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金融职业学院是省属高等职业院校,始建于1954年,时名辽宁银行学校,2002年辽宁银行学校和辽宁省金融职工大学合并组建更为现名,是“兴辽卓越”高职院校建设单位。
据2023年4月学校官网显示,学校位于沈阳市沈北新区,占地面积150余亩,建筑面积近8万平方米。学校设立金融学院、会计学院、投资保险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信息工程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素质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8个教学机构,开设22个专业,其中,大数据与会计专业为国家级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金融服务与管理、保险实务专业为省级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金融服务与管理专业群为省级高水平特色专业群。另有省级“兴辽卓越”高职专业群4个、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示范专业2个、专业数字化升级改造示范专业1个。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13门。现有校内实训基地37个,校外实训基地103个,国家级实训基地3个,省级实训基地3个,省级职业教师素质提升基地1个,开发省级虚拟仿真实训项目2个。
学校成立金融科技研究中心和农村金融研究中心,建立人才智库和金融服务平台。是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诚信文化教育基地,面向金融行业开展重点培训2000余人次。
学校紧紧围绕“努力建设成为国家‘双高’校”这一发展目标,实施“专业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依法治校、文化润校、校友荣校、开放办校”的发展战略,坚持“以人为本、质量至上、产教融合、知行合一”的办学理念,以专业建设为龙头,构建金融、会计、财富管理、国际贸易、电子商务5大专业群,成立了5个二级学院,实施校院两级管理。创新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三对接”职业化人才培养模式,牵头组建辽宁现代金融职业教育集团,积极进行现代学徒制试点的实践与探索,为校企合作育人搭建了平台,校企共建农商学院、用友新道云财务学院和凤凰数字媒体学院等6个二级产业学院,签订合作协议企业103家,专业覆盖率100%,实现了人才的共育、共享。构建了以专业建设为主体,素质教育、智慧校园建设为两翼的“一体两翼”教育综合布局及金融职教集团、科研服务平台、行业继续教育 的“三位一体”产教融合新格局。
辽宁金融职业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
1.高校名称(全称):辽宁金融职业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沈阳市沈北新区虎石台南大街38号
3.办学类型:公办高等职业学院
4.办学层次:高职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0.0万平方米(约合150.2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3.7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3.0平方米;生师比34.1;专任教师269.0人,其中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专任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74.3;具有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26.8;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394.6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3502.8元;图书32.2万册,生均图书33.2册。
住宿条件:2023级新生宿舍标准(4、8)间。宿舍分配方案:2023级新生入学采取学校集中统一分配。
二、招生计划安排
1.分省计划主要面向中西部地区安排招生名额;分专业计划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就业情况,经学校招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各专业的培养规模和招生计划,主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特色专业和重点支持的专业计划。
2.经批准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无 。
3.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无 。
4.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学习年限 |
科类1(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
科类2(采用3 1 2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
学费(元/年/生) |
1 |
530201 |
金融服务与管理 |
3 |
5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800 |
2 |
530202 |
金融科技应用 |
3 |
5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800 |
3 |
530207 |
国际金融 |
3 |
5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800 |
4 |
530203 |
保险实务 |
3 |
5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800 |
5 |
530206 |
证券实务 |
3 |
5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800 |
6 |
530205 |
财富管理 |
3 |
5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800 |
7 |
530302 |
大数据与会计 |
3 |
5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800 |
8 |
530302 |
大数据与会计(云财务会计师) |
3 |
5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800 |
9 |
530102 |
资产评估与管理 |
3 |
5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800 |
10 |
530402 |
统计与会计核算 |
3 |
5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500 |
11 |
530301 |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 |
3 |
5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500 |
12 |
530301 |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智能财税) |
3 |
5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500 |
13 |
530501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3 |
5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800 |
14 |
530802 |
现代物流管理 |
3 |
5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500 |
15 |
530605 |
市场营销 |
3 |
5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500 |
16 |
540101 |
旅游管理 |
3 |
5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800 |
17 |
530702 |
*跨境电子商务 |
3 |
5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待定 |
18 |
510213 |
移动应用开发 |
3 |
5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800 |
19 |
510204 |
数字媒体技术 |
3 |
5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5000 |
20 |
510202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3 |
5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800 |
*专业学费以相关部门最终定价和备案为准
四、毕业证书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金融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费情况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各招生专业收取学费标准已在“三、专业设置说明”表中具体列明,住宿费分为600元/年、800元/年两个档次。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按《转发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学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辽教[2006]76号)规定执行。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①学校建立新生报到“绿色通道”确保贫困生顺利入学。
②学校实行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政府奖学金和学校奖学金制度,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评选条件、奖励的金额及比例按当年国家和辽宁省以及学校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目前执行标准为: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辽宁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年,国家助学金二等2750元/年,校内奖学金一等1500元/年,校内奖学金二等1000元/年,校内奖学金三等800元/年,校内励志奖学金2000元/年。
③学校积极配合学生完成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④学校对孤儿及事实孤儿等学生,经核实后减免学费和住宿费等。
⑤勤工助学补助:学校设有勤工助学资金,贫困学生可申请勤工助学,通过劳动获得助学补助金。
六、国际交流与合作
未涉及。
七、录取办法
1.投档比例。
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根据学校生源情况、计划情况及模拟投档线,以不低于招生计划1:1,自主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学校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入学后学校进行复检,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3.院校志愿及录取。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省份按照平行志愿方式录取。有序志愿投档录取方式的省份,按考生报考院校志愿选择志愿方式,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不足招生计划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招生计划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录取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
实行高考改革省份,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按省招考委关于加降分的规定执行。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在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不设专业级差;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在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以“专业(类) 院校”为志愿填报单位的省份,按考生进档专业录取;以“院校专业组”为志愿填报单位的省份,将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队后,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采取“分数优先”方式安排录取专业。当考生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学校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投档成绩或相关科目成绩等因素调剂到本专业组内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6.招生联系电话 024-62299413
本章更新于2023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学校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美国、澳大利亚、韩国、新加坡等10余所高校建立友好合作关系,在学术交流、继续教育、语言培训、学生交换学习等方面进行合作。2022年,学校拓展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高等院校合作与交流项目,与马来西亚成功大学学院签署中马合作办学项目协议,联合举办金融专业高等专科教育项目,不断扩大学校影响力。
2017年,学校率先成立了省内首家高职院校的马克思主义学院。2018年,学校荣获教育部国防教育特色学校称号。2019年,学校党委被省委教育工委授予辽宁省高校先进党组织称号。2021年,学校《弘扬“诚信文化”推动“千日成才”》荣获辽宁省高校“三全育人”示范案例。我校牵头建设的辽宁现代金融职业教育集团成功入选教育部第二批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培育单位名单,成为第二批149个国家示范性职教集团之一。2022年,学校《搭建全方位育人平台,把育人工作做实做细》成为教育部“一站式”学生社区风采展示活动优秀案例,纳入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网资源库。近年来,学校多次获得辽宁省就业工作先进单位、辽宁省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示范校、辽宁省平安校园、沈阳市文明校园、沈阳市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组织单位等多项荣誉。
前身溯源
辽宁银行学校
1954年7月,中国人民银行辽宁省分行干部学校成立,校址设在丹东市。
1960年,辽宁省银行学校成立,与中国人民银行辽宁省分行干部学校合署办公,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
1961年,辽宁省银行学校与辽宁省财政干校合并,并更名为辽宁省财政金融干部学校。
1963年,恢复辽宁省银行学校,校址迁至沈阳市。
1968年冬,学校被撤销。
1978年,辽宁省银行学校重建。
1980年4月,更名为辽宁银行学校。
辽宁省金融职工大学
1985年,辽宁省金融职工大学成立。
合并发展
2002年1月,辽宁银行学校与辽宁省金融职工大学合并,成立辽宁金融职业学院。
2014年,成为辽宁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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