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2年8月,沈阳大学设有20个教学院,本科招生专业59个,涵盖经、法、教、文、史、理、工、农、管、艺10个学科门类,各类在校生1.7万余人。学校拥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个,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1个,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博士培养项目1个,省一流学科建设项目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领域)20个。
学校现有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1个,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9个,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专业3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省级优势特色专业、重点建设专业等31个。有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和双语教学示范课程4门,省级精品课程、精品资源共享课程、一流课程87门。有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1个,省级实验实训中心、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8个,省级大学生校内外实践教育基地8个。
学校拥有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辽宁省高等学校重大科技平台1个,辽宁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11个,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基地2个,辽宁省高等学校新型智库2个,辽宁科技创新发展智库1个,国家科普教育基地1个,并作为理事长单位牵头成立了由157家高校和企业参与的辽宁省电商产业校企联盟。
学校先后与德国、英国、俄罗斯、日本、美国、希腊等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200多所高校、科研机构开展了交流与合作。与英国皇家农业大学合作举办了环境风险管理与可持续发展专业博士学位教育项目,与德国海德堡应用科技大学合作举办了工业工程专业本科教育项目,与德国埃森经济管理应用科技大学合作举办了自动化专业本科教育项目,与希腊西阿提卡大学合作举办全国首个中国-希腊本科国际办学“公共艺术专业4 0”项目。
沈阳大学2024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
1.高校名称:沈阳大学
2.地点及办学校址:沈阳市大东区望花南街21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48万平方米(约合719.5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8.4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7.7平方米;生师比17.7:1;专任教师1057人,其中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83.4%;具有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62.3%;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6221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3397.2元;图书184.3万册,生均图书94.2册(办学条件数据以2023年基层统计报表数据为准)。
住宿条件:2024级新生宿舍标准4人、6人、8人间。
宿舍分配方案:2024级新生入学采取学校集中统一分配。
二、招生计划安排
1.学校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
学校结合社会需求、教育教学改革发展、专业调整、生源质量、人才培养特色和成效、毕业生就业质量等因素,研究确定各学科门类的培养规模和招生专业计划,主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特色学科和重点支持学科的专业计划。
2.经批准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
国际经济与贸易、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工业工程专业、自动化专业)部分课程用英文授课,教材大部分采用英文原版教材,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3.选考科目要求
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布为准。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学习年限 | 科类1(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 科类2(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 授予学位门类 | 学费(元/年/生) | 备注 |
1 | 20101 | 经济学 | 4 | 3-7年 | 理工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经济学 | 5200 | |
2 | 20102 | 经济统计学 | 4 | 3-7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经济学 | 5200 | |
3 | 020301K | 金融学 | 4 | 3-7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经济学 | 5200 | |
4 | 20401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4 | 3-7年 | 文史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经济学 | 5200 | |
5 | 030101K | 法学 | 4 | 3-7年 | 文史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法学 | 4800 | |
6 | 30302 | 社会工作 | 4 | 3-7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法学 | 4800 | |
7 | 40106 | 学前教育 | 4 | 3-7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教育学 | 4800 | 师范类 |
8 | 40107 | 小学教育 | 4 | 3-7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教育学 | 4800 | 师范类 |
9 | 40201 | 体育教育 | 4 | 3-7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教育学 | 4800 | 师范类 |
10 | 40203 |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 4 | 3-7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教育学 | 4800 | |
11 | 50101 | 汉语言文学 | 4 | 3-7年 | 文史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文学 | 4800 | |
12 | 50101 | 汉语言文学 | 4 | 3-7年 | 文史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文学 | 4800 | 师范类 |
13 | 50201 | 英语 | 4 | 3-7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文学 | 4800 | |
14 | 50201 | 英语 | 4 | 3-7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文学 | 4800 | 师范类 |
15 | 50202 | 俄语 | 4 | 3-7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文学 | 4800 | |
16 | 50207 | 日语 | 4 | 3-7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文学 | 4800 | |
17 | 60101 | 历史学 | 4 | 3-7年 | 文史 | 历史学科类 | 历史学 | 4800 | 师范类 |
18 | 70101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4 | 3-7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理学 | 5200 | 师范类 |
19 | 70201 | 物理学 | 4 | 3-7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理学 | 5200 | 师范类 |
20 | 70301 | 化学 | 4 | 3-7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理学 | 5200 | 师范类 |
21 | 70501 | 地理科学 | 4 | 3-7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理学 | 5200 | 师范类 |
22 | 71001 | 生物科学 | 4 | 3-7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理学 | 5200 | 师范类 |
23 | 80202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4 | 3-7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24 | 80203 |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 4 | 3-7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25 | 80405 | 金属材料工程 | 4 | 3-7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26 | 080411T | 焊接技术与工程 | 4 | 3-7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27 | 80701 | 电子信息工程 | 4 | 3-7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28 | 80703 | 通信工程 | 4 | 3-7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29 | 080717T | 人工智能 | 4 | 3-7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30 | 80801 | 自动化 | 4 | 3-7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31 | 080803T | 机器人工程 | 4 | 3-7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32 | 80905 | 物联网工程 | 4 | 3-7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33 | 080910T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4 | 3-7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34 | 81001 | 土木工程 | 4 | 3-7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35 | 81002 |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 4 | 3-7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36 | 82502 | 环境工程 | 4 | 3-7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37 | 82504 | 环境生态工程 | 4 | 3-7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38 | 82801 | 建筑学 | 5 | 4-8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39 | 83001 | 生物工程 | 4 | 3-7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40 | 90502 | 园林 | 4 | 3-7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农学 | 5200 | |
41 | 120108T | 大数据管理与应用 | 4 | 3-7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管理学 | 5200 | |
42 | 120201K | 工商管理 | 4 | 3-7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管理学 | 5200 | |
43 | 120203K | 会计学 | 4 | 3-7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管理学 | 5200 | |
44 | 120204 | 财务管理 | 4 | 3-7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管理学 | 5200 | |
45 | 120701 | 工业工程 | 4 | 3-7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46 | 120901K | 旅游管理 | 4 | 3-7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管理学 | 5200 | |
47 | 130201 | 音乐表演 | 4 | 3-7年 | 文史 | 历史学科类 | 艺术学 | 10000 | |
48 | 130202 | 音乐学 | 4 | 3-7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艺术学 | 10000 | 师范类 |
49 | 130305 | 广播电视编导 | 4 | 3-7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艺术学 | 10000 | |
50 | 130309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4 | 3-7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艺术学 | 10000 | |
51 | 130402 | 绘画 | 4 | 3-7年 | 文史 | 历史学科类 | 艺术学 | 10000 | |
52 | 130502 | 视觉传达设计 | 4 | 3-7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艺术学 | 10000 | |
53 | 130503 | 环境设计 | 4 | 3-7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艺术学 | 10000 | |
54 | 130506 | 公共艺术 | 4 | 3-7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艺术学 | 10000 | |
55 | 080801H | 自动化 | 4 | 3-7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39000 | 中外合作办学 |
56 | 120701H | 工业工程 | 4 | 3-7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39000 | 中外合作办学 |
备注:(1)音乐学专业在辽宁省拟招收省统考子科类为音乐教育,不设主、副项:美声、钢琴,民声、钢琴考生;音乐表演专业在辽宁省拟招收省统考为钢琴、二胡、古筝、美声招考方向的考生。(2)各省具体招生专业、招考方向(含声乐器乐种类)、招生科类,以各省招考部门当年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普通高校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沈阳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沈阳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对于师范类本科毕业生须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方可获得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
五、收费情况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学费按照物价等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取。住宿费根据学校住宿条件和辽宁省物价局审批的800元—1200元/年/生标准收取。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按照辽宁省教育厅、省物价局及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辽教发〔2006〕76号文件以及《沈阳大学学费收缴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学生缴纳学费、住宿费后,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和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学校实行奖、助学金及助学贷款制度。
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学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人/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学年;宝钢奖学金10000元/人/学年;市长奖学金6000元/人/学年;校长奖学金5000元/人/学年;市政府奖学金:一等1500元/人/学年、二等750元/人/学年;校级奖学金:一等2000元/人/学年、二等1000元/人/学年、三等600元/人/学年,其中艺术类学生,一等3500元/人/学年、二等1500元/人/学年、三等800元/人/学年。为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学校另设单项奖学金和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
助学金。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人/学年、二等2750元/人/学年;市政府助学金:500元/人/学年。
学校另设社会各界资助的各种奖、助学金等。
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在生源地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学费减免:孤儿大学生减免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
六、国际交流与合作
我校经教育部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有本科工业工程专业、自动化专业,有关说明如下:
1.在本校同批次录取。
2.学生第一年至第三年由中德双方教师共同授课,在沈阳大学完成规定学业,符合申请就读、签证条件并经考试合格者,可自愿申请办理赴德国学校进行第四年的学习(本科工业工程专业为德国海德堡应用科技大学,本科自动化专业为德国埃森经济管理应用科技大学)。
3.证书发放有关事项
(1)本科工业工程专业:赴德学生完成海德堡应用科技大学规定所有课程,对于符合中德双方大学学位授予条件者,由沈阳大学授予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德国海德堡应用科技大学授予学士学位证书;未赴德学生完成沈阳大学规定学业课程,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由沈阳大学授予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2)本科自动化专业:赴德学生完成埃森经济管理应用科技大学规定所有课程,对于符合中德双方大学学位授予条件者,由沈阳大学授予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德国埃森经济管理应用科技大学授予学士学位证书;未赴德学生完成沈阳大学规定学业课程,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由沈阳大学授予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七、录取办法
1.投档比例
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为100%;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1)辽宁省
我校各专业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
普通类本科专业在辽宁省本科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实行以1个“专业 学校”为1个志愿单位的志愿填报模式。
艺术类本科专业使用省统考成绩在辽宁省艺术类本科批录取(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使用文化课成绩在辽宁省普通类本科批录取),执行辽宁省统一投档原则,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实行以1个“专业(含科类及方向) 学校”为1个志愿单位的志愿填报模式。
体育类本科专业在辽宁省体育类本科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实行以1个“专业 学校”为1个志愿单位的志愿填报模式。
(2)其他省份
执行各省级招考委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及投档原则。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实行有序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当院校第一志愿未录取满额,接收院校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我校对实行高考改革省份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公布为准。
(3)我校各专业对外语语种和外语小分没有限制。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执行各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投档录取政策。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1)普通类、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类(工业工程专业、自动化专业)
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内蒙古自治区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如仍相同,审核考生档案,择优录取。
(2)艺术类、体育类
艺术类各专业使用考生所在省份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专业与省统考科类对照关系详见沈阳大学本科招生网),在达到所属省份批次控制分数线上投档。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按照该省平行志愿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实行有序志愿投档的省份,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志愿优先,按我校艺术类各专业录取原则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体育类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7.5 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艺术类、体育类考生的综合成绩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照考生文化课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美术类按专业成绩),若文化课或专业课成绩再相同,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如仍相同,审核考生档案,择优录取。
专业安排实行志愿优先的专业,不设定分数级差。
6.艺术类各专业录取原则
艺术类各专业使用考生所在省份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相应的统考成绩。
音乐学(师范类)专业: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100×5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100×5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辽宁拟招收省统考子科类为音乐教育,不设主、副项:美声、钢琴,民声、钢琴考生)。
音乐表演专业: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100×5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100×5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安排在普通类本科批次招生,按文化课成绩即(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100×5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100×5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美术与设计类专业: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100×6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100×4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7.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024-62268564、62268563、62721597
网 址:https://syuzsjy.syu.edu.cn
八、其它说明
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新
学校前身
奉天高等实业学堂
1905年6月,赵尔巽批准奉天学务处总办叶景葵奏请,于省城大西门外热闹街,创办奉天实业学堂(1909年改为奉天高等实业学堂),建立校舍。同年9月,学堂开学,徐鸿宝任监督(即校长)。
1909年到1922年,先后改称为奉天高等实业学堂、奉天工业专门学校、奉天公立工业专门学校、奉天省立甲种工业学校。
1922年11月,正式称为奉天省立第一工科高级中学及职业学校。
1949年4月,由原东北人民政府工业部接收的省立沈阳第一工科职业学校,省立第二工科职业学校和东北高级职业学校合并校名为东北行政委员会工业部沈阳工科高级职业学校。
1953年5月,更改为中央人民政府重工业部沈阳机械工业学校
1956年,更改为冶金工业部沈阳冶金机械工业学校。
1958年12月,学校升格为专科,定名沈阳冶金机械专科学校。
1963年6月,专科停办,重办中专,定名沈阳冶金机械学校。
1972年,学校恢复招生,并划归沈阳市冶金局领导。
1973年,划归辽宁省冶金局领导。
1978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恢复为普通高等学校,校名仍为沈阳冶金机械专科学校,归属冶金工业部领导。
1992年经冶金部同意,国家教委批准,学校更名为沈阳工业高等专科学校。
新民公学堂
1905年,赵尔巽在沈阳设立“师范传习所”。
1906年,在辽宁各府县普遍设立“师范传习所”的基础上,又在新民、辽阳、凤城设立了“简易师范科”。
1910年,新民公学堂停止招生。
1912年,新民公学堂复校。
1915年,新民公学堂更名为新民县立师范学校。
1923年,新民县立师范学校更名为新民县立师范初级中学校。
1931年,新民县立师范初级中学校停止招生。
1933年,新民县立师范初级中学校复校。
1938年,新民县立师范初级中学校改建为奉天省立新民第一国民高等学校(农科)。
1946年,奉天省立新民第一国民高等学校更名为辽宁省新民第一中学,后更名为辽宁省立新民师范学校
1948年,辽宁省立新民师范学校更名为辽北省新民师范学校。
1949年,辽北省新民师范学校更名为辽西省立新民师范学校
1953年,辽西省立新民师范学校更名为辽宁省新民师范学校。
1978年,新民县五七教师学校更名为沈阳市新民师范学校。
沈阳市师范学校
1958年,沈阳市第二师范学校创建。
1959年,沈阳市铁西师范学校、沈阳市第三师学校并入沈阳市第二师范学校。
1970年,沈阳市第二师范学校更名为沈阳市五七第二教师学校。
1974年,沈阳市五七第二教师学校更名为沈阳市第二教师学校。
1979年,沈阳市第二教师学校更名为沈阳市师范学校。
沈阳财经学院
1964年,沈阳财会职业学校创建。
1965年,沈阳财会职业学校更名为沈阳市财会学校。
1978年,沈阳市财会学校更名为沈阳财经学校,沈阳市教育学院组建。
1985年,沈阳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辽宁财经学院沈阳大专班、沈阳财经学校合并组建沈阳财经学院。
合并组建
沈阳大学
1980年,辽宁大学辽宁分院、东北工学院辽宁分院创建。
1981年,东北工学院辽宁分院、辽宁大学辽宁分院合并升格为沈阳大学。
1987年,沈阳财经学院改建为沈阳大学财经学院。
1995年4月,经冶金工业部和沈阳市人民政府批准,冶金工业部所属的沈阳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和沈阳大学(含沈阳大学农业分校)联合共建。
1997年,学校顺利通过本科作合格评价。
1998年,原国家教委撤销原沈阳大学和原沈阳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建制,定名为沈阳大学。
1999年,沈阳职工艺术工程学院并入沈阳大学,沈阳市新民师范学校、沈阳市师范学校并入沈阳大学师范学院。
2003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沈阳大学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并首批设立了3个硕士点。
2005年,沈阳教育学院、沈阳大学师范学院并入沈阳大学。
2010年8月,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沈阳大学科技园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2011年10月,学校入选教育部第二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
2012年,学校“污染场地修复与风险管理”博士人才培养项目正式获批,并按项目主要支撑学科环境科学与工程授予博士学位,学校申报的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顺利获得国务院学位办批准,成为具有博士培养资格的地方高校之一。
2014年8月,学校获批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2月,学校成功获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普通高校资格。
2015年,学校获批成为全省首批10所转型发展试点高校之一。同年,沈阳大学与盛京银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2016年3月,学校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通过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专项评估。12月,入选辽宁省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
2017年4月,学校获批省级实训培训基地重点建设单位。7月,学校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深圳讯方技术有限公司签署三方校企战略合作协议,联合共建成立“沈阳大学华为信息与网络技术学院”。
2018年3月,学校入选教育部首批”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7月,学校与沈阳日报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8月,沈阳大学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签订全面深化合作协议。
2019年11月29日,沈阳市政府下发《关于支持沈阳大学建设全国同类院校一流大学的意见》。
2020年11月,学校成为第八批“中国华侨国际文化交流基地”入选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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