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船舶职业学院前身为创建于1956年的渤海船舶工业学校,先后隶属于原第一、第三、第六机械工业部和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主要为国家船舶工业和军工产业培养专业技术人才。2001年经辽宁省人民政府批准,渤海船舶工业学校与葫芦岛电视大学、葫芦岛市师范学校合并设立渤海船舶职业学院。2004年,被教育部评为全国高职高专人才培养水平“优秀”等级院校。2014年,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2017年,被中央军委、教育部批准为士官定向培养院校,同年被省教育厅、财政厅确定为辽宁省“双高计划”立项建设学校。2019年,学院船舶工程技术专业群入选“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国家“双高”计划)。2021年,学院被确定为辽宁省“兴辽卓越”高职院校建设单位。
据2023年4月学校官网显示,学院校园占地728亩,建筑面积23.7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11.1亿元,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69亿元。
学院开设了53个专业及专业方向。拥有辽宁省示范专业3个、品牌专业7个,全国机械行业特色专业2个。与船舶制造相关的5个军工特色专业群均属国家重点支持的产业集群范围。拥有国家精品课1门,辽宁省精品课10门。拥有4个国家级实训基地,4个省级(行业)研究培训基地,5个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4个工程技术中心、141个实训室,以及11个校外教学型实训基地。
渤海船舶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学校全称:渤海船舶职业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葫芦岛市兴城市龙兴路29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4、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404598.0平方米(约合606.6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0.4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5.1平方米;生师比22.5:1;专任教师473人,其中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58.6%;具有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57.1%;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7662.7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5412.2元;纸质图书45.2万册,生均纸质图书39.4册。
住宿条件:2024级新生宿舍标准为8人间。宿舍分配方案:2024级新生入学采取学校集中统一分配。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1、我校所有招生专业不限外语语种,只开设英语课程。
2、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说明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学习年限 | 科类1(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 科类2(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 学费(元/年/生) | 备注 |
1 | 440106 | 建筑室内设计 | 3 | 5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5000 | |
2 | 460501 | 船舶工程技术 | 3 | 5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5000 | |
3 | 440303 | 建筑钢结构工程技术 | 3 | 5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800 | |
4 | 460505 | 船舶舾装工程技术 | 3 | 5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5000 | |
5 | 460506 | 船舶涂装工程技术 | 3 | 5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5000 | |
6 | 460508 | 游艇设计与制造 | 3 | 5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5000 | |
7 | 460510 | 海洋工程装备技术 | 3 | 5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5000 | |
8 | 500309 | 船舶检验 | 3 | 5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5000 | |
9 | 460509 | 邮轮内装技术 | 3 | 5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5000 | |
10 | 460502 | 船舶动力工程技术 | 3 | 5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5000 | |
11 | 500211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3 | 5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800 | |
12 | 500303 | 轮机工程技术 | 3 | 5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800 | |
13 | 420905 | 应急救援技术 | 3 | 5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5000 | |
14 | 460306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3 | 5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800 | |
15 | 460303 | 智能控制技术 | 3 | 5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800 | |
16 | 460503 | 船舶电气工程技术 | 3 | 5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5000 | |
17 | 460507 | 船舶通信装备技术 | 3 | 5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5000 | |
18 | 510101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3 | 5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800 | |
19 | 430104 | 分布式发电与智能微电网技术 | 3 | 5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800 | |
20 | 460101 | 机械设计与制造 | 3 | 5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5000 | |
21 | 460103 | 数控技术 | 3 | 5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5000 | |
22 | 460202 | 机电设备技术 | 3 | 5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800 | |
23 | 460301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3 | 5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800 | |
24 | 460305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3 | 5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5000 | |
25 | 460110 | 智能焊接技术 | 3 | 5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5000 | |
26 | 460120 | 理化测试与质检技术(无损检测技术) | 3 | 5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800 | |
27 | 460504 | 船舶智能焊接技术 | 3 | 5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5000 | |
28 | 460107 | 材料成型及控制技术 | 3 | 5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800 | |
29 | 510106 | 移动互联应用技术 | 3 | 5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500 | |
30 | 510203 | 软件技术 | 3 | 5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500 | |
31 | 510205 | 大数据技术 | 3 | 5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5000 | |
32 | 510204 | 数字媒体技术 | 3 | 5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500 | |
33 | 530701 | 电子商务 | 3 | 5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200 | |
34 | 540106 |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 3 | 5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500 | |
35 | 530704 | 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 | 3 | 5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5000 | |
36 | 540111 | 智慧旅游技术应用 | 3 | 5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5000 | |
37 | 570102K | 学前教育 | 3 | 5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500 | 师范类 |
38 | 570103K | 小学教育 | 3 | 5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500 | 师范类 |
39 | 520201 | 护理 | 3 | 5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5000 | |
40 | 500303 | 轮机工程技术 | 3 | 5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800 | 定向培养军士生 |
41 | 460503 | 船舶电气工程技术 | 3 | 5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5000 | 定向培养军士生 |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渤海船舶职业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和住宿费收取标准:
按照葫芦岛市发改委批准收费标准收费。学费标准见上表,住宿费:800元/生/年。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依据《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教财【2006】 2号),以及依据辽教发【2006】76号文件执行退费,再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住宿费。
3.奖、助学金设置情况
(1)学院落实学生“奖助勤贷减免”资助政策,设置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奖励特别优秀学生,每生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约占在校生的3.3%,每生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一等助学金,每生每年4400元,二等助学金,每生每年2750元;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3300元;学校奖学金,奖励优秀学生,按等级每生每年分别1500元、900元、600元;
(2)孤儿大学生减免学费和住宿费;
(3)为办理生源地国家信用助学贷款学生报到开辟绿色通道;
(4)为经济困难大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5)按规定执行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
六、获奖说明
我校是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国家“双高”立项建设学校,辽宁省高等职业教育“兴辽卓越”立项建设学校,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武警部队军士生定点培养学校。辽宁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多次荣获辽宁省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辽宁省平安校园”称号。2021年荣获辽宁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二等奖,2022年荣获辽宁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一等奖。荣获“全国机械行业骨干职业院校”和“全国机械行业校企合作与人才培养优秀职业院校”称号。辽宁省总工会授予职业道德建设十佳单位。辽宁省五一奖状。连续多年保持辽宁省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七、招生录取规则说明
1.各专业批次设置情况
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及投档原则。
对实施高考改革的省份,我校招生专业均无选考科目。辽宁省2021年实行新高考改革,我校招生专业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
2.投档比例
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在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高校根据本校生源情况、计划情况及模拟投档线,以不低于招生计划1∶1,自主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我校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在生源充足时投档比例为105%(在辽宁省的投档比例为 100%)。
3.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其中,轮机工程技术专业体检要求:身高1.55米及以上;无色盲;双眼裸视力均能达到4.6(0.4)及以上;或双眼裸视力均能达到4.0(0.1)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到4.6(0.4)及以上;其他要求按照《船员健康检查要求》(GB30035-2021)执行。不符合上述体检要求,不予录取。
请相关考生充分考虑以上要求,请谨慎报考。
4.院校志愿及录取
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在实行非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按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按有序志愿录取的省(市、区),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招生计划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执行。
普通类提前批实行有序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普通类(除提前批次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及投档原则。
5.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规定。
6.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1)安排专业时,我院按照“分数优先”办法录取
(2)进档考生分数相同的处理办法
进档考生分数相同的情况下,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执行,依次参考相应科目的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对录取分相同的考生未明确要求参考科目顺序及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执行后仍分数相同的:
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普通类 首选科目为物理学科类:依次按照物理、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首选科目为历史学科类:依次按照历史、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在实行非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普通理工类:依次按照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普通文史类: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3)在无法满足其志愿要求时将做退档处理。
(4)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承认省招考委关于加降分的规定
(5)轮机工程技术专业为航海类专业,女生慎报。
7.对于师范类毕业生须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通过后,方可取得相应中小学教师资格。
8、联系电话、网址
通讯地址:葫芦岛市兴城市龙兴路29号
电子邮件信箱:1917446956@qq.com
学院网址:http://www.bhcy.cn;
热线电话:0429-2465222;15804293001;15804292001
邮政编码:125100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学院先后荣获全国模范职工之家、辽宁省五一劳动奖状、辽宁省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辽宁省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辽宁省平安校园、辽宁省十一五教育科学先进集体等30多个荣誉称号。学院被中国机械工业教育协会评为“全国机械行业骨干职业院校”和“全国机械行业校企合作与人才培养优秀职业院校”。
渤海造船厂
195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机械工业部船舶工业管理局431厂(渤海造船厂)工人技术学校成立。
1959年,学校定名为第一机械工业部渤海造船厂船舶制造学校,开始面向社会招生。
1962年9月,学校更名为渤海船舶工业学校,由第三机械工业部第九局领导。
1966年至1979年,渤海船校在文革动荡中办学。
1980年5月16日,原第六机械工业部下文恢复渤海船舶工业学校,隶属于渤海造船厂。
1985年1月1日,渤海船舶工业学校从工厂划出,成立独立的地市级单位。
辽宁广播电视大学葫芦岛分校
1991年,辽宁广播电视大学锦西分校成立。
1994年,更名为辽宁广播电视大学葫芦岛分校。
葫芦岛师范学校
1997年,葫芦岛师范学校成立,隶属于葫芦岛市教育委员会。
渤海船舶职业学院
2001年,经辽宁省政府批准,渤海船舶工业学校与葫芦岛广播电视大学、师范学校合并组建渤海船舶职业学院,划归地方,实行省市共建。
2004年,被国家教育部评为全国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办学水平“优秀等级”院校。
2014年,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
2015年,被中央电化教育馆确定为“首批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实验校”。
2016年,通过“国防科技工业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验收。
2017年,被中央军委、教育部批准为士官定向培养院校,被省教育厅、财政厅确定为辽宁省“双高计划”立项建设学校。
2018年,获“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辽宁省优质高职院校。
2019年,获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获批“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高水平专业群”立项建设单位。
2020年,学院被中央电化教育馆确定为“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样板校”,10月,渤海船舶职业学院入围兴辽卓越院校(A档),学院申报的船舶工程技术专业群、船舶动力工程技术专业群、船舶电气工程技术专业群、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群及智能焊接技术专业群全部入围兴辽卓越专业群A档。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6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