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2年,延边大学现设有22个学院,75个本科专业;10个一级博士学位授权学科;32个一级硕士学位授权学科;22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4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5个吉林省研究生工作站。2017年,外国语言文学学科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此外,学校还有1个国家级重点学科,15个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学科,15个延边大学重点学科。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招生。
校园占地面积196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93万平方米。图书馆各类纸质藏书达190多万册。美丽的校园,优良的办学条件,完备的基础设施,先进的教学楼、实验楼,整洁的学生宿舍、食堂,多功能的体育馆和活动中心,满足了教学科研和学生成长成才的需要。
延边大学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延边大学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学校
层 次:本科
第四条 学校地址
延边大学延吉校区: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延吉市公园街道园校社区公园路977号。
延边大学珲春校区: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珲春市靖和街道龙泉社区站前大街5588号。
延边大学师范分院校区: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延吉市新兴街道民和社区参花街2855号。
第二章 收费标准
第五条 学费收取标准
法学专业每生每学年5280元;国际政治专业每生每学年5280元;社会学专业每生每学年4800元;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每生每学年5280元;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每生每学年5400元;通信工程专业每生每学年5400元;通信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每生每学年24000元;人工智能专业每生每学年5400元;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每生每学年5940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5940元;土木工程专业每生每学年5940元;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每生每学年5400元;环境科学专业每生每学年5400元;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每生每学年5940元;食品科学与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每生每学年23000元;工商管理专业每生每学年5280元;会计学专业每生每学年4800元;农林经济管理专业每生每学年4800元;旅游管理专业每生每学年5280元;教育学类每生每学年4800元;教育技术学专业每生每学年4800元;小学教育专业每生每学年5280元;学前教育专业每生每学年5280元;运动训练专业每生每学年9000元;体育教育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经济学类每生每学年4800元;经济学专业每生每学年5280元;经济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每生每学年23000元;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每生每学年4800元;数学类每生每学年5000元;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每生每学年5500元;物理学专业每生每学年5500元;化学类每生每学年5000元;化学专业每生每学年5500元;应用化学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地理科学类每生每学年5000元;地理科学专业每生每学年5500元;地理信息科学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生物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心理学专业每生每学年5500元;统计学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历史学专业每生每学年5060元;植物生产类每生每学年5000元;农学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园艺专业每生每学年5500元;动物科学专业每生每学年5500元;动物医学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园林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中国语言文学类每生每学年4600元;汉语国际教育专业每生每学年4600元;汉语言专业每生每学年5060元;汉语言文学专业每生每学年5060元;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专业每生每学年5060元;朝鲜语专业每生每学年5060元;俄语专业每生每学年5060元;日语专业每生每学年5060元;日语(零起点)专业每生每学年5060元;英语专业每生每学年5060元;英语(零起点)专业每生每学年5060元;新闻学专业每生每学年5060元;临床医学专业每生每学年6160元;麻醉学专业每生每学年5600元;口腔医学专业每生每学年5600元;预防医学专业每生每学年5600元;中医学专业每生每学年5600元;药学类每生每学年5600元;药物制剂专业每生每学年5600元;药学专业每生每学年6160元;护理学专业每生每学年6160元;舞蹈表演专业每生每学年7000元;音乐表演专业每生每学年8000元;音乐学专业每生每学年7000元;表演专业每生每学年7000元;美术学专业每生每学年9000元;设计学类每生每学年8000元;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每生每学年9000元;产品设计专业每生每学年9000元;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每生每学年8000元;少数民族预科班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延边大学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专科毕业生由延边大学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毕业证书。高职毕业生由延边大学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四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第七条 学生资助政策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师范生公费教育、勤工助学和“绿色通道”等内容。
此外,我校设立临时困难补助、减免学费及社会类奖助学金等各类资助项目,用以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八条 有关申请程序
入学前,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咨询并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时,通过高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第五章 招生说明
第九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1.只招英语考生的专业:英语、日语(零起点)
2.只招日语考生的专业:日语、英语(零起点)
3.招英语或日语考生的专业:俄语
4.经济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宜英语语种考生报考。
5.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
第十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我校各专业不限性别。
第十一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执行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
第十二条 大类招生
学校招生本科专业为64个,其中20个专业按照9个大类招生。具体如下:
1.经济学类(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
2.教育学类(学前教育、小学教育)
3.中国语言文学类(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汉语国际教育)
4.数学类(数学与应用数学、统计学)
5.化学类(化学、应用化学)
6.地理科学类(地理科学、地理信息科学)
7.植物生产类(农学、园艺)
8.药学类(药学、药物制剂)
9.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
学校实施“三时段一贯通”本科人才培养路径。“三时段”是指,学校本科人才培养分为“大类培养”“专业培养”和“多元方向培养”三个时段, “大类培养”重在夯实基础,加强素质教育;“专业培养”注重专业素养和能力的培养;“多元方向培养”阶段突出个性化发展,学生可根据需要自由选择“学术方向”“交叉复合方向”和“就业创业方向”等不同方向的课程。
学校在以下本科专业中实施大类培养:
经济学类:含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共2个专业;
人文社会科学类:含国际政治、历史学、社会学,共3个专业;
教育学类:含教育技术学、小学教育、学前教育,共3个专业;
中国语言文学类:含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汉语国际教育,共3个专业;
数学类:含数学与应用数学、统计学,共2个专业;
化学类:含化学、应用化学,共2个专业;
地理科学类:含地理科学、地理信息科学,共2个专业;
植物生产类:含农学、园艺,共2个专业;
药学类:含药学、药物制剂,共2个专业;
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共3个专业。
大类培养与专业分流工作的相关细则,可参看延边大学招生网:http://zsb.ybu.edu.cn。
第十三条 录取规则
1.遵循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2.民族和答卷语种要求:朝鲜语专业招汉语答卷非朝鲜族考生;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日语、英语(零起点)专业招朝鲜语答卷考生,新闻学专业答卷语种要求在各省公布的招生计划中标注,汉语言文学专业招汉语答卷考生。吉林、黑龙江、辽宁、内蒙古四省的民族和答卷语种要求均在各省公布的招生计划中标注,其他省份无民族要求。
3.投档时,学校认可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制定的加分政策。
4.志愿录取原则:学校在非平行投档省区调档比例控制在120%以内,原则上在平行投档省区根据生源情况按100%-105%调档。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延边大学的考生,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从后序学校志愿中补齐,但不能低于该省、市、自治区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专业志愿录取根据投档成绩和所报专业顺序划分专业,实行“分数优先”录取原则,即在德、体等条件合格的前提下,将考生按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从高到低按考生所报专业依次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录取优先级高于无专业志愿考生。非平行投档单位在招生计划数1:1的范围内做“分数优先”录取。相同分数,文史类考生按照语文、外语、文综合、数学排序,理工类考生按照数学、外语、理综合、语文排序,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按语文、数学、外语排序。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并兼顾相关科目成绩调剂到其它专业(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只接受有该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志愿的考生);对于总分低于所报专业录取分数线,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专业调剂和退档时均不再征求考生意见。已经实施高考改革的省市录取原则按照该省市改革相关政策执行。
5.按专业大类招生及兼招师范类的专业,学生入学后施行宽口径培养模式,一年级学习通识教育课程和学科基础课,二年级分流到各专业。
6.体育教育专业:考生须参加各省组织的体育教育专业测试并成绩合格。投档进我校的考生,按照各生源省份投档分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的,优先录取体育成绩较高的考生,体育成绩再相同的,按照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7.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表演、表演专业投档进入我校的考生,分艺术文(历史)、艺术理(物理)按各生源省平行投档综合分计算公式计算综合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对于非平行投档的省份按[(高考文化分/文化满分)*50% (专业分/专业满分)*50%]*750计算综合成绩排序,分数优先,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排序,文化课成绩相同时,按照语文、外语、数学排序择优录取。对录取规则排序方式有特殊要求的省份,按该省份政策执行。辽宁省、黑龙江省只招艺术(历史)考生。
音乐表演专业按照各省教育考试院印制的《报考指南》中公布的招考方向和专业备注中的乐器计划择优录取。
8.美术学和设计学类专业投档进入我校的考生按[(高考文化分/文化满分)*50% (专业分/专业满分)*50%]*750计算综合成绩排序,分艺术文(历史)、艺术理(物理),分数优先,择优录取。综合成绩同等分值时,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时,按照语文、外语、数学排序择优录取。对录取规则排序方式有特殊要求的省份,按该省份政策执行。我校在内蒙古按招生计划的1:1范围内做分数优先录取。
9.运动训练专业:按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符合国家运动训练专业报考条件,通过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及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国家体育总局划定的文化课录取控制线者,按专业考试成绩*70% 文化课考试成绩*30%,分项目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10.少数民族预科班的招生对象为少数民族考生。只录取有预科班专业志愿的考生,不招收调剂志愿考生。
第十四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ybu.edu.cn
通讯地址:吉林省延吉市公园路977号
联系电话:0433-2732477
联系人:招生办公室
第十五条 本章程由延边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及国家政策最新变化事项,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截至2022年,学校现建设有东北寒区肉牛科技创新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朝鲜•韩国研究中心等44个省部级以上科研机构,积极打造图们江论坛和长白山论坛两大国际学术论坛品牌。近三年来,学校共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国家科技部重点研发项目子课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艺术基金、教育部项目、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等各类国家级、部委级项目185项;省级、厅级项目371项,国际合作项目27项;发表学术论文5,168篇,其中国际三大科技文献检索论文(SCI、EI、ISTP ) 1,318篇,SSCI、A&HCI、CSSCI期刊论文318篇;获得省级以上各类科研奖项38项,获得专利123项。
截至2022年,学校坚持国际化战略,与29个国家和2个地区(香港,台湾)的277所院校和科研机构或国际学术组织建立了合作与交流关系。稳步发展留学生教育,获得教育部“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资格。加强“延边大学中外语言文化交流合作中心”建设,先后与俄罗斯远东联邦大学、日本明治大学、韩国首尔大学、朝鲜金日成综合大学、瑞典斯德哥尔摩大学、美国匹兹堡大学等世界知名高校建立了校际关系,每年交流互访的专家学者近千名。
1948年,中共吉林省委讨论同意在延边建立一所民族大学的提案,暂定校名为“东北朝鲜人民大学”,并报请中共中央东北局批准。
1949年2月,东北行政委员会在批复中将校名定为“延吉大学”。3月开始招生,延边医科专门学校并入延吉大学。3月20日,在延吉斯大林剧场举行开学典礼。4月1日定为校庆日。4月东北行政委员会批复同意将“延吉大学”改名为“延边大学”。
1954年7月,中央高教部决定,延边大学为中央高教部部属学校。
1957年4月,延边艺术学校开始进行筹建工作。10月5日,延边艺术学校在州委党校举行建校典礼。
1957年12月,经中央卫生部同意,延边医院成为延边大学附属医院。
1958年8月,中共吉林省委批准同意延边大学呈报的《延边大学名称不变及分立为四个学院的请示报告。8月16日举行延边大学、延边医学院、延边农学院、延边工学院分立大会。
1959年3月,吉林省委批准延边工学院并入延边大学。
1961年10月,郭沫若为延边医学院题写校名。
1964年7月12日~13日,朱德委员长、董必武副主席等来延边大学、延边医学院、延边农学院视察,朱德委员长和董必武副主席为学校题词。
1969年12月,吉林省革命委员会决定,撤消延边农学院。后又几经改动,校名定为延边农业专科学校。根据中央文革“复课闹革命”的指示,正式复课。延边大学、延边医学院、延边农学院召开全校大会、宣布第一批下放插队落户的干部、教师名单。
1970年至1971年,延边艺术学校停办。
1972年1月,延边州委常委讨论决定:将原延边医学院和延边人民防治院合并为延边医学专科学校。延边州委决定恢复延边艺术学校。
1973年1月,经外交部批准,延边大学恢复同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中央国立图书馆、金日成综合大学、科学院、社会科学院等单位图书馆互赠书刊。同年8月,延边州委决定延边医学院与延边医院分立。
1976年,吉林省委同意将延边医专改为延边医学院。
1977年4月,国务院批复恢复延边农学院,吉林省政府来函通知延边农学院归吉林省农业厅主管。
1979年3月,吉林省教委同意,延边大学成立外语系。
1980年11月,国家教育部发通知,确定将延边艺校列为全国重点中等专业学校之一。
1981年11月,延边大学被列为首批授予硕士学位单位。
1983年1月,国务院正式批准成立延边师范专科学校。4月1日,延边大学举行首批硕士学位授予仪式。5月,中央教育部批准同意延边大学成立艺术系。11月,《北京大学、延边大学关于建立校际协作的协议书》在北京签订。
1984年5月12日,中共中央总书记胡耀邦同志在延边宾馆为延边大学题词:“努力培养民族人才”。7月,延边大学成立工学系。
1985年11月,吉林省人民政府决定延边农学院归省教委主管。
1986年8月,延边大学朝鲜语语言文学专业成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
1987年2月,延边大学招收首批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和在职攻读博士研究生。12月,延边农学院归吉林省农业厅主管。
1988年4月,延边大学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称号。6月,经国家教育委员会批准,延边艺术学校升格为吉林艺术学院延边分院。
1991年1月7日,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同志来延边大学视察并亲笔题词:“办好延边大学,培养四化建设人才”。
1993年6月,经吉林省卫生厅、延吉市人民政府批准,延吉市中医医院成为延边医学院附属中医医院。8月,世界著名物理学家杨振宁博士来延边大学参观访问并题词。学校授予杨振宁博士为延边大学名誉教授称号。
1994年2月,延边大学朴文一校长与吉林大学伍卓群校长在吉林长春签定建立校际合作关系协议书。5月,延边医学院附属医院领导接受吉林省卫生厅颁发的三级甲等医院牌匾。
1995年,被列为吉林省重点综合性大学。6月,即将赴任中共吉林省委书记的张德江同志,在延边州委书记张龙俊的陪同下,来延边大学辞行。
2001年,经教育部批准,学校被确定为西部开发重点建设院校。12月,南开大学对口支援延边大学协议举行签字仪式。
2002年1月,亚非语言文学学科被批准为国家级重点学科。
2004年11月,学校与中山大学建立校际合作关系。
2005年,学校被确定为吉林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同重点支持发展的综合性大学。3月,学校与吉林大学签署校际合作协议。
2006年9月,学校与韩国忠北大学合作创办孔子学院。12月,学校与南开大学签订“十一五”对口支援协议。
2011年5月13日,延吉校区扩建工程竣工,实现了集中办学。
2013年5月,入选第一批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高校。
2017年1月5日,学校与珲春市人民政府就筹建延边大学珲春校区签约仪式在延边州珲春市举行。9月10日,珲春校区正式建成并投入使用。
2017年9月,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
2018年,学校与北京师范大学签署联合建立“东北虎豹国家公园研究院”合作协议。
2020年3月,入选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应用研究型A类大学。
2022年2月,入选第二轮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2023年3月30日,发起成立吉林省乡村振兴高校联盟。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6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