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美术馆前身为无锡市书画院。1979年12月7日,无锡市书画院经无锡市编办(锡革编【1979】33号)文批准成立。2004年9月25日,在崇安区县前西街79号落成新址,租凭办公用房1135平方米。2011年6月,根据无锡市编办(锡编办【2011】124号)文,无锡市书画院更名为无锡美术馆(无锡市书画院)。现为无锡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所属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
无锡美术馆(无锡市书画院)以“继承、创新、和谐、发展”为馆训,具有举办陈列展览、开展学术研究、收藏美术精品、进行审美教育、促进文化艺术交流与服务等职能。美术馆内设机构有陈列展览部、创作研究部、典藏保管部、公共教育部、行政办公室等。建馆(院)以来,无锡美术馆(无锡市书画院)遵循和坚持“双百方针”和“两为”方向,在作品创作和理论研究的上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日益成为无锡文化交流的重要窗口,人民精神生活的重要场所。
一.本馆是具有展览、典藏、研究及公共教育和服务功能,免费向公众开放的公益性美术馆。
二.本馆以 “继承、创新、和谐、发展”为立馆宗旨,以“服务立馆、展览兴馆、学术强馆”为办馆方针。
三.本馆一楼展厅举办常设展览;二楼展厅配合市委、市政府重大节庆活动举办主题展览;三楼为办公及游客休息区;四楼教室为公共美育教育场所,不定期举办书画艺术讲座,周六、周日和寒暑假开办书画艺术培训班等。
四.本馆为观众提供以下公共服务:
1.定时免费导览服务。集体参观需要导览的,请提前预约。
2.免费物品寄存服务。贵重特品请观众自行保管。
3.免费提供轮椅、婴儿车。
4.免费提供展讯、美术咨询等。
一、开馆时间
每天9:00- 17:00。16:45后将不再入场。节假日照常开馆。如遇重大工作任务,暂停开放,将提前公告。
二、票务
本馆实行免费开放制度。
三、公共文明守则
1.馆内禁止吸烟。吸烟请移步户外。
2.严禁携带危险品及宠物进馆。雨天请将雨具包装好后再进入展厅。
3.举止文明,言行礼貌,穿着得体。
4.遵守公共文明公约和行为规范,不喧哗、追逐、打闹,保持展厅安静,维护展场秩序。
5.注意清洁卫生,进食食品饮料须到展厅外指定区域。
6.不要携带超过40×25cm的箱包进入展区,超大箱包可寄存在服务台。贵重物品请自行妥善保管好。
7.参观时请与展品保持一定距离,请勿触摸、损坏展品。身高1.4米以下少年儿童须由监护人陪同参观。监护人必须照顾看护好随行的儿童,教育儿童不要随便触摸展品。
8.未经许可请勿摄影、临摹展品。允许摄影的展览不要在展区内使用闪光灯和三角架拍照;允许临摹的展览,临摹时请勿妨碍其他观众参观。
9.严禁在馆内从事经营活动。
10.如遇观众人数众多,为确保安全,将限制参观人数,实行分批入场。
11.注意公共安全,如遇突发事件,请听从展厅管理人员的指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