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联合大学1985年经教育部批准成立,前身是1978年北京市依靠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创办的36所大学分校。建校40多年来,学校实施“学术立校、人才强校、开放兴校”战略,不断推进内涵式发展,已经建设成为一所经、法、教、文、史、理、工、医、管、艺10个学科相互支撑,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继续教育和留学生教育协调发展的北京市高水平应用型大学,也是北京市最大的市属综合性大学。
学校本部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东路97号,另有地处北京城区核心区域的分校区11个。在这里,你不仅能够领略奥林匹克中心的宏伟与壮观,感受学院路学术氛围的严谨与浓厚,还能领略CBD 金融中心的繁荣与忙碌,感受皇城根儿老北京文化底蕴的深厚与博大。
截至2022年9月,学校设应用文理学院、师范学院、商务学院、生物化学工程学院、旅游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智慧城市学院、机器人学院、城市轨道交通与物流学院、管理学院、特殊教育学院、艺术学院、应用科技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共14个学院。
截至2022年9月,学校现有本科专业70个,涉及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医学十大学科门类。12个本科专业获批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2个本科专业获批为北京市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近20个本科专业进入全国排名前20%(RCCSE)。学校现有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个、国家级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市级校内创新实践基地3个、市级校外人才培养基地4个、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2个;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国家级精品课程4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2门、国家级视频公开课1门、国家精品教材9种、“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规划教材15种;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6项,市级教学成果奖64项;6个项目入选教育部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
截至2022年9月,学校拥有北京学和工商管理两个北京市高精尖学科,拥有马克思主义理论、考古学、中国史、地理学、食品科学与工程、软件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商管理、设计学、政治学10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拥有金融、法律、教育、新闻与传播、文物与博物馆、交通运输、中医、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国际商务、电子信息、土木水利、艺术1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其中,职业技术教育领域为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试点领域,面向视障生源的中医硕士专业学位填补了国内高等特殊教育空白。
北京联合大学2024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和《北京联合大学章程》,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高校全称:北京联合大学
主管部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第三条
学校层次:硕士研究生(2-3年制)、本科(4-6年制)
办学类型:北京市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毕业生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北京联合大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第四条 校址、办学地点:主校区为北四环校区(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东路97号),学校现有11所高考招生学院,分布在北四环校区、工体北路校区、学院路校区、外馆斜街校区、红领巾桥校区、垡头校区、蒲黄榆校区。
第五条 招生依据:北京联合大学招生工作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运用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择优录取新生,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领导小组:学校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
第七条 实施机构:学校教务处招生办公室是我校本科招生的实施机构,负责处理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监督机构:学校纪委、纪检监察办公室作为招生监察机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
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北京市教委对招生计划编制的要求,根据学科专业建设和发展目标、各专业毕业生就业状况、各省生源状况等,编制学校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校长办公会审定后,上报北京市教委和教育部审批,审批通过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 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
学校预留普通本科总计划的1%,主要用于平衡各地区生源质量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
第四章 录取
第十一条 招生录取规则
招生录取条件按照教育部当年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录取体制,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统一组织下进行。学校根据各省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和调档分数线。录取时,经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学校将根据生源状况和生源质量在相应省份适量调整招生计划。
1.调档比例
根据各省级招生机构发布的生源情况确定我校在当地的提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控制在11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2.专业分配原则
采取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之间没有分数级差。
分文科、理科的省份,对于相同分数的考生,文科按照语文成绩、综合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依次排序;理科按照数学成绩、综合成绩、语文成绩、外语成绩依次排序。
“3 3”“3 1 2”的新高考改革省份,对于相同分数的考生,按照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依次排序。
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随机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因各省录取批次、投档模式进行调整而改变录取原则的,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3.加分政策
对于教育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各类政策性加分,学校在调档和分专业录取时都予以认可。
4.高考改革省份相关要求
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须满足当年相应专业对选考科目的要求,学生的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在同排位考生录取专业时参考。
5.特殊省份录取要求
内蒙古自治区录取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6.特殊类型招生的录取规则
(1)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业除外)考生须通过本省相关专业统考,获得本科层次的合格证,文化成绩需达到生源省份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艺术类专业的投档规则按照各省要求执行,进档考生按我校录取办法执行。
①数字媒体艺术、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设计、工艺美术、绘画专业录取办法
按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高考成绩相同,按照美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专业省统考成绩相同,依次按照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②音乐学(师范)专业录取办法
按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高考成绩相同,依次按照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③表演专业录取办法
按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高考成绩相同,按照表演类专业省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专业省统考成绩相同,依次按照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业录取办法
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业不组织专业考试,也不使用专业统考成绩,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录取批次及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发布的执行。
⑤高考成绩计分办法
艺术文科(艺术历史)使用高考成绩,艺术理科(艺术物理)使用折算成绩。
理科高考成绩折算公式:高考成绩×(各省艺术文科或艺术历史控制线/各省艺术理科或艺术物理控制线)。
⑥不分艺术文科(艺术历史)、艺术理科(艺术物理)招生计划的省份,录取时按照艺术文科(艺术历史)、艺术理科(艺术物理)统一排序;区分艺术文科(艺术历史)、艺术理科(艺术物理)招生计划的省份,录取时按照艺术文科(艺术历史)、艺术理科(艺术物理)分别排序。
(2)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单独招生录取规则
①考生文化课成绩须达到我校划定的单考单招师资本科分数线;
②考生须通过学校相关专业单独考试且成绩合格;
③按照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文化课成绩与专业课成绩总分相同条件下,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条件下,将按照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依次排序。
(3)残疾人单考单招录取规则
残疾人单考单招按照《北京联合大学2024年残疾人单考单招招生简章》中公布的录取方法进行录取。
(4)其他类型录取规则
少数民族预科生、内地新疆高中班招生,按照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录取。
面向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联合招生,按照中国普通高校联合招生办公室有关规定录取。
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按照《北京联合大学2024年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招生简章》中公布的录取方法进行录取。
7.其它规则
各专业招生无男女比例和应往届生限制。
第十二条 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条件
1.语种要求
除小语种专业和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外,我校所有专业学生入学后公共外语只提供英语语种教学,部分专业课采用英语双语教学。
2.单科成绩要求
(1)报考英语本科专业的考生需参加各省市统一组织的外语口试且成绩合格(没有组织外语口试的省份除外),并且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含)。
(2)报考软件工程(机器人创新实验班)、金融学(数智金融实验班)、财务管理(数智财管实验班)、信息安全(网安创新实验班)的考生高考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10分(含),数学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含)。
(3)报考小学教育(师范)的考生高考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含);报考英语(师范)的考生高考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含)、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95分(含)且外语口试成绩合格;报考应用心理学(师范)的考生高考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含);报考汉语言文学(师范)、学前教育(师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师范)、科学教育(师范)专业的考生高考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含)。
(4)除特殊说明外,无单科成绩限制。
3.体检要求
各专业录取的健康要求原则上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执行,特殊要求见本章程。
(1)报考师范类专业的考生要求体态正常,本人和家族无精神疾病病史、癫痫病史、癔症史等情况,考生的高考体检信息须符合《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标准(试行)》的相关要求;报考音乐学(师范)专业的考生还要求掌握基本的音乐理论知识并具有一定的专业技能技巧,口齿清楚、语言表达准确、流畅。
(2)报考旅游管理类专业的考生要求体态正常,本人和家族无精神疾病病史;
(3)报考语言类专业的考生要求体态正常,口齿清晰,本人和家族无精神疾病病史;
(4)报考酒店管理专业的考生要求无心脏病、高血压等慢性病史,无腰椎病变,本人和家族无精神疾病病史;
(5)报考烹饪与营养教育专业的考生要求体态正常,无心脏病、高血压等慢性病史,无腰椎病变,本人和家族无精神疾病病史。
4.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要求
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在招生时实行计划单列,该类专业录取的新生入学后不允许转入其他专业。
第五章 京津冀职业教育改革示范园区共建项目
第十三条 京津冀职业教育改革示范园区共建项目
1.按照北京联合大学(京津冀职教改革项目)单独设置院校招生代码、招生计划及录取。
2.共建项目招生专业有:旅游管理、物流工程、物联网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人工智能、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机器人工程,具体招生专业及分专业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发布为准。
3.该项目录取的考生在校期间培养地点均设置在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固安校区(河北省廊坊市固安县永定北路5号),执行京津冀职业教育改革示范园区的相关管理规定。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四条 收费标准
学校学费标准为:普通本科专业4200-5000元/学年,艺术类本科专业8000-10000元/学年,师范类本科专业免收学费,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36000元/学年,物流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交通工程(中外合作办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48000元/学年。具体各专业办学地点、收费标准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五条 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学校严格落实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建立学生奖学金、勤工助学、助学金、助学贷款等制度,帮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凡是符合助学贷款条件、已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在当地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也可入学后在学校申请校园地助学贷款。学校现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和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等多种方式的资助体系。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新生报到及入学资格复查要求
录取结束后,学校将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在校园网上公布录取结果,考生可登录学校招生信息网站查询。学校根据经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册填写考生录取通知书,加盖校章,并负责将考生录取通知书、入学报到须知、资助政策办法等相关材料一并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已录取考生持录取通知书,按有关规定及要求办理入学等相关手续。对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报到后进行体检、报考条件复查,艺术类专业须进行入学专业复试,如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者以及体检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籍。
第十七条 联系电话、网址等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s://www.buu.edu.cn
招生网址:https://zsxx.buu.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10-64900915、64900013
第十八条 其它需要说明或解释的内容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相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十九条 本章程解释部门
本章程最终解释权由北京联合大学教务处招生办公室负责。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北京联合大学适应首都“四个中心”定位,服务首都高质量发展和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把握改革和发展契机,大力提升服务北京的能力和贡献度。截至2022年9月,学校拥有国家级和省部级科研平台15个,院士科研工作站2个,设有人居研究中心、中小企业研究中心、城市与区域发展研究所等校级科研机构49个。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52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60项,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委托项目1项、“人工智能对劳动力市场的冲击及劳动者知识技能转换应对研究”“国外中共党史研究史述论(1921-2021)”2个项目为国家级重点科研项目。获批7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研究中心、研究基地,北京学研究基地2017年、2019年入选首批中国智库索引(CTTI)来源智库,教师获批专利408项。《北京联合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连续四届被遴选为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 被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和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收录,多次入选《复印报刊资料重要转载来源期刊》。《旅游学刊》被CSSCI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和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收录,是旅游类学术期刊中唯一入选第一批国家社科基金资助的学术期刊,并连续多年入选“中国最具国际影响力学术期刊”和《复印报刊资料重要转载来源期刊》。我校教师和研究团队先后获得北京市第十四届至十六届哲社奖二等奖、吴文俊人工智能科学技术奖的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中国电子学会科技奖的科技进步二等奖等多个奖项。
学校全面实施国际化发展战略,不断提升国际化办学水平,截至2022年9月,与亚洲、欧洲、美洲的5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250余所院校建立了校际合作交流关系。获教育部批准,与俄罗斯交通大学合作举办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北京联合大学俄交大联合交通学院”,与多所大学开展中外合作办学项目、“2 2”“3 1”项目、在校生交流项目、硕士学位项目,与英国威尔士三一圣大卫大学举办孔子学院,与黑山下戈里察大学合作举办独立旅游特色孔子课堂。围绕国家“一带一路”倡议、中国-中东欧合作、北京“四个中心”建设,主办“中俄交通大学校长论坛”、中国-中东欧国家旅游院校联盟年会等重要会议。学校积极引进国外合作院校先进教育资源和国际先进教育教学经验做法,实施教育国际化和教育本土化有效融合,并通过聘请外国教学专家、本土优秀双语教师开展双语、全英语教学及非通用语种教学,让学生在校内即可接受到先进的国际化教育。
1985年3月,北京市人民政府文通知,建立北京联合大学。
1986年9月,北京联合大学轻工工程学院更名为北京联合大学建材轻工学院。
1993年3月,北京联合大学外语师范学院并入首都师范大学。6月,市高教局同意海淀走读大学国际语言文化学院更名为北京联合大学国际语言文化学院。
1997年12月,北京联合大学纺织工程学院更名为北京联合大学商务学院。
2004年5月,市教委同意成立北京联合大学平谷学院。
2005年3月9日,市教委同意成立北京联合大学国际交流学院。
2008年4月,北京联合大学国际语言文化学院、网通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合并成立北京联合大学应用科技学院;10月,市教委同意北京化工学校和北京市医药器械学校并入北京联合大学。
2016年5月17日,举行北京联合大学艺术学院成立大会。
2016年5月19日,全国首个机器人学院——北京联合大学机器人学院成立。
2017年6月16日,举行北京联合大学智慧城市学院成立大会。
2018年7月19日,北京联合大学与内蒙古社会主义学院联合办学战略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举行。
2019年7月,北京联合大学与北京交通大学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10月,学校成为全国首批25个文化和旅游研究基地之一。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6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