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外国语学院坐落在哈尔滨市松北新区,是黑龙江省内外语语种最多、国际合作广泛的普通高校。学校始建于1993年,2003年更名为哈尔滨师范大学恒星学院,2011年经教育部批准完成转设,始称黑龙江外国语学院,系省属普通高等学校。
据2023年4月学校官网显示,学校设有英语系、俄语系、东语系、西语系、中文系、艺术系、经济管理系、信息工程系、国际商学院和软件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公共外语教研部、体育教研部、创新创业学院共14个院系(部),开设包括11个外语语种在内的32个本科专业,涵盖经济学、文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和教育学6个学科门类。其中,英语专业为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日语、视觉传达设计、翻译、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为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高级英语为省级一流课程和省课程思政建设示范课程,《综合商务英语》为省级线下一流课程,《基础英语》等8门课程为省高等学校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和教学团队,《理解当代中国》等3门课程为首批省本科高校外语专业《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多语种版本“三进”示范课程和教学团队建设点。
学校近200间教室配备了交互纳米智慧黑板,建有2.6万平方米的实践教学中心,内设外语虚拟仿真教学实训中心、同声传译实训室、模拟联合国大厅、外语虚拟情景环幕教学大厅、外语沙龙、微格教室、三笔字实训室、直播实验舱等90余个校内实训基地;设有校外实训实践基地200余个。校园内铺设了东北首家校园全光网络,为师生在教学区、公共区和运动区提供免费网络服务保障。
学校是英国剑桥大学考试委员会剑桥英语教学能力证书考试(TKT)、剑桥少儿英语考试(YLE)、俄罗斯联邦对外俄语等级考试(ТРКИ)、德语语言德福考试(TestDaf)、对外西班牙语水平证书考试(DELE)、意大利语水平证书考试(CELI)等多个国际考试的考试(培训)中心,为学生在校内获取权威的国际通用国际资格证书提供了便利条件。
黑龙江外国语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着力推进“阳光工程”建设,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和规范有序,切实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科学选拔人才,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为黑龙江外国语学院,院校代码13296。学校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民办全日制本科普通高等学校,上级主管部门为黑龙江省教育厅。
第三条:对完成规定学制且成绩合格的学生,颁发黑龙江外国语学院的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的授予黑龙江外国语学院学士学位。
第四条:学校位于哈尔滨市松北区利民开发区师大南路1号。邮政编码150025。
第五条:本章程适用于学校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学校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招生领导小组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学校发展确定招生规模,审核招生计划,制订学校招生政策,决定学校招生工作重大事项,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有关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七条:学校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协调、处理学校招生工作日常事务,其主要职责是:(1)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贯彻落实主管部门和省级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和实施细则;(2)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3)制订并向社会公布学校招生章程;(4)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工作;(5)组织实施学校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6)对录取的新生信息进行复查;(7)完成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招生相关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规则
第八条:学校招生计划是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社会需要和生源情况,按照当年黑龙江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制订,并按照教育部或省教育厅要求提交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并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学校无预留计划。
第十条:学校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当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文件的规定,按照学校在生源所在地区的招生计划,依据考生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十一条:录取规则: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规则,进档考生按投档分数(含政策性加分)由高到低和专业志愿顺序确定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如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将调剂到未录取满额并符合培养要求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者或服从调剂但不符合培养相关具体要求的作退档处理。对于同等分数、相同志愿的考生,按照生源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没有规定的地区,物理/理工类依次以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为顺序按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历史/文史类依次以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为顺序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十二条:对符合国家照顾政策,享受加分、降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的规定加分、降分提档。
第十三条:分专业录取时,无分数级差。
第十四条:所有专业考生外语语种不限。
第十五条:艺术类考生录取办法:
艺术类专业依据省艺术专业统考成绩录取,在省级招办投放的考生电子档案范围内,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100%) 专业课成绩(100%);
第十六条:根据生源情况调整招生计划时,经黑龙江省招生计划主管部门同意,学校将向有关省(市)招生计划主管部门、省招生办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执行。
第十七条:学校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特殊要求。
第十八条:学校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卫生部有关规定,对考生的身体条件不做特殊要求。
第四章 学费标准
第十九条:学校学费、住宿费按照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规定收取,具体费用以招生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或在学校官网查询。
第二十条: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多项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学校还协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在校期间免息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入学后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如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经学校批准之日执行。本章程解释权归属学校招生就业处。
第二十三条:学校招生计划、专业介绍等详细情况见学校招生网站及招生简章。
学校网址:https://www.hiu.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s://zs.hiu.edu.cn/
学校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利民开发区师大南路1号
邮政编码:150025
招生咨询电话:0451—88121000、88121111
纪委监督电话:0451-85964459
黑龙江外国语学院
2024年4月23日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据2023年4月学校官网显示,学校现与32个国家和地区的100余所高校及教育机构建立友好合作关系,每年选派数百名学生赴国(境)外进行长、短期的交换学习、留学进修、实习与就业,并招收外国留学生来校学习交流。学校引进多项国外优质课程资源,开展在线实习实训项目,组织学生团队参加多项国际竞赛并取得优异成绩。学校积极服务国家战略,与海地基斯奎亚大学、泰国暖武里河王中学合作共建孔子课堂,定期选派教师和学生志愿者赴海外孔子课堂开展汉语教学和中华文化推广工作。
学校2018 年通过国家教育部本科教学合格评估;2019年被评选为黑龙江省特色应用型本科示范高校,获批哈尔滨新区一带一路外语人才培训基地,第七批“中国华侨国际文化交流基地”,全国民办高校党建特色项目建设基地;2020年获批全省民办高校党建“示范高校”创建单位;2021年被评为省大学生就业工作示范性高校重点培育单位,同年还被评为省级文明校园、全省教育系统关工委工作先进集体,入选黑龙江省对俄全方位合作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依托院校,成为黑龙江省落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多语种版本“三进”工作唯一试点单位;2022年成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和研究基地,国际和平资料馆被列入国家首批“大思政课”实践教学基地,入选黑龙江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试点校;2023年获批“黑龙江省首批高校心理健康教育示范中心”,成为黑龙江省高等学校外语专业“三进”教学研究中心共建单位。
哈尔滨恒星外国语学院
1993年,中英合作哈尔滨恒星外国语学院成立,是黑龙江省教育厅批准、国家教育部审定备案的省内第一所中外合作本科普通高校。
2002年,学院校区整体搬迁,由哈尔滨市道里区建国北六道街搬迁至呼兰区利民开发区恒星路(现为师大南路)1号。
哈尔滨师范大学恒星学院
2003年3月,经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学院与哈尔滨师范大学合作办学设立哈尔滨师范大学恒星学院,开始招收本科生,实现了由非学历教育向普通本科学历教育的重要转变。
2004年2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确认成立哈尔滨师范大学恒星学院,成为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2008年,学院在黑龙江省高等教育强省建设规划中被列入“1115”工程重点鼓励的5所高水平民办院校。
2010年,哈尔滨师范大学恒星学院顺利通过了国家高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专家的评估。
黑龙江外国语学院
2011年4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同意哈尔滨师范大学恒星学院转设为黑龙江外国语学院,同时撤销哈尔滨师范大学恒星学院的建制。
2013年6月,黑龙江外国语学院成功加入了NIBS(Network of International Business Schools)国际商学院网络。 12月,学校加入了非营利性民办高校联盟,并且成为副主席单位之一。
2012年5月,经黑龙江省学位委员会批准,黑龙江外国语学院成为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高等院校。
2015年4月,黑龙江外国语学院与苏格兰国家语言中心、英国斯克莱德大学签订共建语言中心协议。6月,黑龙江外国语学院当选黑龙江省高校档案学会第一届理事会理事单位。
2017年8月,黑龙江外国语学院经过英国剑桥国际考试委员会评估,正式授予黑龙江外国语学院为其剑桥国际学校。
2018年6月,教育部批准黑龙江外国语学院与英国贝福德郡大学合作举办艺术设计专业本科教育项目、英语专业本科教育项目。8月,黑龙江外国语学院通过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10月,意大利语言水平考试中心(CELI) 正式落户黑龙江外国语学院,新增为中国意大利语研究会理事单位。
2019年5月,韩国仁川大学韩国语学堂分校落户黑龙江外国语学院。10月,黑龙江外国语学院与北京外国语大学中国外语测评中心签署国际人才培养基地合作协议、建立国际人才英语考试考点单位。11月,黑龙江外国语学院入选黑龙江省特色应用型本科示范高校。
2021年,黑龙江外国语学院被省教育厅评选为黑龙江省大学生就业工作示范校高校(重点培育)高校。
2023年5月6日,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公示,黑龙江外国语学院举办者拟由“刘英、刘幂、刘敏”变更为“海南省三亚市鑫圣璟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5月26日,教育部批复同意黑龙江外国语学院举办者由“刘英、刘幂、刘敏”变更为“海南省三亚市鑫圣璟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6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