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行健职业学院是上海最早的区办全日制高校。2001年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正式由闸北区业余大学转型高等职业教育。
校园精致优美,绿草如茵,是上海市“花园单位”。学院以高等职业教育为主,截至2022年,设经济管理、信息技术与机电工程、商务外语、应用艺术、学前教育5个学系20余个专业。其中,上海市一流专业3个,市级教师教学(创新)团队12个,市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20门,上海市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3个。
除全日制高等职业教育外,学院坚持继续教育、技能培训和社区教育并举,为上海市和静安区经济社会发展发挥着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功能。学院秉承“进德修业,自强不息”的校训,弘扬“明德、求真、进取、笃行”的校风,引导学生“好学精艺、力行修德”。
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考招生章程
(秋季统一高考)
一、院校全称
上海行健职业学院
二、就读校址
上海市静安区原平路55号
三、层次
□ 本科 ☑ 专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上海行健职业学院
证书种类: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行健职业学院的专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招生日常工作;招生监察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一、我校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发展定位与办学条件,统筹考虑近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学校本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以教育部高等职业教育设置和备案审批结果为准。
二、各招生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三、本年度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高考改革省市选考科目要求等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编印的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相关文件。
八、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办法
无
九、专业教学培养
使用外语语种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教学外语语种为英语。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经复查,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专业学习要求的考生,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本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十一、录取规则
一、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秋季统一高考)成绩录取的规则:
1.省级招办按我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将首轮平行志愿报考我校的生源按当地确定的投档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含加分)进行投档。具体的投档比例由我校根据各省市实际生源情况确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05%,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20%。
2.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省市,进档后,遵循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和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时:文科或历史类专业按语文、外语、数学顺序排名依次录取;理科或物理类专业按数学、外语、语文顺序排名依次录取;不分文理的省市在专业录取时,考生按语文、数学、外语顺序排名依次录取。
3.填报上海提前批专业的考生,进档后按照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时,考生按语文、数学、外语顺序排名依次录取。
4.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考并合格,文化成绩达到美术类专科录取控制线,按照投档成绩,遵循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专业志愿和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总分相同,依次比较美术统考总分、素描、色彩、速写(综合能力)。
5.政策性加分在专业录取时计入总分。
6.对进档考生,若所填专业志愿均未录取,服从专业调剂的可将其随机调剂至本校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则予以退档。
二、首轮平行志愿生源不足时,省招办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剩余招生计划数进行征集志愿投档;若生源仍不足,我校可以将剩余的招生计划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录取。
三、高考改革有关省市的录取规则和程序以当地省级招办规定为准。
四、内蒙古专业录取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
十二、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1、高职教育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7500元(沪价行[2000]120号)
2、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10000元(沪价行[2000]120号)
3、工商企业管理(中法合作)专业每生每学年16000元(沪价费〔2014〕27号)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不超过1200元(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
十三、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上海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综合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四、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统一要求,我校秋季统一考试招生全程接受本校招生监察小组监督。
监督电话:021—66102042(工作日9:00—11:00;13:00—16:00)
十五、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 http://www.shxj.edu.cn
招生办官网: http://zs.shxj.edu.cn
咨询电话:021-66109601(工作日9:00—11:00;13:00—16:00)
十六、其他须知
报考学前教育(高本贯通)专业的考生须在完成专科阶段学业后,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上海市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或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组织的计算机水平考试及高本贯通转段考试后方可进入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的学前教育专业学习。转段入学时以教育部批准的新校名为准,学费按转段入学时大学公布的收费标准为准。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学院取得了较好的办学实绩,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截至2022年,学院六次被评为上海市文明单位。2002、2006年两次被上海市政府评为“上海市职业教育先进单位”。2007、2008、2009年续三年获上海市志愿者先进集体。2009年“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成果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2010年“幼儿钢琴弹唱教程”被列为国家精品课程。2012年被市教委列为上海市特色高职建设院校。2013年成为教育部信息化试点院校。2014年“师范教育和高职教育相融合的学前教育专业育人模式的创新与实践”成果获上海市教学成果一等奖、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学院与市北高新集团、尊尼(上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携手打造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园已被认定为第二批国家级众创空间。2020年成为上海市“依法治校标准校”。
1975年,上海市闸北区“七·二一”大学创建。
1979年,更名为上海市闸北区职工业余大学。
1980年,更名为上海市闸北区业余大学(1982年11月正式创建 )。
1985年7月,上海市闸北区干部文化学校并入。
1993年9月,闸北区第三职业技术学校并入。
1998年9月,经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批准,闸北区业余大学与闸北区职工中等专业学校的教育资源进行优化组合,建立闸北区社区学院。同年,闸北区第三职业技术学校与闸北区业余大学脱钩。
2000年1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同意闸北区社区学院更名为上海行健学院。
2001年4月,由闸北区人民政府申报,上海市人民政府审核批准,上海市闸北区业余大学转型为高等职业学校,校名全称为“上海行健职业学院”,同时停止使用“上海市闸北区业余大学”和“上海行健学院”校名。9月,上海市工商职业技术学校(闸北区第二职业技术学院)并入。
2003年9月,闸北区第二职业技术学校与上海行健职业学院脱离。
2023年4月26日,长三角托幼一体化产教联盟在上海行健职业学院成立。
(相关数据统计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具体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