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业大学创建于1960年,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理、经、管、文、法、艺术、教育相结合的多科性市属重点大学。1981年成为国家教育部批准的第一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1985年成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1996年通过国家“211工程”预审,正式跨入国家二十一世纪重点建设的百所大学的行列。学校于2017年正式进入国家一流学科建设高校行列,2022年顺利通过首轮建设评估并进入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10个学科跻身QS世界大学学科排名前500,工程学、材料科学、化学、环境科学与生态学、计算机科学、生物学与生物化学、社会科学总论和物理学8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工程学进入ESI全球前1‰
截至2023年6月,学校本部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平乐园100号,东临东四环南路,西邻西大望路,南抵双龙路,北望平乐园小区;另有中蓝、管庄、花园村、琉璃井、惠新东街和通州6个校区;占地面积96.0151万平方米。
截至2023年6月,学校下设18个教学科研机构;现有本科专业72个,在招专业60个,招生专业(类)44个;研究生专业覆盖34个学科(含1个自设交叉学科),18个专业学位类别;具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0个,一级硕士学位授权点33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4种,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8种;博士后流动站18个,其中,出站40人、进站29人、在站329人。国家重点学科3个,北京市重点学科21个,北京市重点建设学科18个。
建校以来,北京工业大学始终与国家和首都改革发展同向同行,走出了一条特色内涵差异化发展的一流大学建设之路,推动学校成为国际知名、有特色、高水平的研究型大学,成为首都北京培养高素质创新人才的重要基地、服务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的有力支撑、展现市属高校发展建设成果的示范窗口,18万余名毕业生从这里走向各条战线,让青春在党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绽放绚丽之花。
北京工业大学2024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北京工业大学本科招生的具体情况,为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北京工业大学,主管部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第三条 北京工业大学是由北京市人民政府举办、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主管的全日制多科性市属重点大学,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培养包括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在内的各类高级专门人才。
第四条 学校地址:平乐园校区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平乐园100号。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六条 对经由省级招生机构审核通过并被学校确认录取的本科考生,将发放由校长签发并盖有北京工业大学公章的新生录取通知书,考生凭录取通知书来校报到。
第七条 对取得学校学籍,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本科毕业生,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学校名称为北京工业大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相应学位证书。
第八条 北京工业大学北京-都柏林国际学院是教育部批准的,由北京工业大学和国际一流大学爱尔兰国立都柏林大学合作设立的国家示范性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学生完成规定的学业任务、达到毕业要求和学位授予条件,可同时获得北京工业大学颁发的中国相应的学历及学位证书和爱尔兰国立都柏林大学授予的相应学位。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学校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小组成员由主管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十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十一条 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依规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三章 计划分配和预留计划
第十二条 招生计划分配: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核准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结合学校的办学条件,编制并报送招生来源计划。招生计划及专业报考要求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为准。
第十三条 预留计划使用: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
第四章 录取
第十四条 录取原则
1.严格执行国家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
2.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3.对政策加分实行提档加分(不适用于不做分省计划的招生类型),进专业不加分的原则。
4.提档后按照高考总分优先(不考虑政策加分)的原则,确定考生录取专业,不设专业级差。同一专业(类)录取时,若考生高考总分相同,依次优先录取专业志愿顺序靠前者、相关科目分数高者,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语文、数学、外语;若同一专业(类)考生高考总分和语数外成绩均相同,且专业志愿顺序亦相同,则综合考虑考生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或会考成绩及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择优录取。
5.对于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学校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6.对于浙江、山东、河北、辽宁、重庆等高考改革省份,投档时将由所在省份招生考试机构按其相关规定直接投档到专业(类)。
7.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必须符合其本省(市)已经公布的学校2024年各招生专业(类)对考生选考科目范围的要求,由所在省份招生考试机构按其相关规定投档。对于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将作为录取参考。
8.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以完成招生计划。
9.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录取;各专业录取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10.学校高校专项计划和艺术类等特殊类型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规定和学校有关简章、办法进行。
第十五条 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条件
1.北京工业大学北京-都柏林国际学院只录取有该学院专业志愿的考生,无该学院专业志愿者不予调剂;该学院录取考生的外语单科高考成绩不得低于110分(满分150分)。
2.录取的体检标准执行国家相关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根据专业(类)特点,土木工程、土木类、智能建造、材料类、交通运输类、生物医学工程、生物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安全、物联网工程等专业色盲考生限报,建筑学、城乡规划、工业设计、环境科学与工程类、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新能源和环科双学士学位)、应用化学、化学生物学、设计学类、美术学类等专业色盲、色弱考生限报。
3.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考生,其它专业不限考生语种,入学后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
4.在京招生的“外培计划”专业,外语单科成绩不得低于120分。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六条 学费标准: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软件工程专业从第三学年开始学费为每学年16000元(人民币,下同);北京-都柏林国际学院学费为每学年95000元;其它普通类专业学费为每学年5000元。艺术类专业学费为每学年10000元。若国家调整学费标准,则执行新规定。
第十七条 学校建有完备的“奖、助、贷、勤、补、偿”资助体系,全方位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成才。新生入学时设有“绿色通道”,以保证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顺利入学。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北京工业大学本科生招生网网址:http://admissions.bjut.edu.cn/;招生咨询电话:010-67391609(咨询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00;双休日、节假日及录取期间除外);北京工业大学招生办微信:北京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微信号bjutzsb);信访与投诉电话:010-67392231。
第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北京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截至2023年6月,学校现有国家工程实验室2个,“111计划”引智基地4个,国家级产学研中心1个,国际合作研究中心1个,省部共建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1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3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5个,教育部科技委战略研究基地1个,北京市级科研基地45个,行业重点实验室4个,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2个,北京市级协同创新中心3个,北京高校高精尖创新中心1个。
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学校教育对外交流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倡议,服务北京“四个中心”功能建设,深入实施教育对外开放战略,助力“双一流”建设。学校在坚持“两态互育”“三化赋能”,加快推进数字化、国际化和组织化的进程中,构筑广泛而有富有成效的国际交流新格局。
截至2023年6月,学校已与世界六大洲35个国家和地区204所院校机构正式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伙伴院校中,世界500强的学校比例近40%,世界100强的学校达10%左右。学校大力推进开放办学战略的实施,致力于培养大批通晓国际规则、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国际视野的高素质应用型创新人才。目前学校建设长期交流项目78个、短期交流项目20余个,共覆盖100余个专业方向。2022年学校本科毕业生出国(境)深造率为21.15%,其中77%出国(境)深造本科毕业生前往QS世界大学排名前200院校。
除持续拓宽交流渠道外,学校充分发挥办学优势,着力打造中外合作办学特色品牌“北京-都柏林国际学院”。该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由北京工业大学与爱尔兰国立都柏林大学(UCD)联合组建的国际化学院,于2012年成立,为北京工业大学正式教学机构,主要实施本科高等学历教育,纳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作为“高质量、示范性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都柏林学院当前已经成为中爱两国、北京和都柏林两市及北工大和UCD两校之间交流合作平台,赢得社会各界广泛认可。
学校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及中国-中东欧合作机制,拓展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高校与科研机构的交流合作渠道。以波兰奥波莱孔子学院及下设三所孔子课堂与“一带一路”中波大学联盟为支点,广泛开展与波兰高校国际交流合作,打造联盟三大品牌活动——“艺心相通”艺术设计大赛、“匠心相通”国际学术会议、“互联互通”青年夏令营,打造示范性区域联盟教育共同体。
学校积极推进国际科研合作,现有“碳基纳米材料”“脑信息智慧服务”等10余个省部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学校教师通过与国(境)外学术合作伙伴开展高水平联合研究、参与国际学术会议等方式,广泛参与高质量国际科研合作。学校现有引智基地4项,坚持以优势学科为牵引,搭建“政府-校院”的外专引智体系,近年来获批国家及省部级引智项目20余项。同时,发挥外专引智体系的引领带动作用,引育并举,持续打造高质量国际师资队伍,每年聘请国际及港澳台教师100余人。
学校来华留学教育坚持提质增效、内涵发展、趋同管理、稳步推进的总体思路,培养质量不断提升。学校建立健全国际学生教育管理制度,明确“书院制”为我校来华留学教育改革目标,贯彻通识教育和专业教育相结合的“全人教育”育人理念,构建与之相匹配的人才培养体系和管理体制。
形象标识
校徽
学校校徽包括徽志和徽章。
学校徽志整体为正圆形的徽标,中心为“60”、“BGD”的正负形组合的标志基础图形,“北京工业大学”的英文大写全称按照计算机标准型“Dutch801 Rm Bt”字体在上方围绕其成环形,下方是标准字体(即毛体)校名,最下方标明“1960”字样,代表学校建校时间。
学校徽章为可供佩戴的题有校名的证章。
校标
标志图形的主体设计元素为大写的字母“B”,图形中的“60”代表1960年建校,“BGD”是北京工业大学简称的拼音缩写,并以正负形的方式呈现,简洁的图形中蕴含着学校历史发展与文化传承。
标志在基本图形上加上线条,使图形更具视觉冲击力,整体表现出速度与效率,同时强调“层”和“积淀”。
标志将基本图形倾斜15度,形成一种动势,表示在飞速发展的新形势下,北工大能抓住机遇,与时俱进。宽与高的比例采用1:1.618的黄金比例使其在视觉上更加美观。
标志的颜色命名为“工大蓝”。
标准色:工大蓝
工大蓝,既是创新、引领、发展之蓝,也是包容、开放、共享之蓝,寓意朝气、理性、务实。工大蓝的定义来自定性和定量分析,色彩来自经验与象征的符号学意义,色彩的应用来自印刷色定量。工大蓝是代表未来的色彩,展现了北工大创建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的实力与信心。
辅助色为橙红色,寓意热烈、活力、创新。
标准字
标准中文字体(即毛体)作为北京工业大学标识形象的构成要素之一,除特殊规定以外,一般与图形标志组合在一起使用。标准英文全称是按照常规的计算机标准型“Dutch801 Rm Bt”字体制定的。
校旗
校旗为“工大蓝”基底长方形旗帜,中心为学校徽志。
精神文化
校训:不息为体,日新为道,取自唐刘禹锡的《问大钧赋》。
“不息”源自《周易·乾》“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不息”就是不停止、不休息,永远向前,战胜困难。“体”则有物质存在的状态、本体、本性、禀性之意。
“日新”源自《尚书·盘铭》“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意思是如果能够做到一日自新,达到一个新境界,就要始终如一,永远保持,做到天天新。“道”,有本质、法则、规律、主张、宗旨之意。
“不息为体,日新为道”旨在激励工大人要秉承艰苦拼搏、奋发向上的优良传统;锤炼坚忍不拔、知难而进的顽强品格;彰显开拓进取、革故鼎新的精神风貌。
工大精神:艰苦奋斗、穷究真理、锐意创新、开放包容
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的创业精神;穷究真理、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锐意创新、敢为人先的改革精神;开放包容、争创一流的团队精神。
1960年,北京工业大学创建,设机械、电机、无线电、化工、数理5个系。
1961年,北京建筑工程学院、北京工业学院、北京师范大学部分学生转入北工大后,增设土建系。下半年,数理系停止招生进行调整,1965年恢复。
1971年,学校有机械、电机、无线电、土建4个系招生,原化工系停办。
1972年,北京工商管理专科学校并入北工大,在北京宣武区牛街南横西街该校校址设北工大预科,后改称新生部,于1986年撤销。
1978年至1989年,学校调整系的设置,设机械工程学系、工业自动化系、无线电系、土木工程系、化学与环境工程学系、应用物理系、计算机科学系、应用数学系、金属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系、热能工程学系、管理工程学系、建筑学系。
1984年,成立研究生部(2011年成立研究生院)。
1990年,原北京联合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并入北工大,该院6个系和北工大管理工程学系合并调整为管理工程学系、对外经济贸易系、应用经济系,至此全校共设14个系。1993年,北京计算机学院并入北工大,成立北京工业大学计算机学院,在北京西三环北路原校址办学,1998年迁入校本部与北工大原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系、计算中心合并组建计算机学院。2000年,国家建材局管理干部学院(武汉工业大学北京研究生部)、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北京研究生部和北京水利电力函授学院并入北工大,成立北京工业大学高等职业教育学院、北京工业大学分部,均为学校的异地办学机构。
1992年,学校成立成人教育学院。2003年,更名为继续教育学院。2004年,继续教育学院与工大分部进行教育资源整合,整合后工大分部办学主体为继续教育学院(称为北京工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西区),同时成立学校后勤集团西区管理中心,负责整个西区的后勤服务保障。
1993年,北工大尝试教育改革成立实验学院。2000年起,实验学院由学校与民营企业合作办学。2004年7月,实验学院终止与民营企业合作办学的协议,从河北廊坊东方大学城迁至北京市朝阳区管庄校区,与北京工业大学高等职业教育学院调整合并为学校全资直属二级学院性质的实验学院。
2005年,原北京艺术设计职业学院并入北工大,成立北京工业大学艺术设计学院。
2014年,北京工业大学樊恭烋学院成立。该学院是学校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的实验区,采用独立的教学计划,旨在培养工程领域的领军人才。
2016年,北京工业大学信息学部成立,学校学部制改革正式启动。
2023年6月20日,北京工业大学氢能研究院、北京市大兴区-北京工业大学氢能产业技术验证示范中心、北京工业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大兴园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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