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3年3月,沈阳城市建设学院占地61.6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44.13余万平方米,校园环境优美、教学设施先进、生活设施完备。这里有全部为多媒体教室的教学主楼业精楼,巍峨壮观;思成楼和科技楼,宽敞大气;留学生院和大学生活动中心遥相呼应;鲁班楼是学生开展实践教学的重要场地之一,国际学术交流中心可以满足校内外各类学术交流活动的需要。现代化弘德图书馆,临湖而建,现有藏书125.6万余册,电子书60余万册,中外文期刊131种,电子期刊593575册。国际标准的塑胶操场和室内运动场,设施俱全,学生学习生活方便舒适。
学校面向建筑、装备制造(智能制造)、信息技术等主要产业,以工为主,管理、艺术、文学、经济多学科协调发展,现有14个教学单位,设计、规划了以建筑与土木专业集群为“一体”,机械与自动化、计算机与电子信息等专业集群为“一翼”,管理与经济、艺术与文学等专业集群为另“一翼”的“一体两翼”的专业布局,开设建筑学(五年制)、城乡规划(五年制)、风景园林、土木工程、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安全工程、测绘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建筑电气与智能化、智能建造、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交通运输、物流工程、机械电子工程、智能制造工程、工程管理、工商管理、会计学、人力资源管理、工程造价、互联网金融、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网络与新媒体、时尚传播等共32个本科专业,开设环境艺术设计、建筑工程技术、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建设工程监理、工商企业管理、数控技术、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物流工程技术、移动应用开发等10个高职专科专业,专业设置紧紧围绕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市场需求,具有鲜明的行业优势和特色。
学校发挥自身优势,坚持科学研究面向建筑行业,服务地方经济建设,设有城乡规划设计研究中心、人居环境设计研究所、岩土工程研究所、结构与工程材料研究所、智能建筑设备控制技术研究所、建筑 信息技术研究所、工程机械应用技术研究所、工程造价研究所、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研究所等科研机构,广泛开展“四技”服务。
沈阳城市建设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
1、高校名称:沈阳城市建设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全运五路501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民办)
4、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
校园占地面积61.62万平方米(约合923.9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4.3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16.3平方米;专任教师中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93%;具有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46.6%;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9472.7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7992元;图书125.7万册,生均图书106.1册。
住宿条件:2024级新生宿舍标准为(1、2、4、6、8)人间。宿舍分配方案:2024级新生入学采取网上预定的方式。
二、招生计划安排
1、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根据教育部和辽宁省有关文件要求,综合社会经济发展需求、学校发展规划、生源状况、人才培养目标、就业反馈结果及中西部地区重点支持政策等因素,科学合理安排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不设预留计划。最终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2、语种限制:所有专业无语种限制,新生入学后外语教学为英语或日语、俄语。
3、男女比例要求:所有专业对考生无男女比例限制。
4、高考综合改革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三、专业设置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学习年限 | 科 类1(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 科类2(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 授予学位门类 | (元/年/生) |
1 | 82801 | 建筑学 | 5 | 4-8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均可 | 工学 | 29000 |
2 | 82802 | 城乡规划 | 5 | 4-8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均可 | 工学 | 29000 |
3 | 82803 | 风景园林 | 4 | 3-7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均可 | 工学 | 29000 |
4 | 81001 | 土木工程 | 4 | 3-7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29000 |
5 | 081006T | 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 | 4 | 3-7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29000 |
6 | 81201 | 测绘工程 | 4 | 3-7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29000 |
7 | 82901 | 安全工程 | 4 | 3-7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29000 |
8 | 80406 |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 4 | 3-7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29000 |
9 | 81002 |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 4 | 3-7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29000 |
10 | 81003 |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 4 | 3-7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29000 |
11 | 80202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4 | 3-7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29000 |
12 | 80204 | 机械电子工程 | 4 | 3-7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29000 |
13 | 81801 | 交通运输 | 4 | 3-7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29000 |
14 | 120602 | 物流工程 | 4 | 3-7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29000 |
15 | 080213T | 智能制造工程 | 4 | 3-7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29000 |
16 | 81004 | 建筑电气与智能化 | 4 | 3-7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29000 |
17 | 80601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4 | 3-7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29000 |
18 | 80703 | 通信工程 | 4 | 3-7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29000 |
19 | 80801 | 自动化 | 4 | 3-7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29000 |
20 | 80901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4 | 3-7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29000 |
21 | 081008T | 智能建造 | 4 | 3-7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29000 |
22 | 080910T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4 | 3-7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29000 |
23 | 120103 | 工程管理 | 4 | 3-7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管理学 | 29000 |
24 | 120201K | 工商管理 | 4 | 3-7年 | 文史 | 历史学科类 | 管理学 | 29000 |
25 | 120206 | 人力资源管理 | 4 | 3-7年 | 文史 | 历史学科类 | 管理学 | 29000 |
26 | 120203K | 会计学 | 4 | 3-7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均可 | 管理学 | 29000 |
27 | 120105 | 工程造价 | 4 | 3-7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管理学 | 29000 |
28 | 020309T | 互联网金融 | 4 | 3-7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均可 | 经济学 | 29000 |
29 | 050306T | 网络与新媒体 | 4 | 3-7年 | 文史 | 历史学科类 | 文学 | 29000 |
30 | 50308 | 时尚传播 | 4 | 3-7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均可 | 文学 | 29000 |
31 | 130503 | 环境设计 | 4 | 3-7年 | 艺术文理兼招 | 艺术物理历史学科类均可 | 艺术学 | 29500 |
32 | 130502 | 视觉传达设计 | 4 | 3-7年 | 艺术文理兼招 | 艺术物理历史学科类均可 | 艺术学 | 29500 |
33 | 550106 | 环境艺术设计 | 3 | 3-5年 | 艺术文理兼招 | 艺术物理历史学科类均可 | 20000 | |
34 | 440301 | 建筑工程技术 | 3 | 3-5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18000 | |
35 | 530601 | 工商企业管理 | 3 | 3-5年 | 文史 | 历史学科类 | 18000 | |
36 | 500201 | 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 | 3 | 3-5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18000 | |
37 | 440501 | 工程造价 | 3 | 3-5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18000 | |
38 | 440504 | 建设工程监理 | 3 | 3-5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18000 | |
39 | 460103 | 数控技术 | 3 | 3-5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18000 | |
40 | 500212 | 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3 | 3-5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18000 | |
41 | 530801 | 物流工程技术 | 3 | 3-5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均可 | 18000 | |
42 | 510213 | 移动应用开发 | 3 | 3-5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均可 | 18000 |
四、颁发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1、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城市建设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沈阳城市建设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沈阳城市建设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2、专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城市建设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费情况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按照向辽宁省教育厅备案的标准向学生收费,学费按学年预收,各招生专业收取学费标准详见“三、专业设置”;
根据宿舍条件不同,按每学年3500-6500元收取住宿费。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依据《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辽价发[2011]53号)文件相关规定办理退费。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1)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生、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生、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生;学校奖学金:董事长奖学金10000元/年/生、校长奖学金5000元/年/生、优秀学生奖学金500元/年/生。
(2)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不超过16000元/年/生。
(3)助学金。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年/生、二等2750元/年/生;学校助学金:一等助学金1000元/年/生,二等助学金500元/年/生;学校为部分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安排勤工助学岗位。
(4)困难补助。学校会根据具体情况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给予一定的困难补助。
(5)学费减免。根据辽宁省资助工作安排,学校对孤儿采取学费、住宿费减免政策。
六、录取办法
1、调档比例
我校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按照招生计划100%比例调档。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1)患有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疾病者不予录取的专业: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交通运输;
(2)患有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蓝、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疾病者不予录取的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3、院校志愿及录取
辽宁省:在普通类本科批、高职(专科)批,均实行平行志愿调档录取模式。
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
其他省份:我校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
对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执行各省有关文件规定。对于采用“3 1 2”选考方式的省份,学校(专业)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调档录取。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各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的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1)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辽宁省:普通类本科批、高职(专科)批,按照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遵循考生填报的“专业 学校”志愿顺序,按招生计划1:1比例调档录取。
其他省份:按照招生省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招生考试委员会发布的当地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执行相应批次的录取办法。
(2)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考生专业,以考生投档成绩为依据,从高到低逐分排序,按序逐个检索和满足考生所填报的系列志愿,第一志愿额满,逐次检索其第二、第三志愿及后续志愿录取;剩余计划实行“征集志愿”补充录取;对于按以上原则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志愿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3)考生成绩相同时的专业安排
普通类考生成绩相同时,按生源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招生考试委员会发布的规定执行。若生源省份招生主管单位对录取分数相同的考生未明确要求如何排序时,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采用“3 3”选考方式的,依次以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中最高成绩、次考成绩,由高到低排序;采用“3 1 2”选考方式的,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在非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文史类专业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理工类专业依次按照数学、语文、外语的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6、特殊类型招生提示(艺术类)
我校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艺术类专业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按照招生计划100%比例调档。
我校招收的艺术类考生使用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组织的相应的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并执行当地统一投档规则。要求考生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目统考成绩合格,且文化课成绩必须达到所在省划定的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考生所在省份的艺术类投档条件。
辽宁省:我校艺术类专业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计划,分别调档录取。艺术类本、专科各专业分别在辽宁省艺术类本、专科批第一阶段录取,均执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
其他省份:按照教育部以及生源省招考委制定的艺术类招生办法要求执行。
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考生专业,以考生投档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按其所报志愿录取,直至录满;未完成的本专科招生计划均实行剩余计划“征集志愿”补充录取。
考生成绩相同时,按生源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招生考试委员会发布的规定执行。若生源省份招生主管单位对录取分数相同的考生未明确要求如何排序时,按照艺术类统考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情况下:艺术文或历史学科类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艺术理或物理学科类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七、联系方式
沈阳城市建设学院招生办公室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全运五路501号
邮编:110167
联系电话:024-31679945、024-31679946、024-31679948
传真:024-31679948
学院网址:www.syucu.edu.cn
沈阳城市建设学院
2024年4月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学校成立校企合作委员会,与行业组织和企业在学科专业建设、科学研究、人才培养、资格培训、人员互聘、实习就业等方面开展合作。学校加入辽宁省装备制造产业等8个校企联盟,与联盟内高校、企业开展协同育人,深化产教融合,不断增强服务城市现代化建设、美丽乡村建设和新兴产业的能力。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和国际合作,先后与美国东伊利诺伊大学、英国兰开夏大学等多所国外高校签订合作项目。还积极与韩国、新西兰、马来西亚等国的高校建立联系,积极推进国际合作,进一步拓宽国际交流渠道,为学生创造更加多元化的学习环境。学校积极开展来华留学生教育,除对其开展汉语、中国文化、专业课程教学外,还建立了中外学生合作学习模式,促进中外学子互相学习,互相交流,创造具有国际视野的学习氛围。
2000年7月,经辽宁省教育厅批准,成立沈阳建筑工程学院城市建设分院(国有民办二级学院)
2002年4月,经中共沈阳建筑工程学院党委研究,学院更名为沈阳建筑工程学院城市建设学院。
2003年12月,经教育部确认,学院成为沈阳建筑工程学院以新机制和新模式举办的独立学院。
2004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沈阳建筑工程学院更名为沈阳建筑大学,学院随之更名为沈阳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
2012年10月,辽宁省人民政府向教育部致函,申请将沈阳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转设为沈阳城市建设学院。
2013年4月,教育部致函辽宁省人民政府,同意沈阳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转设为沈阳城市建设学院。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6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