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立达学院是一所以管理学、艺术学为主,经济学、工学、医学、文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在上海和国内有一定知名度的营利性民办本科高校。截至2020年,学校现有财经学院、传媒学院、艺术设计学院、数字科学学院、护理学院、基础与外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人文学院8个二级学院。开设有国际商务、金融科技、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播音与主持艺术、摄影、表演、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汉语言文学等12个本科专业和护理、艺术设计等21个专科专业。
学校前身为上海立达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2003年,始终坚持应用型人才培养、走特色民办高校之路,已在业内和社会上有了一定影响力。2018年5月,学校通过上海市本科高校设置工作评审,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关于同意上海立达学院备案的批复》(教发函【2018】22号),同意对以上海立达职业技术学院为基础组建上海立达学院予以备案。学校成功升格为本科高校,在学校发展历程中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学校发展也迎来了新的机遇与挑战。
学校具有优美的校园环境。四季碧草如茵,湖光树影,鸟语花香,被教育部学信网评为“全国大学生校园环境满意度50强高校”,“2018年中国大学校园环境最美排名第12名”。
学校具有雄厚的办学实力,学校现建设了109个校内实验实训室、358个校外实践基地,在加拿大、美国、英国等建有海外教学基地,可为学生提供优良的实践教学条件;建设了高端化的文体及生活设施,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100万余册,拥有现代化的电子阅览室、符合国际标准的运动场田径场、篮球场、足球场、网球场、以及体育馆、健身中心,6T标准的学生公寓,餐厅等生活设施,为学生提供了优良的学习与生活条件。
学校具有鲜明的办学特色。大力推进国际化办学,拥有一支由国际顶尖的学者、精英组成的国际导师团队。积极拓展海外教育项目,在加拿大、美国、英国等国家开辟“微留学”、“海外升硕定向培养”和“专本硕直通”项目,为学生构建起多元化外向型发展平台,提供便利化条件和个性化服务。
上海立达学院2024年全国统考招生章程(秋季统一高考)
一、院校名称
上海立达学院
二、就读校址
上海市松江区车亭公路1788号
三、层次
■本科 ■专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民办高等学校 □独立学院
□高等专科学校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上海立达学院
证书种类: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立达学院的本(专)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立达学院是营利性民办高校,全称为上海立达学院有限公司;招生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秋季统一招生的日常工作;招生监察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一、我校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发展定位与办学条件,统筹考虑近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学校本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二、各招生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三、本年度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高考改革省市选考科目要求等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编印的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相关文件。
八、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办法
本科招生计划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九、专业教学培养
使用外语语种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一、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二、美术类和摄影专业色盲、色弱考生不宜报考。护理专业色盲、色弱考生不宜报考,要求考生无精神病史,无传染病和各类慢性疾病。
十一、录取规则
一、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秋季统一考试)成绩录取的规则:
1. 按省级招办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及我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具体的投档比例由省级招办审定后,按照非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20%;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05%),以考生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同分情况下,文科考生依次比较外语、语文、数学成绩,理科考生依次比较外语、数学、语文成绩,高考改革有关省市同分规则以省级招办规定为准。
2. 我校录取时,总分达到学校最低投档线即满足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无专业加试要求,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
3. 政策性加分在录取时计入总分。
二、如有生源不足的情况,省级招办可根据我校实际缺额计划进行征集志愿,投档比例按省级招办规定执行。若征集志愿生源仍不足,我校可以将剩余的招生计划申请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录取。
三、高考改革有关省市的录取规则和程序以省级招办规定为准。
四、内蒙古自治区普通类专业进档考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五、艺术类专业的录取规则:认可各省级招办组织的艺术类统考成绩,文化课成绩达到各省级招办划定的最低录取资格线,对进档考生按文化课成绩与专业统考成绩一定比例之和(具体以投档省份的投档规则执行),以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十二、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专科学费:一般专业:22800 元/年,其中: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烘焙与饮品)专业25800元/年;艺术类专业:25800元/年。
本科学费:一般专业:59800元/年;艺术类专业:65800元/年。
根据沪教委民〔2015〕4号收费标准由民办高校自主确定。
住宿费标准
原四人间5000元/年,新建四人间6800元/年,新改六人间4000元/年(具体以入住为准)
根据沪教委民〔2015〕4号收费标准由民办高校自主确定。
十三、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四、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统一要求,我校秋季统一考试招生全程接受本校招生监察小组监督。
举报电话:021-57800607
十五、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www.lidapoly.edu.cn
招办官网:zs.lidapoly.edu.cn
咨询电话:021-57803530、57803531
十六、其他须知
录取期间,请考生务必保持电话畅通,避免录取通知书无法准时寄达,影响正常入学等情况的发生。建议考生主动来电核对邮寄地址及联系电话。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2002年9月13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同意筹建上海立达职业技术学院。
2003年3月11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向上海市教委下达《关于同意民办上海立达职业技术学院正式建校的批复》;同年上海市社团局批准学校名称变更为上海立达职业技术学院 。
2018年3月21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同意以上海立达职业技术学院为基础,组建上海立达学院;同年5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同意对上海立达学院予以备案。
2022年1月10日,上海立达学院乡村振兴学院成立;同年7月,上海立达学院顺利通过学士学位授权评估。
2023年3月14日,上海立达学院信息学院更名为上海立达学院数字科学学院。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6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