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嵩县柴胡耐寒耐旱,适宜在600-800米海拔高度浅山区较干燥的山坡、林缘、林中隙地、草丛及沟旁生长,比较理想的土壤为壤土、沙质壤土或腐殖土。嵩县地处丘陵山区,气候暖和,适宜多种药材生长。据有关部门在嵩县进行药材资源普查表明,该地药材种类达1162种,进入市场的就有364种。为开发利用当地药材资源,1980年嵩县野生柴胡列入科研项目,对其特性、育苗、播种、管理、采收、加工进行了一系列研究。至1983年试种成功起,先后获河南省科技成果三等奖,洛阳市科技成果一等奖。 2004年12月,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审核通过,决定对嵩县柴胡实施原产地域保护(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4年第184号)。
产地范围
嵩县柴胡原产地域范围以河南省嵩县人民政府《关于界定嵩县柴胡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范围的函》(嵩政文[2003]96号)提出的地域范围为准,为河南省嵩县闫庄乡、大坪乡、饭坡乡、德亭乡、白河乡、纸房乡、何村乡、九店乡、木植街乡、黄庄乡、库区乡、大章乡、车村镇、田湖镇、旧县镇、城关镇等16个乡(镇)所辖行政区域。
技术规程
(一)土壤条件
土壤为黄棕壤土或棕壤土,pH值6.2至7.0,有机质≥1.2%,海拔260米至1500米。
(二)栽培管理
1、选种:选用上年成熟种子,亩播种量在2.5公斤至3.0公斤。
2、采收与加工:第二年9月至10月份采收,剪去须根,分等包装。
质量指标
1、性状特征
主根粗壮,侧根少,色黄棕,气香味浓。
2、理化指标
挥发油≥1.20%,柴胡皂苷≥1.0%。
原产地保护
在嵩县柴胡原产地域范围内的生产者,如使用"原产地域产品专用标志",须向嵩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柴胡原产地域产品保护申报机构提出申请,经初审合格,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后,方可使用嵩县柴胡"原产地域产品专用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