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水县黄庭坚纪念馆为纪念宋代“江西诗派”创始人 书法“宋四家”之一的黄庭坚而建立的纪念馆。位于江西省修水县县城南山崖。前身为江西省修水县历史文物陈列室,1984年筹建纪念馆,1985年11月开馆。 南山崖相传为黄庭坚的栖游读书处。现在还存留着他的“佛”、“钓矶”等摩崖石刻及手植薜荔崖等遗迹,还有他的法书碑刻 100多通。1959年被列为江西省文物保护单位。馆藏文物427件,标本1万多件。其中黄庭坚撰文并书写的《王纯中墓志铭》及《宋故徐纯中墓志铭》均为宋墓出土,所作行楷在传世黄庭坚书法作品中少见。该馆基本陈列是《黄庭坚生平陈列》和《修水县历史文物陈列》。该馆还举办地方名人书画陈列等专题陈列。已出版《黄庭坚的传说》一书。
黄庭坚纪念馆内基本陈列有《黄庭坚书法石刻碑刻》、《黄庭坚生平史迹展览》、《修水历史文物陈列》。
陈列于“九曲廻廊”,始建于明代,经历代重修,陈列黄庭坚各个时期、各种风格书法碑刻,主要有《松风阁》诗、《经伏波神祠》、《赠邱十四》、《墨竹赋》、《茶宴赋》等100余通。同时馆址南山崖保存了大量历代名人题刻石刻。1959年被列为江西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分“双井神童”、“才华初展”、“勤政恤民”、“苏黄唱和”、“满川风雨”、“诗开西江”、“翰墨千古”七个板块,详细介绍了黄庭坚的生平、史迹、成就及影响。
采用图文结合的方式,系统全面地介绍了修水从原始社会到清末民国的历史,展示了新石器时代晚期江南著名文化——山背文化遗址出土的石器、陶器标本,商周时期的陶器标本,春秋战国时期的甬钟、陶甗,秦汉时期的陶罐、铜弩机,唐宋明清各种瓷器等其他珍贵文物。
文物、标本3000余件(片),其中国家一级文物3件、二级文物12件、三级文物64件、一般文物500余件,主要有:黄庭坚撰并书的“王文叔墓志铭”和“徐纯中墓志铭”、立体浮雕山水画田黄古印、朱耷(八大山人)《鱼雀图》、陈宝箴《家信》、陈三立书法立轴、陈师曾绢本画《梅》和《兰》,及宋明清各类扇面书画和大量钱币、瓷器等珍贵文物。
修水县黄庭坚纪念馆座落于素有“七百里修江第一山”之美誉修水县城南山崖上,相传南山崖为黄庭坚的栖游读书处,尚存留着他的“佛”、“钓矶”等摩崖石刻及手植薜荔崖等遗迹,法书碑刻100多通。
纪念馆内有门楼、溪山自在楼、山谷祠、九曲廻廊、澄秋阁、顺济亭、冠云亭、一翠亭等多处具有地方特色的仿古建筑,有石门、藏龙洞、荔枝崖、钓矶、摩崖题“佛”等名迹。
山谷祠内,塑有一尊黄庭坚的全身塑像,山谷老人昂首而立,双目炯炯,直视前方,似在构思美文佳句,又像在忧心人间疾苦。
黄庭坚(1045—1105),字鲁直,号山谷道人、涪翁,又称豫章黄先生。洪州分宁(今江西修水)人。北宋著名诗人、书法家、“江西诗派”始祖。治平四年(1067)举进士。历著作佐郎、秘书丞。绍圣初,以校书郎坐修《神宗实录》失实贬涪州别驾,黔州安置。徽宗立,召知太平州,九日而罢,复除名,编管宜州。三年而从永州,未闻命而卒。“苏门四学士”之首,擅文章、诗词、尤工书法。兼擅行、草书,楷法自成一家,为“宋四家”之一。诗与苏轼齐名,世称苏黄。诗风奇崛瘦硬,力摈轻俗之习,开一代风气。在中国文学史上占有重要地位,影响极大。词与秦观齐名,号秦七、黄九。词风疏宕,俚俗处甚于柳永。于孝悌身体力行,时以“孝友”著称,名列“二十四孝图”中。著有《豫章集》、《山谷词》。
宋神宗元丰三年(1080),黄庭坚知太和县(今江西泰和)。元丰四年(1081)朝廷推行盐务专卖政策,价贵质差,百姓贫穷无力购买,但朝廷硬性摊派。黄庭坚深入实地调查,入万岁山,宿早禾渡,上大蒙笼,过金刀坑,写下了《雕陂》、《上大蒙笼》等十多首体恤民情的诗作,对这一政策提出了批评。同时,为实践他“聊厚不为薄”、“不以民为梯”的从政主张,书写了五代十国时期蜀主孟昶《戒石文》其中十六字为铭,镌石自警。南宋高宗时,诏令天下郡县刻制黄庭坚所书《戒石铭》置于州府县衙,影响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