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建筑大学是一所以建筑、土木等学科为特色和优势,以工为主,工、管、理、文、农、艺术等多学科门类协调发展的省部共建高等学校。原隶属于国家建设部,2000年在国家办学管理体制调整中划归辽宁省管理,2010年成为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辽宁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学校诞生在解放战争时期,是一所有着鲜明的红色基因、伴随着共和国前进步伐不断成长和发展的高校。
据2023年6月学校官网数据,学校现有建筑学、土木工程、机械工程、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5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土木工程、机械工程、建筑学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6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学校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单位。在全国第四轮一级学科评估中,5个博士一级学科及学校总体排名均位列辽宁省属理工类高校第一名。2017年学校入选省一流大学建设高校,5个学科入选省一流特色学科重点建设学科。建筑学、土木工程、工程管理、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机械工程、城乡规划、风景园林、工程造价、通信工程、建筑电气与智能化、测绘工程、房地产开发与管理、环境设计等17个专业被认定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自动化、环境工程、动画、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安全工程、机械电子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交通工程、土地资源管理、城市管理等11个专业被认定为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1个专业获批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一流本科教育示范专业。
学校设有18个学院(教学部),18个直属科研机构和直属科研平台。学校本科教育包括7个门类下25个专业类,共53种专业。2门课程被评为国家级精品课程。学校是教育部确定的国家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高校。
学校校园底蕴深厚、优美宜人。校区占地面积1500亩,建筑面积52万平方米。主校区规划设计体现了以人为本、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建筑形式现代、质朴、简练,功能设施齐全。教学区为网格式、具有东方文化底蕴的庭院组合,有利于资源共享和学科交流。一座长达756米的亚洲第一文化长廊将教学区、图书馆、实验区、办公区、生活区等巧妙地连接在一起,形成校园一道独特的风景。学校校园获得国家“2008年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
沈阳建筑大学2024年本科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
1.高校名称(全称):沈阳建筑大学
2.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浑南中路25号
3.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95.7万平方米(约合1434.4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5.8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9.2平方米;生师比17.6:1;专任教师1022人,其中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95%;具有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58.6%;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1158.8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4493.4元;图书176.9万册,生均图书82.3册。
住宿条件:2024级新生宿舍标准为4、6人/间。宿舍分配方案为2024级新生宿舍由学校集中统一分配。
二、招生计划安排
1.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使用办法
学校根据自身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国家发展战略、行业发展趋势、区域协调发展需要及重点支持政策,结合近几年各省的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及就业情况等因素,经学校研究确定各专业门类的培养规模和分省招生计划。学校2024年不设预留计划。
2.语种限制
①英语专业仅招英语语种考生;
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根据中外双方教学要求,采用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不宜报考;
③以下专业根据专业教学要求,入校后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非英语语种考生不宜报考: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项目)、工程管理(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项目)和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项目);
④其他专业新生入学后外语教学为英语或日语、俄语。
3.男女比例要求
我校各专业在招生录取时无男女比例要求。
学校招生计划要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学习年限 | 科类1(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 科类2(采用3 1 2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 授予学位门类 | 学费(元/ 年/生) | 备注 |
1 | 50201 | 英语 | 四年 | 3-6年 | 文史 | 历史学科类 | 文学 | 4800元/年/生 | |
2 | 70102 | 信息与计算科学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理学 | 5200元/年/生 | |
3 | 80201 | 机械工程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元/年/生 | |
4 | 80202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元/年/生 | |
5 | 80204 | 机械电子工程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元/年/生 | |
6 | 080213T | 智能制造工程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元/年/生 | |
7 | 080414T |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元/年/生 | |
8 | 80406 |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元/年/生 | |
9 | 80407 |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元/年/生 | |
10 | 080412T | 功能材料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元/年/生 | |
11 | 80601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元/年/生 | |
12 | 80703 | 通信工程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元/年/生 | |
13 | 080717T | 人工智能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元/年/生 | |
14 | 80801 | 自动化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元/年/生 | |
15 | 80901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元/年/生 | |
16 | 81001 | 土木工程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元/年/生 | |
17 | 81002 |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元/年/生 | |
18 | 81003 |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元/年/生 | |
19 | 81004 | 建筑电气与智能化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元/年/生 | |
20 | 081006T | 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元/年/生 | |
21 | 81201 | 测绘工程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元/年/生 | |
22 | 81802 | 交通工程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元/年/生 | |
23 | 82502 | 环境工程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元/年/生 | |
24 | 82801 | 建筑学 | 五年 | 4-7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建筑学 | 5200元/年/生 | |
25 | 82802 | 城乡规划 | 五年 | 4-7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元/年/生 | |
26 | 82803 | 风景园林 | 五年 | 4-7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元/年/生 | |
27 | 82901 | 安全工程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元/年/生 | |
28 | 120103 | 工程管理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管理学 | 5200元/年/生 | |
29 | 120104 | 房地产开发与管理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管理学 | 5200元/年/生 | |
30 | 120105 | 工程造价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管理学 | 5200元/年/生 | |
31 | 120203K | 会计学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管理学 | 5200元/年/生 | |
32 | 120404 | 土地资源管理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管理学 | 5200元/年/生 | |
33 | 120405 | 城市管理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管理学 | 5200元/年/生生 | |
34 | 130310 | 动画 | 四年 | 3-6年 | 文史 | 历史学科类 | 艺术学 | 10000元/年/生 | |
35 | 130502 | 视觉传达设计 | 四年 | 3-6年 | 文史 | 历史学科类 | 艺术学 | 10000元/年/生 | |
36 | 130503 | 环境设计 | 四年 | 3-6年 | 文史 | 历史学科类 | 艺术学 | 10000元/年/生 | |
37 | 130504 | 产品设计 | 四年 | 3-6年 | 文史 | 历史学科类 | 艺术学 | 10000元/年/生 | |
38 | 080910T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元/年/生 | |
39 | 081008T | 智能建造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元/年/生 | |
40 | 082404T | 家具设计与工程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元/年/生 | |
41 | 120111T | 应急管理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管理学 | 5200元/年/生 | |
42 | 80601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25000元/年/生 | 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项目 |
43 | 120103 | 工程管理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管理学 | 25000元/年/生 | 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项目 |
44 | 081006T | 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25000元/年/生 | 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项目 |
45 | 080910TH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中外合作办学)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0000元/年/生 | 国外学费(第四年赴新方学习的学生缴纳):以出国当年新西兰Ara坎特伯雷理工学院公布的收费标准为准,由新西兰Ara坎特伯雷理工学院收取 |
46 | 080901H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中外合作办学)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0000元/年/生 | |
47 | 120105H | 工程造价(中外合作办学)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管理学 | 50000元/年/生 | |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建筑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沈阳建筑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沈阳建筑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费情况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按照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并按年度缴费。住宿费根据宿舍人数和条件不同按每人900元/年、1100元/年、1200元/年三个标准收取。各专业具体学费标准已在本章程第三部分专业设置说明中列明。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将根据辽教发【2006】76号文件规定,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我校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和学校的实际采取了“奖、助、贷、勤、免、补”等多种措施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生活。
一是按规定评定发放国家和辽宁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的同时,学校还设立了校长奖学金(10000元/年)、优秀学生奖学金及多种企业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努力学习,可通过获得奖学金以解决在校学习期间的全部或部分费用;
二是按规定评定发放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年,二等2750元/年)的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多种形式的勤工助学岗位;
三是积极落实助学贷款政策,协助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有关手续;
四是设立了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和学费减免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新生入学绿色通道报到入学;
五是对于家庭经济特殊困难的学生,还可获得定餐资助金、爱心超市大礼包、雷锋班历任班长资助基金以及社会爱心人士助学扶困基金等资助。
六、国际交流与合作
沈阳建筑大学坎特伯雷理工国际工程学院是沈阳建筑大学与新西兰Ara坎特伯雷理工学院合作实施本科学士学位教育并经中国教育部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共开设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程造价3个专业,学制4年。采取“4 0”和“3 1”模式,即学生可在国内学习中新双方全部课程,修满中新双方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符合毕业和授位条件的学生可获得沈阳建筑大学颁发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新西兰Ara坎特伯雷理工学院颁发的学位证书;也可在国内学习3年,符合签证条件和学术标准并达到新方合作学校英语语言水平要求的,第四年可自愿申请赴新方合作学校学习一年,符合毕业和授位条件的学生可获得沈阳建筑大学颁发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新西兰Ara坎特伯雷理工学院颁发的学位证书。
以上专业在本校同批次录取,招生计划以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七、录取办法
1.投档比例
我校在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所在省生源数量和招生计划情况,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1)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风景园林、材料化学、环境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2)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环境设计、动画、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3)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兰、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色觉异常Ⅱ度两类列出专业外,还包括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3.院校志愿及录取
对于普通类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的省份和批次,我校遵照执行其相应的录取政策。对于普通类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的省份和批次,我校按照院校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即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且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要求的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对于实行高考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辽宁省2024年实行“3 1 2”模式新高考,学校(专业)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我校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政策性加分(降分)的有关规定。特殊类型招生专业未做分省分专业计划的,不执行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1)普通类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原则
考生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不设专业级差。在进入我校录取分数线的考生中,以投档成绩为依据,按先高分后低分的原则,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安排专业。在考生专业安排过程中,当考生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的分数要求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报考同一专业且投档成绩相同的进档考生,有明确要求的省份,执行该省有关招生录取文件规定;没有明确要求的省份,高考相关科目分数较高者优先录取,优先顺序为数学、语文、外语;英语专业科目优先顺序为外语、语文、数学。
(2)特殊专业的录取规定
①报考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等专业须具备一定的美术基础;
②2024年少数民族预科班录取时将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成绩安排专业。
(3)特殊省份的录取原则
①在内蒙古自治区按照该省份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
②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标注为“面向塔城地区招生”的招生计划对报考考生的要求为新疆塔城地区的考生;标注为“面向八师石河子市招生”的考生计划对报考考生的要求为新疆八师石河子市的考生;
③在实行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试点省份,我校按照当地发布的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执行相应批次(类别)的录取办法。
6.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说明
(1)我校艺术类专业遵照有关省份的批次设置、投档方式及比例规则进行录取。在实行高考改革的省份,我校艺术类专业对考生的选考科目要求为必须选考历史方可报考。
(2)院校录取原则及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我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统一采用考生所在地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简称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在我校列有艺术类招生计划的省份,凡达到该省相应艺术类统考合格线的考生均可报考。
学校艺术类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遵照执行相应省份的投档、录取政策,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考生的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安排专业。
对于报考同一专业且投档成绩相同的进档考生,有明确要求的省份,执行该省有关招生录取文件规定;没有明确要求的省份,录取顺序为:
①省级统考成绩较高者;
②高考成绩较高者;
③高考相关科目分数较高者,科目优先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
7.联系电话:024-24693969
网址:http://www.sjzu.edu.cn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章程公布后,如有关省份高考招生政策发生调整,我校将对录取政策做出相应调整,并另行公布。
沈阳建筑大学
2024年4月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据2023年6月学校官网数据,学校现有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国家地方联合实验室、教育部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等3个国家级科技平台,建有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3个,国家级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1个,国家级众创空间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1个,省部级重点学科11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44个,省级实验中心及实践基地28个,省级重点人文社科基地2个。辽宁省高校网络思想政治工作中心(辽宁省易班发展中心)落户学校。
“十二五”以来,学校获得科技总经费16.85亿元,累计科研立项5800余项。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专利金奖等国家和省部级奖励150余项。发表论文被“三大检索”收录3400余篇,其中多篇学术论文在《Nature Geoscience》等国际顶级期刊上发表。学校在中国高校产学研实力排行榜中排名第13名。我校入围“中国高校专利转让排行榜(TOP100)”,位居省属高校第一。学校承担国家和省部级教改立项370余项,教改成果获国家和省部级奖励150余项,2次被评为全国“优秀高等教育研究机构”,连续6次被评为辽宁省教育科研先进集体。《沈阳建筑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入选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和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
学校与4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60多所大学建立了校际交流或科研、合作办学关系,是国家教育部选定的招收国内访问学者单位,是国务院确定的全国首批可以招收外国留学生的学校,是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招收院校,是辽宁省政府外国留学生博士奖学金生招收院校,是辽宁省高层次人才培养基地和辽宁省干部教育培训基地,学校与美国班尼迪克大学合作举办的信息管理硕士学位教育项目是基地的示范项目。学校与罗马尼亚特来西瓦尼亚大学共同建立了孔子学院,与美国马赫西国际大学开展了管理学博士联合培养项目。
1948年4月,学校的前身、一所为新中国培养军事工业专门人才的学校——中国人民解放军东北军区军工部工业专门学校,伴随着解放战争的隆隆炮声诞生于吉林敦化。
1949年,学校迁至沈阳。
1977年7月28日,经国务院批准,两所中专合并组建辽宁建工学院,由辽宁省领导。
1978年10月,学校划归国家建筑工程总局领导。
1984年7月,学校更名为沈阳建筑工程学院。
1993年12月11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12次会议批准沈阳建筑工程学院结构工程、建筑设计及理论、计算力学3个学科点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
2000年,因国家教育体制改革,学校划转辽宁省,实施“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的办学管理体制。
2004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更名为沈阳建筑大学。
2013年,学校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土木工程、建筑学、机械工程、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等五个一级学科同时获得博士学位授权,建立了“学士—硕士—博士”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实现了几代建大人为之奋斗的梦想。
2014年,经国务院博士后管理委员会专家评审,批准学校建立土木工程、机械工程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2017年“双一流”建设中获得重要成果,学校入选辽宁省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土木工程等5个一级学科获批辽宁省一流学科重点建设学科。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6月,请以官网为准!