获国家科学技术奖36项,1项成果入选“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2022年到账科研经费超过10.4亿元。
学校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不断推进国际化办学,与近百所国外高校建立了合作伙伴关系,建有9个学科创新引智基地。联合20余所国外大学发起成立了“国际矿业、能源与环境高等教育联盟”,成为“一带一路”国际合作交流平台。加入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矿业工程教育能力中心”并成为该中心在华唯一旗舰高校。在巴基斯坦和厄瓜多尔合作共建“中巴矿物资源英才中心”和“中厄矿业学院”。在澳大利亚格里菲斯大学创办了“旅游孔子学院”。获全国首批“高层次国际化人才培养创新实践基地”。积极主办承办“国际矿业科学技术大会”“能源、资源、环境与可持续发展国际会议”“绿色开采理论与实践国际研讨会”“国际匹兹堡煤炭会议”等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际学术会议,学术交流日益活跃。
中国矿业大学的前身是由英国福公司(Peking Syndicate Limited)创办于1909年的焦作路矿学堂。
1909年3月,河南焦作路矿学堂成立。
1913年12月,首届学生毕业后,英国福公司停办了焦作路矿学堂。
1915年6月,恢复办学,定名为福中矿务学校。
1919年2月,学校举办专门本科后成为一所既有预科又有本科的专门学校。
1921年夏,学校增设大学本科,更名为福中矿务大学。
1931年4月,改名为私立焦作工学院,成为当时国内唯一的私立工学院。抗日战争爆发,学校先迁陕西西安,再迁甘肃天水,1938年迁陕西城固。
1938年7月,学校奉国民政府教育部令与北洋大学、北平大学、东北大学所属工学院合并为国立西北工学院。
1946年7月,焦作工学院在河南洛阳复校,10月迁河南郑州。
1947年9月,学校迁至江苏苏州。
1949年4月,苏州解放,更名为国立焦作工学院。9月迁回焦作工学院原址。12月,中央人民政府将焦作工学院拨归燃料工业部领导。
1950年3月,华北煤矿专科学校并入焦作工学院。9月,中央人民政府决定以焦作工学院为基础筹建新中国第一所矿业高等学府——中国矿业学院。
1951年2月,焦作工学院的师生员工及图书仪器设备全部迁至天津。
1952年6月,全国高等学校院系调整,清华大学、北洋大学、唐山铁道学院(今西南交通大学)采矿科系并入中国矿业学院。
1953年9月,学校迁至北京,更名为北京矿业学院。成为北京学院路著名的“八大学院”之一。
1960年10月,学校被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
1970年5月,中国矿业学院是13所“京校外迁”高校之一,从北京搬迁到四川省合川县(现重庆市合川区三汇镇),更名为四川矿业学院。
1978年2月,学校再次被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
1978年2月,经国务院批准,在江苏省徐州市重建,恢复中国矿业学院校名。同年,中国矿业学院北京研究生部成立,开始招收和培养研究生。
1981年11月,经国务院批准,学校成为全国首批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1988年4月,经国家教委批准,正式改名为中国矿业大学。
1997年7月,经国家教委批准,将北京研究生部改为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校区。
1998年,煤炭工业部撤销,学校划归国家煤炭工业局管理。同年,北京煤炭管理干部学院并入学校,成为学校“北京校区东校园”,形成了“一校两地三校园”的办学格局。
2000年2月,划转教育部直属管理。其后,北京校区东校园又划转北京广播学院。
2009年10月,北京校区更名为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学校徐州校本部和北京校区逐步演变为两个相互独立的办学实体。
2010年4月,中国矿业大学被教育部评为“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
2011年9月,入选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
2012年,被国务院授予“全国就业先进工作单位”称号。
2015年7月,入选首批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
2017年9月,入围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
2018年3月,学校入选教育部首批国家级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
2019年11月30日,徐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集团、中国矿业大学附属医院揭牌,徐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新院正式启动。
2020年3月,入选“应急安全智慧学习工场(2020)”暨应急管理学院建设首批试点学校。2020年7月,入选第二批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建设名单;10月,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教育部确定为2020年度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 [18]11月,中国矿业大学深圳安全研究院揭牌。
2022年2月,入选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
2023年1月,教育部、应急管理部、江苏省人民政府决定共建中国矿业大学。6月20日,中国矿业大学与新疆大学共建西部能源研究院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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