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汉杀人祭柱场面贮贝器是西汉时期滇国的青铜器,1955年云南晋宁石寨山出土,现藏云南省博物馆。
西汉杀人祭柱场面贮贝器形似铜鼓而有底,鼓面可开启,是为器盖,器内贮海贝十余公斤。器高21厘米、口径24.5厘米、盖径31厘米。器身腰部一周,有线刻人物。器盖上铸造立体群雕,表现一祭祀广场上的礼仪建筑、器用设置,及其人物活动。计有1碑、1表、2铜鼓、52人、1猪、1犬、筐篮17、罐11、布帛5匹、纹锦1幅、鸡1只、鱼2条、薪当三捆,以及主祭者乘坐的肩舆1部,施用于刑徒的栓桔、绳索,执法者佩戴的长剑、盾牌、盔甲等物。
2013年8月19日,西汉杀人祭柱场面贮贝器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文物局列入《第三批禁止出境展览文物目录》。
1955年,西汉杀人祭柱场面贮贝器出土于云南省晋宁石寨山古墓群。
西汉杀人祭柱场面贮贝器现藏于云南省博物馆。
西汉杀人祭柱场面贮贝器高21厘米、口径24.5厘米、盖径31厘米。器身腰部一周,有线刻人物。器盖上铸造立体群雕,表现一祭祀广场上的礼仪建筑、器用设置,及其人物活动。计有1碑、1表、2铜鼓、52人(男22人、女29人、幼童1人)、1猪、1犬、筐篮17、罐11(篮、罐由17名妇女分呈)、布帛5匹(由5名男子分执)、纹锦1幅(幅面有连珠纹带,由1名妇女展示)、鸡1只、鱼2条、薪当三捆,以及主祭者(职主,也即神主和尸主)乘坐的肩舆1部,施用于刑徒的栓桔、绳索,执法者佩戴的长剑、盾牌、盔甲等物。
器盖两侧各置一小铜鼓,正中立一铜柱,柱中段盘绕二蛇,顶端立一虎,底座横卧一鳄鱼。柱之右侧竖立一牌,一裸体男子之双臂反缚于木牌上,其发辫系于牌后。木牌之右前方坐一人,左足锁于木枷中;另有一人反缚双手跪于地上,裸体。
铜柱后方列坐妇女四排,每排三至四人,排列齐整。有的膝前置篮,篮中盛物;有的旁置成束之物,似刚收获的农作物。一、二两列妇女中立一男子,肩披巾,双手抚于胸前,作观望状。列坐者左侧另有妇女四人,膝前置篮,篮中盛鱼、肉等物,其前有一男子,作伫立观望状。
上述人物活动场面中有一乘肩舆的妇女,似为主祭人,其侧有女子二人,手中各持有物,肩舆后跟一男子,当属于主祭人的随从。在肩舆者附近另有受刑者、执斧行刑者若干人,与杀人祭铜柱贮贝器的场面有些相同。
西汉杀人祭柱场面贮贝器上的人物高约3厘米,然而形象具体,动作鲜明传情。整个场面布局井然有序,显示出一种成熟的礼仪传统。
西汉杀人祭柱场面贮贝器出土于云南省石寨山1号墓,1号墓位于晋宁石寨山墓群五十座墓葬的中心区域,墓向统一向东,北距出土“滇王之印”的M6墓约10米,地处下坡,高差约1米。
西汉杀人祭柱场面贮贝器反映了古滇国神秘的祭祀文化,表现的就是滇国的一次祭祀活动。专家们根据青铜器的用途和外形,将它命名为“西汉杀人祭柱场面铜贮贝器”。
关于西汉杀人祭柱场面贮贝器上群雕图像的主题,云东省博物馆在1956年的发掘报告中以“杀人祭铜柱”命名。1963年,冯汉骥先生另以“报祭”解释。和云南《南诏中兴二年画卷》中有于柱前祈祷的人物等为依据的一种推断。“报祭”则是从比较文化的观点,以主祭者为妇女,推测铜柱后各列女子前筐中之物及所持之物,皆当为新收获之农作物”,认为“此一祭祀内容,很明显系一种丰收,或收获。同时,冯汉骥先生还提出了“铜柱可能是‘社’的象征”的看法。
2013年8月19日,西汉杀人祭柱场面贮贝器被国家文物局列入《第三批禁止出境展览文物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