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生态环境和人文历史因素
1、地质地貌养殖区地处康滇地轴南段北侧的偏西一隅,地层发育完全,褶皱、断裂发育,境内多山,山地面积占国土面积的90%以上,有“九分山水一分坝”之称。最高海拔3657m,最低海拔556m,地带性土壤有暗棕壤、棕壤、黄棕壤、红壤,非地带性土壤以紫色土为主,土壤酸碱性适中,土质疏松,透气性好,ph值4.96,适宜养殖区域的海拔为650m~3000m的山区、半山区及坝区,森林覆盖率60.69%,草山草场资源丰富,环境优美,山清水秀。2、水文情况:养殖区内主要河流有10条,其中渔泡江、多底河、湾碧河、万马河、蜻岭河、龙川江、勐果河、黑鲁拉河8条属金沙江水系;马龙河、绿汁江2条属元江水系。水资源丰富,周边无污染,水质优良。3、气候状况:养殖区属亚热带季风气候,总的气候特征是冬夏季短、春秋季长;日温差大、年温差小;冬无严寒、夏无酷暑;干湿分明、雨热同季;日照充足、霜期较短;降水偏少、春夏旱重。年最高气温41.5℃,最低气温-7.4℃,年均气温为17.8℃,无霜期为248天,年平均日照为2450小时,年平均降雨量920mm。
地域范围
楚雄撒坝猪产地位于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境内,涉及九县一市的103个乡镇,地理坐标为东经100°43′~102°32′、北纬24°13′~26°30′,东西最大横距175千米,南北最大纵距247.5千米,养殖区域范围29258平方千米,年出栏生猪50万头,年产猪肉3万吨。九县一市的103个乡镇分别为:楚雄市(鹿城镇、东瓜镇、吕合镇、紫溪镇、东华镇、子午镇、苍岭镇、三街镇、八角镇、中山镇、新村镇、大过口乡、大地基乡、树苴乡、西舍路乡);双柏县(妥甸镇 、大庄镇 、鄂嘉镇 、法裱镇、 大麦地镇、 爱尼山乡、 安龙堡乡 、独田乡);牟定县(共和镇、新桥镇、江坡镇、凤屯镇、蟠猫乡、戌街乡、安乐乡);南华县(龙川镇、沙桥镇、五街镇、马街镇、兔街镇、雨露白族乡、一街乡、罗武庄乡、五顶山乡、红土坡乡);姚安县(栋川镇、光禄镇、前场镇、弥兴镇、太平镇、适中乡、左门乡、官屯乡、大河口乡);大姚县(金碧镇、石羊镇、六苴镇、龙街镇、赵家店乡、新街乡、昙华乡、桂花乡、湾碧傣族傈僳族乡、铁锁乡、三台乡、三岔河乡);永仁县(永定镇、宜就镇、中和镇、莲池乡、维的乡、猛虎乡、永兴乡);元谋县(元马镇、黄瓜园镇、羊街镇、老城乡、物茂乡、江边乡、新华乡、平田乡、凉山乡、姜驿乡);武定县(狮山镇,高桥镇,猫街镇,插甸乡,田心乡,发窝乡,万德乡,己衣乡,东坡乡,环州乡,白路乡);禄丰县(金山镇、广通镇、碧城镇、仁兴镇、勤丰镇、一平浪镇、罗川镇、土官镇、黑井镇、和平镇、中村乡、川街乡、妥安乡、高峰乡)。
产品品质特性特征
1、外部特征:楚雄撒坝猪全身黑毛,极少数为火毛。体型中等,体躯狭长,腹部下垂,臀部稍尖斜,头中等大;额窄有八卦皱褶,耳中等大,耳根软而下垂。嘴筒长,少数中等。四肢坚实有力,尾粗长,尾根低,有效乳头5对以上,对称且排列整齐。楚雄撒坝猪性成熟早,公猪初情期3~4月龄,母猪5月龄开始发情;公猪配种年龄约6月龄,母猪约7月龄。
2、内在品质指标:楚雄撒坝猪屠宰率≥70%,胴体瘦肉率≥42%,解冻失水率≤9.8%,肌肉脂肪≥6.0%, 猪肉质细腻,味香可口,营养丰富。生猪屠宰后,胴体肌肉呈鲜红色,脂肪清亮,肌肉和脂肪指压具有弹性,反映风味独特指标的谷氨酸≥2.50%、精氨酸≥0.70%,水分含量≤70.0%,pH值5.3~6.0,粗脂肪≤28.0%,蛋白质≥18.0%,氨基酸总量≥15.0%。
3、质量安全要求:撒坝猪养殖和销售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产品质量严格按NY5030-2001《无公害食品生猪饲养兽药使用准则》,NY5031-2001《无公害食品生猪饲养兽医防疫准则》,NY5032-2001《无公害食品生猪饲养饲料使用准则》,NY5033-2001《无公害食品生猪饲养饲管理准则》的规定执行。
五.特定生产方式
1、产地选择:适宜养殖区域一般选择在海拔3000~650m,年平均气温17.8℃,年平均日照时数2450小时,年平均降雨量920㎜的山区、半山区和坝区。猪场应选择在地势高燥、背风向阳、地下水位较低、水源充足,交通方便,对周围环境不造成影响的地方修建。
2、品种选择:选择本地养殖历史悠久的楚雄彝族自治州优良的地方猪种—撒坝猪,1986年列入《中国猪品种志》,2011年列入《中国畜禽遗传资源志.猪志》,是云南省的“六大名猪”之一。
3、养殖规程:3.1、品种选育:采用开放核心群闭锁与定期开放育种体系,优秀个体世代重叠,个体与家系选择相结合的选育方法。在品种选育时,除了注重外貌典型特征和种用标准外,还注重初生、70日龄、6月龄和配种前3个阶段的选择以及注重初产经产成绩进行选择;结合个体的性能成绩和亲缘关系进行选留个体的选配,同质选配与异质选配并举,严防群体混杂的保种方法,选留合格的撒坝猪做母本,扩大撒坝猪的养殖规模和发展速度。3.2、饲养管理:因地制宜,根据当地气候环境条件不同及养殖场(户)的饲养规模和饲养水平而定。撒坝商品猪和含撒坝猪血缘的杂交商品猪采取以生态养殖为主,圏养和放养相结合的饲养方式。圏养至40~50公斤时放入山林,饲料以65%的玉米、粗糠和35%的紫花苜蓿、紫草、菜叶以及农副产物相结合的饲料为主。商品猪养殖周期长,耐粗饲,能充分消化牧草和农家饲料,养殖期12个月左右,饲养至120公斤以上出售。3.3、饮水:饮水水质必须使用符合NY5027-2008《无公害食品畜禽饮用水水质》规定的山泉水、河水、井水或自来水。3.4、疫病防治:饲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云南省动物防疫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3.5、疫病监测:当地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有关法规的要求,制订疫病监测方案,并组织实施。常规监测的疫病包括口蹄疫、猪高致病性蓝耳病、猪瘟。根据监测结果,适时免疫及补针。3.6、检疫:出栏前和屠宰前后分别申报和实施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3.7、出栏调运:商品猪养殖周期为12个月左右、出栏体重达到120公斤为出栏最佳时期。商品猪调运应经县级以上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根据GB16549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检疫,并出具检疫证明,合格者方可出栏上市或屠宰。3.8、屠宰加工:屠宰加工实行定点屠宰、设施设备等应符合GB/T17237的要求,加工用水应符合NY5028的要求。3.9、生产记录:生产记录应包括猪只来源、配种、产仔、哺乳、断奶、增重、疫病防治、病死猪死亡记录、兽药投入品使用、出售等信息,记录最少保存3年。
六.包装标识相关规定
严格遵守《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规范》,实行公共标识与地域产品名称相结合的使用制度。在保护地域范围内的地理标志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在产品或包装上使用已获登记保护的农产品地理标志,须向登记证书持有人提出申请,签定标志使用协议,并按照相关要求规范生产和使用标志,统一采用产品名称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公共标识相结合的标识标注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