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托老院占地面积58.2亩,建筑面积为23571.35平方米,总投资约1.2亿元,设有600多张床位,是海南省内规模较大的公办公营性质的医养结合机构。托养院规划建设有5栋楼,分为自理区、半护理区、全护理区、失智照护专区、医疗区和综合服务区,主要为失能、失智和高龄老人提供住养护理、康复保健、文体娱乐、精神慰藉、临终关怀等养老服务。
1号楼:为套房式老年人用房楼,为一房一厅一厨一卫户型。
2号楼:为客房式自理楼,带有厨房、卫生间。
3号楼:为半自理楼,带有独立卫生间。
4号楼:为医护楼,1层设有诊断室、检验室、治疗室、观察室、护理病床;2-4层设有全护理房间、临终关怀室。
5号楼:为综合服务楼,设有综合办公室、康体室、餐厅、音乐室、阅览室、棋牌室、书画室、茶艺室等多功能室。
1、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
2、无精神疾病、无传染性疾病。
3、老年人的直系亲属在海南长期居住。
1、入住办理时间为每天08:30—11:00,14:30—17:00。
2、 入住老年人须在委托方(直系亲属或工作单位负责人)的陪同下,办理入住手续、签订入住合同及相关协议并缴纳费用。
3、入住时由评估员对老年人进行综合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护理等级。
4、 根据老年人生活需要自备日常用品(如:桶、衣架、口杯、湿纸巾、勺子、卫生纸、纸巾、防滑拖鞋、围裙、纸尿裤、洗浴用品、护理垫、花露水等)。
5、入住须自带3套以上换洗衣服,换季衣物请随时带走。非全自理级别的老年人衣物集中送洗,清洗衣服时需进行高温消毒,请尽可能提供纯棉衣物。
6、老年人的生活用品须标注名字,非自理老年人的衣物、毛巾等必须绣有名字。
7、行动不便的老年人,请自行携带轮椅、坐便器、助行器、洗澡椅等。
8、老年人贵重物品请委托人务必带离托老院,如有遗失或损坏,由老年人及委托人承担责任。
1、老年人近期一寸彩色照片3张。
2、如自带药物,须提交门诊病历或医生开的服药处方单。
3、委托人为省外户口的需携带在本省居住地居委会开具的长期居住证明。
4、老年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医保卡或社保卡的复印件各2份(须携带原件核实)。
5、委托人身份证、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的复印件各2份(须携带原件核实),单位委托还须提交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6、提交一个月内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须包含以下体检项目(2天内有效):
①内科、②外科、③五官科 ④抽血[血常规、门诊生化、乙肝两对半]、⑤二便常规、⑥胸部正位片、⑦心电图、⑧腹部B超[肝、胆、脾、胰、双肾、输尿管、膀胱、前列腺]、⑨传染病筛查(丙肝、梅毒、艾滋)、⑩、颅脑CT、⑪、核酸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