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建桥学院是一所以本科教育为主,培养生产、技术、服务和管理第一线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营利性全日制民办高校。学校全称为上海建桥学院有限责任公司。学校是全国文明单位、全国党建工作示范高校、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全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先进单位、全国民办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示范校、全国高校后勤事业发展先进单位,上海市文明单位(文明校园)、上海市高校“三全育人”综合改革示范校、上海党建工作特色高校、上海市促进就业先进集体、上海市依法治校示范校、上海市教育信息化应用标杆培育校、上海市花园单位、上海市平安示范单位等,并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通过教育部本科合格评估和本科审核评估。学校还获批设立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
学校于1999年由周星增等一批热心教育和公益事业的企业家出资筹建,翌年6月正式登记设立,2001年4月,学校获批为“民办上海建桥职业技术学院”;2003年8月,学校更名为“上海建桥职业技术学院”,同年被列为上海市11所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单位之一。2005年9月,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同意在“上海建桥职业技术学院”的基础上建立“上海建桥学院”,学校逐步成为以本科层次学历教育为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06年9月,首批本科学生报到入学;2010年7月,学校获批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2015年秋,学校由浦东康桥整体搬迁至浦东临港。2017年5月学校入选“上海市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单位”并于2020年9月顺利通过验收。
截至2023年5月,学校拥有国家级特色专业、教育部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上海市一流本科专业15个,上海市一流本科培育项目1个,上海市应用型本科试点专业5个,上海市特色专业3个;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市级精品课程12门、市级优质在线课程3门、市级示范性全英语课程2门、市一流本科课程 7门、市级重点课程79门、市重点教改项目14项,近年获得市级教学成果奖8项。
学校校园占地面积53.2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48.5万平方米。设有14个二级学院,共有49个专业,其中本科专业39个,涵盖经、管、文、工、理、艺术、教育学7个学科门类。学校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达2.57亿元,教学用计算机7380台,多媒体教室和语音实验室座位总数19025个;目前,学校建有10个二级实验中心,各类实验室170个。图书馆座位数达到2894座,馆藏纸质图书161余万册,电子图书、期刊180余万册,各类数据库60余种。
学校是上海市首批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单位、首批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试点单位和上海市民办高校辅导员研修基地、首批上海市高校创业指导站、首批上海市级重点现代产业学院、浦东新区高技能人才培养(实训)基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产教融合基地。学校获批教育部产教融合创新基地2个,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18项,学校机电学院的数控实训基地为国家级示范性数控实训基地。
学校以应用型人才培养为核心,构建了全要素、深层次、多元化的深度产教融合体系,形成了“毕业即就业,上岗即上手,发展可持续”的应用型人才深度产教融合的培养特色。坚持广泛的校企合作和深度的产教融合办学模式,寻求与行业、企业紧密对接的共同发展理念,探索建设应用技术型大学,实现校企资源共建共享和多方共赢目标。通过“四个既是又是”形成了“生产厂房既是工作车间又是实践教室,技术能手既是生产骨干又是带教师傅,见习学徒既是企业员工又是专业学生,加工订单既是生产任务又是实训项目”的学习场所与生产基地双重学习平台,教师与工程师互聘互助的双重教育主体、学生与准员工双重受教者身份的“双元性”模式,充分发挥行业、企业在应用型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先后与中兴通讯、迪士尼、海昌、豫园集团、东华美钻、科大讯飞、上海电气、永达汽车、临港集团、南麟集成电路、东方卫视等百余家企事业单位建立了不同形式的合作关系,实现校企合作培养人才。
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考招生章程
(秋季统一高考)
一、院校名称
上海建桥学院
二、就读校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沪城环路1111号
三、层次
☑ 本科 ☑ 专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上海建桥学院
证书种类: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建桥学院的本(专)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建桥学院是营利性民办高校,全称为上海建桥学院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建桥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上海建桥学院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普通高校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建桥学院招生监察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一、我校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发展定位与办学条件,统筹考虑近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学校本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二、各招生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三、本年度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高考改革省市选考科目要求等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招办)编印的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相关文件。
八、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办法
本科招生计划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九、专业教学培养
使用外语语种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日语、商务日语以及国际教育学院的网络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与新媒体、数字媒体艺术、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教学外语语种为日语;德语专业教学外语语种为德语,其它专业教学外语语种可依据入学外语考试语种选择英语或者日语。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我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十一、录取规则
一、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秋季统一考试)成绩录取的规则:
1.学校根据招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的实际生源情况及省级招办的相关规定确定投档比例。
2.录取过程中无志愿级差分。
3.普通类专业录取时,所有专业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其中对第一专业志愿,按志愿优先原则予以录取,从第二专业志愿开始,按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录取。
4.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美术类专业考试,并达到专业统考及文化统考的最低合格要求。学校直接使用省级招办(考试机构)组织的美术类统考成绩。艺术类专业录取时,按本省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录取办法同普通类专业。
5.同分考生普通类专业均按各省市提供的投档排序规则录取。上海考生,在各科文化考试成绩都相同的情况下,再参考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择优录取。艺术类专业总分相同时,按专业统考成绩、外语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的高低顺次决定排序。
6.我校认可教育部和各省级招办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全国性加分政策。我校原则上认可考生具备的所有加分项中最高分一项,且最高不超过20分。政策性加分在专业录取时计入文化成绩总分。
7.对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被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录取、且愿意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的考生作调剂录取,调剂录取时参考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原则上不退档;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则退档。
8、如未完成计划则进行征集志愿录取。我校根据实际缺额计划数按100%比例投档。若征集志愿生源仍出现不足,我校可将剩余招生计划申请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录取。
二、高考改革有关省市的录取规则和程序以省招办规定为准。
三、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十二、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学校收费实行按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沪教委财〔2005〕49号文件)
本科教育:
一般非艺术类专业32000元/年;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美合作)、新闻学(双语班)专业45000元/年;
数字媒体技术(双语班)专业58000元/年;
国际设计学院数字媒体技术(全英语教学)、视觉传达设计(全英语教学)专业80000元/年;
艺术类专业39800元/年;
专科教育:
专科专业20000元/年;(沪教委民﹝2015﹞4号文件)(收费标准由民办院校自主确定)
住宿费标准
一般校舍4800元/年(沪教委民﹝2015﹞4号文件)(收费标准由民办院校自主确定)
智能楼宇校舍7800元/年(沪教委民﹝2015﹞4号文件)(收费标准由民办院校自主确定)
十三、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清云奖学金、卓越奖学金、特等、一等、二等、三等奖学金。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四、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统一要求,我校秋季统一考试招生全程接受上海建桥学院招生监察小组监督。
举报电话:021-58137877
十五、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http://www.gench.edu.cn
招生处(办)官网:http://zsb.gench.edu.cn
咨询电话:021-58137880、68130020
十六、其他须知
学校为便于统一管理,学生统一住校,特殊情况需走读的开学后必须按学校相关程序办理手续,批准后方可走读。
在录取至报到阶段考生修改身份证号码或考生姓名而导致学信网信息注册不成功,最终不能准时拿到毕业证书,由考生自己承担责任。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学校坚持依托校际合作办学模式,借助兄弟院校优质教育资源,在双向互动的交流合作中,增强学校发展实力。学校先后与东华大学、上海海洋大学、江西财经大学签署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开展联合培养专业硕士研究生合作,在合作中增强我校学科和师资队伍水平。学校加入由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等19所高校共同参与的上海市西南片高校联合办学,参与上海高校课程资源共享中心建设,在校生就读期间可共享跨校优质教育资源。
学校热心公益慈善事业,迄今已在全国各地捐建40余所希望小学,资助革命老区和贫困地区300多名贫困生累计达1000多万元;此外,学校还多次冠名或赞助中国围棋、中国象棋、国际象棋、国际跳棋等智力运动比赛以及全国大学生击剑比赛、全国大学生摔跤比赛等体育赛事。
康桥时期
1999年10月,上海建桥学院在康桥老校区举行奠基仪式。
2000年4月,在温州乐清籍企业家周星增先生倡议下,一批热心慈善和教育事业的温州企业家共同筹资举办民办上海建桥学院。
2001年4月,学校获批为“民办上海建桥职业技术学院”,主要从事专科层次的高等职业教育,列入国家计划内招生序列。
2003年3月,学校被列为上海市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单位之一。4月,民办上海建桥职业技术学院校名免去“民办”二字,更名为“上海建桥职业技术学院”。
2005年9月,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在上海建桥职业技术学院的基础上建立“上海建桥学院”,学校逐渐成为以本科层次教育为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2006年2月,教育部同意对上海建桥学院予以备案。 7月,学校机电一体化实训室获批国家示范性数控实训基地。9月,首批本科学生报到入学。
2007年6月,学校增选为“上海市高校辅导员培训基地“,负责全市民办高校辅导员的岗前培训和日常能力提升专题培训工作。
2010年7月,上海市学位委员会发文同意上海建桥学院增列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9月,举行建校十周年庆典活动。
2012年5月,学校先后与东华大学、上海海洋大学、江西财经大学签订联合培养专业硕士研究生协议,从2013年起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为学校取得硕士研究生招生培养资格创造条件。
2013年9月,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评估专家对学校进行本科教学考察。
2014年12月,加入教育部应用技术大学(学院)联盟、加入非营利性民办高校联盟。
2015年2月,学校获评“全国文明单位”。
临港时期
2015年7月,学校在康桥老校区举行搬迁启动仪式。9月,学校在新校区举行“2015秋季开学典礼暨临港新校区落成启用仪式”,上海建桥学院正式入驻浦东新区临港地区。11月,举行建校十五周年庆典活动。
2016年7月,学校获评“全国民办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学校”。12月,学校被教育部学校规划建设发展中心确定为全国17所“互联网 中国制造2025”产教融合促进计划试点院校之一。
2017年3月,上海市高校首家以雷锋为主题的纪念馆 —— 上海建桥学院雷锋馆正式落成开馆。5月,学校列入“上海市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规划建设单位”,自2017年起开展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11月,学校获评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
2018年6月,获批上海高等学校一流本科建设引领计划首批入选项目。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6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