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地处中国东北地区中心城市之一和重要的工业基地-“北国春城”长春,占地面积46万平方米。学校两次被省政府授予“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称号;2017年评为省现代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单位和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奖;2019年学校成功进入国家“双高”建设行列,高质量通过国家“现代学徒制试点”和吉林省现代职业教育改革示范学校验收,为实现“特色鲜明、国内一流、国际有影响”的高职院校奋斗目标迈出了坚实步伐。
据2023年4月学校官网显示,学校交通学科门类齐全、特色明显。学校下设9个学院、2个部共11个教学部门。开设38个专业,建有国家级试点专业2个,省高水平专业12个,省级品牌专业群5个、特色专业群6个,国家高水平学校和高水平项目建设单位。学校着眼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交通装备、交通管理、交通服务四大领域构建对接交通产业的大交通专业群格局。
学校立足交通运输行业,发挥职业教育资源优势,积极开展社会服务和职业技能培训,提高服务社会服务地方能力。依托吉林交通运输职教集团平台,建成了面向社会进行职业培训的“一个基地、四个中心、一个实验室”。大力开展面向寒区的交通行业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和技术服务,年平均培训22000人次;积极参与通梅高速、鹤大高速、长春市“两横三纵”快速路等工程质量检测评价80项,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2024年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公办高等职业学校
层次:专科
第四条 学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双德街道富康社区新电台街63号;
第二章 收费标准
第五条 学费收取标准
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
工程测量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000元;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智能制造装备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智能控制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
工业机器人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飞行器维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无人机应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
新能源汽车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智能网联汽车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800元;
智能工程机械运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800元;
道路工程检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道路养护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00元;
智能交通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500元;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500元;
空中乘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00元;
城市轨道车辆应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00元;
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00元;
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专业学费标准待定(以价格主管部门最终核定标准收取);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00元;
大数据与会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900元;
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00元;
电子商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现代物流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900元;
现代物流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000元;
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00元;
工程造价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800元;
市政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00元;
现代物业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900元;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移动互联应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500元;
汽车智能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
大数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高职毕业生由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四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第七条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内容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绿色通道”等内容。
此外,学校设立校内普通奖学金、专项奖学金、学费减免、临时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鼓励家庭困难学生勤奋学习、锐意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
第八条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申请程序
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入学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高校学生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相应措施给予资助。
第五章 录取说明
第九条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各专业统考外语语种不限。
第十条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专业男女不限。
第十一条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执行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投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1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如生源省份投档比例有特殊规定、按生源投档比例要求执行。
照顾加分项,对享受政策性加分或者降分投档的考生,按所在省(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投档,在专业录取时按投档分数进行排序,分数相同时,优先录取实考分高的考生。
专业录取
使用投档成绩“专业清”原则录取
考生等效分数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史类以语文、外语、文综、数学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理工类以数学、外语、理综、语文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在“3 3”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按照数学、语文、外语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在“3 1 2”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历史类考生按照语文、外语、数学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物理类考生按照数学、外语、语文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如个别专业生源省份计划不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成绩随机录取到计划未满专业;对所报志愿未被录取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予退档。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空中乘务专业、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空中乘务专业、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毕业后若从事航空、高铁等行业相关工作,身体条件须符合该行业相关标准,请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三条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www.jljy.edu.cn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新电台街63号
联系电话:0431-84975999
联系人:王丽莉
第十四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学校协同创新能力不断增强,取得了一批原创性、标志性、有特色的科研成果。据2023年4月学校官网显示,先后获国家、省级优秀教学成果奖12项,其中国家二等奖1项,省特等奖1项、一等奖3项、二等奖2项、三等奖2项。“寒冷环境交通技术工程研究中心”和“寒区新能源汽车运用工程实验室”被省发改委批准为省级科研机构。主编教材140部,获省优秀教材奖10部,十三五规划教材7部,公开发表论文500余篇,承担的各级各类教科研课题600余项。
学校不断加强国际间深度合作,积极探索国际合作与交流的机制和模式,打造东盟职业教育国际品牌,服务“一带一路”,促进中外文化交流。探索“专本直升”国际合作办学模式,推进与泰国格乐大学开展物流管理专业“2 1”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与韩国岭南理工大学“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开展联合培养;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国家合作,推动与泰国格乐大学开展物流管理专业和电子商务专业“2 2”人才联合培养;引入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体系,探索开展与国外大学的学生短期交流互访,实现了与韩国岭南理工大学学生交流互换,国际化办学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学校被教育部确定为教育部“人文交流经世项目”首批“经世国际学院”。
学校溯源
吉林省交通学校
1958年10月,吉林省交通学校成立。
1987年,学院迁至长春市朝阳区新电台街63号。
吉林省交通职工大学
1985年吉林交通职工大学创建。
1998年,吉林省交通职工大学撤销。
合并重组
1998年3月,吉林省交通学校与吉林省交通职工大学合并,成立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2001年,学院被教育部批准为国家示范性职业技术学院建设院校。
2003年,经吉林省教育厅批准与加拿大戴尔特国际商学院合作办学,成立长春戴尔特国际商学院。
2006年,在教育部组织的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中获优秀等级。
2007年,学院被评为吉林省首批示范性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2010年6月,学院启动国家骨干院校建设申报工作;8月,学院领导参加“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骨干高职院校建设项目答辩;9月,学院成功入围国家骨干院校建设名单,并被确定为第一批重点建设院校;10月,吉林省教育厅、财政厅组织专家组对该校省示范性高职院校项目建设进行了实地考察验收评审,学院顺利通过验收。
2013年8月,吉林省教育厅、财政厅组织的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项目专家组对该校国家骨干校建设项目进行了省级验收;10月,通过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
2016年,被吉林省教育厅确定为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项目单位。
2017年,评为吉林省现代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单位;8月,入选第二批国家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
2019年10月,通过教育部现代学徒制第二批试点单位验收;10月,被确定为吉林省“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11月,被遴选确定为教育部“人文交流经世项目”首批“经世国际学院”院校;12月,被教育部、财政部列入第四类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C档)。
2022年12月,加入吉林省高校汽车现代产业学院协作体。
2023年7月8日,牵头成立吉林省交通技术与服务创新联合体。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6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