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回龙观医院是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北京市医院管理局直属的精神卫生专科医疗机构。医院占地面积14.7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6.5万平方米,编制床位1369张,职工1100余人,配有西门子顶级Prisma3.0T磁共振,GE64排全身螺旋CT、红外线热功能成像仪、生化免疫流水线以及血液分析流水线等大型医疗设备,是北京市乃至全国规模最大的公立三级甲等精神卫生专科医院,北京市医疗保险A类定点医疗机构。
医院是北京大学回龙观临床医学院,北京心理危机研究与干预中心,世界卫生组织心理危机预防研究与培训合作中心;是首批国家精神病临床重点专科单位,首批国家级精神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二五"神志病重点专科建设单位;是中国音乐治疗学会、中国心理卫生协会残疾人心理卫生分会和中国康复协会精神残疾康复专业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单位。
医院位于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始建于1958年,自1986年起独立建院。医院始终坚持“把患者服务好、把学科发展好、把人才培养好、把职工保障好、把医院建设好”的使命,始终坚定“打造一所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现代化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的目标,以强劲的生命力和蓬勃的创造力快速发展,成为一所综合实力卓越、亚专科齐备、学科特色鲜明、享誉国内外的精神卫生专业医疗机构。
1、医疗服务质量过硬
我院始终秉承优质、高效、方便、安全的服务理念,以循证医学为基础,以求实创新为动力,能够为来自全国的精神障碍及心理障碍患者,提供全程、一站式门急诊和全生命周期的住院治疗康复服务;同时,能够为亚健康人群提供优质便捷的心理咨询与治疗服务。
医院现有安定门门诊部和回龙观院区门急诊部与住院部,目前开放床位1295张,2018年入院人次7686,出院人次7634,病床使用率111.84%,出院患者平均住院日69.2天,门急诊人次比上一年增加12.5%。
门诊开设物理治疗中心、中西医结合治疗中心、心理调适减压治疗中心、睡眠医学中心、日间康复中心以及远程精神医学中心 “六大中心”;开展抑郁症、记忆障碍、物质依赖、两性心理、强迫症、孕婴幼心理健康等多个专病门诊;建立杨甫德教授抑郁障碍、崔勇教授精神康复和刘华清教授儿童青少年心理障碍三个知名专家团队;大力拓展个体、团体心理咨询与治疗,坚持24小时门诊,开设周末专家门诊。能够满足全国不同问题、不同层次患者的咨询和诊疗需求。
医院设有普通精神科、临床心理科、精神病康复科、老年精神病科、心身医学科、精神病中西医结合科、社会工作科、司法精神病鉴定科、精神医学研究中心、心理危机研究与干预中心等15个专业科室;其中,精神疾病康复、双相情感障碍、酒依赖、睡眠障碍和心理危机干预、临床心理等专业领域处在全国领先水平。
能够为住院患者提供封闭式不陪住病房、封闭式陪住病房、普通开放不陪住病房、私密式住院治疗病房、普通开放陪住病房等,让不同需求患者得到最具有人文关怀的治疗。实现住院患者家属通过手机或电脑随时进行远程视频探视;能够为患者提供全面、全程、主动、专业、人性化的护理,形成集风险评估、对症护理、心理护理、健康教育和康复训练为一体的分级护理与分层护理相结合的系统化整体护理模式。
2、学科技术优势突出
我院以“科有特色、人有专长”为专业发展目标,将现有学科分类,重点突出、分步推进,最终形成学科优势突出、全面发展的新格局。其中,心理危机研究与干预、精神康复医学等学科在国内具有一定领先优势,并在精神分裂症等专科病种研究方面具有较强实力。
医院作为北京市精神残疾康复技术指导中心,十几年来一直致力于精神康复技术的研究,建立了一支多学科康复治疗团队(包括:医生、护士、心理治疗师、职业指导师、社会工作者等),从入院急性期治疗到出院再到日间康复中心,在康复评估的基础上制定康复计划,实施全程康复治疗;已经开发出一系列的精神疾病康复治疗技术包括:日常生活技能训练、社交技能训练、计算机辅助认知矫正治疗(CCRT)、艺术行为治疗(包括音乐治疗、舞蹈治疗、美术治疗等)、家庭干预、职业技能训练等,其效果得到了验证。2012年、2017年因在精神疾病康复领域的成就,获第十四届、第十九届中华精神科学会精神分裂症回归社会杰出贡献奖。
北京心理危机研究与干预中心成立于2002年,隶属于北京回龙观医院,集科研、教学、培训和服务为一体,主要工作目标是针对中国的自杀现象进行研究和干预,提供与自杀相关的一系列临床服务,开展与自杀相关的多种培训课程,协同政府领导积极促进国内的自杀预防工作。鉴于中心在国内外自杀预防领域日益增强的影响力,2007年世界卫生组织(WHO)授权挂牌“WHO心理危机预防研究与培训合作中心”,主要职责为协调亚太地区心理危机研究、教学、培训、预防与干预。中心成立的同时还建立了7-24小时的免费心理危机干预热线,并于2010年5月经北京市卫生局批准为“北京市心理援助热线”。热线建立健全干预服务体系,在接听流程、技术、高危干预能力等方面形成了成熟的技术,并作为全国心理援助热线管理项目办对全国热线机构进行督导和技术支持。作为国家卫计委专家组成员单位参与心理援助工作,同时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培训工作。
近三年,在中国医院科技影响力排行榜(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信息研究所发布)和中国最佳精神医学专科医院排名(复旦大学医院管理研究所发布)中,稳居年度全国前7。是京津冀精神康复专科联盟和京津冀心理援助专科联盟的牵头单位,同时挂靠国际温尼科特协会中国分会(CWA)、北京健康管理协会华北地区精神卫生分会、海峡两岸医药卫生交流协会精神卫生和精神病学专业委员会等多家专业学术团体。
医院现有专业技术高级职称126人,中级职称479人;本科及以上学历574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人,硕士及博士研究生导师22人,北京市“十百千”卫生人才资助6人,北京市优秀青年人才2人,入选“215”学科骨干6人,入选市医管局“登峰计划”2人、“青苗计划”7人,入选“海聚工程”人才7人,“扬帆”计划重点医学专业1人,临床技术创新2人。46人担任全国二级以上学术团体、省(市)级专业委员会主委、副主委、委员。27人担任专业杂志主编、副主编、编委。
3、科学研究实力强劲
医院在“临床是基础,科研是动力,人才是核心”理念的指引下,搭建多个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平台,科研水平显著增加。目前,医院拥有一支20余人的专职科研人员团队,围绕常见精神疾病内表型探索、常见精神疾病的发生发展机制以及心理危机发生机制等多个领域的研究,已经达到国内领先水平。特别是近五年来,依托精神医学研究中心、心理危机研究与干预中心以及北京回龙观医院—西门子精神医学人类脑计划合作中心,年均发表SCI论文超过30篇,年均总影响因子超过100分。医院着力完善科研设备、资源和人员平台建设,并进一步加大了对精神医学成果转化和推广的力度。
承担的科研项目包括科技部973计划、863计划、“十一/十二五”支撑计划、科技部重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研究专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市科委重大科研项目、NIMH基金、STANLEY基金等,获局市级以上科研成果和奖励55项。
4、教育教学成果显著
我院作为北京大学回龙观临床医学院,秉承北京大学的优秀教学传统,以朝气蓬勃、学风严谨的教师队伍,承担北京大学医学部、北京协和医学院、华北理工大学、齐齐哈尔医学院等院校精神病学和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央财经大学、中国林业大学等多所院校心理学教学工作。承担10余所高校的精神科护理带教工作,是香港理工大学、中华护理学会精神科专科护士临床实习基地。承担医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医学教育及全国精神卫生机构人员进修培训工作。
近年来,培养了大批精神卫生专业博士、硕士、本科生;接收来自全国各地进修医师、护士和管理人员,每年为社会输送大量优秀精神科人才。作为首批国家级精神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目前我院是北京市精神科培训基地中规模最大,床位最多,亚专科最全的精神专科培训基地。
每年举办数十项国家级、北京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为全国精神卫生事业培训各项人才。许多国家级优质培训项目连续举办多年,包括:中法精神分析治疗、认知行为治疗、中-巴国际温尼科特精神分析取向心理治疗等,已经成为广受好评和欢迎的品牌项目;医院主编或副主编包括国家卫计委"十三五"规划教材和高校规划教材15本,参编28本。
5、健康促进硕果累累
长期以来医院承担着为百姓精神健康保驾护航的社会使命,开展了大量的精神健康促进工作,不仅用丰富、多样化的服务内容和形式,让百姓全方面获取精神卫生知识,还持续关注并服务大学生、外来务工人员、警务工作者、公务人员、服刑人员等特定人群的心理健康,逐步成了具有医院特色的精神卫生科普宣传模式和品牌。
医院承担起“国家队”的光荣使命,在非典、汶川地震、海地维和警察遇难、甘肃泥石流、昆山爆燃、天津港爆炸、四川山体滑坡以及马航失联等十多起灾难事件后的应急救援中,成为了国家队的急先锋,圆满完成了心理援助任务。是北京市健康促进示范基地、北京市科普教育基地、北京高校大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指导中心。
6、对外合作共享共赢
我院以创新发展为动力,以服务社会为根本,以双赢共享为原则;以平等互利、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为模式;以平台开放、共同发展为目标。通过送出去、请进来的方式不断加强自身发展,通过外派专家以讲学、查房、科研指导等多种形式扶持相对薄弱地区的精神卫生专业的发展。随着医院在全国精神卫生行业地位的提升,全国各地提出合作意向的单位逐年增多,合作的领域涉及临床、教学、科研、康复和医政管理等方面。目前对外合作不仅涉及北京市及全国各省市,还包括港澳台地区及国外的多家单位。
医院党委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医院党建工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提升全员素质,构建和谐氛围,为推进医院持续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保障。先后获得北京市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单位、首都精神文明单位、首都精神文明单位标兵、全国医院文化建设先进单位、全国总工会模范之家、北京市政法卫生文化工会授予“五星级职工之家”、北京市“三八”红旗集体等荣誉称号。
未来,北京回龙观医院会继续坚持大医至爱、公益为先的宗旨,和诚信、仁爱、求实、创新的核心价值观,秉承爱、献、严、勤的医院精神,以“把患者服务好、把学科发展好、把人才培养好、把职工保障好、把医院建设好”为使命,在不断完善医院制度建设与质量管理、优势学科与特色学科发展、医院文化建设三大体系的基础上,努力创新心理危机研究与干预、临床疑难急症患者治疗、精神残疾职业康复、精神医学基础研究、心理咨询与治疗培训等五大特色,用诚信、仁爱、求实、创新的核心价值观,将医院打造成一所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现代化精神卫生专业机构。
医院设有内科、口腔科、精神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科等科室。其中,普通精神科、临床心理科、精神病康复科、老年精神病科、心身医学科、精神病中西医结合科、社会工作科、司法精神病鉴定科、精神医学研究中心、心理危机研究与干预中心等15个为专业科室。
北京回龙观医院预约挂号攻略
为方便患者就医,我院目前开通了以下四种方式进行预约挂号,请您在预约挂号前熟读此攻略,为您的“就医之行”节省时间。
(一)、通过“京医通”微信公众号进行预约挂号
1.在微信中搜索“京医通”或扫一扫下方二维码关注“京医通”微信公众号;
2.在“就诊服务”中点击“挂号”;
3.选择“北京回龙观医院”或“北京回龙观医院安定门门诊”进行预约挂号。
京医通可以预约当天及一周内的号,9点放出第8天号源,即如果今天是星期二,9点放出下周二的号。
(二)、电话预约挂号
24小时均可拨打010-114进行电话预约。可以预约90天之内的号,不能预约当天号。
(三)、网站预约
登陆“北京市预约挂号统一平台”进行预约。
请您复制以下地址进入: http://www.bjguahao.gov.cn/hp/appoint/116.htm
北京市预约挂号统一平台可以预约90天之内的号,不能预约当天号。
(四)、院内“京医通自助机”预约挂号
您到达医院后,可以在门诊楼1至4层自助机上挂当天号,或预约一周内的号。
预约挂号注意事项:
1.只能预约周一至周五的号,节假日号源不安排预约。
2.实行医师不点名制,按职称和专业预约挂号。
3.实行就医实名制,患者凭身份证件实名预约。
4.预约成功后,就诊当日患者须携带身份证件及就诊卡,在自助机或窗口取号后就医。
门诊就诊须知
(一)、我院门诊分普通门诊(主治医师)、专家门诊和知名专家门诊。
(二)、专家门诊分为副主任医师专家门诊和主任医师专家门诊。
(三)、初次就诊患者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户口本、军官证、护照等),填表建卡并出示医保卡。
(四)、挂号医事服务费:主治医师 50元
副主任医师 60元
主任医师 80元
知名专家100元
(五)、挂号时间:
普通门诊号:24小时
专家门诊号:周一至周五:07:30—15:00
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08:00—15:00
(六)、特殊人群措施:
持老年证、残疾证的就诊患者挂普通号享有优先。
住院须知
为了维护您和医院双方的合法权益,保障医院各项诊治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医疗安全,敬请您仔细阅读本须知:
1.为保证病案资料的客观、真实,请您使用实名(以身份证为准)住院,参保人员请携带医疗保险手册;使用虚假姓名住院,向医护人员提供不实病史资料、隐瞒有关信息等可能影响疾病的诊疗,带来意想不到的问题。
2.为保证在紧急情况下医院能及时与您取得联系,请您确保所留住址和电话准确,发生变更时请及时告知住院处和病区(电话83024000转住院处、病区)。
3.精神障碍患者在住院期间可能出现躯体疾病或原有躯体疾病病情加重,也可能出现各种意外。如出现此类情况,希望家属理解并配合医院接病人外出会诊、治疗、转院等。
4.医院的探视规定是针对精神病患者的特点而制订的,是保障住院病人医疗措施落实和安全的重要规定,请您认真阅读并遵守。住院期间利用探视等各种机会擅自外出者,按自动出院处理,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5.为尊重患者及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在患者住院期间,医务人员会对诊断、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注意事项进行必要的告知,有时还需要家属的书面意见,请您监督并配合我们的工作。
6.患者的病史资料属个人隐私,为保护患者隐私权,开写诊断证明书必须经患者本人或监护人同意,并提供索要诊断证明的单位介绍信(本院不单独开具躯体疾病的诊断证明)。患者本人、监护人、代理人可以申请复印相应的病历资料,申请人需要提供本人和患者的有效身份证明,如果是家属或代理人,同时要提供与患者关系、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7.如果您对医疗服务不满意或发生医疗纠纷争议时,您可以向所在科室或医务科反映,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8.您有权了解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患者住院费用花费情况,在门诊候诊厅、一号病房楼护士服务台、住院处窗口设置的电子触摸屏可以查询服务项目的名称、单价、金额、收费依据等。也可以在医生工作站查询住院患者每日发生费用的情况,在住院处窗口查询住院患者每月发生费用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