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财经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始建于1988年。据2023年4月学校官网显示,学校以经济学和管理学类专业为主,设置经、管、法、文、理、工、教7大学科门类,开设会计学、金融学、数字经济等31个本科专业,下设11个学院、3个教学部。学校历经多年发展建设,已成为吉林省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A类高校(省内民办高校唯一)、省人才培养改革示范校、省“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校、省党建工作示范高校,办学条件日臻完善、师资力量不断增强、学科建设成就显著、科研水平明显提升、国际交流不断深化、人才培养质量和社会影响力稳步提高。
据2023年4月学校官网显示,学校坐落于风景秀丽的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占地81万平方米,总建筑31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近一亿元。学校现拥有国家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1个,国家级众创空间1个,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1个,国家级科普教育基地1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省级教师发展中心1个,省级大学生实践教育基地1个,省级创业创新实训基地1个,省级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基地1个,省级校企联合技术创新实验室1个。学校6600平方米的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同时也是省教育厅、人社厅、工信厅、科技厅认定的省级创新创业孵化平台。2.7万平方米的数字化图书馆为学校地标式建筑,馆藏纸质图书138.48万册,电子图书143.61万种。8000平方米虚拟仿真实训中心建有实验室35个,另有校外实习实训基地127个,完全满足31个专业开展课程实训和专业实训需要。经管类课程矩阵型育人虚拟教研室获批省级虚拟教研室建设点。校内600平方米钱币博物馆作为吉林省首家以钱币实物为主题的博物馆,共展出古今钱币887件,先后被评为全国及吉林省科普教育基地,肩负指导和推动钱币收藏、研究、宣传钱币文化及科普展教的功能。
学院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会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国际经济与贸易)建设点3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3个,省级特色高水平专业3个,省级“十二五”优势特色重点建设学科1个,吉林省本科高校专业综合评价A级专业2个。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金融学、统计学、微观经济学、市场营销学、计算机基础、国际贸易、“云财务”一体化综合实验)7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15门,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等省级及以上优质课程共计52门次。
长春财经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做好学校高考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名称:长春财经学院
办学类型:民办普通本科学校
层次:本科
第四条
长春财经学院净月校区: 吉林省长春市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街道银杏社区擎天树街58号
长春财经学院农安校区: 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烧锅镇新立村委会烧锅大街58号
第二章 收费标准
第五条 学费收取标准
本科专业:
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小学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800元;
会计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800元;
财务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800元;
工商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国际商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物流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旅游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电子商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审计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800元;
跨境电子商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金融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800元;
税收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投资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经济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经济统计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800元;
保险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法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800元;
金融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9800元;
数字经济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800元;
物联网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人工智能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日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网络与新媒体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长春财经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
第四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第七条 学校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的主要内容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勤工助学和“绿色通道”等内容。
此外,我校设有学校奖学金,同时还设立了勤工助学岗位。
第八条 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程序
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入学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第五章 招生录取说明
第九条 专业培养外语语种要求:英语专业招生外语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不限外语语种。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部分课程全英文授课,要求学生具有良好的英语基础,宜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报考。
第十条 我校各专业录取时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一条 我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规定。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1、我校招生工作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学校严格执行各省(区、市)招生机构确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享受政策性加分或者降分投档的考生,按所在省(区、市)招生机构的规定投档,对于实行顺序志愿录取方式的省(区、市),首先录取第一院校志愿的考生,当第一院校志愿生源不足时,按未录满的招生计划补缺录取第二院校志愿考生,以此类推。对于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方式的省(区、市),按照该省(区、市)政策调阅考生档案。对于符合教育部规定的高考加分政策的考生,学校认可各省(区、市)在其统考成绩总分基础上加分后形成的投档成绩,并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各科成绩相同条件下,优先录取有一定特长的考生。
3、投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如生源省份投档比例有特殊规定,则按其规定执行。
4、学校对进档考生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有单独规定的省份,按照该省规定的录取规则执行),即按照投档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录取专业,各专业之间不设级差。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且符合未录满专业录取要求的专业,直至录取额满为止。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又不服从调剂或服从调剂但不符合未录满专业录取要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5、在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区、市),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以各省(区、市)招生机构公布的信息为准。学校执行各省(区、市)公布的当年投档录取规则。
6、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7、进档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对于非新高考改革省份,理工类依次以数学、语文、外语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文史类依次以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对于采用“3 3”选考方式的新高考改革省份,依次以数学、语文、外语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对于采用“3 1 2”选考方式的新高考改革省份,物理学科类依次以数学、语文、外语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历史学科类依次以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8、学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第十三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s://www.ccufe.edu.cn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净月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擎天树街58号,邮编:130122
联系电话:0431-84512713,0431-84551458(传真);
联系人:学校招生办公室。
第十四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此章程由学校负责解释。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学校突出财经类专业优势,聚焦数字经济特色,实施人才培养“四个一”工程,坚持“一院一特色”,建设“一系一金专”,实施“一师一优课”,落实“一生一竞赛”,推进应用型高校转型发展。瞄准地方优势产业、新兴产业,校企合作共建华为信息与网络技术学院、春雪学院、金恒学院等共13个现代产业学院,“AR 智慧学习”人工智能学院获教育部批准立项,数字财务产业学院和华为信息与网络技术学院获批省级示范性现代产业学院建设项目,数智内控人才定制班获批首批省级紧缺人才培养定制班培育项目,10个现代产业学院在省教育厅备案,加入4个省级现代产业学院协作体,获批现代产业学院数量并列省属32所本科高校第1位。 构建了“多主体、四对接、七共建”校企协同育人机制,创建了“一引领、两融合、三并重、四突出”人才培养模式,培养社会需要的应用型人才。 坚持“产教融合、科创融通、科教融汇”的“三融”理念,围绕数字经济建设科技创新中心,内设数字金融、数字乡村、数字文旅、数智财务、数字贸易、数字法务、数字治理、信息技术与应用创新八个科创工作坊,为师生搭建集人才培养、成果转化、创业孵化一站式服务平台。
学校紧密围绕数字中国、数字吉林战略,主动服务吉林省“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主动对接吉林省创新型省份建设和长春市“六城联动”规划发展需求,开展产教融合、科教融汇、科创融通的三位一体的有组织的科学研究。据2023年4月学校官网显示,建设“中日韩白”国际科研合作平台1个、国家级科创平台4个、省级科学研究中心6个,发起成立吉林省数字经济学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数字经济、现代服务业和文化旅游发展。近年来,共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4项、省部级科研项目300余项,公开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500余篇,中国民办高校科研竞争力排名位列吉林省第一位。
学校实行开放办学模式,不断扩大对外交流与合作。2014年学校成为国际大学校长联合会成员以来,与美国、英国、德国、捷克、日本、韩国等十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多所大学建立了校际交流合作关系。先后举办本硕连读国际交流班,七批300多名学生赴捷德美留学。时任捷克总统泽曼为该项目题词祝愿;习近平主席访捷期间接见了我校留学生代表;受该项目影响,中国在捷克孔子学院总部落户布拉格金融管理大学,孙春兰副总理前往揭牌。2022年10月,教育部批准我校与美国特洛伊大学合作举办金融工程专业本科教育项目,是我校教育国际化新的里程碑。2023年-2027年期间,该项目将每年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考试录取,学制4年,可全部在我校完成学习,也可以“2 2”方式在我校学习2年后,赴美国特洛伊大学学习2年取得两校学士学位。
1988年10月,由长春市文教锅炉厂投资创办,经长春市政府批准,成立长春市能源学校。
1994年12月,长春市能源学校兼并长春市朝阳职业学校,成立长春市第五中等专业学校。
2000年5月,长春市第五中等专业学校与长春税务学院合作举办长春税务学院信息经济学院。
2003年,学校搬迁到净月潭旅游经济开发区。
2004年2月,教育部发函确认为独立学院。
2010年4月,长春税务学院更名为吉林财经大学,学院由“长春税务学院信息经济学院”更名为“吉林财经大学信息经济学院”。
2014年6月,经教育部批准,“吉林财经大学信息经济学院”更名为“长春财经学院”,并由独立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民办本科院校。
2017年9月,学校成立马克思主义学院。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6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