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寺,俗称“南大庙”,位于黑龙江省宁安市渤海镇西南隅,渤海国上京龙泉府外城内,中轴大街东侧。北距宫城遗址约1.5公里。1986年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公布为第二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兴隆寺原址为唐代渤海国上京龙泉府城内的寺庙址,有的学者认为,金代曾于此建过佛寺,名为“石佛寺”。据旧《宁安县志》载,现存的兴隆寺建于清康熙五十二年(1713),清道光二十八年(1848)部分殿宇被烧毁,清咸丰十一年(1861)修复,并在院内增建了钟、鼓楼和东、西配殿,称之为“古刹”。寺内现存马殿、关帝殿、天王殿、大雄宝殿、三圣殿等是1861年(咸丰十一年)重建的。五重殿经修缮彩绘,保持原貌,现已辟为历史展览室。大雄宝殿是黑龙江地区仅有的清初木构斗拱建筑。三圣殿内有大石佛,殿前台下有清代石狮,三圣殿和大雄宝殿之间,矗立着高达6米的石灯幢(石灯塔),它是唐代渤海时期保存下来的唯一完整的大石雕,是具有代表性的佛教石雕艺术珍品。殿前有重修兴隆寺碑记和渤海时期大型佛教石刻。
兴隆寺经多次维修增建,现有院落为南北向长方形,东西宽63米,南北长142米。南开山门。内院南北中轴线上,建有五重殿宇,依次为马殿、关圣殿、天王殿、大雄宝殿、三圣殿。其中大雄宝殿建筑最具特色,属于九脊歇山式斗拱单檐建筑,殿前殿后是三斗四拱七铺作,左右是三斗四拱五铺作,四角为转角铺作,柱头伸向檐下为龙头昂和象面昂。整个殿宇结构严紧,恢宏壮观,是黑龙江省保存下来的斗拱式古建筑中最古老、最完好的一处。其余四殿均为单檐硬山小式大木建筑,保存了清初传统的典型古建筑群落特色。
寺院内三圣殿前保存的渤海国时期石雕巨作——石灯幢和三圣殿内的大石佛,是渤海国传承至今的国宝级佛教石雕艺术珍品。
石灯幢一般指渤海石灯塔,全塔高6米,用9块经过雕凿的玄武岩叠垒而成。基座为八角形,束腰上刻有唐武门。基座为莲瓣覆盆,上面立着粗壮的圆柱。柱上置一朵盛开的巨莲,撑托着八角形的灯室,灯室上覆盖着圆形尖状类似屋顶的灯罩。整个石灯雕刻别致,比例匀称,硕壮有力。虽然经历了千余年的风雨剥蚀,仍然保存得相当完好。石灯的形制和雕饰,是渤海文化接受中原文化影响的实物例证。
三圣殿中供奉的是千年大石佛,大石佛塑造于唐代渤海时期,历史的苍桑使大石佛只剩下佛身,佛首和佛手都是1972年修复的。尽管大石佛不再是原来的模样,但它毕竟是一千一二百年前渤海国的石佛。十分可贵的是它与洛阳龙门唐代石窟内壁上的“千佛”,在体态、神情以至雕造技法上一脉相承。它是地处东北的渤海国学习中原文化以及佛教从中原最早传入东北的有力佐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