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职业学院座落于“绿色油化之都、天然百湖之城、北国温泉之乡”“中国魅力城市”——黑龙江省大庆市,紧邻大庆奥林匹克公园,毗邻大庆机场、高速公路入口,交通便利,设施完备,空气清新,环境宜人。截至2023年1月,学院现有北校区、技培校区二个校区,总占地面积5511亩,校园占地面积1887亩,建筑面积32.66万平方米,拥有3个校园森林。
截至2023年1月,学院设置6个教学系部,开设39个高职专业。设有石油化学工程系、机电工程系、计算机工程系、经济管理系、公共课教学部。开设石油工程技术、石油化工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人工智能技术服务、会计、计算机应用技术等39个高职专业,其中有油气开采技术、石油化工生产技术和石油装备制造技术3个国家示范专业,石油工程技术为国家“双高”建设骨干专业,应用化工技术为国家重点专业,广告设计与制作、机电一体化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商务管理为4个省级重点专业;拥有石油工程实训基地、现代采油实训基地、化工生产实训基地、SWE培训基地、罗克韦尔自动化实验室、物联网实训基地、人工智能实训基地、现代智能制造综合实训基地等197个实训基地(室)。
学院充分利用企业办学的优势,坚持走“职前职后一体化”办学道路,使职前学历教育与职后在职培训实现了资源共享,办学条件持续向好,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办学影响持续增强,发展活力、发展动力和发展潜力逐年提升,在全国高职院校中实现了一系列“第一”和“唯一”,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学院建立了QHSE管理体系并通过国家认证,取得了国家机关部委、集团公司、省厅、地方和油田等各级各类办学资质37个,打造了一系列跨企业培训基地,在全国高职院校中建成了首家国家应急救援培训演练基地,从比利时引入了国内唯一的一套模拟生产环境(SWE)培训系统,建设了与工业4.0对接、收纳了国际一流的设备和技术的现代智能制造综合实训基地,建成了石油化工、石油工程等一批国家级示范实训基地。近2年来,国家开放大学学习成果认证中心(石油和石化)大庆认证基地、“大庆油田学分银行”、人工智能学院等一系列重大资质和项目落户学院。在做精做专高职教育的同时,学院不断把职后培训做大做强,为行业企业培训在职人员逐年递增,已达到年培训量7万人次以上,在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进程中探索出了一条新的道路。
大庆职业学院2024年高职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确保大庆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规范招生行为,体现“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招生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大庆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大庆职业学院全日制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大庆职业学院
英文名称:DaQing Vocational College
第四条 学校代码:12718
第五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学校业务主管部门是黑龙江省教育厅,行政主管部门是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大庆职业学院
证书种类:专科
第八条 学校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火炬东路7号。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 大庆职业学院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以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大庆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政策,讨论决定学校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十条 大庆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全日制高职(专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学校纪检部门负责监督招生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大庆职业学院2024年高职招生分省分专业计划,在各省(自治区)官方媒体发布或学院官方网站公布。
第四章 报考条件
第十三条 符合各省(市、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相应批次录取最低控制线、所在省有招生计划的考生,可报考大庆职业学院。
第五章 高职与本科应用型人才贯通培养试点
第十四条 我院石油工程技术专业与东北石油大学石油工程专业(本科)对接,录取批次在普通类高职(专科)提前批A段。此专业前三年在大庆职业学院培养,后两年在东北石油大学(大庆市)培养,前三年为专科学籍,修完全部学分符合毕业条件,颁发专科毕业证。通过转段考核合格的学生,转为本科学籍,通过毕业论文答辩,符合学位授予要求,颁发东北石油大学本科毕业证并授予学士学位。专科阶段学费按每生每年6000元标准收取,本科阶段学费按东北石油大学公布的学费标准收取。
第十五条 我院应用化工技术专业与东北石油大学化学工程与工艺(本科)对接,录取批次在普通类高职(专科)提前批A段。此专业前三年在大庆职业学院培养,后两年在东北石油大学(大庆市)培养,前三年为专科学籍,修完全部学分符合毕业条件,颁发专科毕业证。通过转段考核合格的学生,转为本科学籍,通过毕业论文答辩,符合学位授予要求,颁发东北石油大学本科毕业证并授予学士学位。专科阶段学费按每生每年6000元标准收取,本科阶段学费按东北石油大学公布的学费标准收取。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十六条 考生通过网上填报志愿,学院分省(市、自治区)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七条 录取时,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即以考生投档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顺序(不含专业服从志愿)录取,优先满足投档成绩高的考生专业志愿,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有专业志愿考生安排完专业后再进行调剂录取。分数相同考生(同分末段),按考生所在省份分数相同考生排名办法或排位次办法,排名在前者或位次在前者优先录取。
第十八条 对不能满足其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九条 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
第二十条 学生符合所在省(市、自治区)照顾条件,加分或减分投档的,我院均予以认可,并在高考文化课总分相等的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二十一条 所有专业外语语种不限,不进行口试。
第二十二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另外,石油工程技术、油气智能开采技术、应急救援技术、安全技术与管理专业,面向矿区艰苦行业,更适合男生就业,要求身体无残疾。
第二十三条 学校在招生计划未完成的情况下,接收征集志愿考生。
第七章 学费标准
第二十四条 我校根据黑龙江省改革和发展委员会、黑龙江省财政厅下发的文件规定收取学费,详细如下:
大数据与会计、市场营销、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管理等4个专业每生每年5000元,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广告艺术设计等7个专业每生每年5400元;应用化工技术、石油化工技术、化工装备技术、化工自动化技术、油气储运技术、油气智能开采技术、石油工程技术、数控技术、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安全技术与管理、应急救援技术、智能焊接技术、园林工程技术、软件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应用等18个专业每生每年6000元。
第八章 其它
第二十五条 学校实行优秀学生奖励政策,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学院奖学金等,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评定。
第二十六条 学校实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困难学生可以通过申请国家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学校筹集的企业和社会捐助等方式的资助制度帮助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还协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在校期间免息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入学后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第二十七条 根据国家规定,本校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和其它费用。
第九章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第二十八条 联系电话:0459-5875333、5871601、5876043
传 真:0459—5875333
网 址:http://www.dqzyxy.net
微信平台:搜索公众号“大庆职业学院”加关注。
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及解释权属大庆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前身溯源
1953年,在双城成立松江省财经干部学校。
1954年,学校更名为黑龙江省财政学校。
1958年,学校搬迁到哈尔滨,更名为哈尔滨石油专科学校。
1960年,学校更名为哈尔滨石油学院(与今哈尔滨石油学院重名)。
1962年,学校搬迁到安达,更名为安达石油学校。
1964年,学校定校址为大庆,更名为大庆石油学校。
1965年,学校更名为大庆石油钻采学校。
1975年,学校更名为大庆七二一工人大学。
1981年,大庆油田技术培训中心(大庆技师学院)建校。
1985年,大庆职工大学建校。
1981年10月,大庆人民警察学校创办。
1982年4月,经黑龙江省政府批准,大庆人民警察学校正式成立。
1993年,大庆艺术学校成立。
1998年,被大庆市政府确定为中等职业教育骨干示范学校。
2000年3月,被评为省级重点中专学校;5月,被评为国家级重点中专学校。
合并发展
2001年,经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正式组建大庆职业学院,大庆石油学校、大庆职工大学、大庆警察学校、大庆艺术学校共同以大庆职业学院的名义招收高职生,但未进行实质性整合。
2005年,大庆石油学校与大庆技工学校、大庆职工大学进行实质性整合。
2007年,通过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被评定为优秀等级。
2008年,成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项目第三批建设单位。
2011年,通过国家示范院校建设验收,成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2012年,通过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评估。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6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