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科大是建设中的张江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张江实验室、上海同步辐射光源、国家蛋白质科学研究(上海)设施等国家级科研机构和大科学设施融为一体。校园占地约900亩,总建筑面积约70万平方米,校园建设充分体现以“学生教师为本、教学科研融合、绿色环保智能”的规划设计理念。2022年2月14日入选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
学校学科和专业设置立足办学定位,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截至2022年,学校下设学院、书院、研究院所、科研中心16个。现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5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8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2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3个。本科招生专业11个,涵盖物理、化学、材料、生物、信息、管理、艺术、数学等。
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考招生章程
(秋季统一高考)
一、院校全称
上海科技大学
二、就读校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华夏中路393号
三、层次
■ 本科 □ 专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上海科技大学
证书种类: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科技大学的本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科技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本科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秋季统一招生的日常工作;纪检监察室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一、我校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发展定位与办学条件,统筹考虑近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学校本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二、各招生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三、本年度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高考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等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编印的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相关文件。
八、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办法
本科招生计划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九、专业教学培养
使用外语语种
所有专业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所有专业教学外语语种为英语。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十一、录取规则
一、为探索“综合评价、多元选择、择优录取”的选拔招录模式,学校坚持正确导向、公正公开、科学有效的原则,举办“校园开放日”活动,考生可自愿选择参加“校园开放日”活动,学校根据考生在“校园开放日”活动中的整体表现及报名材料,形成“校园开放日”成绩,详见《上海科技大学2024年本科招生简章》。
二、参加学校“校园开放日”活动并获得“校园开放日”成绩的考生,须在其所在省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提前批次本科志愿栏内填报我校,否则其“校园开放日”成绩无效。未获得“校园开放日”成绩的考生也可在其所在省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提前批次本科志愿栏内填报我校(有特殊规定的省份除外)。考生文化成绩(含教育部、所在省份相关政策规定加分)应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的省份,按相关省份省级招办确定的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执行。
三、各省级招办按规定向我校投档(投档比例按各省份规定)。
四、学校根据考生的最终成绩(含高考总分和我校“校园开放日”成绩),满足被录取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录取。最终成绩相同的考生,则依次比较我校“校园开放日”成绩、高考数学科目成绩、高考语文科目成绩排序录取;若以上三项成绩再相同,则参考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择优录取。
五、我校认可教育部和各省级招办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全国性加分政策。我校原则上认可考生具备的所有加分项中最高分一项,且最高不超过20分。
六、各省份录取具体办法以各省级招办公布内容为准;高考改革有关省份的录取规则和程序以各省级招办规定为准。
十二、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管理科学专业、外国语言与外国历史专业每生每学年6500元,其余专业每生每学年7000元,沪发改价调[2023]21号。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1200元,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沪教委财 [2012]118号)。
十三、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上海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四、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统一要求,我校秋季统一考试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检监察室监督。
举报电话:021-20685315
十五、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www.shanghaitech.edu.cn
本科招生办官网:admission.shanghaitech.edu.cn
咨询电话:4009209393
十六、其他须知
无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学校服务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瞄准基础研究前沿领域,推动学科交叉和科教融合,在光子科学、人工智能、生物医药、能源科学等重大创新领域积极布局,取得了多项重大原创性成果。截至2022年12月,在《科学》《自然》《细胞》以及领域代表性期刊发表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论文1300余篇。科技成果转化成效显著,近年来专利许可合同金额位居全国高校前列。
学校始终坚持创新报国的责任,积极投身、深度融入上海科创中心和张江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承担多项国家大科学装置项目,打造国之重器。软X射线自由电子激光项目和活细胞结构与功能成像等线站工程已于2022年全面完成验收,即将向用户开放。国家目前投资金额最大的大科学装置项目“硬X射线自由电子激光装置”建设进展顺利。2022年新获批一项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预研项目。依托这些大科学装置,结合“双一流”建设的契机,上科大将显著提升服务国家发展战略的创新能力。
■2017年12月15日,作为项目法人单位,国内迄今为止投资最大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项目——“硬X射线自由电子激光装置”获批启动。
■2017年7月,入选国家第二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
■2017年5月,学校通过上海市学位委员会的本科专业授权评审,获得了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6个本科专业的学士学位授权。
■2014年9月30日,上海科技大学首届(2014级)207名本科生正式开学。
■2014年6月18日,上海科技大学与芝加哥大学签署合作备忘录,双方协定将在科研、学术、文化教育等方面开展全面合作。
■2013年9月30日,教育部批复同意正式建立上海科技大学。
■2013年9月25日,上海科技大学与美国安进生物技术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备忘录,双方协定在上海科技大学校园内设立安进中国生物医药研发中心。
■2013年5月11日,上海科技大学新校区工程开工仪式在浦东科技园校园建设工地举行,标志着上海科技大学校园工程建设进入施工阶段。
■2012年12月28日,上海科技大学校园建设正式启动,标志着上海科技大学筹建工作进入了实质性阶段。
■2012年4月28日,教育部批准筹建上海科技大学。
■2010年12月26日,中国科学院上海高等研究院(筹)正式入驻中国科学院上海浦东科技园。
■2008年9月26日,中国科学院与上海市人民政府签订《进一步深化院市合作协议书》,决定合作建设中科院上海浦东科技园暨中科院上海高等研究院,充分利用双方的资源和优势,共同建设一所高水平的研究型大学。
■2006年4月14日,上海市同意与中科院上海分院共建中科院上海浦东科技园(包括一所综合性科研机构和一所大学)。同年,上海市划拨1500亩土地用于科技园建设。
■2005年8月19日,中科院上海分院提出将中科院上海浦东科技园(虚拟)实体化,建设科技创新基地和人才培养基地。
■2004年6月23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与中国科学院开始筹划在浦东共建一所研究型大学。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6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