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非营利公益性的民办大学,创建于1993年,是上海市最早由教育部批准颁发国家学历文凭资格的全日制民办高校之一,是上海市市级特色高职院校和上海市示范性民办高校,2018年成为上海市首个取得非营利性办学许可证的民办高校。学校曾荣获“上海市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民办高等教育优秀院校”“上海市黄炎培职业教育奖——优秀学校奖”等殊荣,并顺利入围“全国普通高校竞赛评估结果(高职)TOP300”,系上海市唯一入选的民办高校,十二年蝉联六届“上海市文明单位”荣誉称号。2018年,荣获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实现了民办高校零的突破。2023年,学校荣获社会组织评估“5A等级”和“上海市绿色学校”荣誉称号。同年,学校认定通过上海市首批新型技师学院,并入选中国民办教育百强。
截至2022年末,学校占地225亩,教学及生活用房近13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1.45亿元,专业实训室109个,校内实训场地面积5万平方米左右,专业实训工位数4000多个。学校开展生产性实训,为学生岗位技能培训提供有力保障。图书馆纸质藏书61.52万册、电子图书12.42万册。
截至2022年末,学校拥有7个二级学院,25个专业,涵盖财经商贸、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与信息、医药卫生、物流、文化艺术、新闻传播、教育与体育等专业大类,拥有“智慧商贸”、“时尚设计”、“智慧财经”3个市级高水平专业群,“智能制造”、“拓展现实与新媒体”2个校级一流专业群。建有1门国家职业教育精品在线开放课程,3门上海市职业教育精品在线开放课程。拥有教育部“基于移动终端的影视创作”产教研协同基地、民办高校强师工程机电、会计两个师资培训基地,是国际货运与报关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拥有机电一体化技术教育部中德先进职业教育合作项目(SGAVE)试点专业,中高贯通培养试点20个,高本贯通培养试点7个,设有16个校内实训中心和124个校外实训基地。学校是上海市重要的现代服务和制造业人才培养基地。建立了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以“品质 能力”“岗课证赛一体化教学”为特色的人才培养模式。
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考招生章程
(秋季统一高考)
一、院校全称
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
二、就读校址
上海市闵行区虹梅南路6001号
三、层次
□ 本科 ■ 专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的专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招生日常工作;招生工作监察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一、我校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发展定位与办学条件,统筹考虑近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学校本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二、各招生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女性考生不宜报考)。
三、本年度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高考改革省市选考科目要求等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编印的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相关文件。
八、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办法
无
九、专业教学培养
使用外语语种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计算机应用技术、大数据技术、影视多媒体技术、影视动画(非高本贯通)和广播影视节目制作(非高本贯通)专业教学语种为日语,可选修英语;其他专业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空中乘务、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招生条件参照中国民航空勤人员体检标准执行,其他专业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十一、录取规则
一、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秋季统一考试)成绩录取的规则:
1.省级招办按我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将报考我校的生源从高分到低分(含加分)进行投档。顺序志愿批次按不超过120%投档,平行志愿批次按不超过105%投档。
2.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各专业之间无分数级差,按各省同分排序规则择优录取。
3.政策性加分在录取时计入总分。
4.艺术类专业要求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市规定资格线,进档后按照投档成绩遵循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艺术类专业成绩认可各省组织的省级专业统考成绩。
5.凡报考我校空中乘务、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我校专业面试合格或参加省统一专业测试成绩合格者方可报考。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6.对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所填专业志愿均未录取的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并符合条件的可将其随机调剂至本校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二、若生源不足,省招办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剩余招生计划数100%进行征集志愿投档;若生源仍不足,本校可将剩余的招生计划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录取。
三、高考改革有关省市的录取规则和程序以省级招办规定为准。
内蒙古专业录取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
十二、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各招生专业按如下标准收费:
1.一般专业(护理、学前教育除外)21000元/学年;
2.学前教育、护理、艺术类专业及普通类高本贯通专业23000元/学年;
3.艺术类高本贯通专业29800元/学年。
收费文件依据:沪教委民〔2015〕4号。
住宿费标准
2500元/年(沪教委民〔2015〕号),部分走读。
十三、资助政策
学校设有学生资助中心,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负责做好学生资助工作。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学生奖学金和庄飞柳奖助学金。
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四、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我校招生工作全程接受本校纪委监察处监督。
举报电话:021—64505555
十五、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https://www.esu.edu.cn/
招生办公室官网:https://zs.esu.edu.cn/
咨询电话:021—64523424、021—64506938
微信公众号: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
咨询QQ群:202107564(上海东海学院招生群)
十六、其他须知
报考我校空中乘务、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须面试。面试时间安排见学校阳光招生网(https://zs.esu.edu.cn/)——“招考动态”或微信公众号“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发布的有关信息。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学校积极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初步形成了层次清晰、结构渐趋合理、具有一定国际化程度、适应学校发展需要的师资队伍,并已在多数专业、实训领域中形成了若干有特色、有影响、有潜力的专业团队。
学校教学和实训水平处于上海市同类院校先进行列,截至2022年末,荣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上海市级教学成果奖12项,上海市级优秀教师教学团队11支(含创新团队),市级教学名师1位。“双百工程”显现成效,累计建设上海市级精品课程10门,编写104种教学教材,其中公开出版69种教材,校企合作教材43种。承担上海市级以上研究课题累计191项。
学校重视职业教育的改革和创新,努力探索提高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和水平的教学模式和方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丰硕成果:2017年度荣获上海市优秀教学成果特等奖一项;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三项;2018年,会计专业《面向小微企业、聚焦“三会”能力,适应行业转型需求的财会人才培养创新实践》项目荣获国家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在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比层面上实现了零的突破。2022年,学校荣获上海市优秀教学成果特等奖两项,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一项,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两项。
学校重视提升学生的国际化视野及综合竞争力,积极拓展渠道,加强与国际高水平院校的沟通交流,与美国、日本、英国、澳大利亚、德国、马来西亚、泰国等国诸多高校建立了交流合作长效机制,根据市场需求和学生意向,引进了内涵丰富、水平较高的国际交流项目,让广大学生接受前沿教育信息,眼界开阔,增强综合竞争力。
1993年8月,东海学院正式招生;
1994年,学校所有专业获得国家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资格和上海市一所国家教委实施国家学历文凭考试的参照点院校。
1998年3月,一座占地46亩(租借),建筑面积达5000平方米的东海学院在闵行区的塘湾镇友爱村地块上建成了。学校也成为上海市第一家拥有自己校舍的民办大学。
2003年,学校在上海市闵行区紫竹工业园区内购置了225亩土地,建造了10万平方米的图文信息大楼、学生公寓、400米跑道的大操场、体育馆、食堂、浴室、教育超市等教学和学生生活用房。
2019年10月,通过教育部现代学徒制第二批试点单位验收。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6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