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洋大学是多科性应用研究型大学,上海市人民政府与国家海洋局、农业农村部共建高校。2017年9月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022年2月入选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
根据2023年5月学校官网信息显示,学校设14个学院(部)。学校现有本科专业43个,拥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8个、市级15个,国家特色专业5个,获得IFT食品专业国际认证专业1个,通过欧洲ASIIN本科工程认证专业2个,通过中国工程教育认证专业3个。拥有国家级一流课程5门、上海市一流课程21门、国家精品课程3门、上海市精品课程、示范性课程等45门,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市级教学团队4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上海市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立项建设),本科教学实习基地163个,其中海外实习基地7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3项,上海市级13项。2013年以来获上海市教学成果特等奖1项、一等奖9项、二等奖16项。学校是上海市首批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整体试点校、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上海市依法治校示范校。入选上海高校课程思政重点改革领航学院、首批全国高校党建工作样板支部、首批全国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学校是全国首批“易班”试点单位,先后获得全国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特等奖、上海市教育改革实验奖一等奖等。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研究教育中心连续三轮被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命名为“上海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示范中心”。学校校园文化丰富多彩,拥有大学生艺术团等各类文体、科技学生社团90余个;获“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金奖、“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一等奖等奖项。连续3次获得世界头脑奥林匹克总决赛银奖,多次获得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金、银奖。连续10年被评为“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先进单位”。建有校史馆(含三史馆、大学生校园文化展示馆)、博物馆(含水生生物科技馆、鲸馆、远洋渔业展示厅、“彩虹鱼”深海科普体验基地、“中国渔政206”)等文博育人场馆。
学校现有4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4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8个专业学位硕士学位授权点、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拥有国家一流建设学科1个、国家重点学科1个、上海高校高峰高原学科3个、上海高校一流学科3个、省部级重点学科9个。植物与动物科学、农业科学、环境/生态、工程学4个学科进入ESI国际学科排名全球前1%,水产学科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获A 评级。
学校现有上海市浦东新区沪城环路校区、杨浦区军工路校区2个校区,另有滨海基地386亩、象山科教基地56.7亩。其中,主校区沪城环路校区占地约1600余亩,规划建设面积58.6万平方米。拥有现代化校园网络,建有中国远洋渔业数据中心和海洋科学超级计算中心。现有纸质图书154万余册,电子图书近112万册,数据库50余个,馆藏资源突出学校的海洋、水产、食品特色。2016年主办中国大陆地区第一本水产类英文期刊Aquaculture and Fisheries,被Scopus及美国生命科学文摘索引数据库(BP)和生物学文摘(BA)三大数据库收录。主办的《水产学报》《上海海洋大学学报》为中文核心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和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来源期刊,其中,《水产学报》获“中国百强报刊”“中国精品期刊”“百种中国杰出学术期刊”等称号。
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考招生章程
(秋季统一高考)
一、院校全称
上海海洋大学
二、就读校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沪城环路999号
三、层次
√本科 □ 专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上海海洋大学
证书种类: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者,颁发上海海洋大学的本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海洋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校纪检监察部门是我校招生工作的监督机构。
七、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1. 我校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以及教育部、上海市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发展定位与办学条件,统筹考虑近年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学校本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2. 我校本年度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高考综合改革省(区、市)选考科目要求等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招办)编印的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等相关文件。
3. 我校各招生专业均无男女比例限制。
八、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办法
本科招生计划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九、专业教学培养
使用外语语种
1.入学考试语种要求:英语专业入学外语考试语种应为英语,其他专业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
2.专业教学培养使用外语语种:日语专业为日语,朝鲜语专业为朝鲜语,其他专业均为英语。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身体健康状况。经复查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专业学习要求的考生,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和本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十一、录取规则
一、 加分规则。我校认可教育部和各省级招办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全国性加分政策。我校原则上认可考生已计入投档成绩的所有加分项目中的最高一项,且最高不超过20分。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的适用范围按照教育部《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教学〔2024〕2号) 及相关规定执行。
二、 各类招考录取规则
(一) 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秋季统一考试)成绩录取的规则:
1. 投档规则。学校按照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和当年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省级招办按我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将报考我校的生源从高分到低分(含加分)进行投档,具体投档比例由我校根据各省市实际生源情况确定。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在内蒙古,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优先,不设志愿级差。
2. 专业录取规则。学校对于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以投档分数为依据,按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各专业间无志愿级差;专业录取时总分含各省政策性加分。
3. 同分录取规则。按各省投档的分数位序录取。无分数位序的省份,依次比较数学、外语、语文成绩。
4. 调剂录取规则。对投档到我校但未进入专业志愿且愿意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的考生作调剂录取。考生只在被投档的组内的未录满专业予以调剂录取。学校根据投档综合情况,参考考生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调剂录取。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二) 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区、市)录取规则和程序以省招办规定为准。同时,考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学校招生专业在该省份公布的相关要求。
三、 征集志愿规则
投档生源不足时,省级招办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剩余招生计划数100%进行征集志愿投档,专业录取办法不变。若生源仍不足,我校不作降分录取,将剩余的招生计划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录取。
十二、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根据《关于优化本市公办高校本专科学费形成机制的通知》(沪发改价调〔2023〕21 号),我校经济学、管理学、文学、法学专业每生每学年6500元,理学、工学、农学专业每生每学年7000元。“双一流”建设学科的专业:水产类(水产养殖学、水族科学与技术、水生动物医学)、海洋渔业科学与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7700元。
根据《关于印发<上海市中外合作办学教育学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发改规范〔2018〕2 号)、《关于延长<关于印发<上海市中外合作办学教育学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有效期的通知》(沪发改规范〔2023〕24号),中外合作办学的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市场营销专业每生每学年19500元。
住宿费标准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本市松江大学园区等公办高校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沪教委财〔2012〕118号),学生住宿费为每生每学年1200元。
十三、资助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上海市学生资助相关规定,被我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30余项奖学金、10余项助学金。
学校承诺:确保被我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四、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统一要求,我校秋季统一考试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举报电话:021-61900294
十五、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www.shou.edu.cn
招生办官网:zsjy.shou.edu.cn
咨询电话:021-61900607、021-61900608、021-61900609
十六、其他须知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教育部和学校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学校将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根据2023年5月学校官网信息显示,学校拥有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国家工程实验室1个、科技部国际联合研究中心1个、国家大学科技园1个;教育部等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及平台30余个。建有国际海洋研究中心、中澳国际合作研究中心、远洋渔业国际履约研究中心、海洋科学研究院等一批校级科研平台。拥有我国第一艘远洋渔业资源调查船“淞航”号、我国唯一的CNAS、CMA、DNV GL和USCG资质认定的船舶压载水实验室,建设亚洲最大世界第三的动水槽,研制万米级着陆器成功到达10918米深渊。是上海市水产学会、上海市食品学会、上海市渔业经济研究会指导单位。2011年以来,在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方面取得多项突破性研究成果,以第一完成单位获国家级科技进步奖1项、省部级奖36项。学校发挥学科与科研特色优势,服务社会成果显著。2011年以来辅导台湾地区苗栗县农户养殖大闸蟹,开创两岸农业合作的范例;组建“渔业科技教授博士服务团”遍及全国开展科技服务,助力西藏、新疆、陕西、贵州等地精准扶贫,成效显著,项目入选教育部第二届、第五届省属高校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典型项目;远洋渔业国际履约团队自上世纪90年代开始代表国家全面承担履行区域渔业管理公约任务,为维护我国远洋渔业权益做出了重要的贡献,入选首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
学校与美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等国家(地区)的大学和国际组织有着密切交流与合作,与31个国家和地区的125所高校、科研机构签署合作协议,与联合国粮农组织、亚洲水产学会等建立了长期友好合作关系。通过游学、交换生等派出学生770余人;与东京海洋大学、韩国海洋大学“基于‘中日韩教育一体化’的海洋科学技术领域共同教育计划”的“亚洲校园”、与西班牙和葡萄牙的学分互认Erasmus项目等短期、双学位学习项目,为师生进一步拓展国际化视野、培养国际交往能力、提升国际竞争力提供了平台。
上海海洋大学前身,可以追溯到1912年成立的江苏省立水产学校。1904年,为抵御侵渔、维护海权,著名实业家、教育家张謇主张“渔权即海权”,向清廷倡议创办水产学校。后经黄炎培襄助和首任校长张镠竭力筹措,于1912年正式创办,系我国最早的水产学校之一。
1927年,学校更名为第四中山大学农学院水产学校,1928年更名为国立中央大学农学院水产学校,1929年恢复江苏省立水产学校校名。1937年因八一三淞沪抗战,校舍毁于战火,辗转四川合川艰难维续水产教育。1939年先于国立第二中学成立水产部,后于1943年成立国立四川水产职业学校。1947年在上海复校,定名为上海市立吴淞水产专科学校,1951年更名为上海水产专科学校,1952年组建升格为上海水产学院,成为中国第一所本科建制的高等水产学府。1972年受“文化大革命”影响搬迁到厦门集美办学,更名为厦门水产学院,1979年迁回上海原址恢复上海水产学院,同时保留厦门水产学院。1985年更名为上海水产大学。2008年为适应国家海洋事业发展需要,更名为上海海洋大学。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6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