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动画学院创建于2000年6月,2008年经教育部批准为民办普通本科高校。
据2023年6月学校官网信息显示,学校下设动画艺术学院、漫画学院、游戏学院、设计与产品学院、电影学院、电影技术学院、虚拟现实学院、文化产业商学院、动画产业学院、民航学院、创新创业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通识教育学院、国际交流学院共14个学院及体育俱乐部,开设动画、漫画、数字媒体艺术、视觉传达设计等36个本科专业(含中外合作办学),涵盖艺术学、文学、工学、经济学、管理学五个学科门类,形成了动漫游、设计、影视、虚拟现实与人工智能、文商管理与品牌营销、民用航空共六大专业集群。其中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5个,省级“十二五”优势特色重点学科1个,省级特色高水平学科1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5个,省级特色高水平专业3个,省级品牌专业3个,省级特色专业3个,省级高等学校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1个,省级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专业4个。
学校面向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大部分省份与重点院校或普通公办院校同批次录取。2015年,被教育部评为“全国就业工作典型经验高校”。2017 年,被教育部评为“全国第二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2018年被教育部评为“全国创新创业工作典型经验高校”。
学校不断变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围绕“学研产一体化”办学定位,实施“精准人才培养”战略和“开放式项目制”,面向文化创意产业全产业链,围绕动漫游类、设计类、影视类、虚拟现实与人工智能类、文管与营销类等五大体系,全面搭建学产对接实践教学平台。以产业群带动专业群建设,以产业高端项目引领教学变革,引进国内外市场高端人才,全面培养专业素养高、实践能力强、文化底蕴深、艺术修养高的应用型人才。
吉林动画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2024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吉林动画学院
办学类型:民办普通本科学校
层次:本科
第四条 吉林动画学院高新校区: 吉林省长春市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飞跃街道三佳社区博识路168号
吉林动画学院双阳校区: 吉林省长春市双阳区平湖街道甩湾村委会
第二章 收费标准
第五条 学费收取标准
本科专业:
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3000元;
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3000元;
互联网金融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3000元;
软件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数字媒体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新媒体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虚拟现实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飞行器制造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3000元;
飞行器动力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3000元;
飞行器控制与信息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3000元;
广播电视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广告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网络与新媒体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表演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7000元;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戏剧影视导演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7000元;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7000元;
录音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7000元;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7000元;
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7000元;
动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8500元;
动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0元;
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8500元;
绘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摄影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7000元;
漫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7500元;
艺术设计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7500元;
环境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7000元;
产品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7000元;
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7000元;
工艺美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7000元;
艺术与科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7500元;
包装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7000元。
第二学士学位专业:
数字媒体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0800元;
广告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0000元;
动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2800元;
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2800元;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2000元。
专升本专业:
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3000元;
数字媒体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飞行器制造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3000元;
环境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7000元。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吉林动画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
第四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第七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主要内容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勤工助学和“绿色通道”等内容。
学校校内资助设立董事长创业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学校奖学金、学校阳光助学金及力行创新创业奖学金。自建校以来,学校成立了学生勤工助学组织——阳光社,为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报到期间,通过高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由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第五章 录取说明
第八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各招生专业外语语种不限,英语语种考生宜报考。学生入学后,提供英语、日语教学(日语教学仅限高考外语为日语语种考生)。
第九条 经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无
第十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秋季高考统招本科录取规则
1.投档原则:按照各省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2.艺术类专业成绩认可方式:专业成绩承认各省(市、区)统考成绩,具体参看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报考指南;
3.计划调整原则:根据生源实际情况按照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相关规定进行计划调整;
4.专业录取原则:
对于进档考生,按“分数清”(分数优先、参考志愿、无级差)的原则,即从高分到低分参考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所报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依次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且符合录取条件的专业;
实施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普通类及艺术类专业均实行招生计划1:1,按各省投档分数从高至低排名择优录取(河南省按文化课成绩×50% 专业省统考成绩/300×750×50%综合成绩投档);
实施顺序志愿投档省份,艺术类专业按综合分数排名择优录取,综合分数排序计算公式如下: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综合分数=高考文化分数×0.4 专业分数×0.6;表演专业按照专业成绩由高至低排名择优录取;其他艺术类专业(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戏剧影视导演专业等)综合分数=高考文化分数×0.6 专业分数×0.4。普通类专业按投档分数排名录取。
5.同分录取原则:优先科目依次为语文、数学、外语。
6.内蒙古自治区录取原则:
普通类专业: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名录取;
艺术类专业:使用自治区统考成绩,按区平行志愿投档分从高至低择优录取;
7.高考综合改革选科要求:艺术类专业均为不限科目,普通类各专业选科要求详见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下发的报考专业目录。
8.专业下设方向的,在新生入学后结合个人意愿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专升本录取原则
学校环境设计、市场营销、数字媒体技术、飞行器制造工程(无人机制造与应用工程方向)专业面向吉林省开设专升本。专升本报名、考试、录取统一由吉林省教育厅组织实施。具体录取原则按教育厅有关文件执行。
第十三条 第二学士学位录取原则
学校动画、数字媒体艺术、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技术、广告学等专业面向全国高校毕业生开设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对报考的学生进行面试等综合评定,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jlai.edu.cn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博识路168号
联系电话:0431-87021904、87021910、87011156
联系人:王老师
第十五条 此章程由学校负责解释,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据2023年7月学校官网信息显示,学校不断提升技术创新支撑作用,全面促进教育、文化、艺术、技术、市场的有机融合,建有“现代动画技术吉林省高等学校工程研究中心”、“游戏与互动媒体技术吉林省高等学校工程研究中心”、“吉林省产学研合作示范基地”、“吉林动漫文化研究基地”,联合21所高校和企业创建吉林省动漫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学校承担国家科技部科技支撑计划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项目、国家艺术基金人才培养资助项目等国家级、省级科研项目100余项;公开发表 SCI、EI、CSSCI、北大核心检索论文及国家级论文100余篇;获得专利16项;参与制定国际标准1项、制定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 8 项,获吉林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 1项、三等奖2项。
学校不断加快国际化办学进程,先后承办“中国•吉林国际动漫游戏论坛”、“中国文化产业峰会”、“中美漫画高峰论坛”、“中法文化之春交流季”等高峰论坛40余次。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和外国驻华大使、公使、参赞、总领事等 1000 余人来校交流、任教。聘请国内外高水平客座教授、行业专家近600位,定期在学校开设大讲堂、工作室,提升学校国际化水平。
学校先后被评为“国家动画教学研究基地”、“国家动画产业基地”、“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是“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实施单位”,2018年,获评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最佳动漫教育机构”。被教育部评估专家评价为“一所有思想、特色突显和充满潜力的高校,是我国民办高校成功的范例”。2019年被评为吉林省转型发展示范高校。2020年3月,学校成功入选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建设项目高校。2021年,成功入选“吉林省首批省级示范性现代产业学院建设项目”。2022年9月,学校获批国家级创新创业学院建设单位。
建校背景
中国动漫的发展起步较早,从20世纪20年代开始制作动画,前后大致经历了3个阶段:1922年-1975年的萌芽和初步发展阶段,1976年-1999年的快速发展阶段,以及进入2000年以后的原创发展期。
进入21世纪,国家出台政策对中国动漫产业大力扶植,原创动漫产业重新兴盛起来,并持续快速发展,动画行业需要大量高质量的人才,迫切需要专门培养动漫人才的高等教育机构,由此吉林动画学院应运而生。
历史发展
2000年06月14日,由吉林教育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吉林艺术学院合作,创办吉林艺术学院动画学院,建校初期地址为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平泉路39号。
2004年01月08日,学校被教育部批准为普通高校省属独立学院。
2004年09月06日,学校开设游戏设计、游戏软件开发等专业方向。
2004年12月06日,学校被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批准为“国家动画教学研究基地”。
2005年03月25日,学校增设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是全国较早开设数字媒体艺术专业的高等院校之一。
2005年05月27日,学校被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批准为“国家动画产业基地”。
2007年07月16日,吉林省政府批准将“吉林动漫游戏原创产业园”设立在学校。
2008年09月28日, 学校被教育部批准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学校,更名为吉林动画学院。标志中国动画史上第一所单体独立的动画专业教育高等院校诞生,也是全国2759所普通高等学校中唯一一所独立设置的动画学院,规模属全球最大单体动画学院。
2010年12月09日,学校被文化部批准为“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
2012年04月30日,学校被教育部评选为“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单位。
2013年09月16日,学校成为教育部动画、数字媒体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首批指委院校单位。
2014年10月17日,学校完成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
2015年06月24日,学校被教育部评选为“2015年度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
2016年12月11日,学校被吉林省教育厅评选为“吉林省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
2017年03月11日,学校增设漫画专业,是全国首开漫画专业的高等院校之一。
2017年05月11日,学校收购法国里昂航空学校。
2017年07月21日,学校被教育部评选为“全国第二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
2018年07月06日,学校被教育部评选为“2018年度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
2019年07月22日,学校被吉林省教育厅评选为“吉林省转型发展示范高校”。
2020年03月05日,学校被吉林省教育厅评选为“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建设高校”。
2021年06月29日,学校被吉林省教育厅评选为“吉林省首批省级示范性现代产业学院”。
2022年08月31日,学校被教育部评选为"国家级创新创业学院”。
2023年03月16日,学校被全国工商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评选为“全国工商联人才中心产教融合示范实训基地”。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6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